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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鄉實踐里山倡議精神之初探

文‧圖/林務局 鄭伊娟

一、里山倡議的源起

  2000年聯合國第五屆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國大會,決議將農業與生物多樣性保育議題正式結合在一起,其後,聯合國糧農組織(FAO)於2002年透過國際合作,推動保存和維護農業生物多樣性、知識體系、食物和生計安全以及傳統農業文化。然而,全球環境資源大量開發及使用、氣候變遷之災害、農業人口減少、及熱帶雨林面積快速喪失等因素,使得糧食問題及環境保護仍無法取得平衡。2010年於日本舉辦之聯合國第十屆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國大會啟動《里山倡議國際夥伴關係網絡(以下簡稱IPSI)》,提出里山倡議指的是高山與平原之間,森林、社區與農業生態系構成的地景,是實現社會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理想,以永續利用的方式來管理土地和自然資源,達到兼顧生物多樣性維護與資源永續利用的願景。

  「里山倡議」以世界上類似日本里山地景(satoyama-like landscapes)的複合式農村生態系為對象,它是因人類的生活方式與大自然長時間的交互作用所形成,其願景是「實現人類與自然和諧共生」,方法有三︰確保多樣化的生態系統服務和價值、整合傳統知識和現代科技、謀求新型態的協同經營體系;關鍵行動面向有五:資源使用控制在環境承載量和回復力之限度內、循環使用自然資源、認可在地傳統和文化的價值和重要性、促進多元權益關係人的參與和合作、貢獻在地社會-經濟成長。在里山地景內,許多不同種類的樹林、草地與濕地混合在一起,形成錯綜複雜的鑲嵌圖案,因此成為眾多野生動物的棲地,其中有許多是瀕危物種,另外也有助於防災、集水區保護及其他重要的生態系統服務。這種將農村居民與周圍自然環境長期交互作用下,所形成的生物棲地和人類土地利用的動態鑲嵌斑塊(馬賽克)景觀,稱為「社會-生態-生產地景」,在世界許多地區並賦予各種名稱,例如菲律賓的木詠(Muyong)、烏瑪(Uma)和大巴窯(Payoh);韓國的毛爾(Mauel);西班牙的德埃薩(Dehesa);法國和地中海國家的特樂裡斯(Terroirs);馬拉威和尚比亞的其特美內(Chitemene);日本的里山(Satoyama)和里海(Satoumi);中國的風水林和田園等。

二、里山倡議深化至原鄉部落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推動生物多樣性工作之中央主管機關,負有保育野生動物及其棲息環境之責,除將具有珍貴生態價值之濕地,劃設為各類保護區域,以保育野生動物及其棲息環境外,近年因開發與環境保育衝突,農委會林務局更積極思考緊鄰森林範圍的淺山、農田、濕地之生態系保育工作,及如何與原鄉部落共同保護山林。林務局掌管近60%的林地面積,與原住民傳統領域及部落住所多有重疊,而原住民保留地中林業用地約74%,依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土地編定為林業用地,依規僅限林業及其相關設施使用,土地利用受到限制,原住民無法農耕,其生活頓受影響,或不諳法令產生超限利用。過去林務局管理森林資源時,對於社區居民與森林的依存關係較少顧及,特別是原住民族部落在生活及文化上的需求,造成林務機關和社區居民的衝突對立,再加上缺乏積極溝通,長久下來雙方失去互信及形成對立狀況,且以自然保育為主要目的,位於原住民傳統領域裡設立的保護區,不論是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自然保留區等,在社會經濟因素、風土民情與生態地理環境皆有其差異。由於保護區周圍存在著許多原鄉部落,保護區的經營管理策略若能與社區發展目標互相配合,必能減少開發壓力及居民與主管機關之衝突,同時又能解決管理機關專業人力不足、法令周延性及彈性不足等問題,而「原住民社區保育區」、「協同經營管理」可說是為森林經營者帶來可行性之管理策略。

  所謂「原住民社區保育區」指的是:「擁有明顯生物多樣性、生態系及文化價值,由原住民和當地居民透過社區規範或其他有效方法,自發性保護的自然或修飾生態系」,透過當地居民運用傳統知識及部落規範來自行管理當地的生態系,進而保護重要生態系和瀕危物種。「協同經營管理」也可稱作共管,它的崛起是由於環境及社會情況的改變所致,中央政府已經無法解決部分的環境問題,逐漸成為保護區管理或緩衝區的理想工具,其好處來自於政府之間會為保護資源而妥協責任,且科學知識,尤其來自當地資訊的提供,使決策過程更能考慮到資源使用者及管理者,創造更公平的決策,進而照顧到其他邊緣團體。

  由於「里山倡議」主要在力求挽救人與土地失衡的關係,與近年國際間討論的社區保育區、農業生物多樣性、原住民傳統知識等議題密切相關,因此林務局2008年與輔導團隊屏東科技大學陳美惠教授以協同經營模式,於雙鬼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及大武山自然保留區相鄰近之屏東霧台阿禮部落發展當地社區之生態旅遊。然2009年遭到莫拉克風災嚴重打擊,災後族人四散,導致生態旅遊推動工作停擺,在當時重建層面廣泛至基礎建設、家園重建、生活重建、文化重建及產業重建,且首要工作是讓部落的人有工作機會可以留在原鄉。2010年開始依據里山倡議之內涵實施林業轉型,開放在地部落合理利用環境資源,並作為資源治理機關之合作夥伴,分別於台24線的阿禮、達來、德文及大武部落採山林巡護、保育、監測等多元化之工作,讓原鄉居民從參與巡護與監測行動中,加強收集部落傳說故事、狩獵文化、禁忌、規範等過去祖先生活於山林的知識與經驗,透過調查、蒐集、建置,與現代科學知識相互輝映,將知識活化,而輔導原住民也著重在產業重建,如文創商品開發(如:月桃編織品)、歌謠記錄(如:排灣族、魯凱族)、生態旅遊(如:2天1夜「雲霧裡的桃花源」阿禮)、教育訓練、傳統農作(如:小米、紅藜、樹豆、芋頭)復耕、森林底層及週邊間隙地種植中草藥(如:當歸、金線蓮)等,部落過去倚賴第一級產業維生,耕種方式承襲祖先的智慧,無需使用農藥及化肥,雖耗費許多人力,但比起慣行農法,對環境及食物本身是相對友善健康的。藉此優勢,推廣部落本身作物,透過認證確保農作物品質與提昇其價值,協助將部落推向更符合里山永續精神的社會生產生態部落。

  另外,行政院農委會為了保障原住民族使用森林資源之傳統權益,進而邁向與原住民共管森林、共享資源的目標,正預告「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未來施行後,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及自用目的,將可在國有林及公有林中合法採集野生植物、菌類等森林產物。

三、結語

  「里山倡議」發起主要在力求挽救人與土地失衡的關係,藉由傳統「社會-生態生產地景」,重視「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國際間已將里山倡議視為一個國際新制度工具,有助於山村部落的傳統智慧與文化傳承,並思考原住民保留地的使用以「自然資源永續利用與傳統文化資源維持」為目的,發展原鄉部落公私協力的經營模式。林務局與屏東科技大學合作試辦台24線之原鄉協同經營模式,就是期望能激發臺灣推動原住民部落產業發展及農村活化的新思維,未來林務局將擴大並深化「里山倡議」精神,於其他部落推動,擴大公私協力架構,建構與地方政府合作之網絡,建構公私協力的生態產業行銷平台,建構在地生態產業,創造新的就業市場,增加居民收入,以達到協同經營、里山倡議及社區保育區的最終目標。

里山概念(a:定期輪伐的林地,提供薪材與木炭 b:針葉林 c:赤松林 d:住家旁的林地 e:竹林 f:草地 g:水田 h:牧場 i:灌溉渠道 j:灌溉池塘 k:小村落 l:牲畜(牛與雞) m:野菜與蕈類 n:草原火耕o:維護灌溉渠道 p:管理定期輪伐的林地與竹林 q:管理針葉林 r:收集落葉林地的樹葉製成堆肥 s:燒炭 t:椎茸 u:神社 v:蒼鷹 w:日本山椒魚x:魚狗 y:農夫與護林者 z:健行者)

里山概念(a:定期輪伐的林地,提供薪材與木炭 b:針葉林 c:赤松林 d:住家旁的林地 e:竹林 f:草地 g:水田 h:牧場 i:灌溉渠道 j:灌溉池塘 k:小村落 l:牲畜(牛與雞) m:野菜與蕈類 n:草原火耕o:維護灌溉渠道 p:管理定期輪伐的林地與竹林 q:管理針葉林 r:收集落葉林地的樹葉製成堆肥 s:燒炭 t:椎茸 u:神社 v:蒼鷹 w:日本山椒魚x:魚狗 y:農夫與護林者 z:健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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