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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飼料用油脂管理

文 / 畜牧處 陳希嘉

壹、前言

  103 年 9 月國內發生黑心油品事件,業者違法以非食用油脂流供食用,引發全台對於油脂衛生安全之關注,農委會除緊急查處相關業者外,另全面檢討管理現況,飼料用油脂原非屬農委會公告「飼料詳細品目」範疇內產品,爰製造或輸入均毋須取得農委會核發之飼料登記證,業者僅需有相關商業或營利事業登記即可從事進口及買賣,惟為防範不肖業者非法流用,農委會推動各項飼料油脂源頭管理及流向追蹤措施,以提升飼料油脂品質及衛生安全,避免不當流用,維護國內畜禽健康及國人食品安全。

貳、事件源起及查察情形

一、農委會於 103 年 9 月 4 日起就報載進威公司購自屏東郭姓業者以餿水油、皮革廠廢棄皮脂油所製成之劣質油品供作飼料用,即請屏東縣政府相關人員至進威公司訪查, 9 月 5 日該公司提供 7 家廠商名單,農委會為求精確更透由相關管道且持續進行查證,掌握該公司油脂確實流向 14 家公司,同時,屏東縣政府也就該公司所生產之油脂予以封存及採取現場 8 個油槽內之動物油脂、進口牛油、進口魚油及進口棕櫚油等 8 件樣品進行檢驗,另相關縣市政府亦即封存進威公司下游各公司庫存油脂,並採集油脂 6 件及飼料樣品 5 件進行檢驗,以避免不法油品繼續使用,確保動物健康及家畜禽產品衛生安全。進威公司所採之油品 8 件及下游廠商等共 14 件油品之檢驗結果,經農委會於 9 月 15 日召集專家學者會議初步判定,雖符合動物油脂(飼料用)國家標準及歐盟等國際相關飼料原料之規範,惟因該等油脂原料來源不明、品質複雜,爰要求業者依高規格自主管理原則銷毀問題產品,續向進威公司求償相關損失,臺南市 3 家飼料廠及彰化縣 1 家養豬場庫存油脂已於 9 月下旬運回進威公司封存切結不得使用,高雄市 1 家飼料廠庫存油脂則於 10 月 3 日由該市環保局協助銷毀。

二、另進威公司原於 102 年 1 月 23 日經屏東縣政府核准為生產肉骨粉之臨時工廠,該工廠違反登記事項生產飼料油品,依經濟部 103 年 9 月 11 日函示,已違反工廠登記相關規定生產飼料油脂,業由屏東縣政府於同年 9 月 15 日撤銷登記,另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於 10 月 3 日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起訴該公司相關負責人。

三、103 年 9 月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稱食藥署)為追查黑心油品事件,函請外交部等相關駐外單位協助查察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自越南大幸福公司輸入油品之合法性及是否可食用等相關問題,並獲駐越南代表處電報轉越南工商部回復,該公司外銷之脂、油類產品僅作為飼料用,並不供於食用,引發各界對自大幸福公司輸入油品流向之高度關切,及質疑業者是否長期以飼料用油混攙食用油。爰各相關主管機關及農委會立即全面檢討進口油脂管理機制,同步積極清查該等非食用油脂流向,以澈底查辦不法廠商並研擬未來相關管理策略,共同防堵類似情事再度發生。

參、管理制度檢討及因應作為

一、飼料油脂管理制度檢討

(一) 103 年 10 月 30 日前,飼料油脂非屬農委會公告之「飼料詳細品目」產品,故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該等產品尚無須取得飼料製造或輸入登記證,農委會係針對飼料用油脂採後市場監測,每年擬訂抽樣計畫採集飼料油脂檢測過氧化價、游離脂肪酸等項目,以掌握飼料油脂品質,爰農委會於事件發生當時,無法立即掌握飼料油脂製造、輸入及主要販售業者,增加後續追查工作之困難度。

(二)飼料油脂於 103 年 11 月 13 日前,非屬農委會公告之「輸入飼料查驗作業要點」第 3 點附表所列品目,爰無須向農委會委託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申請辦理輸入飼料查驗。

(三)查現行飼料管理法雖無明文規定飼料業者須提供流向追溯追蹤等資料,惟為加強飼料油脂之流向監控,農委會依飼料管理法第 22 條第 1 項規定,會同有關機關檢查飼料製造業者、販賣業者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及其設備、貯藏場所與有關資料,並得抽樣查驗。為明確規範飼料業者應記錄飼料相關產品供應來源與流向並保存證明文件,俾利追溯追蹤,農委會已於飼料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納入追溯追蹤之法源依據及提高相關罰責。

二、因應作為

(一)農委會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全面清查國內飼料油脂工廠,並造冊列管及加強查核,俾利掌握並追蹤全國油脂生產業者名單及產品流向。

(二)進口飼料用油脂用途及流向追蹤:

  1. 各部會分工針對 1518/3823 號列進口非供食用油脂流向進行追蹤,並對涉非法流用之業者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2. 為全面追查 103 年 1-8 月以飼料用途進口之油脂流向,農委會依據食藥署提供 103 年 1-8 月以非食品用途進口油品資料,逐筆過濾進行分析並清查流向。
  3. 查察 100 年起 9 家自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非食用油脂業者,依據財政部統計資料,100 年至 103 年 9 月自越南大幸福公司計進口 42,297 萬公噸非食用油脂,農委會已清查 6 家業者進口供飼料用共 7,698 公噸。至外界所關切之 3.3 萬油脂公噸流向,係分別由頂新進口 4,726 公噸及永成(含永成油脂及永成物料)公司進口 29,873 公噸,合計 34,599 公噸。因該等公司已由檢調機關啟動調查工作,農委會前請檢調協助提供相關資料,惟進銷貨單據資料不全及油品來源複雜,尚無法據以釐清大幸福油品之確實流向。因此,農委會轉請財政部提供頂新及永成公司下游飼料業者名單,進一步查察其油脂進貨量及交易資料,以反向勾稽油脂流向,結果概述如下:永成公司下游 21 家為飼料相關業者(占該公司銷貨額 97%),查察該等公司自永成購入飼料油脂量及交易金額,與財政部資料尚屬吻合,初步研判永成公司 97 % 進口之飼料油脂銷售供作飼料使用。另查察頂新公司銷貨下游 6 家飼料業者及彰化地檢署提供之下游飼料業者,合計查得之油脂購入量已超出頂新非食用油脂進口量,顯示頂新尚有其他油源,推估其自大幸福公司進口之油脂應多係銷供飼料用途。

(三) 103 年 10 月 30 日公告「飼料詳細品目」增訂飼料用動物油脂及植物油脂,配合 10 月 31 日起全面實施進口油品分流管理,相關油品項目下增列輸入規定,輸入飼料油脂須取得農委會許可始得輸入,並自 103 年 11 月 14 日起,針對飼料油脂實施邊境查驗措施。

肆、精進管理策略及落實方法

  自 103 年 9 月初事件爆發,農委會即儘速通盤審視飼料用油管理措施,研擬各項強化管理對策並於最短時間內實施,以防範業者藉由管理漏洞從事不法行為,危害國人食品衛生安全及健康。農委會積極推動飼料用油各項強化管理策略及落實方法如下:

一、進口分流管理

  自 103 年 10 月 31 日起,相關油脂之進口號列已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公告增訂食品用、飼料用或工業用等複合輸入規定,以利進口油脂之分流管控及流向追蹤,輸入飼料油脂須取得農委會許可並按月申報流向。

二、強化源頭管理

(一)已於 103 年 10 月 30 日公告「飼料詳細品目」增訂飼料用動物油脂及植物油脂,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國內飼料油脂工廠須取得飼料製造登記證,始得製造、加工及分裝;自 104 年 5 月 1 日起,進口飼料油脂須取得飼料輸入登記證,始得輸入。違反前揭規定者,依飼料管理法第 26 條規定,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萬元以下罰金。

(二)自 103 年 11 月 14 日起,輸入飼料用油脂須向農委會委託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申請辦理輸入查驗,查驗合格後,始得輸入,並針對大陸港澳地區及越南等輸入之飼料油脂採取加強查驗措施,以加強管控該高風險地區輸入飼料油脂之品質及衛生安全。

三、國內工廠造冊列管

(一)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已初步完成清查國內製造飼料油脂工廠,農委會將輔導相關業者依法取得製造登記證,並加強其生產油脂流向追蹤。

(二)研擬「飼料用油脂工廠設廠標準」,以提升飼料油脂生產品質及衛生安全,農委會所擬草案業經相關專家、學者、機關及公會等代表充分討論,後續將依程序辦理公告事宜。

四、油脂流向監控

(一)自 103 年 10 月 31 日起,飼料油脂輸入、製造及販賣業者,須按月申報銷售流向。輸入業者未申報者次月進口之相關飼料產品均無法簽審通關,另將針對各業者之申報資料加強稽查。

(二)農委會已初步建置飼料油品流向申報資訊系統,並於 103 年 12 月初開放業者上網申報資料,後續將持續完整該平台功能,未來擴充目標為串接至食品雲等資訊系統供相關機關共同利用,如有異常警訊,亦將即時通知相關機關追查,掌握查辦時效。

五、修正飼料管理法

  全面檢視飼料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重點為取得邊境查驗、追溯追蹤之法源依據及提高相關罰責等,於 103 年 10 月 16 日經行政院院會審查通過,函送立法院審議,並於103 年11月13日黨團協商完成,將繼續進行二讀程序。

伍、結語

  農委會因應黑心油品事件,已全面檢討飼料管理法及飼料油脂管控措施,自 103 年 10 月 31 日起輸入油脂須取得農委會許可始得輸入,並自 103 年 11 月 14 日執行邊境查驗,另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國內飼料油脂工廠須取得飼料製造登記證,始得製造、加工及分裝;自 104 年 5 月 1 日起,進口飼料油脂須取得飼料輸入登記證,始得輸入。農委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皆致力輔導業者符合相關法規,提升國內飼料油脂品質及衛生安全,並以推動飼料管理法修法為目標,改善原有飼料管理制度,授權主管機關取得完整法源依據,建立飼料源頭管理及追溯追蹤等制度,維護國內飼料品質及農漁牧產品衛生安全,防堵有害物質藉由飼料流入食品鏈間接影響國人飲食安全,以重建民眾消費信心。

進口分流管理,以利進口油脂之分流管控及流向追蹤

進口分流管理,以利進口油脂之分流管控及流向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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