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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輸臺飼料、肥料、寵物食品及我國漁獲輻射檢驗結果

日本輸臺寵物食品輻射檢驗結果

一、依據「犬貓食品之輸入檢疫條件」規定,自特定動物傳染病疫區國家或牛海綿狀腦病發生國家輸入犬貓食品,犬貓食品生產工廠應提送申請文件予農委會防檢局及畜牧處審查,並經該2單位派員實地查核認證,經確認符合我國相關法規及前述檢疫條件規定後,國外工廠才得列入「核定輸我犬貓食品工廠名單」,其生產之犬貓食品始得輸臺。

二、經查目前農委會防檢局核可輸臺的5家日本犬貓食品工廠,分別為2家位於福岡縣,2家位於兵庫縣,及1家位於靜岡縣,均未設立於福島等5縣;前述工廠除經我方派員實地查核外,每批產品輸臺時須檢附日本檢疫主管機關簽發之動物檢疫證明書,向防檢局申請檢疫。

三、農委會於本(105)年2月5日公告「寵物食品業者申報辦法」及完成建置「寵物食品申報網」,輸入業者應至系統申報產品資料,未來倘有業者擬輸入日本福島等5縣寵物食品,農委會將進行輻射抽驗,以確保寵物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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