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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建構新價值鏈農業

  本會已創新推動各項重要施政,輔導農業科技產業化,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 — 農業加值、農漁業國際合作,拓展國際市場,並推動休耕地活化,專案輔導青年農民,協助取得土地、資金與技術,加速產業、人力與土地結構調整;為促進地產地消,實施國產與進口農產品分流機制,加強農產品追溯及安全管理,發揮在地農產生鮮優勢,並結合農業旅遊、農村再生創新在地產業,確保農業自然保育與生態永續等多功能價值。謹就推動情形說明如下:

一、提升產業競爭力,引領臺灣農業國際化

( 一 ) 促進農業科技產業化

  1. 落實智慧財產保護與運用: 103 年至 8 月底促成智財權獲證 19 件,包括取得「用於產生蛋白質之昆蟲感染方法」及「蔬果小型多功能乾燥器」等專利 9 件,及「絲瓜種苗 3 號」、「芒果臺中 1 號」等植物品種權 10 件,技術移轉新案 86 件,研發成果收入達 5,803 萬元。
  2. 推動農業科技產學合作:落實農業科研成果產業化運用,促進產業轉型與提升競爭力。經調查統計, 91 年至 101 年技術移轉業界運用之農業產學合作計畫成果,其 102 年產值已逾 10 億元。 103 年至 8 月底計有 58 項農業產學合作計畫推動執行中,如研發蒸氣萃取雞精技術,並與業者合作開發紅麴及藥膳養生等多種配方提供消費者選擇。 
  3. 推展農業科技專案計畫:至 103 年 8 月底累計執行 95 項計畫,已獲專利 56 件。近年已完成之農業科專計畫重要成果,包括法人科專計畫已建立動物藥品 25 項、豬隻性狀檢測及公豬生育力鑑定技術;透過業界科專研發「益生菌飼料添加物」及「水稻基因晶片」等 57 項產品。 
  4. 發展高效節能農產業:本會已成立「節能技術服務團」,免費提供農業動力用電節電諮詢及診斷服務,並輔導改善節能設施 ( 備 ) ,預計產業可節省用電約 10% 。開發漁業養殖節能水車自動控制系統,石斑魚養殖飼料用量控制器及石斑魚去鱗機等機械設備,可提升投餌效率、有效去除池底魚類糞便,且使用去鱗機之成本僅人工除鱗費用 1/3 。 
  5. 輔導生醫用畜禽建立標準化生產管理作業流程:兼顧動物福祉,提供優質畜禽,並促進生醫產業之研究發展。 103 年至 8 月底已生產初代無特定病原 (SPF) 豬 110 頭及二代 SPF 豬 800 頭,更新二代 SPF 公豬與母豬群。

( 二 ) 建置農業雲端服務

  1. 建構發展「農業資源雲」
      推動農業資源整合,逐步建立農民、土地、作物及行政措施勾稽檢核機制,彙轉重要農糧作物之產銷資訊 354 項,透過資料倉儲與商業智慧技術提供多功能交叉分析;建立產銷決策研判、評估體系,整合市場行情、成本、價格、產量等資訊,掌握產銷供應狀況,並運用雲端多元傳遞管道, 103 年至 8 月底主動傳遞服務逾 89 萬人次。
      配合行政院推動食品雲,提供來源端農產品資訊,藉由串連上游農產品及中下游加工及販售資訊,建構食品產業追溯網絡,並強化 CAS 優良農產品、有機農產品、國產茶葉、國產牛肉等追溯服務功能。自 103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牛隻屠宰須備齊飼養來源標記與證明單,本年 8 月起屠宰端每日銷號除籍與屠宰頭數之比值已達 100% 。
  2. 規劃推動「農民資訊整合服務」:推動農民以身分證作為取得各項補助及進入各農業資訊平臺之憑據,提供農民資訊整合服務。已推廣應用於農機用油及化學肥料補貼作業,至 103 年 8 月底計有 1 萬 950 位農友完成農機用油補貼資訊化作業,將由電腦系統自動核給免稅油額度,農民不用再往返鄉 ( 鎮市區 ) 公所申領紙本油單。未來將逐步納入重要農業施政及各項輔導措施,提供農民更多樣的服務。

( 三 ) 拓展農業國際市場

  1. 推動農產品國際行銷:持續輔導農漁業團體及加工業者組團參加國際東京展、美國波士頓食品展、香港美食展等國際性展覽,並組團赴大陸行銷臺灣水產品、觀賞魚及休閒漁業。 103 年 1 至 8 月農產品出口值為 36 億美元,較去年同期成長 5.8% 。
  2. 開拓大陸農產市場:受惠兩岸直航與簽訂 ECFA 開啟農產品出口中國大陸新契機, 102 年中國大陸已取代日本成為臺灣農產品外銷第 1 大市場。 103 年至 8 月底我對中國大陸農產品出口值 6.6 億美元,較 102 年同期成長 13.9% ,其中活石斑魚及冷凍秋刀魚成長顯著。 
  3. 加強農業技術輸出與智財保護
      臺灣農業科技之技術、商品、服務卓越,可推動技術境外實施。本會農業試驗所農藥殘留快速檢驗技術「綠盾農產檢驗套組」, 102 年已完成技術境外實施評估, 103 年 4 月經本會審議通過到中國大陸境外實施,並已成功技轉廠商承接。
      103 年初步完成分析農業科技 10 項亮點產業 23 項產品之技術智財缺口,其中評估香蕉新品種申請境外品種權,預計向中國大陸、日本、韓國及菲律賓提出申請;本會林業試驗所「紅豆杉臺紅 1 號」已申辦中國大陸植物品種權。

( 四 ) 強化國際農漁業合作

  1. 農業合作方面:本會主任委員 103 年 3 月率團赴緬甸訪問,雙方將就農漁業、養殖業及畜產加工方面廣泛合作; 7 月率團訪美,拜會美國農業部部長、國會參眾議員及其他相關行政部門,就臺美加強農業科技及協助區域農業發展之合作、促進農產貿易相關議題廣泛交換意見,並向美方說明我國積極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政策,希望美國業者能到我示範區投資農業,藉此拓展東南亞與中國大陸市場。
  2. 漁業合作方面
      本會主任委員 8 月率團參加 APEC 第 4 屆海洋相關部長會議,與會部長會後共同發表「廈門宣言」,強調各經濟體應透過亞太區域合作,建立國際海洋新夥伴關係。
      102 年 4 月 10 日簽署臺日漁業協議, 103 年 1 月召開第 3 次委員會,雙方同意在特別合作海域及協議海域,採取「分時分區、相互通報」、「不排除對方漁船,劃定海域適應彼此作業方式」等原則合作,確保我國約 800 艘漁船在協議海域內之作業權益。另 103 年 4 月 9 日於臺北召開第 3 次臺菲漁業會談,歷次會談雙方已達成海上執法避免使用武力及暴力共識,建立海上執法緊急通報及漁船、船員遭扣快速釋放機制。

( 五 ) 推動農業旅遊國際化

  1. 推展休閒農遊:至 103 年 8 月底公告劃定 75 處休閒農業區,輔導 332 家休閒農場取得許可登記證,成立 144 個「田媽媽」農村料理班,作為提供休閒農業旅遊服務之重要場域。開發農業旅遊伴手、農村特色料理、農業體驗活動及主題套裝遊程,建置資訊網絡,並透過參與國內外旅展,與旅運、飯店、網路商城及便利商店異業結合,開發多元通路,行銷農業旅遊商品。每年吸引遊客前往農村休閒旅遊逾 2,000 萬人次、創造產值達 100 億元,其中 102 年外國遊客約 26 萬餘人次,較 101 年成長 22% 。
  2. 發展漁業休閒旅遊:基隆八斗子、宜蘭烏石及臺南安平等 3 處漁港遊艇碼頭已興設完成,共計增加 114 個遊艇浮動船席,停泊率約 8 成,其中八斗子漁港碧砂遊艇泊區更吸引了英屬開曼群島等 11 個國籍之遊艇及帆船泊靠、遊憩。結合漁村文化與漁業產業特色辦理推廣活動, 103 年至 8 月底參加海岸漁業旅遊活動,包括搭乘娛樂漁船、參訪漁業慶典活動、魚貨直銷中心與休閒漁港等,合計約有 851 萬人次、產值約 28 億元。 
  3. 推廣森林生態旅遊:設置平地森林園區列為愛臺 12 建設綠色造林計畫重要工作之一,屏東林後四林平地森林園區於 103 年 6 月 14 日正式開園,加上花蓮大農大富、嘉義東石鰲鼓已完成建立大型平地森林園區 3 處,至 103 年 8 月底造訪遊客約 23.3 萬人次;賡續推動國際級步道生態旅遊,行銷 18 處國家森林遊樂區、 8 處自然教育中心及國家步道,參訪遊客約 577 餘萬人次。

二、調整產業結構,推動整合性加值發展

( 一 ) 擴大產業規模效益

  1. 發展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農科園區已形成動物疫苗、觀賞魚及生技檢測等產業聚落。至 103 年 8 月底農科園區已有農企業 88 家獲准投資進駐,引進投資額 86.2 億元。另農科園區亞太水族中心已竣工,結合貨品輸出入管控、檢疫及稽核機制,以國內衛星魚場觀賞魚及周邊產業為主,藉引進全球觀賞魚進行蓄養、重新包裝及品牌加值後,行銷全球市場,預計 103 年 11 月 1 日開幕營運。 
  2. 完成臺灣蘭花科技園區建設:蘭花園區營運服務中心、國際花卉展覽中心及示範溫室等公共設施與基礎建設已於 101 年全數完成。至 103 年 8 月底核准進駐業者 108 家,其中 61 家業者已實質營運,進駐業者投資額 83.8 億元、累計廠商營業額 80.7 億元。 103 年 3 月園區辦理「 2014 臺灣國際蘭展」,接獲外銷訂單 95.3 億元。 
  3. 推行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於雲彰嘉高鐵沿線 3 公里地下陷地區,打造節水之黃金廊道。 103 年至 8 月底已輔導區內農田轉作青割玉米、甘蔗等旱作 121 公頃、有機農業 22 公頃、改善地方圳路 21 公里、節水灌溉 35 公頃及試推太陽能發電與農業結合約 12 公頃等。 
  4. 推動農糧產銷集團產區: 103 年輔導稻米產銷集團產區 34 處,全年兩期契作面積 1 萬 6,600 公頃;設置胡蘿蔔、毛豆及結球萵苣等蔬菜外銷集團產區 5,200 公頃;輔導文旦柚、高接梨、椪柑、芒果等水果集團產區 28 處、 1,497 公頃;輔導花卉集團產區契作 284 公頃。輔導新社、美濃等農業經營專區 15 處、 3,925 公頃,協助建立安全產銷並拓展通路。 
  5. 輔導畜禽產業企業化:推廣新式高效生產系統及設備,如新式密閉負壓禽舍的示範推廣,並建立加值型畜禽產業聯盟,鼓勵廠農契約生產、專業分工及統合經營,提升經營效率與競爭力。 
  6. 建設養殖漁業生產區:至 103 年 8 月底已公告養殖漁業生產區 47 處、 1 萬 2,757 公頃。整建養殖區海水供水設施、進排水路及道路等公共設施,已完成宜蘭、雲林、高雄及屏東等縣市計 8 個養殖區專用海水供應系統,提高漁民收益,兼顧水土資源之永續利用。

( 二 ) 結合產業推動農村再生

  1. 農村再生培根計畫導入產業課程:至 103 年 8 月底累計已培訓 2,196 社區、 14 萬 2,178 人參與,已有 459 個社區提出農村再生計畫。
  2. 跨域推動農村社區產業:透過農村再生跨域合作平臺,導入產業技術輔導及跨部門資源,已推動產業示範計畫 40 區。 
  3. 推動農村社區產業活化:協助規劃設計、行銷推廣、產業發展條件與環境改善等,已核定 291 社區發展多元加值之農村社區產業;改善產業環境條件與生活機能,累計已有 1,475 社區受益。

( 三 ) 推動特色型產業加值

  1. 建構茶產業價值鏈:輔導設立優質茶專區及大宗商用茶專區計 31 處、面積 455 公頃。以輔導建立 1 級、 2 級優質茶產業為基礎,結合體驗、休閒服務與產業文化,形塑在地特色茶莊。 103 年已輔導 43 家茶莊改善服務流程及設計服務商品,另遴選茶產業服務示範據點 10 家。
  2. 輔導農村製酒產業:至 103 年 8 月底已有農村酒莊 23 家,製酒 12 萬公升、產值 1.1 億元。推選參加 2014 年法國、比利時、西班牙及德國等國際酒類競賽,計獲得 2 金、 3 銀質獎佳績,其中樹生休閒酒莊的「埔桃酒」奪得法國國際酒類評鑑金質獎,霧峰區農會酒莊的「荔枝蜂蜜酒」贏得布魯塞爾世界酒類評鑑金質獎。 
  3. 加強國產農產品加值研究:利用加工技術提升農產品保存性及食用便利性,已開發薑粉、薑汁之加工保存製程;利用海帶、綠豆芽、黃豆芽等開發植物鈣產品;結合微波輔助熱風乾燥加工技術開發高品質果乾休閒產品。 
  4. 推動雞蛋分級計價制度:已啟動雞蛋分級計價、輔導蛋農改善雞蛋承載器具,使用一次性之裝載容器,並參與相關驗證制度,提升蛋雞場經營效率與雞蛋衛生安全品質,至 103 年 8 月底已有 5 個 紙盤箱蛋示範供應鏈。 
  5. 推廣水產精品:每年舉辦「海宴水產精品」評選,規範產品生產製程需通過 CAS 、 HACCP 、 GMP 、 TAP 、 ISO22000 等其中 1 項驗證,每年遴選水產精品約 20 項,鼓勵業者持續發揮專業與創新,增進產品附加價值。另輔導 ASC 驗證之臺灣鯛及系列產品 ( 全魚、魚片及下巴 ) 於連鎖超市上架銷售。

( 四 ) 培育青年農業人力

  1. 專案輔導青年農民: 102 年遴選青年農民 100 位,平均年齡 33 歲,提供為期 2 年之陪伴式輔導,至 103 年 8 月底已協助新租 ( 購 ) 或代耕農地 220 公頃、取得青年從農創業等專案農貸 34 件、導入新品種與技術、開發加工產品與包裝等;另輔導 15 個直轄市、縣 ( 市 ) 農會成立在地青年農民交流團體,已有 700 餘人加入。
  2. 整合農業教育訓練: 103 年至 8 月底已辦理農業入門、初階、進階及高階專業訓練 97 梯次、 2,855 人次結業;本年暑期試辦農業打工,建置農業聯合徵才平臺,提供打工學生意外與醫療險、每月 3,200 元獎勵金等措施,計有學生 179 位前往 38 家農場打工。農民學院管理中心 103 年以「營運創新」為主軸辦理菁英論壇、建置農業經營管理教材、辦理農業產業人才知能建構及課程規劃等。 
  3. 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鼓勵種植有機或硬質玉米、牧草等進口替代作物。至 103 年 8 月底大佃農 經營面積 1 萬 4,688 公頃、平均經營規模 9 公頃,為一般農戶平均農地面積 1.1 公頃之 8.2 倍。為鼓勵資深農友出租農地,推動離農獎勵措施,本年至 8 月底申領人數 2,704 人、面積 1,444 公頃。

三、確保糧食安全,加強農產品安全管理

( 一 ) 調整農田耕作制度活化農地

  1. 推動成效: 102 年兩期申報休耕 11.2 萬公頃,較 100 年減少休耕 8.8 萬公頃 (-44%) ,轉 ( 契 ) 作增加 5.3 萬公頃 (+74%) 。連續休耕地至少一個期作復耕 3.1 萬公頃,活化 65% 。經統計 102 年減少休耕給付 20.8 億元;增加產值 178.4 億元,可提升糧食自給率 0.6% ,約有 3.8 萬農戶每公頃增加收入 2.5 至 5 萬元,創造 6.6 萬公頃復耕農地的農耕工作機會。
  2. 本 (103) 年續推活化休耕地:新增胡麻、薏苡、仙草、蕎麥、油茶及茶等 6 項進口替代作物。 103 年第 1 期作申報休耕面積 4 萬 6,418 公頃,較去年同期減少 8,628 公頃 (-15.7%) ;申報轉 ( 契 ) 作面積 4 萬 3,966 公頃,較去年同期增加 2,046 公頃 (+4.9%) ,主要增加作物為原料甘蔗 542 公頃,小麥、薏苡、胡麻等增加 188 公頃,地區特產增加 1,039 公頃。

( 二 ) 建構糧食安全機制

  1. 調整公糧管理制度:至 103 年 8 月底稻米庫存 90 萬公噸 ( 折糙數量 ) 。為提升公糧品質,公告 103 年公糧收購 28 個優良水稻品種,並推動中、北部沿海地區稻作單期化及再生稻不得申報繳交公糧。累計輔導農會設置 60 餘處、 10 萬餘公噸公糧低溫筒倉,並鼓勵民間公糧業者提供低溫筒倉,逐步推動國內公糧倉儲管理現代化。
  2. 提升區域糧食安全:本會 2012 年於 APEC 倡議「強化公私部門夥伴關係降低供應鏈糧食損失」計畫獲納入「 APEC 第 3 屆糧食安全部長宣言」,為 APEC 通過之第 1 個農業多年期計畫。自 102 年起推動各項工作,獲 APEC 會員認同,肯定我國建置 APEC 糧損評估方法論、降低糧損工具箱與資料庫,為我國及區域糧食安全做出具體貢獻。

( 三 ) 推動地產地消

  1. 推行優良國產農產品標章:呼籲國人鮮享在地,為辨識國產與進口產品,已輔導「臺灣香菇」、「阿里山高山茶、北埔膨風茶」等取得產地證明標章。 103 年推動使用臺灣米之餐飲業者標示「臺灣米標章」,同年 4 月公告臺灣米標章管理作業規範,接受全國相關業者申請,已有臺鐵、摩斯、悟饕等 7 家業者 ( 約 3,590 家連鎖門市 ) 參與。 
  2. 國產畜產品與進口品分流管理:為避免重複冷凍、解凍恐影響肉品品質,或以解凍肉混充全程冷藏肉品,爰規定生鮮通路業者對其冷藏肉及解凍肉應予標示及區隔,雞肉自 103 年 3 月起、豬肉自 5 月起納入管理,未依規定標示或有混充者依消費者保護法予以裁罰。
  3. 推廣優質米食: 103 年辦理親子種稻、米食文化體驗,計有 21 家農會與 50 所學校,約 7,500 名學童及民眾參與。建立米穀粉及新興米食產業鏈,透過科技研發新型態米食加工製品,並已輔導 25 家廠商推出 90 項以上之米穀粉加工製品上市銷售。舉辦臺灣米等農產品整合行銷,並藉由「米穀粉多元化應用創意大賽」與「全國名米產地冠軍賽」等活動,吸引民眾認識多元米食並消費國產米。 
  4. 供應學童午餐健康蔬菜:整合有機農產品生產農戶、通路業者、截切場、團膳業者形成供應鏈,供應新北市 280 所中小學、 34.6 萬名學童每週 1 餐有機蔬菜,其他 4 天供應吉園圃蔬菜,陸續已推廣宜蘭、桃園、苗栗及屏東等縣 ( 市 ) 中小學校,採用有機農產品作為團膳食材。 
  5. 加強國產農產品行銷
      輔導於臺北希望廣場、花博圓山廣場等 2 處辦理定期定點假日農夫市集,配合農產品產期辦理展售促銷活動。 103 年已輔導縣 ( 市 ) 政府及農民團體辦理地區性農產品展售促銷活動,以及辦理高雄玉荷包啤酒節、 2014 中臺灣農業博覽會等,帶動民眾認識在地農業。
      輔導設置假日戶外型農夫市集及平日室內型農民直銷站,至 103 年 9 月上旬已開辦南投縣集集農夫市集 1 處、花蓮市農會 ( 花商、自強、田埔 ) 農民直銷站及新竹縣北埔鄉農會農民直銷站計 4 處,以照顧小農,提供賣場讓農民自產自銷、自行訂價、穩定收入,並供應消費者享用在地當季、優質安全的農產品。另已同意新埔鎮農民直銷站、公館鄉農民直銷站等處籌設。 
  6. 開發食材料理與旅行遊程:輔導以當令農產品食材,開發特色農村料理或伴手,每年可創造逾 6 億元。 103 年推出「跟著節氣趣花東」等系列活動,行銷推廣「吃在地、食當季」觀念。

( 四 ) 強化農產品安全管理

  1. 推廣吉園圃安全蔬果:至 103 年 8 月底累計輔導 2,127 個產銷班取得吉園圃標章,生產面積 2 萬 5,695 公頃。輔導連鎖超市設置吉園圃蔬果販售點共 115 處,並媒合農民契約供應統一超商於 2,300 個門市販售。
  2. 推展有機農業:至 103 年 8 月底有機農業驗證面積 5,821 公頃,農戶 2,884 戶,其中輔導有機農業集團栽培區 999 公頃。另設置有機專櫃 ( 區 )120 處、參與電子商城銷售有機農場 150 家、有機農夫市集 18 處、有機村 12 處,引導民眾至有機農場消費、體驗。 
  3. 推動 CAS 優良農產品制度:包括肉品、乳品及水產品等 16 大類優良農產品驗證,至 103 年 8 月底計有 297 家業者之 761 項產品 ( 含 6,103 細項 ) 通過驗證。 CAS 驗證產品經驗證機構及主管機關雙重把關,由業者自主檢驗、驗證機構查核及產品抽驗外,政府亦依法監測管理,落實食品三級品管制度。 
  4. 推廣產銷履歷制度:至 103 年 8 月底產銷履歷驗證有效家數 1,362 家,供應 194 品項。透過多面向產銷履歷廣宣,如供需媒合、教案推廣、輔導連鎖量販超市設置專櫃 333 處、推動溯源餐廳等,產銷履歷標籤使用數 103 年至 8 月底每月平均 317 萬張,較 102 年每月 174 萬張成長 82% 。 
  5. 加強農、漁、畜產品用藥殘留檢測:每年辦理農產品及飼料等農藥與動物用藥殘留檢測,將相關檢驗資訊公告於本會網站「農委會檢驗資訊」。經檢測不合格案件,依相關規定查處並列管輔導改善。例如:至 103 年 8 月底以化學法抽驗田間及集貨場蔬果 5,410 件、合格率 96.1% ;稻米 518 件、合格率 97.3% ;茶葉 1,193 件、合格率 98.1% 。抽驗禽畜養殖場用藥 2 萬 3,830 件、合格率 99.9% 。 
  6. 避免不法油品危害全民食品安全及動物健康:自 103 年 9 月 5 日起請相關縣市政府持續就進威公司油脂流向進行查證,並採集該公司 8 個油槽內之動物油脂、進口牛油、進口魚油、進口棕櫚油等 8 件及下游廠商 6 件油脂樣品進行檢驗,經本會於 9 月 15 日召開專家學者會議初步決議, 14 件油脂檢驗結果符合歐盟動物油脂相關規定及飼料原料之重金屬限量標準,過氧化價等檢驗結果亦符合我國動物油脂 ( 飼料用 ) 國家標準。惟該等油脂產自非法工廠且原料來源不明、品質複雜,仍將請業者依高規格自主管理原則銷毀問題產品,續向進威公司求償相關損失。

( 五 ) 落實動植物防疫檢疫

  1. 加強狂犬病防疫: 103 年 1 月至 8 月共檢測犬、貓、食肉目野生動物、蝙蝠、其他野生動物 997 件,除 108 件鼬獾確診狂犬病案例外,其餘檢驗結果皆為陰性。針對案例發生鄉鎮及山地原住民鄉等高風險地區設站免費為民眾飼養犬貓施打 狂犬病疫苗,該地區犬貓過去一年施打 15 萬餘隻,施打率達 84% 。
  2. 實施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政策:家禽屠宰場數已由 93 年 18 場增加至 103 年 96 場;有色雞屠宰檢查數量已由 102 年 4 月平均每日 8.6 萬餘隻,提升至 103 年 8 月平均每日 22 萬餘隻。 
  3. 加速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訂定:經 103 年 4 月與衛生福利部協調,已完成多數藥品之殘留標準訂定程序,計已公告 57 藥 369 項、研擬草案者 4 藥 17 項。 
  4. 推動作物群組化農藥延伸使用:至 103 年 8 月底已公告農藥延伸使用範圍逾 2,365 項,並送請衛生福利部增 ( 修 ) 訂 1,471 項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輔導合理用藥。 
  5. 強化高風險農藥管理:對使用者、環境及攝食風險較高之農藥產品進行安全評估,採限用、改變安全劑型、降低含量或禁用等措施,近二年已公告禁用劇毒性成品農藥共 11 種。 
  6. 落實有害生物監測、預警與防治:對國內重大植物疫病蟲害進行主動監測,適時發布警報。 103 年針對 9 種新發生植物有害生物,包括荔枝及龍眼捲葉象鼻蟲、芒果畸形病及玉米褪綠斑駁病毒等,均分別確認發生情形與防治方法,轉知農友加強防範。 
  7. 嚴防國外重要疫病蟲害入侵
    (1) 持續加強禽流感監測: 103 年至 8 月底共檢測候鳥、養禽場、寵物鳥及野鳥等易感動物 1 萬 8,545 件,均未檢出 H5N1 或 H7N9 禽流感病毒。
    (2) 入境行李與貨物檢查:於國內機場及港口配置 42 組檢疫犬,執行入境旅客隨身行李與貨物偵測, 103 年至 8 月查獲農畜產品逾 3.3 萬件、 37 公噸。
    (3) 加強國際海空港防檢疫:持續配合「安康專案」執行市面查緝工作, 103 年至 8 月底計緝獲走私禽鳥 46 隻及犬 3 隻,經檢測禽流感及狂犬病病毒結果為陰性。

四、活化農業資源利用,維護生態永續發展

( 一 ) 調整農地利用與管理

  1. 鼓勵設置農業專業區:至 103 年已協助 15 個直轄市及縣政府辦理農地資源空間規劃及分類分級劃設成果檢核作業,作為政府部門施政資源整合投入之參考。並對於政府核定劃設有明確範圍界線之農業專業區 ( 如有機專區或產業園區等 ) ,其區內產業所需之農業設施,得依需要規劃設置,採區域概念彈性調整土地管制規定,提供土地集中規劃利用與效率使用誘因,兼顧農地永續利用與農業發展。
  2. 彈性務實調整農地利用管理:依農業多元發展方向,從價值鏈觀點盤點農產品產、製、儲、銷等利用需求,檢討農地相關法令,彈性調整農業各產業設施容許及變更使用規範,並持續檢討簡化作業程序。

( 二 ) 推動農田水利建設與防災

  103 年至 8 月底已完成辦理農田水利渠道更新改善 187 公里及構造物改善 678 座、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 1,176 公頃,以及推廣省水噴灌、滴灌設施 1,620 公頃,改善農田水利硬體設施、營運環境及減少輸水損失。另 103 年 2 月臺南市白河灌區替代水源工程竣工通水,可確保該區 603 公頃農田與上千農民農作灌溉用水需求。

( 三 ) 強化農業資源保育

  1. 推動植樹造林: 103 年至 8 月底完成造林 1,085 公頃;加強林地管理及森林保護,並以補償方式收回國有林租地 286 公頃;健全保安林地經營管理,辦理保安林檢訂 2.9 萬餘公頃。
  2. 維護全島綠資源永續發展:本會 103 年 4 月 15 日公告「桃園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同年 7 月桃園縣政府公告「桃園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合計各類型保護區域達 85 處; 103 年至 8 月底進行棲地巡護 2,893 次、拆除盜獵用具 416 件。 
  3. 推動林產事業:為建構林業區域生產體系,已輔導新竹、南投及屏東地區成立 3 處林業合作社;配合休耕地活化推動短期經濟林造林,促進菇蕈等產業發展,以及輔導 4 家林產業者推動國產木材產地證明制度示範。 
  4. 保育海洋漁業資源:對於拖網、刺網、魩鱙、飛魚卵、鯖鰺、珊瑚、燈火、鰻苗及蟳蟹類等漁業,持續推動禁漁區、禁漁期、總漁獲量及漁撈日誌填報等管制措施。推動沿近海漁業監控管制調查 (MCS) 措施, 103 年持續執行海上登臨漁船檢查,協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取締違規作業漁船 5 件。另 103 年至 8 月底已審核自願性休漁船 ( 筏 )5,595 艘;擴大辦理魚苗放流 952 萬尾,增育漁業資源。 
  5. 落實動物保護及流浪動物減量
      103 年起推動犬隻源頭管理三合一 ( 絕育、寵物登記、狂犬病疫苗注射 ) 專案, 103 年至 8 月底辦理犬貓絕育 4 萬 470 隻。輔導地方政府依轄區特性,發展收容動物認養多元推廣模式,認養動物 3 萬 1,362 隻 (52%) ,較 102 年同期提高 14% 。督導各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加強稽查犬隻未辦理寵物登記案 5 萬 7,988 件,新增寵物登記 9 萬 9,899 隻。
      103 年 7 至 8 月間辦理流浪犬管理政策公民審議會議,對於「如何提升並落實國人的動保觀念、增加流浪犬管理政策資源與執行力,以及完善流浪犬管理制度」等三大主軸凝聚共識。

( 四 ) 精進治山防災與流域綜合治理

  1. 整體性治山防災:實施土砂災害防治、水庫集水區保育、區域性水土資源保育與綠環境營造、特定水土保持區治理等, 103 年至 8 月底計辦理 352 處,可控制土砂量 757 萬立方公尺。
  2. 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保育治理:辦理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工作,自 99 至 103 年 8 月共辦理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工程 352 處,崩塌地復育 332 公頃,抑制土砂量約 1,397 萬立方公尺。 
  3. 流域綜合治理: 103 年推動上游坡地水土保持及治山防洪工作,至 8 月已核定治理工程 232 件,預計 103 至 108 年可控制土砂 940 萬立方公尺,減少土砂災害及下游淹水損害。推動農田排水設施與排水瓶頸改善,並辦理重要蔬菜產區作物保全措施,輔導設施栽培、輪作耐逆境蔬菜品種或耐淹水作物。另規劃在淹水潛勢較高之養殖漁業生產區辦理「防洪排水銜接治理改善、海水引水設施興設及防洪減災輔導」等工作。 
  4. 加強辦理野溪清疏:本會野溪清疏方案目標量 2,980 萬立方公尺,至 103 年 8 月底完成 5,485 萬立方公尺。清疏土石就地利用,回填流失農地 374 公頃。 
  5. 充實土石流防災整備: 103 年至 8 月底辦理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演練 43 場次及宣導 276 場次,培訓土石流防災專員 400 人 ( 累計 1,387 人 ) ,推動自主防災社區 67 處,更新全臺 1,671 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內保全對象清冊約 4 萬 8,116 人。 
  6. 國有林集水區治山防災: 103 年至 8 月底辦理保安林治理、林道改善、國有林整體治山防災等工作 56 件,處理崩塌地 28 公頃、抑制土砂下移量 92 萬立方公尺,以及林道路基與上、下邊坡處理排水設施 29 公里。

五、強化農民組織,照顧農民福祉

( 一 ) 照顧農民福利

  1. 調整老農津貼制度: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 3 條條文修正案,業經總統於 103 年 7 月 16 日修正公布,提高申領老農津貼者參加農保加保年資或參加漁會甲類會員年資,合計應達 15 年以上,惟此次修正對現已領取老農津貼者不受影響。 103 年至 8 月底已核發 370.1 億元,累計受惠農漁 民 67 萬 8,272 人。
  2. 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 102 年 4 月起推動農產業天然災害專案補助作業程序試辦方案,將「勘災、抽查」合併辦理, 102 年試辦結果救助時程較現行 ( 平均約 58 日 ) 提早 11 日完成。 103 年至 8 月底共計發放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金 3.7 億元,受益農漁戶 9,762 戶。 
  3. 肥料補貼等其他福利措施:農業預算大部分用於法定福利與補貼,如老農津貼、糧政及休耕、肥料補貼等, 103 年福利支出約 822 億元、占農業預算 67% 。 103 年 1 至 8 月已補貼肥料 54.7 萬公噸,經補貼後之國內肥料售價已較鄰近國家低廉。 103 年 1 月至 8 月補貼 6,811 艘漁船柴油 13.6 億元。另核發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 6.7 億元,受益農漁民子女 8 萬 6,300 人。

( 二 ) 農業部組織與功能調整規劃

  1. 研提農業部組織法:農業部及所屬三級機關 ( 構 ) 組織法草案經 103 年 1 月 2 日 大院黨團協商,除部分委員對林業試驗所業務職掌有不同意見仍需繼續協商,其餘組織法草案均協商完畢簽字中。 
  2. 未來組織與功能調整重點:農業部成立農產品行銷、品牌推廣及消費者服務之單一窗口「農產品行銷司」;續辦林產業業務並成立「林產司」;落實動物保護及寵物管理,除規劃成立「畜產司」,將成立專責單位動物保護會;成立「農村及農田水利署」,負責統籌農村規劃及建設資源;成立「漁業署南區分署」,加強南部地區之漁業重心;成立「農業試驗所花卉試驗分所」,強化花卉研究能量。

( 三 ) 健全農業金融體系

  1. 建構完整的上下層農業金融服務系統:推動全國農業金庫與全體農漁會簽訂代理收付款項總契約書,至 103 年 8 月底 305 家信用部、 1,169 個營業據點,提供代收國民年金保險費、信用卡費、電信費、水費、電費及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等服務,總計代收 3,960 萬筆、 1,482 億元。
  2. 健全農漁會信用部經營體質: 103 年 8 月底全體農漁會信用部逾期放款金額 75 億元,逾放比率 0.8% ,備抵呆帳覆蓋率 338.52% ,分別較 93 年 1 月底農漁會信用部改隸本會監理前減少 920 億元、降低 16.91 及增加 318.77 個百分點,農漁會信用部風險承擔能力及資產品質已大幅提升。 
  3. 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協助農漁民取得營農所需資金,至 103 年 8 月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餘額達 917 億元,約 23 萬名農漁民受益,並利用農業信用保證機制,協助農漁業者取得農業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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