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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年台灣地區農家收支及生活概況

 

 

農委會統計室 林秀霙

 

  為明瞭台灣地區各階層家庭之收支狀況,研究家庭所得、消費及儲蓄之分配趨勢,掌握社會各階層所得變動狀況,供政府施政、民間企業訂定經營策略及學術機構進行研究分析之依據,行政院主計處乃按年抽選1萬4千戶家庭辦理家庭收支調查。茲將88年該調查中農家收支相關資料分析如下:

一、農家所得總額

  88年平均每戶農家所得總額為92萬7,663元,較上(87)年增加5.19%,較10年前(78年)增加1.05倍。若剔除每戶戶量之人口因素,平均每人所得總額為22萬9,053元,仍較上年增加8.05%,較十年前增加1.34倍。(詳表1)

二、農家所得來源

  88年平均每戶農家所得總額中有16萬9,058元來自農業所得,占農家所得總額18.22%,其金額雖較上年增加13.46%,較10年前增加七成;惟其占農家所得比重僅較上年小增1.33個百分點,與10年前相較則低3.76個百分點。(詳表2)

三、農家所得收入(所得總額扣除自用住宅及其他營建物設算折舊)

  88年平均每戶農家所得收入89萬6,824元,主要為受雇人員報酬占41.10%;其次係產業主所得占28.22%,其中農業淨收入占18.85%;經常性移轉收入占20.41%,其中社會保險受益為7萬6,850元,從政府之移轉收入6萬2,504元,兩項合計較非農家多4萬3,059元(或45%),顯示政府實施農民保險、老農津貼及各項救助等措施之後,對農家之照護,遠多於非農家。(詳表3)

四、可支配所得

  88年農家平均每戶所得收入扣除利息支出及經常性移轉支出之可支配所得為75萬8,112元,為非農家的83.69%;較上年增加6.53%,然較10年前增加97.14%。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為18萬7,188元,則較上年增加9.42%,較10年前增加1.25倍;與非農家之變動幅度相若。(詳表4)

五、消費與儲蓄

  88年農家平均每戶消費支出53萬5,474元,主要為食品費(包含飲料及菸草)14萬3,866元,占總消費支出(詳即恩格爾係數)26.87%,較10年前下降11.42個百分點,顯示農民之日常開支除以三餐之溫飽外,亦逐漸重視生活品質之改善及追求更高層次之精神生活。另每戶農家儲蓄22萬2,638元,儲蓄率為29.37%,較非農家25.96%,高3.41個百分點。(詳表5)

六、家庭住宅及現代化設備概況

  農家之住宅自有率高達97.22%,僅8%須負擔房屋貸款;而非農家住宅自有率為83.33%,且有三成三的家庭須負擔房屋貸款。在自來水設備方面,有四分之三的農戶有自來水設備,相較非農家的九成四為低。在住宅坪數方面,農家平均每戶擁有48.56坪,較非農家之38.44坪多約10坪。在現代化設備方面,無論農家或非農家,彩色電視機、電話機及洗衣機普及率均高達九成以上;然冷暖氣機則因鄉村空氣流通,農家之普及率僅有59.08%,而非農家則有81.44%。在家用電腦方面,非農家之普及率為41.52%,而農家之普及率僅約一成九。在交通設備方面,機車普及率農家高達九成,非農家則不及八成;汽車普及率,則農家與非農家相當,均在五成左右。(詳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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