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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綠保新生活 確保生物有生機

文 / 林務局 許曉華

緣起

  水雉( Pheasant-tailed Jacana )為野生動物保育法所列的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為稀有的留棲性鳥,少數遷移性候鳥。棲息於有浮葉植物生長的水澤濕地與埤塘,因常出現於菱角田,又有「菱角鳥」的稱號,是臺灣典型的農田生態系代表生物之一。在臺灣的族群大多不遷徒,但繁殖期結束後會進行短程移動,到繁殖區外的沼澤活動聚集。

  民國 80 年代,由於臺灣高速鐵路的規劃路線正好穿越臺南官田的葫蘆埤與德元埤,為水雉重要棲息地,經環評審查會議決議:「應完成 15 公頃水雉棲地租用事宜該路段始得動工」,因而由臺灣高鐵公司、高鐵局、臺南縣政府(現為臺南市政府)出資租用臺糖公司官田鄉隆田農場 15 公頃土地成立「水雉復育區」,林務局補助地方政府實施水雉保育獎勵辦法執行水雉巢位補助,並與臺灣濕地保護聯盟及鳥會等民間社團合作執行水雉保育計畫,共同營造適合水雉棲息之環境,進行水雉繁殖棲地之復育,「水雉復育區」並在民國 96 年更名為「水雉生態教育園區」,並於園區內進行濕地環境教育解說工作。

  官田地區每年 11 月在菱角收成後之殘菱水田,常吸引水雉覓食與棲息,而多數農友則在 12 月中至次年 1 月底,接續進行一期稻作。由於近年來農友開始以成本較低的「直播稻穀」取代插秧,部分農友為防蟲害、鼠與麻雀啄食,會事先將稻穀拌入農藥或放置毒餌,導致水雉與其它水鳥誤食而傷亡,根據水雉生態教育園區的調查, 98 年 12 月至 99 年 2 月期間,共造成 85 隻水雉中毒死亡,引發外界嚴重關注。林務局非常重視此一事件,並決定保護瀕危的水雉,不能只是在水雉生態教育園區作保育,還必須盡量排除這些保育類動物面臨到的威脅。

保護水雉首要改善農田生態環境

  水雉誤食了農民混有農藥的稻穀致死,的確讓保育人士難過,但也認為農民為維護收成而施用農藥,卻意外造成水鳥誤食,外界宜以同理心看待,不應過度苛責;這也讓我們瞭解重點在於如何保障農民收益的前提下,營造友善水雉生態的農田生態環境,始能共創保育與農業生產雙贏的局面。

  故林務局自 99 年起與財團法人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慈心基金會)執行「官田水雉暨保育類野生動物農田棲地之綠色保育經營管理計畫」,由慈心基金會與官田農友簽訂「官田區水雉棲息合作協議」,輔導農友採取友善水雉生態的耕作方式,於春播期間不再使用有毒稻穀播種的方式,以確保水雉冬季覓食的安全,當年有 18 戶農友簽訂,面積為 18.3 公頃, 100 年則有 40 戶農友加入,面積 32.6 公頃,至 104 年則增加至 57 戶農友,面積達 47.4 公頃。

  根據台南市野鳥學會調查, 88 年時臺南地區水雉巢數為 52 巢、雛鳥長成數為 57 隻,而到 103 年有 577 巢水雉繁殖,雛鳥長成數為 926 隻(圖 1 ), 12 月調查之度冬族群 707 隻,較 102 年增加 90 隻,可見已有效營造友善而永續之水雉度冬環境;有此可見臺南地區的水雉,的確因採取友善農法而有逐漸增加的趨勢。

圖 1  自 1999 年起台南地區水雉族群繁殖監測趨勢圖

圖 1  自 1999 年起台南地區水雉族群繁殖監測趨勢圖

圖 2  「綠色保育標章」設計理念說明

圖 2  「綠色保育標章」設計理念說明

綠色保育標章驗證機制

  為建置綠色保育標章完整的驗證機制,慈心基金會訂定「綠色保育農產品管理手冊」做為審查規範主軸,並將申請程序、綠色保育農產品生產及生態保育措施、綠色保育標章使用管理規範、綠色保育農產品申請書、綠色保育加工分裝申請書等等詳列於手冊之中,供農民運用以申請綠色保育標章。另訂有「綠色保育產品生產標準」,將綠色保育生產原則;土壤肥力與作物營養標準;作物品種、種子、種苗標準;作物病蟲草害管理標準;野生作物生產與管理;廠區有害生物管理標準等細項說明,均可供農民參考並據以施行,以確保綠色保育生產模式之目標能有效的被執行。

  綠色保育標章之核發原則為:(1) 不使用農藥、除草劑、化學肥料。(2) 最終農產品不得檢出農藥殘留。(3) 農田生態豐富,提供保育動物覓食、繁殖、育雛的環境。

  慈心基金會除了針對水雉中毒熱點區域的農田進行插秧費用的補助外,亦於當地推廣有機農業的理念、鼓勵農民轉作有機生產。但在輔導過程中,因參與轉作有機的農地零碎分散,恐因鄰田採慣行農法而無法通過有機驗證;另一方面為了凸顯農民對生態保育的用心,乃輔導農民以不使用農藥化肥的耕作方式,營造友善水雉的棲息地,簡稱為「綠保田」;以「綠色保育」概念,讓農民在轉型有機菱角田時,藉農民對水雉友善的種植方式,提升產品的保育價值,以得到價格的保證及通路,因此願意投入友善水雉栽植方式的菱角農也逐漸增加,而為方便消費者識別綠色保育生產的農產品,乃發展「綠色保育標章」(簡稱綠保標章)作為標示。(圖 2 )

綠色保育標章的推展

  100 年度起,開始推動綠色保育標章,輔導官田地區水雉重要度冬區域之農民,轉型為不使用化學農藥與肥料的友善耕作方式,當年度參與綠色保育農產品契作之農友,僅有種植菱角 7 戶; 3.37 公頃,後續種植水稻之面積則為 3.22 公頃,至 104 年則有 27 戶; 21.55 公頃。

  101 年度,希望藉由消費力量的支持,逐步引導多數農民改變耕作方式,並延伸至其他地區保育類野生動物之復育工作,符合綠保標章之三項原則即可向該基金會提出申請綠色保育標章之認證,除了在臺南市官田區保育水雉外,全省陸續有新北市貢寮區、坪林區、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花蓮縣、高雄市和臺東縣等地的農友申請綠色保育標章,至 104 年 8 月底止僅剩離島地區及臺中市尚無申請案,全台有 186 戶,農地面積約 213.91 公頃,生產的農作物包括菱角、水稻、茶葉、水蜜桃、保育對象包括:水雉、烏頭翁、八色鳥、朱鸝、環頸雉、大冠鷲、黃嘴角鴞、紫斑蝶、黃裳鳳蝶、翡翠樹蛙、台北赤蛙、諸羅樹蛙、大田鱉、食蛇龜、台灣白魚、食蟹獴、白鼻心、穿山甲等 35 種。已開發出的農產品如台南保育水雉生產的有機菱角與菱香米、新北市貢寮區保育食蟹獴的和禾米、坪林保育翡翠樹蛙的有機茶、花蓮縣保育環頸雉的有機鳳梨。

創新綠色保育價值

  但在推行 5 年之後發現,許多重視環境生態的農民即使不用農藥、化學肥料,因為環境不同田裡也不見得會有保育類動物,反而有些農田特有的生物,是可以反應出農田生態系的健康與否,所以自 102 年起,慈心基金會決定新增「特殊動物」如「大田鱉、紫斑蝶」,雖非保育類的昆蟲,但其為農田生態系特有的生物,也能據以申請綠色保育標章;今年 4 月再度新增「指標物種」、「紀念性物種」和「棲地環境營造」等概念,以鼓勵更多友善栽培的農民一齊改善農田的生態環境。

  官田地區 100 至 103 年生產開發之綠保農產品有-菱角、菱角仁、菱角茶、菱鄉米(白米、糙米)、純天然糙米米粉、菱角粿、菱香南粽及菱角糕等 8 項產品,大部分產品均有在里仁商店上架或其他有機通路行銷。

  104 年 9 月林務局、台南市野鳥學會、中華民國野鳥學會與友善大地社會企業等共同提倡水雉綠色保育行動,特別將官田出產且廣受消費者喜愛的菱角,研發具有獨特的口味、Q 彈口感又富含多酚(抗氧化劑),讓人吃得安心的「菱鄉凍」,提供民眾食用菱角之外的新選擇,農民因可擴大經濟收益廣為採行友善耕種,水雉也因此得以擁有更寬廣的生存空間。購買菱鄉凍,營收金額 10% 由企業回饋給水雉與環境保育,是一項相當有意義的購買行為。

兼顧生產與生態的永續生活

  東華大學宋秉明教授說:「你只要吃一碗飯,這碗飯是友善農業,就有兩隻青蛙可以活下來,水就會乾淨,乾淨的水最後到海裡,不會污染海洋,也不會影響漁獲,整個大地就是一個循環。」。

  社區永續發展的「生產」方式是「友善耕種的農業」,可達到在「生態」上能保育土壤與生物資源,社區的合作運銷有利「生活」收益的提升。消費者透過消費購買對身體健康的友善農產品,不僅用環境行動鼓勵農民以友善耕種幫助生態,保育野生動物重現生機;同時民眾可以吃到讓人安心的農產品,顧及到身體健康,提昇生活品質。反應「生產」、「生活」、「生態」的永續方式,一樣可以發展經濟。

  在林務局支持下,水雉生態教育園區與友善大地社會企業今年 6 月共同推出「官田綠色保育農業回饋專案」,鼓勵農民友善耕種,消費者只要透過網路訂購官田生產的綠色保育標章或友善耕種安心農產品,營收的 15% 將提撥為基金,回饋農民、招募新血與急難救助金用途。首月營收達可回饋農民近 5 萬元,顯示社會大眾隨著保育觀念提昇,願意支持以生態保育為標的,又能兼顧健康的農產品。

  臺灣有許多關愛環境注重生態的農夫,雖然他們的農產品安全無虞又對環境友善,惟他們常處於弱勢,除了得面對成本高、產量少及賣相不佳外,也要擔心通路銷售等相關問題。因此,為了讓他們能夠永續地經營並兼顧農田生態保育。林務局及慈心基金會乃與文化部國立臺灣博物館合作,每周六在臺灣博物館的南門園區展現林務局綠色保育成果,辦理「田裡有腳印市集」,擴展銷售通路,讓大台北地區民眾未來可以到這邊選購環境友善的農產品。消費者在品嘗友善農法農產品的當下,都為台灣特有的生物保留潔淨的生長環境,也讓地球環境更美好,歡迎大家以綠色消費行動支持保育野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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