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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牛肉追溯系統

Yoshihisa Godo1
吳昶清 2
註 1 : 日本明治學院大學教授
註 2 :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 行政助理

  日本有嚴格的牛肉產品追溯系統。利用牛肉產品上標示的身分號碼,消費者可以得到製成牛肉產品的肉牛詳細資訊。本文提供簡短的沿革及扼要說明日本的牛肉追溯系統及參與人員,可作為我國推動本項業務之參改。

狂牛症爆發與引進牛肉追溯系統

  2001 年 9 月日本發生第一例感染狂牛症案例,消費者受此消息影響,牛肉的銷量急劇下降(註解 1 )。

  這事件促使農林水產省( MAFF )提出牛肉產品追溯系統來做好防治狂牛病傳染給人的嚴密控管,推動此系統有兩個動機。首先,透過追溯系統來改善牛肉產品生產及銷售過程的透明度,以緩和消費者對牛肉消費安全性的擔憂。第二,在發現牛隻感染狂牛症時,農林水產省會依據牛隻身分號碼要求肉品批發商、零售商、肉類加工者及餐廳老闆回收所有該農場飼養的牛隻的肉製品(因科學家們普遍認為狂牛症的傳播是透過餵食牛隻感染病毒的肉骨粉,當牛隻感染狂牛症時,同一農場所飼養的所有牛隻都會被懷疑感染狂牛症)。

日本於 2003 年 6 月制訂(註解 2 )牛肉追溯系統的法律“牛肉產品追溯特別措施法”,簡稱“牛肉追溯法”。

牛肉追溯系統架構

牛肉追溯系統架構

(1) 由獨立的行政機構國家牲畜繁殖中心( NLBC ),匯集及保存每隻肉牛的紀錄在牛肉追溯資訊系統。
(2) 肉牛出生後,農民於牛耳釘上一個唯一的十位碼身分號碼標籤。
(3) 當肉牛異動時(例如:死亡、運送至屠宰場,被肉牛商或另一農民購買),農民必須將身分號碼通報給國家牲畜繁殖中心(註解 3 )。
(4) 當肉牛屠宰後,屠宰場也須將身分號碼通報給國家牲畜繁殖中心,並在屠體上標籤身分號碼。
(5) 整個加工鏈從屠宰到販賣終端、批發商、零售商、肉品加工者及餐廳均需負責維護及傳遞此身分號碼(註解 4 )。
(6) 國家牲畜繁殖中心保存了每隻肉牛的 8 項屬性記錄:身分號碼、生日、性別、品種、牛的母親的身分號碼、農民與肉牛商間之交易日期、屠宰或死亡日期及屠宰場地點(註解 5 )。消費者可至國家牲畜繁殖中心網站上輸入牛肉產品上標示之身分號碼,即可取得記錄資訊。

牛隻品種資訊

  通常,牛隻品種分為兩類型,一類培育以生產牛乳,如荷蘭牛( Holstein )及瑞士黃牛( Brown Swiss ),另一類培育以生產牛肉,如安格斯牛( Aberdeen Angus )及白面牛( Hereford )。在日本,無論肉牛被飼養數年,最後被屠宰成為牛肉。大部分的日本消費者偏愛當地的培育和牛,但難以依據牛肉的外觀區分和牛產品或其他牛肉產品,因此,透過牛肉追溯系統提供牛隻品種資訊,對日本消費者就顯得格外有價值。

國家牲畜繁殖中心將牛隻品種間交配分類成 12 型 ( 編號為 1~12) ,用於追溯系統 ( 如表 ) 。PDF

農民通報國家牲畜繁殖中心他們的牛隻狀況之方法

  農民使用國家牲畜繁殖中心網站的難易度不同。因此,農林水產省準備七種方式讓農民通報他們牛隻的情況給國家牲畜繁殖中心。

(1) 傳真
  農民用傳真機傳送特殊的卡片至國家牲畜繁殖中心通報牛隻現況之變化,國家牲畜繁殖中心的操作人員再輸入資料至伺服器中,以方便不熟悉電腦操作的農民使用,但在此過程中人為錯誤的風險是無可避免的。因此,農林水產省建議當以下六種方法都不可行時才使用。

(2) 按鍵式電話
  國家牲畜繁殖中心提供按鍵式電話號碼接收農民的通報,也方便不熟悉電腦操作的農民使用,但與傳真相比,由電話傳送訊息可立即的紀錄在伺服器中,且該系統具有語音導引,可再降低輸入的人為錯誤的風險。

(3) 透過國家牲畜繁殖中心網站
  國家牲畜繁殖中心具有接收通報之網站,農民可透過個人電腦進入該網站 登錄 。

(4) 手持式終端機
  攜帶式小裝置稱為“手持式終端機”,可讀取牛隻耳標上的條碼,並自動傳送牛隻的現況資訊至國家牲畜繁殖中心伺服器中。此作法方便飼養大量牛隻的農民在牧場端直接操作。

(5) 電子郵件批次檔案
  農民以集體的電子郵件傳輸報表向國家牲畜繁殖中心申報,此作法亦方便飼養大量牛隻者。

(6) 電子檔案傳輸報表
  農業團體收集個別農民牛隻狀況資訊後,以電子郵件代為傳輸報表通報給國家牲畜繁殖中心。

(7) 使用國家牲畜繁殖中心的手機應用程式
  國家牲畜繁殖中心有手機應用程式( APP ),透過手機接收農民的報告。

農林水產省於牛肉追蹤系統中的角色

  農林水產省與國家牲畜繁殖中心保持密切的溝通,監督牛肉追溯系統的運行。農林水產省監督工作的一部分為收集屠宰場屠體碎肉並於市場中進行牛肉產品抽檢。藉由比對屠體樣本與市場中牛肉產品之 DNA ,農林水產省調查身分號碼在批發商、零售市場及餐館中是否正確傳遞。

  如果農林水產省發現有違反牛肉追溯法,會公布該公司名稱或負責人的姓名,先給予勸導改善。如果不接受勸導改善,農林水產省將依據牛肉追溯法給予處罰。

註解

  註解 1 :自 2001 年 9 月以來,日本政府彙報 37 例狂牛症。日本最後一例的狂牛症病例是在 2009 年 1 月。詳細資訊可參考網址: http://ap.fftc.agnet.org/ap_db.php?id=192
  註解 2 :牛肉追溯法案生效分兩階段實施, 2003 年 12 月 1 日,先實施於農民與屠宰場, 2004 年 12 月 1 日,該系統擴大至批發商、零售商及餐廳。
  註解 3 :農民間的牛隻交易,雙方農民都需負責向國家牲畜繁殖中心通報交易作業。如果牲畜的中間商(包括農業合作社)購買牛隻而未找到新的飼主,並保留牛隻一段相當的時間(原則上為超過 7 天),中間商仍應通報為臨時飼主。
  註解 4 :原則上,批發商、零售商、餐廳及肉類加工生產商都有義務保留身分號碼,直到牛肉產品送達至消費者。然而,對於某些牛肉產品,提供身分號碼給客戶有技術上的困難,例如:絞肉、外帶式牛肉製品、火腿及香腸,得免除義務。
  註解 5 :對於外國的牛肉產品,記錄進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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