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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舉辦「守法、放生、護生態」記者會與民間團體合作推動尊重生命的放生行為

文 / 林務局 曹又仁

  農委會於 105 年 3 月 21 日下午舉辦「守法、放生、護生態」記者會活動,由本會林務局李局長桃生主持,邀請內政部、福智佛教基金會、佛教僧伽醫護基金會共同參與,宣示政府與民間團體合作推動尊重生命的放生行為,向社會大眾宣導正確放生觀念。

  民間舉辦動物放生活動祈福祝願習俗由來已久,惟近年來,不當的放生行為造成生態環境破壞、傳播疾病及危害野生物種之衝擊日益嚴重;此外,被釋放動物因不適應野外環境大量死亡等動物福利問題,以及放生動物來源背後之商業買賣行為等議題,都引起社會大眾相當關注。本會職掌涉及放生業務部份,包含保育類野生動物釋放管理、入侵性水產動物國內管理、以及其他可能之動物虐待保護,分由林務局、漁業署及畜牧處依相關法規及措施分工管理並於記者會中一一闡明:農委會已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規定釋放野生動物,須經行政許可,未經許可釋放動物,將處行政罰鍰。動物保護法係針對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的脊椎動物訂定規範,規定不得棄養、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如致動物死亡者,最重可處一年以下,併科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入侵性水產動物(如大閘蟹)之國內管理及水生生物釋放管理方面,「水產動物增殖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公告實施後,於海洋、潮間帶及潟湖從事水產種苗放流行為,均應申請同意。

  除前述各項管制措施,本會持續辦理放生議題相關推動工作,廣邀宗教、動物保護、保育團體、地方政府、學界及各界人士進行對談,獲致「尊重宗教放生文化」、「支持有智慧且符合法令規定的放生活動」、「鼓勵結合野生動物傷病救治野放的護生方案」等 3 大共識。另透過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野生動物急救站之傷病動物救傷工作,辦理野生動物生態放生計畫,積極與台北市福智佛教基金會、僧伽醫護基金會等宗教團體合作,協力推展結合保育、復育的生態放生,建立救援-宗教-生態溝通平台,示範友善對待釋放動物及周圍環境之智慧放生。本次記者會特別邀請前揭單位現身說法,分享近年來傷癒野生動物放生計畫成果,以及智慧放生的做法與理念。

  李局長桃生於致詞時表示,放生有其歷史因緣,放生者也有悲天憫人的襟懷,然而不符合法令規定之放生,不但可能造成放生動物因環境適應不良而死亡,更可能對當地生態造成負面影響。希望各界皆能以關懷生命及環境的心來共同合作,透過科學評估,同時考量宗教信仰、傳統文化、生態保育等多重面向,逐步建立放生與保育間相互信任之合作機制,合法且有智慧地從事相關野生動物釋放行為,創造生命與生態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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