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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新稻米產業發展策略

農糧署 高庭芳.蘇宗振

壹、前言

  稻米產業在我國就業人口、耕作面積及產值皆具舉足輕重的地位,過去國內稻米生產偏重提高生產量,近年已朝向稻米品質改良並獲致良好成果,惟受到國人飲食習慣西化,及生產成本偏高,不利外銷市場之拓展,導致國產稻米消費量減少並呈現生產過剩情形。

  為解決稻米生產過剩之問題,並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WTO )後及未來加入 TPP/RCEP 所面臨之稻米開放進口之嚴峻考驗,如何在面對國際市場競爭下,除能維持我國稻米產業政策在充裕供應國內需求之前提,並朝向「安全、高品質及環境友善」之稻米產業方向發展,以整體提升產業競爭力並蓄積外銷市場之量能。

貳、我國水稻產業發展概況

  我國稻米一年共兩期作,全臺稻農戶數約 22.8 萬人,近 3 年平均種植面積約 27 萬公頃,換算糙米產量年平均約 127 萬公噸,年平均產值約 370 億,產地主要集中於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中市、臺南市及花蓮縣,約占全臺稻米產量 7 成以上,其中水稻品種經長期選育結果,全臺多數地區均可種植,以稉稻為主約占 9 成,其次為秈稻及糯稻, 102 年國人每年每人年平均白米消費量約 45 公斤。

參、稻米產業政策與規劃

  為因應面對進口米競爭及兼具人、地、水、產業整合效益,我國稻米產業應以「確保糧食安全與產業永續發展」為總體目標,並朝以下六大方向進行推動:

(一)活化稻田生產,確保糧食安全。

(二)平衡國內供需,穩定市場糧價。

(三)提升稻米品質,加強生產與管理。

(四)強化產銷競爭力,拓展外銷市場。

(五)發展多元化育種及栽培技術,因應全球氣候變遷。

(六)加強國際合作交流,提升產業研發與生產技術。

  依據上述推動方向,分成「調整生產結構」、「糧食質量管理」、「穩定價格」、「提升競爭力」、「行銷推廣」等五大策略說明如下:

(一)生產結構調整策略

  1. 實施計畫生產:綜合考量開放稻米進口、天然災害及國人消費量等趨勢,規劃稻米生產以產銷平衡為目標,訂定每年計畫生產量。
  2. 輔導辦理轉作休耕措施:推動「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輔導稻田辦理轉作,鼓勵種植進口替代作物、具外銷潛力及有機作物,並針對種植飼料玉米、青割玉米、牧草及產銷無虞之作物給予轉 ( 契 ) 作獎勵,以提高國產糧食自給率及農田利用率。
  3. 推動「小地主大佃農」及離農獎勵計畫:輔導老農或無意耕作之農民將農地出租給專業農民,輔導出租農地之高齡農民領取離農獎勵,及針對現代化企業化大規模經營之大佃農,給予產業輔導,促使農業轉型升級。
  4. 強化中央與地方合作,發展地區特產:鼓勵 地方政府選擇適地適種且產銷無虞之作物,作為地方特色之作物,以發展地區特產、建立地方特色。

(二)糧食質量管理策略

  1. 品質管理
    (1) 稻米衛生安全監測:加強宣導農民安全用藥觀念及抽檢機制,針對收穫前稻穀辦理田間抽檢、繳交公糧辦理留樣,及進倉後抽檢等農藥殘留檢測,對於不合格農戶辦理個別追蹤輔導,避免流入市面;另針對民間稻米加工廠,與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成立「聯合稽查小組」共同抽檢市售食米產品與庫存稻穀,建立稻米安全無縫接軌。
    (2) 強化市售食米管理:輔導業者依據「糧食管理法」及「糧食標示辦法」規定,明確標示商品相關消費資訊及原料產地,並定期及不定期辦理市售食米外觀品質檢驗工作。
    (3) 輔導糧食業者提升品質:針對稻米加工業者辦理水稻種苗生產講習訓練及米穀檢驗人員訓練,協助業者改善自主品管技能,提升稻米品質。
  2. 數量管理
    (1) 建立市場區隔,禁止進口稻米與國產稻米混合銷售:政府已於 103 年 6 月 18 日公告修正糧食管理法部分條文,以提高罰鍰、限制進口稻米與國產稻米混合銷售,以杜絕不法糧商以進口低成本米混合國產米牟利銷售致影響消費者權益,並透過追蹤機制加強管理,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2) 稻米進出口管理措施:
    A. 進口:92 年起稻米進口由限量方式改採關稅配額制度,進口配額數量內採低關稅稅率(稻米為 0 %,米食製品為 10 %至 25 %);配額外關稅,稻米每公斤 45 元,米食製品每公斤 49 元。
    B. 出口:以自由輸出入為原則,但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得適時採出口限制條件或總量管制。

(三)穩定價格策略

  1. 掌握國內安全存量:經由稻穀保價收購制度及政府進口米採購,掌握國家安全存糧,並視市場需求調節釋出存糧,並適時停止撥售飼料米及加工用米,減少公糧稻米撥出。
  2. 調節供需穩定糧價:每年進口之關稅配額為 144,720 公噸等量糙米,僅開放 35% 予民間輸入,由民間糧商參加配額標售,得標後辦理進口,進入國内市場通路;其餘 65% 概由政府進口控存,再依市場需求分批辦理公告標售,以降低對市場行情之影響。
  3. 強化收購農民稻穀業務:目前每公頃收購總量已接近當期作生產量,對於穩定稻穀價格及農民收益具正面效果,穩定稻農所得。

(四)競爭力提升策略

  1. 公糧收購限制優良水稻推廣品種:選定具產量穩定、栽培適應性良好、米質優良及食味佳等特性之水稻品種做為推廣品種,輔導農民需種植政府公告之優良水稻推廣品種,所收穫之稻穀才能繳交公糧,以同步提升公糧品質。
  2. 選育及繁殖優良稻種:依市場導向選育外觀、食味優良之水稻品種,將優良水稻推廣品種區分為特色米品種及一般栽培品種,並配合水稻良種繁殖三級制度,供農民更新使用,及加強輔導契作特色米品種,以提升國產稻米品質
  3. 輔導建置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整合稻米產業產製儲銷上下游資源,實施生態化、安全化與標準化田間作業、管理及紀錄制度,所收穫之稻米不繳交公糧,採品牌化策略全數流入自由市場。
  4. 強化臺灣米高品質形象:輔導民間糧食業者,強化稻米分級制度,突顯價差效益,以鼓勵農民種植高品質稻米。
  5. 再生稻及落粒栽培水稻不得申報繳交公糧:考量 再生稻稻穀因品質不穩定,無法達到公糧撥售學午糧、軍糧等品質標準,致大部分撥供為飼料米,增加政府購銷損失及財政負擔。為提升國產稻米品質,提高國產水稻競爭力,自 103 年起公糧不收購再生稻,並輔導再生稻區轉(契)作雜糧作物或種植綠肥作物培養地力。

(五)行銷推廣策略

  1. 舉辦鄉鎮及全國性稻米品質競賽及大型展示、展售活動,提升國產米高品質、形象及展現地區品牌知名度,另配合傳統節慶及結合地方產業文化,辦理米食推廣活動,規劃多元通路及行銷管道,增加稻米消費量。
  2. 推動認驗證及證明標章,建立國產米優質形象與進口米市場做區隔:推動 CAS 食米認證與驗證管理制度,促使稻農重視生產品質及稻米栽培管理技術,以提升國產米品質與優勢。此外,針對使用臺灣米產製米食料理餐飲業者之鼓勵申辦標示臺灣米標章,以做為消費者識別選購之依據,提升國產米優質形象。
  3. 研發推廣多元化米穀粉製品,拓展國產稻米消費通路:研發推廣米穀粉製品,如米麵包、米蛋糕、米泡麵、米麵條、米冰淇淋等產品供消費者選擇,朝向開發米穀粉替代部分麵粉使用,在不改變國人飲食習慣下,拓展米食消費廣度。

肆、結語

  水稻為臺灣最主要之農作物,亦是兼顧「生產、生態、生活」之三生產業,今後更須在產、製、銷等方面,突顯國產稻米優質、安全、環境友善之特色,以取得國內外消費市場的認同及支持,確立臺灣米永續經營的基礎。為同時因應國際貿易自由化之趨勢,提高稻米品質及國際競爭力,推廣種植優良水稻品種,鼓勵適地適種,才能達到生產者與消費者雙贏,兼具提升農友收益及提高國內稻米產業競爭力之目的與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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