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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受理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


主  旨:公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受理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如附件pdf ),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51條第1項:「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依法規之申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各事項類別,訂定處理期間公告之。」。

公告事項:如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受理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

  發布日期:112-01-05
  發布單位:農委會(秘書室)
附件
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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