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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通資金,建構保險 農業金融施政回顧與展望

文/農業金融局 王紫燕

壹、前言

  政府為照顧農漁民,推動農業政策,兼顧農業經營的特殊性,於93年1月成立農業金融局、94年5月設立全國農業金庫、95年1月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改隸農委會,將農業金融機構統由農委會一元化管理,建構一個完整、安全的農業金融體系。

  農業金融體系的穩健發展是農漁業永續發展的關鍵,農業金融局秉持服務農漁民的核心價值,積極推行各項措施,強化農業金融監理功能,健全農業金融法制,整合農業金融業務,建構農業金融輔導體系,另為協助農業發展,賡續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並利用農業信用保證機制,協助農漁民及農企業順利取得營農所需資金。展望新的一年,農業金融局將持續推動各項農業金融業務,協助農漁會信用部健全經營,確保農業金融永續成長。

貳、106年施政重點

一、建構農業保險制度

  由於全球氣候變遷,極端天氣發生頻率增加,使得農業經營風險加大,為減輕農民因天然災害所遭受之損失,建立農民所得安全網,規劃辦理農業保險,進一步保障農業收入。

  農業保險因涉及各農漁產品生產特性及災害損失態樣不同,具複雜性,為建立適合我國國情之農業保險制度,除賡續累積相關試辦經驗,作為農業保險法立法基礎,另蒐集其他國家實施農業保險經驗及法規制度作為參考,研擬「農業保險法」草案,規劃內容如下:

(一)擴大農業保險範圍

  各國農業保險多由農作物天然災害保險開始推動,考量疫病及市場波動,亦對農業經營有重大影響,故保險範圍除農林漁牧業生產風險外,亦涵蓋農業設施、設備及農業收入等。

(二)提高農民加保誘因

  農業保險具高風險特性,保險費率高於一般商業產物保險。為減輕農民負擔,提高投保意願,規劃中央主管機關補助保險費以50%為原則。至於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視財政狀況,再提供部分保險費補助。

(三)救助制度之調整

  為避免重複補貼,規劃得視保險標的、險種及保險費補助比率,對於所補助保險費者,不予撥付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之現金救助。

(四)建立危險分散機制:

  為分散農業保險危險,善用保險業再保機制,減輕政府承擔風險,將建立危險分散與管理機制,規劃成立「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執行;基金設立時政府捐助50億元,其後視應有之承保能量及損失情形,持續編列預算捐助,強化農業保險永續經營。

   「農業保險法」草案條文已於105年底報送行政院審查,將儘速完成立法,逐步推動農業保險。

二、輔導農業金融資訊發展整合

  隨著資訊技術的發展,資訊科技在金融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且深入,同時也是金融業建立產業競爭優勢的關鍵要素。然而,311家農漁會信用部之資訊系統,原係分屬5個資訊共用中心及5個自設資訊室農會分別處理,因業務與資訊作業缺乏標準化且整合性不足,致無法發揮農漁會營業據點之通路價值;又全國農業金庫與311家農漁會信用部未連線,不利開發新種業務;另各資訊系統及設備重複投資,規格又不相容,無法降低成本及作業流程缺乏標準化,嚴重影響農漁會信用部的業務競爭力。

  為提升整體農漁會信用部作業效率及業務競爭力,農業金融局輔導整合農漁會信用部資訊共用系統,由全國農業金庫負責資訊共用系統之建置與營運。資訊共用系統歷經應用軟體開發、系統整體測試、教育訓練及平行演練測試等階段,於105年7月18日成功將第1家農會,彰化縣線西鄉農會轉換至新系統,截至105年底,已有28家農漁會上線,嗣後將以每年轉換80至100家為目標,於110年前全部完成轉換。

  農漁會信用部資訊共用系統之建置將適時導入新種業務,如印鑑系統自動開戶功能、一摺通、黃金存摺、行動銀行及代收平臺自動化等服務,以增加農漁會信用部營業項目,整合農漁會通路價值,提供更優質之農業金融服務,另將規劃整合農漁會其他部門業務(供銷、會務、保險等),讓資訊共用系統成為農漁會「金流」、「物流」、「資訊流」的資訊共同利用平台。

三、強化農業金融監理,健全農漁會信用部業務經營

   農漁會信用部是農業金融機構的第一線,對農業及農村影響甚鉅,良好的經營體質,是為農漁民提供最佳服務的保證,農業金融局將以監理與輔導並重方式,協助農漁會信用部健全經營,維持農業金融穩定發展。

(一)研修農業金融相關法令,加強法遵教育及宣導

  持續檢討各項法規,適時予以鬆綁,及檢討整併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未來規劃依產業別及對象別加以整併,並配合農業政策調整貸款對象及條件,提升貸款資源使用效率,以協助農業發展,另辦理各項業務及法規研習,提升農漁會人員專業能力,以利推動各項農業金融業務。

(二)辦理農漁會信用部訪查

  為強化監理與輔導功能,建立走動式管理機制,透過實地訪查方式,瞭解農漁會信用部營運狀況。訪查重點在於查核內部控制作業、追蹤金融檢查缺失改善情形、重(新)設信用部營運狀況、輔導辦理重要政策推動之相關專案農貸,並宣導新修正法規、常見重要缺失及防制詐騙事宜。

(三)督導全國農業金庫加強輔導農漁會信用部工作

  全國農業金庫為農漁會信用部之上層機構,輔導信用部業務,促進其健全經營,適時輔導及建立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改進業務缺失,落實金融評估及績效評鑑制度,藉由上下層農業金融體系垂直整合,將可提升整體競爭力,充裕農業資金並保障存款人權益。

參、結語

  農業金融體系建構以來,在政府、全國農業金庫及農漁會的共同努力下,農漁會信用部整體表現,不論在放款品質、風險承擔能力、獲利能力與營運規模,均顯著改善及成長。

  農業金融局將持續推動各項農業保險,以協助農、林、漁、牧業者分散農業經營風險,保障收益,並本於穩健開放原則,適度鬆綁法規,支持全國農業金庫開辦新種業務,透過農漁會資訊共同利用平臺建置,可整合金流、物流及資訊流,並藉由集體議價及異業合作聯盟等發展策略,督導全國農業金庫適時導入新種業務,以增加信用部營業項目,整合農漁會通路價值,架構全國完整行銷通路,使農業金融穩健成長,充分發揮支持與照顧農漁民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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