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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用油作業資訊化 促進施政資訊整合

文‧圖 / 農糧署 林子傑

壹、前言

  農機用油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免徵 5% 營業稅。以往由農機所有人向公所申領農機使用證,憑該證申領農機用油免營業稅憑單,持以向加油站購買免稅油。

  為簡化申請、核發及使用免稅油憑單繁瑣手續,104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推動「農機用油作業資訊化」。結合農機用油資訊系統及農友個人身分證統一編號,由電腦系統每年自動核給農友免稅油量,農友只要憑身分證及農機使用證,至各油品公司購買農機用油,油品公司加油站電腦系統即可連線至農糧署農機用油資訊系統,扣取農友之免稅油量。新措施可減少農友奔波往返公所領取油單每年約 4 萬件次,並減輕公所核發油單的行政人力,落實簡政便民目的。

貳、舊制農機用油免營業稅憑單背景說明

  為執行農業發展條例第 28 及 29 條規定,輔導管理農民使用農業機械,並得以辦理農機用油之優待事項,農委會訂頒「農業機械使用證管理作業規範」,歷年來經由鄉(鎮、市、區)公所依據前開規定核(換)發農業機械使用證基本資料計 402,592 份,核發各類農機用油免營業稅憑單 592,682 份。

  農機用油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免徵 5% 營業稅,以往農機所有人須依規定向鄉(鎮、市、區)公所申領農機使用證及免稅油憑單,再到加油站購油,才能享受優惠。由於一臺農機需一本免稅油憑單,農友每年需往返公所許多趟申領油單造成農友不便。另農機所有人領到免稅油憑單後,必須先行在每枚油點券正面加蓋農機所有人印章,並填寫憑單編號及農業機械使用證編號,以備查核。購油時,需將整本免稅油憑單及農業機械使用證交加油站人員查核,不得將油點券自行撕下,倘自行撕下者無效,加油站人員加油時,則需核查免稅油憑單及農業機械使用證有效日期,並按購油量具實撕取油點券後交還購油者等相關規定事項,不方便農民購油。

參、新制農機用油作業資訊化措施

  為簡化流程, 104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推動「農機用油免營業稅憑單資訊化措施」,結合農機用油資訊系統及農友個人身分證統一編號,每年 1 月 1 日由農機用油資訊系統自動核給農友免稅油量(農機使用證須在有效期限內),農友只要憑身分證及農機使用證,至各油品公司購買農機用油,油品公司加油站電腦系統即可連線至農糧署農機用油資訊系統,扣取農友之免稅油量。

圖 1  農民購買農機免稅油新舊制流程比較

圖 1  農民購買農機免稅油新舊制流程比較

圖 2  農機用油作業資訊化(加油站身分證條碼讀取情形)

圖 2  農機用油作業資訊化(加油站身分證條碼讀取情形)

農機用油作業資訊化及農友以身分證(掃描條碼)識別購油優點如次:

一、系統自動核給農機免稅油量,免去農友奔波往返公所申領農機用油免營業稅憑單,每年約 4 萬件次,並減輕公所作業成本及工作負擔。

二、原 28 種油單、油量,簡化成單一身分證統一編號管理,農民如有多臺農機,將按汽、柴、煤油分別累加核給農民各該油種免稅油量。農友購油多少,即扣多少油量,不再受限用油點卷之最小面額,導致多扣免稅油量,避免影響農民權益。

三、政府可節省農機用油免營業稅憑單印製費用每年約百餘萬元,落實節能減碳,並方便油品公司農機免稅油辦理作業,減少紙本油單黏貼等人力作業工作。

四、透過勾稽農友購油紀錄,整合分析農友購油資訊,可作為改善補貼作業之參據,及避免農機用油違法流用。

圖 3  舊制免稅油憑單購油交易受限油點卷最小面額

圖 3  舊制免稅油憑單購油交易受限油點卷最小面額

肆、結論

  為提高服務農民之品質及效率,增進施政決策效能及簡政便民,規劃農民以身分證所具備之條碼作為取得各項補貼之憑據。農機用油作業資訊化可減少農友奔波往返公所領取油單每年約 4 萬件次,並減輕公所核發油單的行政人力,落實簡政便民目的。未來配合農業雲之發展與應用,農委會將陸續規劃以身分證統一編號作為進入各農業資訊平台之身分憑證,強化各項農業施政資訊整合效能,提高農業施政效率及服務品質。

農糧署李署長蒼郎 ( 右 ) 與農民共同示範農機用油作業資訊化  農糧署李署長蒼郎 ( 右 ) 與農民共同示範農機用油作業資訊化

農糧署李署長蒼郎 ( 右 ) 與農民共同示範農機用油作業資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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