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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打造全民農業新願景

  為發揮農業多元價值,提升全民福祉,並考量國家發展方向及社會需求,以及國人關注之糧食安全、食品安全、產業風險管理、綠色環保、資源效率再提升等議題,本會持續檢討農業施政並建立解決機制,已提出106至109年新農業創新推動方案,推動十大重點政策,打造全民農業。同時為保障糧食及食品安全、強化農業競爭力及營造可永續發展之農村,將透過農業基本法草案等之立法,作為中長期農業施政推動、制度建構及法令制定之重要根據,建立部門協商平臺,促使農業政策穩健施行,並表示政府對農業之重視。

一、106至109年新農業創新推動方案

  因應貿易自由化、氣候變遷加劇及人口與消費結構改變,以及臺灣農業許多結構性的問題,包括土地、勞動力等農業基礎工程,本會依循建立農業新典範、建構農業安全體系及提升農業行銷能力三大主軸,提出「新農業創新推動方案」,已於105年12月8日行政院院會通過,亦為行政院「五加二」創新產業計畫之一。

  期藉本方案之推動,109年達成提升糧食自給率達40%,增加農業產值約434億元,創造就業機會達37萬人次,以及農產品海外新興市場出口占比達57%,強化臺灣農業體質,創新臺灣農業價值。重點政策及執行策略擇要說明如下:

(一)建立農業新典範:建立兼顧保障農民、農業發展及環境永續新典範。

  1. 推動對地綠色給付:106年第一期擴充到20鄉鎮;107年起全面將保價收購與休耕補貼結合成對地綠色給付政策。
  2. 實施農業保險:新增試辦稻米、芒果、農業設施及釋迦收入保險等,以及推動農業保險法立法。
  3. 增加專業農所得、照顧老農福利:持續實施老農津貼等社會福利政策;強化農地銀行服務,提供有意從農之新農民經營;推動10年3萬新農民計畫,提高專業農與新農民的競爭力。
  4. 提升畜禽產業競爭力:輔導豬隻屠宰場、屠體運輸車輛設置溫控保存設施,並推動傳統豬肉販售業者以溫控方式販售生鮮豬肉,以提升國產生鮮豬肉品質及安全。落實執行撲滅口蹄疫及防治禽流感等計畫,並推動沼氣發電。
  5. 推廣友善環境耕作:開辦有機與友善農業環境補貼、有機質肥料補助,擴大友善環境耕作誘因;推動有機農業法立法,促進農業友善環境及資源永續利用。
  6. 農業資源永續利用:透過推行農業與農地資源盤查及公告、統籌改善農業缺工及推動棲地保護之永續漁業等,為我國農業永續經營奠定基礎。
  7. 科技創新強勢出擊:致力省工、節能之自動/智慧化機械設備研發及應用,提升農業經營效能,並發展創新節能循環農業,開創農業永續經營模式。

(二)建構農業安全體系:穩定糧食供應、提升農產品品質、確保農產品安全與消費者安心。

  1. 推動大糧倉計畫:鼓勵種植非基改大豆、玉米等雜糧,以雜糧集團產區為模式,推動契作契銷合作經營,建構雜糧代耕體系,發展區域型雜糧烘乾、包裝及理貨中心,拓展雜糧多元加工及行銷。
  2. 提高糧食自給率:透過政策補助調整提高進口替代作物生產,並藉由食農教育、學校午餐,以需求帶動生產供給。
  3. 執行食安五環:落實源頭管理、強化產銷流程安全管理、提升高風險農產品查驗頻率,以及校園午餐採用在地標章制度食材。
  4. 建立消費者可信任標章制度:有機農產品標章將配合有機農業立法標示;逐漸整合吉園圃、CAS、產銷履歷標章,提高消費者對國內農產品之支持。

(三)提升農業行銷能力:加強行銷推廣,促使農業成為獲利、永續發展產業。

  1. 增加農產品內外銷多元通路:建構農產品現代化物流及交易體系,並拓展東協、南亞、紐澳等新興市場,推動新南向農業。業已成立台農發公司,將以外銷為導向,強化契作生產、集貨、品管、建立品牌海外行銷等,增加臺灣農產品出口。
  2. 提高農業附加價值:透過整合產銷體系及契約生產,協助農漁畜產品加工設備及設施,建立區域型集貨處理中心、加工場,開創六級化產業。

二、農業重要法案推動情形

(一)研提農業基本法草案

  依據105年6月15日大院經濟委員會從推動新農業討論制定「農業基本法」系列公聽會決議:請本會提出行政院版農業基本法草案併審。

  農業基本法屬於綱要、方針性質,提供政策推動、制度施行與法令制定之重要原則,引導農業相關法令之修(訂)定,期使農業政策穩定施行,促進農業持續發展,發揮農業多元價值。

  本會已研擬農業基本法草案,草案分為「總則、保障糧食及食品安全、強化農業競爭力、營造可永續發展之農村、附則」5章,計30條,以打造符合社會公義、持續發展之全民農業。草案已於105年12月上網公告,12月22、23日本會召開專家學者(含跨部會及農民團體、公民團體等)座談會,修正完成農業基本法草案初稿,將儘速完成法制作業程序,送請大院審查。

(二)推動有機農業法

  國內有機農業面臨產業環境改變及發展瓶頸、消費者對品質嚴格要求及國際有機同等性產品貿易規定之歧見等挑戰,原有機農產品於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部分條文之規範已不敷現行產業需求,爰融合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陳委員亭妃等所提「有機農業促進條例草案」之精神,研定有機農業法草案,於106年1月5日送行政院,刻由行政院審議中,期儘速送請大院審查。

(三)研擬食農教育法

  食農教育法之立法意旨,係為改善糧食消費、減少糧食浪費及有效利用農業資源,強化飲食與農業之連結,促進全民參與及支持農業發展。已於105年10月21日、11月4日辦理食農教育法草案研擬座談會,聽取各方意見後草擬內容,刻由本會檢視修正,將儘速辦理法案預告,廣納意見。

(四)制定農業保險法

  為減輕農民因天然災害遭受損失、建立農民所得安全網,並使政府相關救助支出趨於穩定,本會除累積相關農業保險試辦經驗作為立法基礎,另蒐集其他國家實施農業保險法規制度及經驗作為參考,研擬農業保險法草案,並召開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已於105年12月30日送行政院審議。

  草案重點包括:擴大保障範圍,保險事故不以天然災害為限,保險範圍得涵蓋生產風險、農業設施及收入等;規劃多元保險管道,依產業特性及政策需要,由保險業或農漁會擔任保險人;補助保險費,提高投保意願;建立危險分散機制之法源依據,善用保險業再保機制,減輕政府承擔風險;鼓勵保險人參與,協助研發保險商品,提供相關獎勵及賦稅減免等措施,並培養勘查災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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