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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2月份農委會重要措施

一、因應此波禽流感疫情,春節期間持續加強疫情監控與防治作業,本會相關應變作為如次:
(一) 2 月 2 日函頒「農業金融機構因應禽流感疫情之協助措施」,提供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舊貸本金得展延 1 年,展延期間之利息免收,由政府補貼,貸款期限得配合本金展延往後延長;新貸前 1 年之利息免收,由政府補貼,本金得依各該貸款規定申請寬緩」。
(二) 2 月 6 日本會撥付撲殺補償費用 7.8 億元予禽流感案例發生縣市,累計已撥付 15.2 億元撲殺補償及緊急防疫費用,讓農民於春節前領取 6 成補償金。
(三) 2 月 22 日公告「自 104 年 2 月 27 日起至 105 年 2 月 26 日止,全國食用禽蛋除洗選蛋外,應以二氧化氯燻蒸消毒處理,並由特約或執業獸醫師(佐)開立燻蒸證明,始得運出養禽場」,並自 2 月 27 日生效。
(四) 2 月 22 日公告修正「家禽流行性感冒檢疫站設置及防疫措施」,增加高雄市為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熱區,應比照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及屏東縣 5 個直轄市、縣(市),運出該直轄市之活禽應檢附健康證明書及禽蛋應檢附燻蒸證明書,載運活禽、禽蛋、飼料及化製物之車輛,需至臺南市或屏東縣所設檢疫站之ㄧ進行檢查及消毒,始得至其他地區(含臺南市及屏東縣),並自 2 月 27 日生效 。
(五)擬具「因應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家禽產業復養及重建計畫」,未來將導入非開放型之飼養模式,以降低感染風險,並組成重建技術服務團協助農民復養、種禽來源取得及確保雛禽品質,同時提供專案農業貸款協助有資金需求之農民取得融資,期藉由結構性調整,輔導產業轉為高生物安全之飼養生產系統。

二、 2 月 3 日修正發布「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34 條第 1 項及第 7 項規定案件裁罰基準」,並由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各分局與轄區業者辦理相關說明會。

三、 2 月 3 日舉辦年節用魚推薦記者會,除推薦國產時令鮮魚,並整合「海宴水產精品」或政府認證或產業團體供銷的安心健康海鮮禮盒,以因應國人農曆春節用魚及年節送禮需求。

四、 2 月 4 日我友邦貝里斯非政府保育組織「保育及發展之友( Friends for Con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 FCD )」執行長拉菲爾.蒙沙內羅( Rafael Manzanero )拜會本會林務局,介紹該國奇魁璞森林蘊富之天然資源及緋紅金剛鸚鵡之保育成果,藉此交流生態保育策略與經驗。

五、 2 月 9 日舉行「南幹線跨越曾文溪渡槽改建工程」竣工典禮,新渡槽將可確保嘉南大圳南幹線輸水穩定,有效供應區域內灌溉面積共計 8,700 餘公頃水稻灌溉所需,亦可提供工業、民生及生活用水水源。

六、 2 月 12 日公告修正「農業技術密集與資本密集類目及標準」,名稱並修正為「農業技術密集或資本密集類目標準」,本次修正重點包含增訂產製儲銷整合經營或複合經營之審認基準、訂定通案補充規定以確保農企業法人承受耕地從事資本密集或技術密集之事業必然成就及賦予承受耕地之利用彈性等。

七、 2 月 14 日至 22 日補助社團法人臺灣蘭花產銷發展協會,組團參加「第 25 屆日本東京巨蛋國際蘭展」,國內參展業者包括清華蘭園、佳和蘭園、臺大蘭園、億晟蘭園、長穎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等,大會競賽共獲 Trophy 賞及海外獎勵賞等 7 面獎牌,成功建立臺灣蘭花優良國際形象。

八、 2 月 25 日於本會戶外多功能廣場舉行「植樹造林 呵護臺灣」植樹月啟動記者會,發表 104 年森情大使「臺灣長鬃山羊」及植樹月主題曲「愛心樹遍人間」,為植樹月活動拉開序幕。

九、因應近期水情不佳,與經濟部會銜公告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及嘉南地區 104 年第 1 期稻作停灌事宜,停灌面積約 4 萬 3,659 公頃;為維護停灌區農民權益,本會辦理多項停灌補償方案,每公頃最高補償 8.5 萬元,農民可依耕地狀況自行選擇休耕或轉(契)作,並研擬相關因應作為與處理措施,包括秧苗減育救助、大佃農租地獎及鼓勵第 2 期提早種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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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4-03-05: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