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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TPP/RCEP對我農業之影響與契機

國際處 林家榮.翁珮珊

  由於 WTO 杜哈回合談判停滯不前,全球各國已加速洽簽自由貿易協定( FTA ),相繼排除彼此間的關稅及非關稅貿易障礙,對於倚賴外貿市場成長甚深的我國帶來不利影響;特別是「跨太平洋夥伴協定」(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 )及中日韓 FTA 等區域經貿整合均已積極談判,我國不僅經貿空間將大幅受到壓縮,更處於被邊緣化的威脅。對此,總統已於本( 103 )年文告宣示「全民團結拚經濟」,要求各部會加快腳步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以利加入 TPP/RCEP ,確保我經濟持續發展。

  面對加入 TPP 與 RCEP 對我農業部門之影響與契機,農委會以提升農業競爭力、維護農民權益為目標,依據區域經貿整合情勢及談判進展,評估對農業總體及個別產業之影響,並擬定我國加入 TPP/RCEP 農業總體因應對策,以作為各產業因應對策細部規劃之基礎;此外,也透過各項積極因應作為,期能調整產業結構,並開創新經營模式與新市場,以降低對我農業之影響,並掌握有利契機。

一 . 加入 TPP/RCEP 對我農業部門的挑戰

(一)市場開放

  1. 目前我國除 71.5% 的農產品稅項(共計 1,291 項 8 位碼)仍有關稅外,另稻米、香蕉、東方梨、乾香菇等 16 項農產品實施關稅配額,平均配額外關稅為 202% ;此外,也針對花生、雞肉、液態乳等 14 項農產品實施特別防衛措施,防止大量或低價國外農產品進口。由於我國仍有前述敏感農產品係以關稅配額及特別防衛措施加以保護(共計 20 項,占我農業總產值之 46% ),倘 TPP 要求全面取消關稅及非關稅措施,對我農業部門來說,影響將遠大於加入 WTO 之市場開放承諾。

  2. 中國大陸是 RCEP 成員,由於我國目前仍禁止中國大陸部分農產品進口,加入 RCEP 後倘面臨開放壓力,對我農業相關產業將有極大影響。

(二)食品衛生安全與動植物防疫檢疫( SPS )

  我國防檢疫措施及法規均依據 WTO 等相關國際組織規範,並無落差,然而,我國與 TPP/RCEP 成員國尚待解決之其他農業雙邊議題多與 SPS 有關(例如美國持續要求我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未來在加入 TPP/RCEP ,勢將面對各國要求我儘速解決之壓力。

(三)補貼措施

  隨著國際經貿環境快速自由化,許多國家強烈要求取消具有扭曲貿易效果之補貼措施;同時,面對經貿自由化對產業可能之影響,各國政府採取之因應策略,也以提升產業競爭力及實施所得支持措施來確保農民收益為主,而不是一味藉由補貼提供保護,例如日本及韓國即均已廢除保價收購制度,改採所得給付。為因應未來加入 TPP/RCEP ,亟需提升我稻米產業競爭力及維護農民收益,確有必要針對現行稻穀保價收購措施進行檢討,規劃實施所得支持措施。

二 . 加入 TPP/RCEP 的開放效益及衝擊分析

  加入 TPP/RCEP 後須全面或大幅取消農產品關稅及非關稅措施,對國內部分農產業之衝擊將更甚於加入 WTO ,至於補貼措施之檢討改革,也可能引起農民疑慮;然而,加入 TPP/RCEP 對我農產品外銷亦有正面效益。茲將正面效益及負面影響分述如下:

(一)正面效益

  1. 享受 TPP/RCEP 成員國優惠關稅,有助拓展國外市場: 各國競相洽簽自由貿易協定( FTA )與經濟夥伴協定( EPA ),已對我農產品之海外市場競爭力造成影響。例如日本與泰國簽有 FTA ,因此,臺灣毛豆銷至日本市場之關稅( 6% )即較泰國毛豆銷日零關稅為高;此外,日本給予菲律賓產品普遍性優惠(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GSP )待遇,針對菲蕉進口所課關稅僅 5.5% ~ 9.1% ,而臺蕉則仍需面對 20 ~ 25% 關稅,致使我香蕉在日本市占率逐漸下降。加入 TPP/RCEP 後,我農產品可享受成員國提供之優惠關稅,將有助於我優質農產品外銷;此外,亦有利於吸引各國農企業來臺投資,運用臺灣技術優勢生產及加工出口 。

  2. 原料進口多樣化,有利農產加工:加入 TPP/RCEP 後取消農產原料進口關稅,業者進口國外原料成本降低且多樣化,產品將因而具有國際競爭力,有利我農產加工業之發展。

  3. 有助於開發新利基產品,強化農業國際行銷:我國加入 TPP/RCEP 後享受各成員國零關稅待遇,將有助於開發新利基產品,包括中小型農機、生物農用藥品、肥料及種苗等科技成 分高的產業,提升農業外銷實績。

(二)負面影響

  1. 農業產值與糧食自給率下降: 我國多數農產品仍有關稅,部分敏感產品則可採關稅配額及特別防衛措施等多重保護方式,同時也限制中國大陸部分農產品進口;由於 TPP/RCEP 許多成員為農產品出口大國,產品極具競爭力,我國加入 TPP/RCEP 後倘取消關稅、關稅配額及特別防衛措施,進口產品勢必增加,將導致我農業產值與糧食自給率下降(有關加入 TPP/RCEP 對我農業之影響,農委會已委託專家學者利用模型進行評估,將視談判進展予以滾動檢討,並適時對外說明)。

  2. 改革稻穀保價制度可能引發疑慮:檢討稻穀保價制度及實施稻農所得支持措施 ,必須謹慎規劃且有充分配套措施,並與農民及社會各界充分溝通,否則可能引發疑慮。

三 . 因應經貿自由化策略與重要措施

  我國農業以小農經營型態為主,面對經貿高度自由化趨勢,不能只重視防禦性措施,更應加強創新加值與產業結構調整,積極推動新價值鏈農業,提升臺灣農業之國際競爭力。

(一)推動農業加值,拓展國際市場

  1. 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運用進口或國內農產原料加值外銷,建構外銷導向之農業價值鏈。

  2. 推動農業科技產業全球運籌:推動成立農業科技研究院,作為產業化及新創事業之發展平台(已於本年 1 月成立)。

  3. 輔導建立品牌與強化國際行銷:推動資材、技術與整廠輸出;開發網購等新型態通路。

  4. 維持漁業全球競爭力:強化漁業管理,並輔導產業導向國際認驗證,生產高品質安全水產品。

(二)促進地產地消,建立市場區隔

  1. 強化農產品追溯及安全管理:運用食品雲及農業雲建立從農場到餐桌之追溯機制,強化產銷過程控管,並擴大推廣農產品安全認驗證制度及落實產地標示。

  2. 發揮在地農產生鮮優勢:推動國產與進口產品分流管理,例如強制豬肉、雞肉標示「冷藏」與「解凍」措施,並開發產地與品種判別技術,以區隔國內外產品,強調國產農產品之新鮮優勢。

  3. 農村再生結合農村社區與產業:結合農業精品伴手、特色餐飲、文化美學或農村旅遊,發展六級化產業。

  4. 輔導專業農民成立微型農企業:將農產品產銷業務結合證券櫃買中心創櫃版,讓廣大的消費者成為股東。

  5. 強化品牌與行銷:透過推動農夫市場、加強網路行銷及食農教育等,推廣在地農業,並結合營養午餐、餐廳、團膳等,迎合時尚、健康養生趨勢。

(三)加速結構調整,發揮產業與資源綜效

  1. 推動農業專區:強化農漁專區劃設與區內核心產業發展,進行產業與資源串接,發揮規模與集中效益。

  2. 調整耕作制度與規模:推動活化休耕地、小地主大佃農及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提高資源運用效率。

  3. 合理調整農地利用管理:以延伸價值鏈鼓勵農地規模化集中利用,合理調整農地管理,維護優質農業環境。

  4. 培育農業經營者:專案輔導新進青年農業經營者,培育跨領域之農業科技人才,並輔導專業農民成立農企業,推動股東制。

(四)實施直接給付,保障農民所得

  1. 推動符合 WTO 國際規範之稻農直接給付措施:以彈性漸進方式,檢討調整稻穀保價制度及推動稻農直接給付措施,以引導稻米產業結構調整,建立優質臺灣米產業鏈,保障稻農收益。

  2. 強化農民補貼資訊整合管理:以農民身分證字號為基礎,加強對農機用油及肥料等補貼,強化精準管理,合理資源運用。

  3. 健全農民福利與社會保險制度:加強農保資格清查與改革、加強勾稽,維護實際從農者權益。

(五)強化檢疫檢驗,維護優質環境

  1. 突破農產品外銷檢疫障礙:開發新型動植物檢疫處理技術,突破外銷檢疫障礙;健全植物種子(苗)病害檢測及驗證體系,提升國產農產品品質,增加國際競爭力。

  2. 落實防疫檢疫措施:建構動物防疫及畜產品安全衛生預警體系;建構國際重大植物檢疫有害生物偵察網,確保我國非疫區狀態;針對輸入農產品之檢疫有害生物,加強風險評估,並強化檢疫把關作業,保障農產品輸入安全。

四 . 結語

  經貿自由化與區域經貿整合是臺灣農業部門必須嚴肅面對的重要課題,面對加入 TPP/RCEP 的影響與契機,農委會將持續編列經費充實「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辦理各項產業調整或防範措施及國際行銷計畫,並針對競爭力較弱之產業,適時辦理進口損害救助等相關措施,以因應加入 TPP/RCEP 對農業之影響與契機,更利用此一機會進行農業轉型,讓臺灣農業從「生產型農業」擴大為「新價值鏈農業」,以提升我農業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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