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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倉儲及設備現代化計畫執行成果

第二辦公室 蘇德明

一、計畫緣起

  自從政府推動稻田轉作及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以來,國內稻米達成產銷平衡,稻穀倉庫需求已獲舒緩,近年來已不再大規模補助農會興建倉庫。唯為解決農村勞力不足現象,確保倉儲稻米之安全與品質,提昇經營效能,及維護倉庫區環境,對於破舊危險之倉庫及受市區發展影響必須移往市郊之倉庫,仍須由政府繼續補助遷(改)建倉庫及改善倉儲加工設備。

  其次為因應我國加入WTO後食米進口之倉儲及撥售作業需求,現行倉庫須予整修及設置相關輸送冷藏設備,以促進倉儲加工管理現代化。

二、現況分析

  經統計至87年6月止本省各地農會稻穀倉庫共計 2,013棟,其中結構為鋼筋混凝土者為 851棟,佔42.28%,而當中倉齡在十年以下者,僅172棟,佔8.54%,為顧及糧食儲存安全,在不增建原則下,採以補助改建和遷建方式逐年完成倉庫汰舊換新工作,期能達成確保倉儲稻米品質之目標。另外在北部部分地區如宜蘭、桃園、新竹、苗栗等縣,因農民繳交公糧意願較高,以致收購數量較多,而目前公糧撥售數量又遠低於經收數量,且儲存時間又長,仍有區域性倉容不足問題,需再增建或更新倉庫加以解決。

  稻穀礱碾加工業務屬於工業範疇,而現代化的機械設備為降低成本,提昇經營效率之必要條件,稻穀碾製過程所產生的粉塵、穀殼為環境污染源之一,為妥善規劃防制粉塵,解決空氣污染問題,同時將稻穀有效集中管理,必須輔助公糧委託倉庫改善其加工及環保設備,以符合時代需求。

  由於糧食處原有倉儲管理系統無法因應Y2K危機,為昇級倉儲軟體設備,促進倉儲管理資訊現代化,必須重新建立倉儲管理系統,透過網路連線,精確掌握倉儲物資與倉庫資料,並迅速有效處理,以作為倉庫規劃利用之參考,俾提高倉儲管理效率。

  面對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國外食米即將進口,其倉貯、運輸、調撥等一貫作業,必須充分妥善研擬規劃,期能符合國際相關規範及國內供需情況。

三、執行期限

  87年9月1日至89年12月31日。

四、計畫內容

  (一)擬解決問題:

  1. 部分農會現有糧肥倉庫建造年代久遠,結構簡陋並逐年達最低耐用之報廢年限;又倉庫區與住宅商街緊鄰,或已劃定為都市計畫住宅或商業區,稻穀加工易造成環境污染,為同時解決老舊倉庫之報廢、舊式機械之更新及環保等問題,須由農會另行覓地辦理整體規劃遷建倉庫區或就地改建並更新設備,以配合機械化作業之推行。

  2. 稻米自田間收刈、烘乾、搬運、堆貯、加工及肥料之裝卸儲運等耗費體力之工作,以往均仰賴農村人力,而近年來鄉村青年大量離農,農村勞動人口明顯不足並呈老化現象,因僱工不易且工資高漲,致公糧委託倉庫經營成本提高,又農會供銷部營運大多處於虧損狀態,無法致力改善公糧倉儲加工設備,為確保國家糧食貯存安全及提高營運管理效能,應積極輔導農會協助改善各項倉儲加工機械設備,落實政府輔導農會發展之政策。

  3. 解決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進口食米儲存問題。由於本省氣候溫濕度皆高,不適食米長久儲放,對於進口食米如何儲存及推陳,應儘早進行規劃及準備,俾使衝擊降至最低並減少政府財政損失。

  (二)重要工作項目:

  1. 改善糧食倉庫結構:遷(改)建、修繕倉庫及擴充倉門。

  2. 倉儲加工設備現代化:補助更新倉儲及加工設備。

  (三)實施方法與步驟:

  1. 改善糧食倉庫結構:

    (1)由農會提供建倉土地及委託建築師進行倉庫規劃設計,經本會第二辦公室核備後,依政府採購法等規定辦理招標作業,施工督辦由糧管處及農會負責辦理,工程監造由建築師負責並會同驗收。

    (2)擴充倉門時,須先衡酌倉庫建造年代並會同建築師澈底評估該倉庫結構安全無虞後,方可執行。工程設計圖應經審核後,依圖說有關規定施工,工程完工後,由農會或會同監造建築師驗收,當地糧管處派員查證。

    (3)配合進口食米貯存、運輸,調撥作業需求,進行評估規劃,並整修政府倉庫及充實周邊工程設施。

  2. 倉儲、加工周邊設備現代化:補助堆高機、礱穀機(含集塵設備)輸送機、地磅及棧板等,由農會依計畫核定之能量、規格、數量購置驗收,當地糧管處派員查證。

五、計畫執行情形

  (一)88年度

  1. 改善糧食倉庫結構:補助農會遷(改)建稻穀倉庫7棟計2,160坪,擴充倉門94處,修繕政府倉庫(含消防設施)3棟(7倉)。

  2. 倉儲加工周邊設備現代化:補助農會更新礱穀機(含集塵設備)14組,購置堆高機48台、棧板9千塊、輸送機91台、地磅7台、冷藏系統五組及濕穀暫存桶、乾燥作業自動監控系統各1組等。

  3. 合計補助金額:145,816.727千元。

  (二)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

  1. 改善糧食倉庫結構:補助農會遷(改)建稻穀倉庫五棟計585坪及修繕政府倉庫12倉(含消防設施)。

  2. 倉儲加工周邊設備現代化:補助農會更新礱穀機(含集塵設備)10組。

  3. 合計補助金額:約60,465千元。

六、成果及效益

  (一)本計畫完成後,遷(改)建稻穀倉庫計2,745坪,以每坪存放6公噸計算,約可增加1萬6千470公噸之倉容量。且由於倉庫汰舊更新,將可減少公糧儲存損耗、紓解農會倉容不足壓力、節省搬運費用、減低天然災害損失及倉庫修繕費用;遷建新倉庫區,有利改善工作環境,對倉庫倉門狹小者予以擴充,更便於機械及運輸工具進出倉作業。

  (二)補助農會更新礱穀機(含集塵設備)、購置堆高機、棧板、輸送機、地磅、冷藏系統、濕穀暫存桶及乾燥作業自動監控系統等設施,對防治倉儲加工污染、節省作業人力、促進公糧業務自動及機械化,降低營運成本,提高營運效率,助益甚大。

  (三)整修桃園水汴頭及台南隆田政府倉庫結構及設施後,約可儲存進口政府米3萬3千公噸,以解決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初期進口食米儲存問題。

  (四)本計畫執行結果,全省計有16縣市122家農會受惠。

七、結語

   展望未來,為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開放稻米進口之衝擊,政府仍須預先規劃解決倉容需求增加、進口米儲存及提昇國產米競爭力等問題。因此對於本項計畫所列以改善倉儲加工設備為主及改建老舊倉庫為輔之計畫項目,仍宜逐年編列預算加強辦理,以協助農會完成倉庫區自動化、機械化之作業方式,提昇其營運管理效率,進而配合政府糧食政策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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