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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種畜禽基因檢測服務收費標準簡介

文 / 畜產試驗所  林德育 ‧ 吳明哲 ‧ 黃英豪

壹、前言

  種畜禽基因檢測普遍應用在基因選種、遺傳多樣性分析、以及產品區隔與生產履歷制度的建立上。近年來由於分子生物學、分子遺傳學以及資訊電腦科技快速發展,應用基因選種來進行種畜禽性能改良為一世界趨勢。而考量畜產資源永續發展,對於遺傳多樣性的維護已受廣泛的重視,藉由基因檢測所得的資訊來分析在地畜禽之遺傳多樣性亦在世界各地積極地推展。此外,藉由畜群基因型快速純化,也包括與性能無關的中性基因 (neutral gene),但有種別性,進一步可作為生產履歷制度之基因條碼及產品區隔依據。然而,由於基因檢測所使用的儀器設備相當昂貴且需專人操作,除了購置成本與維護費用相當高外,操作人員必須具備專業知能亦需經專業的技術訓練。因此,一般種畜禽場無法負荷相關設備與人力的維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 (以下簡稱畜試所) 著手進行畜產動物基因選種工作,除了建立豬的緊迫基因(Hal-1843) 、多產基因(ESR) 及粒線體基因 (mtDNA) 等三項基因、牛的淋巴球黏力缺失症(BLAD)、單譜症(DUMPS)、瓜胺酸症(CITR)、脊椎畸型複合症(CVM)、性別基因、山羊的黏多醣症(G6S) 及雞的熱休克蛋白(HSP70)、泌乳素基因(PRL)、泌乳素接受體(PRLR)基因等多項基因檢測技術,進行畜產動物基因選種外,亦建立豬、牛、水牛、山羊、水鹿、梅花鹿、雞、兔、鴨及鵝的微衛星型遺傳標記進行畜禽遺傳多樣性分析研究。考量輔導種畜禽產業永續發展之必要,提供種畜禽基因檢測服務,並於民國 104 年 7 月訂定收費標準,以使用者付費的原則來服務產業需求。

貳、訂定重點

  種畜禽之選育為畜禽產業發展之根本,畜試所為協助種畜禽飼養業者檢測個別動物基因,以增進畜禽性能改進與親緣關係之驗證,依規費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應收取行政規費,並依第十條第一項訂定收費基準,爰訂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種畜禽基因檢測服務收費標準」,計六條,其要點如次:

一、標準訂定之依據。(第一條)

二、檢測種畜禽基因型之收費標準。 ( 第二條、第三條 )

三、接受委託檢測及收費之程序。 ( 第四條 )

四、未明列收費事項得另行約定。 ( 第五條 )

五、標準施行日期。(第六條)

參、結語

  畜試所建置多項畜禽基因檢測技術與遺傳標記的開發,具備完善基因檢測儀器設施與專業人才,藉由本收費標準之訂定,進一步完備了執行種畜禽基因檢測服務。未來將更加致力於基因檢測技術開發與服務產業,期能協助種畜禽產業藉由基因選種提昇生產效益;透過畜禽遺傳標記的多樣性分析結果,作為畜禽永續發展策略訂定的依據;提供生產履歷制度之基因條碼及產品區隔依據,以建立畜禽品牌,進而能提升臺灣種畜禽產業的國際競爭優勢。

肆、本收費標準詳細規定如附,全部規定及相關資訊可上農委會網站 / 農業法令專欄 / 農業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law.coa.gov.tw/GLRSnewsout/index.aspx )或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 )查詢。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種畜禽基因檢測服務收費標準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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