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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與進口農產品分流管理  「茶產地證明標章」帶您喝臺灣好茶

農糧署 劉紹國

壹、我國茶產業產銷概況

  臺灣名茶遠近馳名,如文山包種茶、凍頂烏龍茶、阿里山高山茶及日月潭紅茶等,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統計資料,102 年國內茶葉生產面積為 11,902 公頃 ,粗製茶產量達 14,717 公噸,其中以南投縣為最大產區,占 49%,計有南投、名間、竹山、鹿谷、水里、魚池、信義及仁愛等八大茶區,其次為嘉義縣占 14%,以番路鄉、梅山鄉、竹崎鄉及阿里山鄉等四個鄉鎮為主,新北市 12% 及桃竹苗三縣共占 14%。

  102 年我國茶葉出口量 3,781 公噸,出口值為 40,719 千美元,主要出口國為中國大陸 893 公噸(13,605 千美元)、日本 748 公噸(4,638 千美元)、美國 699 公噸(6,990 千美元),該三國占總出口量之 61%。

  102 年茶葉總進口量為 30,203 公噸,主要進口的茶品為紅茶(13,016 公噸)、綠茶(10,041 公噸)、普洱茶(3,673 公噸),其次為與我國茶品相近之烏龍茶 (部分發酵茶 3,470 公噸),總進口值 55,591 千美元,進口國以越南、中國大陸、斯里蘭卡及印尼等為主。

貳、推廣茶產地證明標章之意義

  依據 WTO「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RIPs)規定,地理標示(Geographical Indications;GI)係以地名取得註冊,並將其標示於商品上,彰顯其品質、信譽與價值,透過標章運用於產品行銷,以利消費者辨識,提高產品附加價值。我國為配合 TRIPs 關於地理標示保護規定,並加強臺灣地理標示保護機制,經濟部於 2003 年修正商標法,並制訂「地理標示申請證明標章註冊作業要點」,積極倡議產地標章概念,付諸實施。

  地理標示應具備之構成要件有三:1. 為辨別商品產自某一特定地區之標示。2. 表示會員國的領域或其領域內某特定地區。3. 商品之特定品質、聲譽或其他特性,與地理來源具有關聯性,亦即商品所具備的特定品質、聲譽或其他特性,主要歸因於該地理來源地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例如「BORDEAUX(波爾多)」來自法國的紅酒、「 SCOTCH(蘇格蘭)」 來自英國的威士忌、「DARJEELING(大吉嶺)」來自印度的紅茶,都耳熟能詳。

  由於臺灣茶葉生產技術優良及氣候土壤適合,發展出許多以地理名稱為標示的優質茶品,惟受到國內外市場其他廠商的隨意冒用,導致對該地理範圍內茶品權益受損,甚至損害既有名譽,如 94 年底我國著名產茶地名如「杉林溪」、「日月潭」、「梨山」、「松柏長青」、「梅山」、「阿里山」、「霧社之春」、「溪頭」等,遭人在中國註冊商標,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隨即循行政救濟途徑向中國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於 96 年裁定撤銷阿里山、日月潭、梨山、霧社之春等 4 件在中國註冊之茶葉商標,足見「地理標示」的重要性逐漸顯現,故有必要重視其註冊與保護。

  目前世界各國均積極推動原產地證明標章,不僅給予消費者辨識優質農產品之保證,亦維護保持原產地農產品的競爭優勢。因此,申請地理標示可作為臺灣茶葉的行銷工具,不僅方便消費者選購到道地的臺灣茶,確保消費者權益,亦可提高臺灣茶品銷量,增加茶農收益。

參、茶產地證明標章保障消費者與生產者權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據商標法輔導著名茶區之地方政府或農民團體註冊產地證明標章,並制訂嚴謹之核發規範,包括品質標準、安全標準、審查及查核機制等。臺灣各茶產區因氣候、土壤及生產加工方式之不同,已發展出具備地理特色之茶品,透過地理標示加以保護,藉以區隔其它地區類似產品,以保障臺灣茶的獨特性與權益。因此, 在各核發單位訂定 茶葉產地證明標章核發規範時,必需謹守三大精神:1. 在地生產來源要明確,申請茶品需提出在地生產相關證明,由核發單位將所申請之茶葉數量與產區面積勾稽、對應,並至產地現勘,確保茶品數量與來源。2. 確保茶品的衛生與安全,申請茶品之農藥殘留必需符合國家標準。3. 保障茶品品質,由核發單位組成品質評審小組,針對茶品滋味、香氣、水色及葉底等進行感官品評,申請之茶品需符合該地理特色與風味。

  茶品欲取得茶葉產地證明標章,除應符合證明標章使用管理規範外,並由標章核發單位依據種植面積及產量管控標章核發數量,透過嚴謹的標章核發程序,核實發放標章,以防止舞弊造假,保障農民與消費者權益。

肆、我國茶產地證明標章註冊與核發情形

  茶葉屬食品又屬健康取向產品,隨茶葉飲品市場需求擴大,消費者對茶品的安全、衛生、品質及產地格外重視,如何建立消費者信心,讓消費者買的安心,喝的放心,提供優質安全的茶產品已成為茶產業輔導之首要目標。又為防止進口之劣質茶仿冒或混充臺灣茶,近年來政府已輔導了「阿里山高山茶」、「文山包種茶」、「拉拉山高山茶」、「北埔膨風茶」、「峨眉東方美人茶」、「合歡山高冷茶」、「南投青山茶」、「鹿谷凍頂烏龍茶」、「杉林溪茶」、「日月潭紅茶」、「瑞穗天鶴茶」、「臺東紅烏龍」及「臺灣 .臺 東鹿野紅烏龍」等合計 13 個茶區已取得產地證明標章註冊,並累計核發 120 餘萬枚標章,其中阿里山高山茶核發數量最多,已超過 60 萬枚,鹿谷凍頂烏龍茶達 45 萬枚以上,這些貼有產地證明標章精品名茶,不僅包裝外型精緻大方,內容更是道地臺灣好茶,區隔外來茶品與協助茶品行銷,成效良好,提供消費者辨識真正在地的臺灣茶。

  在標章防偽與追溯查詢部分,除建立各標章防偽機制,例如從外表上觀察,像鈔票上印有的浮水印、凸出印刷、角度變換時會呈現不同顏色或顯現不同字樣或圖樣等,另每一張標章都有其獨有的流水編號,可依編號進入農糧署與茶業改良場開發的【優質茶葉產銷資訊網(http://teaquality.ttes.gov.tw)】 查詢其產銷相關資訊,可增加識別度及杜絕仿冒。該網站也提供各產地標章管理單位使用,以提升管理及查核效率,消費者可透過資訊系統查詢茶葉之產地及安全相關資訊,消費者選購貼有產地證明標章的茶葉,就可買到「正港」的臺灣好茶。

伍、結語

  臺灣名茶名聞遐邇,茶葉種類多,各產區均具特色,為確保臺灣茶葉品質特色,區隔外來茶品,提高產品價值及消費者採購信心,推動茶葉地理標示(產地證明標章)是當務之急。地理標示之保護,在歐盟、日本等國家均有明確規範,而我國已萌芽逐漸成長中,在眾多農特產品中,茶葉產品具地方特質,最具地理標示訴求意義,在政府積極輔導宣示下,臺灣已有 13 個茶區取得茶產地證明標章註冊,受到消費者肯定,後續將持續輔導茶產地證明標章之核發與管理,落實市場分流與地產地消,創造生產者與消費者雙贏之茶產業!

附表 13 個茶區產地證明標章圖樣 PDF

核發 茶產地證明標章 數量最多的 阿里山高山茶

核發 茶產地證明標章 數量最多的 阿里山高山茶

從地方到中央政府宣導 茶產地證明標章不遺餘力

從地方到中央政府宣導 茶產地證明標章不遺餘力

貼有茶產地證明標章之產品 貼有茶產地證明標章之產品

貼有茶產地證明標章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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