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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政策常見問題釋疑(上)

企劃處 林秀喬.郭愷珶

問 1

洽簽自由貿易協定及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後,臺灣「農業」的遠景是什麼?

農委會依據黃金十年 — 樂活農業施政主軸,以建構新價值鏈農業為戰略目標:

1. 透過「創新思維、跨域整合」發展農業加值事業(加工、服務),提高農業收入,

吸引青年人回鄉從農。

2. 推動地產地消、建立在地特色產業及品牌安全形象,以區隔進口農產品,贏得消費者

之信賴與品牌忠誠度。

問 2

臺灣發展「農業加值」的利基是什麼?

1. 優質關鍵產製技術:臺灣擁有優質產製技術,可將初級農產品經加工成易於貯儲藏運輸

的產品,並開發新產品形態,創造農產品的時間、空間之附加價值。

2. 強大農業研發能量:在育種、栽培、貯藏及運輸等關鍵技術及研發方面,臺灣亦擁有強大能量。

3. 安全健康生產歷程:農產品生產安全控管方面,已建構作物整合性健康管理及多元推動農產品

相關認驗證體系。 均有利於推動農業加值,來創造新農業價值鏈,進而帶動農業的轉型升級。

問 3

業者可以進駐的地點有哪些?有哪些產業可以進駐?

1. 「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第一階段在現行自由貿易港區 7 處(六海一空)及屏東農業

生物科技園區(農科)同步推動。農業加值政策初步以農科為發展主軸,後續視產業需求協助規

劃進駐事宜。

2. 優先推動產業包括:觀賞魚及周邊產業、農業生技產業(含動物用疫苗)及農、漁、畜產加工

業等。未來其他農業加值產業也可以申請進駐。

問 4

農業加值政策對誰有好處?

示範區農業加值對農民、加值業者都有好處,並促進國內與國際接軌,試行因應經貿自由化

之情境。

1. 國內農民:

( 1 )透過農業加值產業的發展,輔導業者與農民契作,可帶動對國內原料之需求,可擴大

國內農產品銷路及穩定農民收益。

( 2 )透過區內所引進之國外技術及國際標準,可提升國內技術及產品品質。

( 3 )區內產品經過加值,與生鮮農產品有所區隔,不致影響國產品原來市場。

2. 農業加值產業相關業者:業者得以於關務簡化、高速行政效率之環境全力從事經濟商業

活動,發展農業加值產業,打開其產品國際市場。

3. 外銷或物流業者:農業加值政策規劃以「前店後廠」營運模式推動,可促進加工(值)

業者(後廠)與設立於示範區之業者(前店)合作,有利於外銷及物流業者之業務發展。

問 5

示範區推動的農業加值,與現在的推動作法有何差異?示範的意義何在?

1. 與現在的推動作法差異:

( 1 )以產業價值鏈思考「農業加值」而不只是「產品」加值。

( 2 )結合國內契作與國外貨源擴大與穩定原料供應,提高技術加值效益。不受產量與

產季限制。

( 3 )藉由開放限制與鬆綁法令,及「前店後廠」運作模式,擴大對臺灣初級農產品

之需求。

2. 示範意義:尋找適合產業與地點試行。在建立控管機制之示範區內,嘗試新產業政策

之推動,促使農產業轉型或帶動國內農業發展,並可試行與國際接軌,且其執行情形經

檢討後,可再調整成逐步擴大辦理,降低可能產生之影響衝擊。

問 6

示範區農業加值的推動作法為何?有什麼特殊優惠措施嗎?

1. 推動作法:

( 1 )建立契作關係:輔導區內業者與區外生產者建立契作關係,穩定原料供應及提高

農民收益。

( 2 )推動農技商品化:協助業者整合品種及技術,拓展國際市場,強化業者與國際市

場接軌能力。

( 3 )完善基礎設施:擴大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面積,放寬進駐業別,建構完善經

營環境,促進農業加值產業群聚效應。

2. 優惠措施:

( 1 )屏科園區進駐廠商可申辦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申請農業科專計畫補助、衛星

農場計畫補助。

( 2 )輔導進駐業者產學合作,強化商品技術研發。

( 3 )屏科每年協助進駐業者拓展行銷通路,參加北美 BIO 、 FI Asia 、 Victam 、

臺灣生技月、臺灣觀賞魚博覽會、農業機械資材展等國內外專業展會。

( 4 )屏科園區建廠土地租金低廉,另提供標準廠房供業者承租使用,降低業者營運成本。

問 7

進駐業者一定要有前店嗎?後廠是否可算是示範區業者?

1. 一定要有「前店」:初期以是否為「進駐示範區業者」為區隔。業者可直接於示範區

內建置廠房直接生產(廠店合一);亦可透過「前店後廠」委外加工模式,在屏科園區

或自貿港區登記設立成為示範區業者(前店),再依營運模式之實際需求,報經主管機

關同意,連結區外合法加工廠(即後廠),運用其設備、技術或人力來延伸產品製程。

2. 「後廠」不能獨立存在:自由經濟示範區營運模式包括前店後廠(如自貿港)、廠店

合一(如屏科園區),後廠無法單獨成為示範區業者,無法適用示範區政策。

問 8

在前店後廠、衛星農場的規劃下,中國大陸 830 項管制農產品將流入臺灣市場。

而中國大陸原料便宜,再加上示範區免稅優惠,中國大陸農產是否將完全取代臺

灣農產品?政府是否允許大陸農產品加工後掛臺灣品牌?

1. 示範區加工(值)後產品如果屬管制性貨品,必須全數外銷,並不會流入國內市場。

2. 輸入示範區之農產品原料,其製成產品後外銷者,才可以免關稅;其產品屬非管制

性而可內銷者,仍然需要繳交關稅、貨物稅、營業稅後進入關內,並非免關稅。

3. 示範區內產品內外銷能否取得臺灣原產地證明,均依循國內現行規定,且申請及核

發機制已行之多年,示範區內並未有特別放寬。

4. 區內產品外銷係依據國貿局所訂之「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

需符合下列三項之一,並非所有產品都可取得原產地證明書。

( 1 )原料在臺完全取得或完全生產者。

( 2 )加工或製造之貨品與原材料之稅則號列 6 位碼相異,已完成實質轉型者。

( 3 )已完成重要製程或附加價值率超過 35% ,產品已實質轉型者(須經專案認定)。

問 9

農業加值區開放中國農產品進口加工,若再掛上 MIT 品牌,是否會對臺灣本土農

業及農民造成衝擊?是否會讓消費者根本不知自己吃的食品加工品原料來自何處?

1. 示範區內使用的外國原料,不管是來自大陸或其他國家,都必須符合現行檢驗檢疫規

定,並未免除或放寬。

2. 政府在示範區推動農業加值,是以擴大外銷為主,且加工(值)後產品如果屬於管

制性貨品,必須全數外銷,不得流入國內市場。

3. 示範區內產品內外銷能否取得臺灣原產地證明,均依循國內現行規定,且申請及核

發機制已行之多年,示範區內並未有特別放寬。

問 10

開放自由經濟示範區或自由貿易協定會影響小農生存,讓臺灣農村的環境失去多

樣性、文化斷絕與就業機會流失。 政府將如何因應?

1. 經貿自由化對農業之正面效益包括:享受「跨太平洋夥伴協定」/「區域全面經濟

夥伴協定」成員國優惠關稅,使我國農產品出口享有與競爭對手國公平競爭之稅賦條件,

原料進口多樣化有利農產加工,自由化環境可吸引國際農企業來臺投資,開發海外市場等,

有助於我優質農產品外銷及創造就業機會。

2. 本會持續落實地產地消、農村再生等相關施政,建立在地特色產業價值與優質安全品

牌形象,可與進口農產品市場區隔與競爭。推動農產業,結合農業精品、特色餐飲、文

化美學或農村旅遊,將初級生產延伸至二、三級加工與服務,可提升農業經營價值,提

高農村與農民收入。

3. 本會已持續進行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協定」/「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及洽簽 FTA

等對我產業之影響評估,積極研擬產業因應對策,降低對我農業之影響,並充分掌握自

由化契機,促進我優質農業加值外銷。

問 11

政府沒有保障臺灣農產比例,以業者追求極大利潤來看,最後必是加工業者、貿易

商與國外農民獲益,向國內農 民採購原料的貿易商轉向中國大陸進口,政府如何避

免臺灣農地被迫休耕、農民失業,對臺灣農業造成重大傷害?

1. 示範區農業加值係要「做大原有的市場」與「創造新的市場」,故政府審查進駐示範區

之事業,就會考量與現有市場有所區隔,且應以外銷為主等予以把關,不會核准對國內農

產品產生大量替代效果之事業進駐示範區。

2. 國產原料具有新鮮、安全的優勢,加以農產品具有不耐長途運輸或長期儲存之特性,

示範區業者仍會有需要就地取材使用國產原料,且政府會輔導示範區業者與國內生產者

進行契作或契養。

問 12

示範區不僅開放中國大陸 830 項管制農產品進口加工,連保障臺灣農業的關稅配額

也全取消,而在免稅誘因下, 原本不受管制的大陸農產原料也勢必增加進口量。

我國農業年產值約 4,700 億元,投入加工用的農產品占 37% , 影響達 1,739 億元,

政府有何因應對策?

1. 1,700 億元係以 101 年農業產值乘以行政院主計總處產業關聯表所列農產品用於加工比

率 37% 所得,惟其中主要為碾米(稻穀去殼)、畜禽產品分切及冷凍處理等初級加工,

這些初級加工業不是示範區內要發展的產業。

2. 至於農產品用於深度加工部分,國外之畜禽原料多數受檢疫限制無法輸入示範區,

或原料進入示範區加工之產品為管制性產品,不能進入國內市場。

3. 政府將建立審查機制,對國內農產品有衝擊或替代效果之事業不會准予進駐示範區。

問 13

臺灣糧食自給率僅三成,不該開放農業。而中小型的食品加工,是很重要的地方產

業,示範區開放後是否會萎縮地方 經濟與就業機會,犧牲多數人的利益成就少數人

的財富?

1. 本會自 102 年度起推動「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鼓勵休耕地復耕種植進口替代、

外銷潛力及地區特產等作物,實施後即見成效,包括休耕面積較 100 年減少 8.8 萬公頃,

整體產值增加 178 億元,有效提升糧食自給率及提高農業生產。

2. 農委會將輔導示範區業者與農民契作,藉由擴大外銷通路,可增加國內農產品需求,

提高農民就業機會;並透過委外加工,可擴大區外食品加工業之業務與用人需求,增加勞工

就業。

問 14

示範區對臺灣農業影響極大,將開放中國大陸 2,100 餘項農產品,與馬總統承諾過任

內不開放中國農產品互相矛盾。

1. 中國大陸農產品進入示範區,區內有嚴格的管理制度控管產品流向。

2. 政府在示範區推動農業加值,是以擴大外銷為主,且加工(值)後產品如果屬於管制性

貨品,必須全數外銷,不得流入國內市場。不涉及增加開放大陸農產品。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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