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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森林經營 維護生態保育

文 / 林務局 李桃生

前言

  隨著民眾普遍關注面對全球暖化和氣候變遷的威脅,政府加強永續森林經營、生態環境維護及生物多樣性保育的工作,更顯重要。林務局秉永續經營之理念,為這一代人而籌,為下一代人而謀。

  森林是台灣的主要命脈,致力維護森林資源之完整以及保育工作,始終是林務局不變的政策。103 年加強執行新植造林 2,177 公頃,在森林資源維護上,查緝竊取森林產物 233 人、人贓俱獲率為 60%,森林遊樂區遊客 514 萬人次(成長 23.92% ),治山防洪工程 200 件,有效抑制土砂 483.2 萬立方公尺,並治理崩塌地 153.3 公頃;林後四林森林園區繼花蓮大農大富、嘉義鰲鼓溼地第三處平地森林園區於 103 年 6 月 14 日盛大開園,行政院愛台 12 項建設之三大園區至此全數到位。並有下列工作獲獎:「水梯田暨濕地生態系統復育及保育工作」獲得「 103 年國家永續發展獎-永續發展行動計畫執行績優獎」;採「生態工法」辦理嘉義縣梅山鄉瑞里山區的「野薑花溪」治理復育工作,獲得第 14 屆金質獎-水利類優等獎;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內之太平山莊推動生態旅遊、環境教育及節能減碳觀念,取得代表企業界全面推動環境保護績效最高榮譽的「中華民國企業環保獎」;東眼山自然教育中心亦獲第二屆國家環境教育獎,再次肯定林務局在我國環境教育領域的貢獻。

  據森林法第 1 條及第 5 條,臺灣森林之管理經營應以國土保安長遠利益為主要目標,並以發揮其公益及經濟效用為宗旨。展望新的一年,林務局將在「永續森林經營、維護生態保育」主軸下,以積極態度面對新情勢及新民意,展開各項措施。本文茲舉其要者,予以闡明。

一、林木經營區完成造林地之清查,實施促進森林健康的更新作業,以發展林產業

  國有林之經營自民國 92 年起,依照台灣森林經營管理方案第 1 點規定,分級分區管理,分設林木經營區、國土保安區、自然保護區及森林育樂區。在木材需求增加及國際環保議題之趨勢下,人工林經營將成為保育森林的重要關鍵。台灣人工林經營應以合理、健康與永續的思維,有效經營,位於林木經營區之人工林面積約 12 萬公頃,應優先推動其合理化經營之區域,以優先作為未來木材生產儲備區域。職是,應有效掌握有關人工林面積、蓄積及生長情形等資訊,俾適時啟動強化人工林之經營管理及生產作業相關策略,包括加強疏伐撫育、研究對環境友善之森林收穫作業與技術開發、重建林木生產作業流程與技術規範及輔導成立林木合作社等,規劃疏伐地點、方式、期程、集材、集運等。

  林務局已啟動國有林事業區人工林清查工作,利用造林地籍圖及台帳數值化、第四次森林資源調查土地覆蓋型圖、數值地形模型(DTM)、交通路網圖及林道圖,分為三階段推動,並已完成第一階段造林地籍圖與第四次森林資源調查土地覆蓋型圖之套疊,清查各造林地之現況,及第二階段依據道路圖層及數值地形圖(DTM)計算出各造林地之運輸成本,再篩選出作業難度為「易」且位於林木經營區具生產潛力地點之人工林,辦理第三階段現地調查計有 35,697 公頃。

  104 年,將就第三階段篩選後結果逐筆前往現地勘查,完成造林地之清查,並在此一基礎上逐步辦理下列事項,以建構台灣人工林產業之經營模式,提高台灣之木材自給率,以福利民生。

(一)整合原料供給鏈,建構區域林業生產體系,降低生產成本,穩定供應國產竹材原料:輔導組成林業合作社,開發環境友善無礙水土保持及具高效率之伐採技術。

(二)持續推動竹炭 CAS 標章驗證、台灣炭團體商標與國產木竹材產地證明制度,成立台灣炭材產業聚落及新穎性竹建材產業聚落,連結竹材產業上中下游,輔導型塑亮點產品,縮短新型態產品研發時程。

(三)建置雲端服務產品市集系統:透過林產品 QR-Code 與社群網站建置,建構國產木、竹材多元行銷管道。

(四)加強林產科技研發成果技術轉移,輔導業者強化國際行銷,將林產業競爭力擴展至國際,拓展國內外新興市場,創新產業價值。

二、以森林資源調查成果為基礎,啟動生態監測,明瞭生長率及枯死率

  為掌握林木生長狀況,以為森林經營、氣候變遷、二氧化碳固定能力等課題評估依據,須藉由長期監測與調查,持續蒐集林木生長與生育地因子等相關資料,以瞭解森林生態系之林分與生長蓄積(生物量)的動態變化。

  林務局已於全島不同林型與海拔高度設置森林永久樣區,每 5 年複查一次,迄今獲得 3 至 4 輪之生長資訊,累積長達 10 至 15 年連續長期的調查資料,為台灣林木生長與枯死數據最完整與直接的來源,並已依據該資訊建立 12 種主要樹種之蓄積生長模式。

  第四次森林資源調查已於 103 年底完成外、內業工作,調查結果為 : 全國森林面積約 218 萬公頃,森林覆蓋率 60.9%,森林總蓄積約 4.6 億立方公尺。未來對於森林蓄積的掌握,可運用已建立的林木生長模式進行推估,定期更新林分蓄積資料;此外,連續及長期性的地面樣區調查仍有維持的必要,因此,林務局整合以第四次資源調查系統樣區為主、森林永久樣區為輔之連續性的複查機制,篩選保留具代表性及成本效益之系統樣區計 1,376 個,以獲得連續且全面的林分生長資訊,回饋於生長模式的修正,掌握林分的變化趨勢,俾能進行適當之經營管理。

  104 年將以已建立之系統樣區為基礎,掌握不同地區、海拔高與造林樹種之生長情形,建立人工林收穫表,作為經營目標設定之科學依據,並檢討現行檢訂工作之作法與流程,建立資訊更新與維護機制,以建立森林永續經營之長期監測體系。

  人工林的永續經營與天然林的生態保育,是森林經營的兩大主軸,為達成森林之公益與經濟效用,科學規劃、合理經營,更是人工林發展關鍵。 104 年將導入國有林森林認證及建立永續經營相關準則與指標,確保經營方式符合永續作業原則,重視森林「木材以外的價值」,發揮林地不同分區之多元價值。

三、推動森林遊樂區跨域加值合作及強化生態旅遊深度,並精進自然教育中心質能

  在永續國土保安與維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加強生態旅遊、環境教育及自然體驗功能的提供,為森林經營目標之一。

  林務局基於台灣最大自然資源管理單位的責任,建置 8 處自然教育中心,場域遼闊,擁有多種棲地類型,已規劃逾 250 套學習方案,提供多元之森林環境教育服務。針對少子化及人口結構改變、 12 年國教的規劃與實施、環境教育法施行等外在課題及外在環境的變化及挑戰,林務局將就使用者需求,逐步調整及精進課程方案之規劃,並透過學習性組織、績效管理、評鑑制度、典範轉移等方式,共同打造更優質、更永續的環境學習平台。

  生態旅遊的推動,可為原住民部落及山村社區帶來新的契機,林務局將以各國家森林遊樂區基礎,結合鄰近優質社區及相關產業,規劃森林生態旅遊遊程,務實拓展旅遊路線廣度、深度,讓森林遊樂區周圍之部落、社區,獲得經濟利益,促進地方發展;此外,更配合農委會「地產地消‧建立互信」政策,規劃森林遊樂區餐廳食材採用在地、有機生鮮農產品,除保障食品安全外,有穩定農產品市場、促進地方經濟。

  此外,引入創新財務作法,積極執行跨域加值政策:如規劃建立森林遊樂區品牌形象,辦理開發特色產品或授權業者製作商品,經由文創產品推廣當地特色和景點;推行森林遊樂區旅遊套票,藉由熱門森林遊樂區魅力,提升較小型森林遊樂區知名度;推出森林遊樂區交通聯票方案;研擬與相關政府部門或運輸業者合作,解決森林遊樂區聯外交通之不便;規劃森林遊樂區之森林生態旅遊遊程,將各具特色資源點由點對點的連接延伸為遊程線的串聯,藉此彰顯森林生態旅遊概念之獨特性。

四、實質建立與原住民之伙伴關係

  原住民多居住山區,其生活與山林息息相關,長期以來透過傳統之生物多樣性知識與智慧,利用山林之自然資源,然原住民族的生活及自然資源使用仍受限各種法規。 94 年 2 月 5 日原住民族基本法制定施行後,對原住民族土地、文化與生活慣俗,必須予以尊重、承認,部落族人與國有林管理機關之關係,更必須務實面對、妥慎調和。如何與原住民實質建立夥伴關係,增加雙向平等之互動,為林務局施政之要務。

  林務局將逐步落實與原住民族建立共管機制,己依各地原住民族、部落特性及合作情形,建立 5 個原住民族共管諮詢委員會,就區域內有關推動林業經營及自然保育之相關工作方針或計畫方案之擬訂、執行與評估等事項,提供建議與諮詢。104 年,林務局將擬訂共管諮詢平台之指導原則,洽商原住民族委員會確定後,擴大發展與原住民共存共榮之夥伴關係。

  此外,林務局以社區林業夥伴關係為礎石,在原鄉部落之耕耘成果,具有既深且廣之效。林務局整合現有之社區林業服務,建立「社區生態推廣雲端服務(簡稱社區生態雲)」,由政府提供雲端服務,串連全國社區發展協會,協助社區進行特色規劃發展,發展生態體驗旅遊與開發當地特色產品,並建立「原鄉部落專區」,協助原鄉部落發展電子商務,促進山村經濟成長。

結語

  林務局秉持永續森林經營、維護生態保育的信念,從環境保護、經濟發展及社會公義三方面,持續不斷推動各項工作,這是一項任重道遠、造福後代子孫的重責大任,過去所累積的成果,是林務局繼續往前的動力,面臨的困境,亦驅動著林務局要以紮實的技術專業、持續開放學習的態度,納入社區參與機制,善用新科技、新知識,積極與民眾溝通,使施政能被認同及落實,迎接新的契機與挑戰,順應世界森林永續經營與環境保育之潮流,建構永續新文明,以為後代子孫永世享用。

森林是台灣的主要命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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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常在,綠水長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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