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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漁會信用部營運績效

文 / 農業金融局 張瑞娟

壹、前言

  93 年 1 月 30 日 施行農業金融法,農漁會信用部由財政部改隸農委會管理。為協助農業金融機構穩健經營,農業金融局除加強輔導農漁會信用部外,並採取諸多改進措施,包括落實內控內稽制度、提升金融專業能力、加速信用部累積淨值、督促加速轉銷呆帳等,並實施資本適足率制度、會計師簽證制度及財務公開揭露制度,以健全信用部業務經營。近期為因應金融環境變化及信用部業務需求,推行各項重要措施,包括法規檢討、建築貸款控管、合理訂定房貸利率及逐步調整信用部人員配置管等。

  104 年 2 月底,全體農漁會信用部經營情形,均較農業金融局成立前有明顯之成長,其中逾放比率 0.65%,較 93 年 1 月 底減少 17.06 個百分點,為近年來最低。

貳、強化農漁會信用部監理措施

一、法規檢討

(一)農業金融法及其子法自 93 年施行以來未曾通盤檢討修正,農漁會屢有法規鬆綁之訴求。信用部營業項目較銀行業少,惟法定比率繁多,由於 306 家農漁會信用部之規模及經營條件差異甚大,法定比率多,因而限制各類型信用部之發展。

(二)為提高信用部業務競爭力,103 年 12 月 30 日修正發布「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輔導資金融通及餘裕資金轉存辦法」、「農會漁會信用部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農會漁會信用部對贊助會員及非會員授信及其限額標準」及「農會漁會信用部各項風險控制比率管理辦法」等部分條文,除建立農業金融體系資金流通互存機制,提高信用部資金運用效率外,並放寬多項限制;另明定增提備抵呆帳,協助信用部因應未來景氣變動可能遭受之損失,儲備風險承擔能力,兼顧信用部業務推展及風險控管。

二、建築貸款控管

(一)農漁會信用部屬地區基層金融機構,地域性風險不易分散,又淨值相對為低,大額放款之集中度風險高,若承作建築貸款比率偏高,一旦遇不動產景氣反轉,將增加營運風險。

(二)近年來農漁會信用部承作建築貸款之金額有快速增加及過度集中現象,為管控建築貸款授信風險,自 101 年起將建築貸款餘額占淨值比率逾 100 %之農會納入控管,限制前項比率以不逾 200 %為原則,並應增提建築貸款備抵呆帳。另為加強控管,於 103 年 9 月將控管對象擴大為全體農漁會,要求按月申報,對於建築貸款異常增加者,瞭解原因並督促注意控管風險。 對於信用部辦理建築貸款,依承作比率分級,要求額外增提備抵呆帳,增加風險承擔能力,並列入重點訪查對象。

(三)為控管不動產授信風險,農漁會信用部對投資型或短期間內不動產價格大幅上揚者,應覈實辦理不動產鑑價,審慎評估授信政策、風險控管及加強貸放管理。另稽核人員 執行年度稽核計畫時應注意查核其落實情形。

三、合理訂定房貸利率及成數

(一)為避免惡性削價競爭,農業金融局要求農漁會信用部辦理授信業務,應考量市場行情、資金成本、營業成本、預期風險損失成本及合理利潤等因素,合理訂定貸款利率。另為因應未來房屋貸款市場變動之相關風險,應注意房屋貸款成數之授信風險,妥為控管。

(二)農業金融局已進行相關控管措施,將持續觀察各農漁會信用部之利率定價情況,並分階段採行必要措施;另請全國農業金庫輔導信用部注意房貸承作條件之合理性。

四、逐步調整信用部人員配置管理及提升金融專業

  為健全信用部業務經營,並配合業務運作情形,以漸進方式逐步調整信用部人員配置管理及提升金融專業:

(一)為加強信用部人員配置管理,已訂定正式職員逐年聘用比率措施,農漁會應配合統一考試時程,逐步提升信用部任用經統一考試合格者之正式職員比率。

(二)農漁會信用部核心業務(徵信、授信、覆核及出納等職務)應由正式職員擔任,落實權責相符。

(三)農漁會信用部員工,除主任及分部主任依「農會漁會信用部主任應具備資格條件及聘任解任辦法」規定參加進修外,其餘應自任職之次年度起,參加認可之專業訓練機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全國農業金庫、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及農金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舉辦之金融相關業務進修,每人每年累計 8 小時以上,以提升專業能力。

參、農漁會信用部營運概況

一、104 年 2 月 底全體農漁會信用部 306 家,分部 864 家,合計 1,170 個營業據點, 員工人 數共計 10,040 人。

二、104 年 2 月 底農漁會信用部財業務狀況分析如次(詳如附表):

(一)營運規模擴大:存款 1 兆 7,225 億元,較 93 年 1 月 底增加 4,366 億元;放款 9,655 億元,較 93 年 1 月 底增加 4,035 億元。

(二)放款品質改善:逾期放款 63 億元,較 93 年 1 月 底減少 933 億元;逾放比率 0.65%,較 93 年 1 月 底減少 17.06 個百分點。

(三)風險承擔能力提升:淨值 1,179 億元,較 93 年 1 月 底增加 417 億元;備抵呆帳覆蓋率 432.96%,較 93 年 1 月 底增加 413.21 個百分點。

(四) 獲利能力穩定:103 年度 獲利 56 億元,93 年度至 103 年度平均每年盈餘 40 億元。

肆、未來發展方向

  農業金融局成立以來,積極強化各項對農漁會信用部管理措施,已逐漸發揮成效,信用部整體表現,不論是在放款品質、風險承擔能力、獲利能力與營運規模,均顯著改善及成長。農業金融局將 持續 密切掌握信用部營運概況,瞭解問題予以協助,並強化監理工作,以監理與輔導並重方式,並本於穩健開放原則,法規適度鬆綁,持續協助信用部健全經營,維持農業金融穩定發展。

附表 農漁會信用部營運概況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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