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務報告 本文為林主任委員在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業務報告

文/主任委員 林 聰 賢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聰賢奉邀向 大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業務報告,深感榮幸與溫馨,過去以生態、創意、友善為施政主軸,逐步打造宜蘭成好生活、經濟及適居的幸福城市,農業發展亦為其中重要之一環,深信未來在各位委員對農業的支持與期許下,臺灣農業定能再創佳績,敬請不吝繼續給予指教與鞭策。

壹、前 言

  農業在穩定糧食供應、維護生態環境、保障食品安全、維繫社會文化等多功能價值,與全民生活與福祉息息相關,面臨氣候變遷加劇、貿易自由化等挑戰,本會遵循總統施政藍圖,以「創新、就業、分配及永續」原則,打造強本革新的新農業,業已擘劃「新農業創新推動方案」,並落實推動建立保障農民、農業發展及環境永續的農業新典範,同時建構穩定糧食供應、提升農產品品質、確保農產品安全與消費者安心之農業安全體系,以及提高農業附加價值、增加多元通路之行銷能力,期藉由公私部門合力促進農業永續發展,兼顧資源循環利用及生態環境保育,發揮農業多元價值,提升農村多元產業文化及全民生活品質。

以下謹就本會105年重要農業施政推動情形及打造全民農業新願景提出報告。

貳、105年重要農業施政推動情形

一、推動對地綠色給付

  現行稻穀保價收購和休耕給付措施,仍無法有效提升稻米產業競爭力,為引導農民以友善環境方式生產優質稻穀,本會自105年第二期作起於全國6個鄉(鎮、市、區)試辦稻作直接給付與保價收購雙軌制,給生產優質稻穀農民,多一個領取直接給付,不交公糧的選擇,以穩定農民所得、確保糧食安全,計有1,446位農民領取稻作直接給付金,面積999公頃,占103年第二期作試辦區申報繳交公糧面積49%,初步減少農民對保價收購制度依賴。

  採行稻作直接給付與保價收購雙軌制,已規劃106年第一期作擴大於20個鄉(鎮、市、區)試辦,並於107年將保價收購制度與休耕政策併同檢討整合,調整成對地綠色給付,鼓勵農民生產進口替代作物及更優質農產品,穩定糧食供應。

二、擴大推動農業保險

  全球氣候變遷,增加農業經營風險,本會已推動天然災害救助、低利貸款及資材補助等措施,持續檢討精進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程序,加速復耕、復建;建置預撥救助款制度,地方政府可於完成部分區域災損勘定後,及時撥付救助金,105年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計約30.5萬戶、救助金額約100.2億元。惟仍無法充足彌補災害損失及復建所需,復建期間的收入來源亦無保障。

  鑒於世界各國多已透過農業保險制度,降低農業經營風險,穩定農民經濟安全,本會自104年起推動試辦農作物天然災害保險,105年續推動梨及芒果保險,其中梨作物投保88件、61.4公頃;芒果投保6件、4.9公頃。106年將推動水稻產量、農業設施、石斑魚寒害及釋迦收入保險等,持續擴大農業保險涵蓋範圍。

  啟動試辦釋迦收入保險,受105年7月尼伯特颱風強風豪雨影響,臺東釋迦農民損失慘重,為協助農民因應天然災害及價格風險,本會選定釋迦作為收入保險試辦品項,自106年1月起實施釋迦收入保險,採政策性保險方式,透過三級農會執行保險承保、核保與理賠,以保障農民收入。

三、加強產業韌性與穩定農產品供應

  有鑒於105年莫蘭蒂、梅姬等颱風及連續豪雨造成逾1.1萬公頃蔬菜受損、2,488公頃農業設施損害,引發蔬果價格波動,為解決大型天災造成農業生產供應問題,本會訂定因應措施如下:

(一)整合氣象、產銷資訊系統

  新增具有即時傳輸資料功能之農業氣象觀測站,從原17站105年增為70站,精進跨系統整合作業,充分揭露蔬果產銷相關資訊。

  針對大宗蔬菜如甘藍、結球白菜等,已建立供苗預警資訊系統供農民種植參考,如有超產之虞時,發布警訊籲請農友減種及分批種植,並輔導產地轉作結球萵苣、青花菜、胡蘿蔔等具外銷潛力或加工需求蔬菜。

(二)輔導興設結構加強型生產設施

  溫網室設施之補助比例提升為1/2,強固型每公頃最高補助550萬元,5年內輔導農戶增設結構加強之溫網室設施2,000公頃,全面提升作物防災效能、分散產區,以利穩定供貨。

(三)擴大滾動式倉貯數量與改進設備

  建立颱風前緊急進口機制,透過滾動式倉貯辦理單位,促請上游貿易公司加強進口,以利調配。

  提高甘藍、結球白菜倉貯量至3,000公噸,並增加胡蘿蔔、洋蔥及馬鈴薯等根莖類品項600公噸,5年內再增加滾動式倉貯冷藏庫面積2,500坪,提升災後調配釋出能力。

(四)擴大平價蔬菜供應及查訪市場價格

  於颱風前透過大臺北地區5大通路系統,設置平價蔬菜專區,供應甘藍、結球白菜及洋蔥等蔬菜。

  自海上颱風警報發布當日,即聯合查訪果菜批發市場蔬菜價格及進口業者報關成本之合理性,倘發現有壟斷、操縱價格等情事,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查處。

四、培育新農民及專業農

  系統化培訓農業人力,105年透過農民學院開設技術管理、駐外技術人才等招募式專班156梯次、培訓4,951人次;輔導百大青年農民,遴選第1屆至第3屆青農計320位,協助產製儲銷技術、設施設備與貸款資金、行銷輔導等,並建立16個縣市在地青農交流服務平臺,計有2,338位青年農民加入,引導群聚合作發展。

  加強農地銀行服務,至105年底農地銀行已媒合農地2萬2,795筆、約4,765公頃。並以專案式媒合服務提供青年農民取得經營所需農地,包括持續清查及介接可供活化利用之農地物件,鼓勵地主釋出經營權,輔導農會強化中介服務能量等,更將積極發展農地儲備利用作法,促進農地活化利用及青年留村從農。

  賡續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105年提供4.4萬名農漁業者263.9億元貸款,其中配合培育農業青年人力及專業農民等政策,加強推動「青年從農創業貸款」、「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輔導漁業經營貸款」及「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等,並藉由農業信用保證機制,協助農漁民取得資金。

  推動「青年農民創業入口網」,整合青年回鄉經營農業所需各項資訊,提供系統化、流程化的一站式查詢服務,至105年底已逾120萬人次瀏覽量,本會專家群回復諮詢問題已超過938個,滿意度達92.3%。

  自104年起本會即與嘉義大學合作試辦農場管理組公費專班,106年嘉義大學擴大為2班、屏東科技大學及明道大學各1班,輔導學生畢業後從農。再以「先就業、再升學」配合青年教育及就業儲蓄帳戶方案,提供1千個農業職缺,參與青年期滿3年可領回儲蓄金36萬元,欲升學者可申請農業公費專班,欲從農者則可申請青年從農相關輔導措施。

  106年至111年本會推動「新農民培育計畫」已奉行政院核定,將依據從農不同階段的需求,協助新進從農者跨越技術、土地、資金、行銷等各項門檻,並縮短學用落差及輔導青年農民轉型為專業農或農企業。計畫目標每年培育3千位新農民,其中100位標竿青農年平均所得達百萬元,預計10年培育3萬位新農民。

五、改善農業缺工措施

  105年試辦農村農產業人力活化計畫之季節性農業人力調度,輔導50家農會召募農村婦女、新住民或原住民組成農事服務團,累計媒合3萬2,232人天;提供137名大學生、127名高農學生進行農業職涯探索,媒合299人於71家農場與農企業打工,補充短期農業人力需求。

  強化改善作業環境與產業作業流程,推動自動化及機械化省工經營模式,以專案計畫引進、修改或研發新型農機,並於105年推動「輔導引進省工農業機械設備示範推廣計畫」,續於106年推動,鼓勵農民購置省工農業生產、加工、收穫後處理之農業機械。

  106年推動改善農業季節性缺工2.0措施,訓練並僱用青壯年為農業師傅,調派至農場協助高技術農事工作,改善高經濟價值產業缺工情形,並透過NGO團體積極擴增新勞動力來源,招募農村婦女、待役中青年、轉業、失業人口及新(原)住民組成農事服務團,以及運用外役監受刑人協助改善農業缺工,招募民眾或企業員工成立假日農夫團,協助提供不具專業技術、無危險疑慮之簡易農事工作。

六、提升畜禽產業競爭力

(一)加強本土性產品研發,提升畜產品品質及安全

  運用遺傳育種、飼養管理、品質控制、生物科技等先進科技,加強本土性畜禽產品品質特性研究,並建立及推廣相關品質規範,以提升本土性畜禽產品品質水準。

  加強推動國產優良種豬育種,105年種豬登錄3,354頭,血統轉移1,480頭。輔導養豬場業者改採批次、分齡、異地或多地之新式養豬生產系統,減少飼料、藥物及能源等耗損,提高豬隻育成率10至15%。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食品包裝須標示原產地(國),強化國產豬肉與進口豬肉分流管理與標示,105年7月底啟動傳統市場生鮮豬肉追溯制度,至12月底標示覆蓋率已達40%。未來將輔導豬隻屠宰場、屠體運輸車輛設置溫控保存設施(備),統一管理權責,以及推動傳統豬肉販售業者以溫控方式販售生鮮豬肉,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

(二)推動養豬場沼氣發電

  為鼓勵養豬場利用沼氣發電,經濟部能源局已將106年生質電能躉購費率調升為每度5元,本會已調降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利率至1.04%,貸款額度由1千萬元提升至3千萬元,依畜牧場規模規劃不同獎勵及補助額度;組成專家輔導團隊,優先針對飼養頭數達5千頭以上之養豬場進行逐場訪視及協助解決相關問題。目前全國已有36場養豬場投入沼氣發電,另有4場設置中,至105年底利用沼氣發電之豬隻已達30萬頭,預估106年底可增加至100萬頭。

(三)推動禽蛋使用一次性裝載容器或包材

  為推動蛋品分級並強化防疫風險管控,先進國家多已採用一次性裝載容器或包材裝載禽蛋,我國自105年12月24日起正式實施並啟動查核機制,未符合規定者將先給予3至6個月的輔導改善期限。另配合散裝雞蛋溯源標示管理制度,透過包材或容器上黏貼QR code追溯標示加強查核。

  106年輔導彰化縣及屏東縣2個雞蛋主要產區,各規劃1場日處理量達100萬顆以上之雞蛋集貨物流中心示範場,含洗選、分級、包裝並設置藥物殘留檢驗室,以漸進方式推動雞蛋全面洗選,協助產業轉型升級,未來雞蛋全面洗選並以一次性包材樣態上市,同時開拓外銷鄰近國家,提升產業競爭力。

(四)加強禽流感防疫

  因應106年2月禽流感疫情逐漸升溫,更檢出首次在我國發生的H5N6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為防患未然有效控制疫情,行政院於2月12日成立一級「禽流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請本會及相關機關、地方政府配合強化防疫作為。

  禽流感中央疫情應變中心2月16日宣布,自106年2月17日上午零時起至2月24日上午零時止,全國家禽禁止移動7天;自106年2月17日中午12時起至2月24日中午12時止,全國家禽屠宰場休宰7天。室內飼養且直接送到屠宰場屠宰的白肉雞,以及1日齡的雛禽不在此限。

  在禁止移動與禁宰期間,各項防疫措施持續進行,發生之禽流感案例仍依程序進行防疫處置;解除禁止移動及休宰後,鴨隻應經檢驗禽流感陰性,始得上市屠宰。

  針對相關業者因禁宰受到的影響,政府也提出損失補償與低利貸款等配套措施。即日起至5月底凡禽場主動通報高病原案例(H5N2、H5N6、H5N8)經確診者,撲殺補償一律提高至8成。

  另本會自104年起輔導產業轉為高生物安全之新式生產系統,累計輔導家禽場新(改)建非開放式示範禽舍150場,辦理現場訪視輔導家禽場188場次,強化飼養管理及對疫病之防範,穩定產業經營。

(五)落實推動口蹄疫防疫

  維持無口蹄疫案例發生,預訂106年9月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申請使用疫苗口蹄疫非疫區,期於107年5月獲OIE認可。另規劃於107年7月起全面停止注射口蹄疫疫苗,逐步朝不使用疫苗非疫區之目標邁進。

七、推廣有機與友善環境農漁業

(一)擴大推廣有機農業

  持續推動國內有機農業發展,成立有機農業技術服務團,提供有機生產技術與經營管理教育訓練。至105年底通過有機驗證農戶2,932戶,驗證面積6,784公頃,輔導設置公設有機集團栽培區16處、702公頃,農民自設集團栽培區10處、357公頃,降低鄰田污染風險,發揮產業群聚效益。

  拓展有機農產品行銷通路,輔導設置有機農產品專櫃110處、有機農夫市集16處,建置電子商城並輔導203家有機農場成立網路商店直銷,以及協助宜蘭縣等11個直轄市、縣(市)計1,264所學校、78萬名學生午餐採用有機食材,並舉辦有機消費者宣導、有機志工培訓及中小學校園有機食農教育242場等。

(二)發展友善環境漁業

  為共同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UU)漁業,「遠洋漁業條例」修正草案、「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及「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於105年7月20日公布,相關15個子法規業修正並於106年1月20日生效,明確規定從事遠洋漁業應遵守之行為義務,並輔導相關業者確實遵守國際組織所通過之養護管理措施。

  引導傷害性漁具漁法退場轉型,本會已規劃輔導公告刺網漁業禁漁區之4個縣市進行刺網漁船筏轉型,並協助基隆市及宜蘭縣訂定刺網管理規範。持續辦理漁船筏收購,105年收購55艘漁筏,其中刺網漁船為47艘;魚苗放流計746萬尾,增裕沿近海漁業資源。

  105年輔導成立新北市貢寮區卯澳灣栽培漁業示範區,進行海域生態調查及魚苗放流等資源保育管理措施,輔導漁會及漁村社區自主發展與管理,協助傳統漁村轉型,開發石花菜漁村特色商品及六級產業,以提升水產品價值。

(三)林業資源永續利用

  105年完成造林2,098公頃,健全保安林地經營管理,辦理保安林檢訂3萬餘公頃。維護保護區動植物生存棲地及生物多樣性之生態環境,進行現有85處自然保護區域之經營管理、定期評量成效及能力建構。

  建構區域林業生產體系,輔導新竹、南投及屏東地區成立4處林業合作社,以及輔導6家林產業者示範國產木竹材產地證明制度,促進國產材利用多元化,提高木材自給率;配合休耕地活化,推動短期經濟林造林,促進菇蕈等產業發展,並協助林產加工業者改進相關技術。

  推動經濟人工林利用符合國際森林管理委員會(FSC)規範與標準,確保森林經營符合永續原則,本會林務局已完成「國有林FSC驗證實務操作」示範性計畫,逐步拓展國有林經營全面導入FSC相關準則規範。

  推動「里山倡議」,以地景或生態系的尺度,結合地方人文資源,發展在地特色產業,創造兼顧農業、生物多樣性保育及居民生計之生態系統。推動成果如下:

  1. 鼓勵國內相關單位加入國際里山倡議夥伴關係網絡(IPSI):目前已有東華大學、自然生態保育協會、臺灣生態工法發展基金會、人禾環境倫理發展基金會及本會花蓮農業改良場及林務局通過加入。
  2. 推廣「綠色保育標章」:與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合作,輔導農民不使用化學肥料及化學農藥耕作,輔導使用綠色保育標章,已有農友266戶、282公頃,保育對象如石虎、水雉、臺灣藍鵲、黑鳶、臺灣白魚等41種。
  3. 維持推動水梯田及劣化地生態復育工作:恢復舊有灌溉水路及田埂,保存水梯田與埤圳濕地生態環境,105年共復育87.9公頃。

八、運用科技發展智慧農業

(一)推動智慧農業

  推動智慧農業4.0先期工作,選定溯源農產品產業、家禽產業等領航農產業,以及建置共通資訊平臺等,透過整合生產專區產程智能管理、銷售通路資訊介接及溯源管理制度,揭露生產資訊並強化生產者自主管理責任,提升國產農產品品質。

  至105年底推動可溯源蛋雞場1,805場,輔導水產養殖戶申請自主追溯制度140戶,可追溯農糧產品生產面積1萬8,639公頃。發展智慧化種苗物流、配銷新商業模式,區域性整合自動化移植設施生產小葉菜類,建構智能育苗平臺,未來將透過產銷物聯網精準供苗。針對家禽/蛋品產業鏈,建置智能化連續式孵化、禽蛋分級包裝、家禽企業資源規劃系統及家禽養殖大數據分析平臺。

(二)發展農業科技與加值產業聚落

  打造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成為智慧科技、低汙染、高附加價值之產業聚落,至105年底已引進天然物加值、畜禽生技、觀賞水族、生物農藥及肥料、農產品進出口貿易等共103家業者進駐,帶動企業投資96.9億元。

  園區提供檢疫、檢驗、通關、物流、轉運等一站式便捷進出口通關檢疫與儲運服務,全天24小時均可進行貨物通關,大幅提升搶攻全球市場之競爭力。

  另為因應產業聚落擴大及外銷成長需求,本會積極辦理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其中多功能倉儲區及多功能生活服務區暨產業人才培育中心興建工程,已分別於105年7月及11月動工,另165.4公頃的擴充工程則於106年展開。

(三)設置蘭花種苗交易服務中心

  臺灣蘭花具有種源豐富及品種多樣化優勢,惟業者以中小型居多,為集結業者育種能量,增加育種者收益與維持國際競爭力,105年本會與臺南市政府、產業團體研商,將輔導臺南市政府設置蘭花種苗交易服務中心,主要功能為「核心種源保存與管理」、「品種權管理布局」、「蘭花品種行銷」與「蘭花資訊服務」,提供業者植物品種權維護諮詢、訟爭服務、品種鑑價與媒合及海外布局等服務,提升蘭花產業競爭力。

(四)推廣「農務E把抓」服務

  為強化農業生產作業管理效能,本會運用行動裝置應用軟體開發「農務E把抓」,提供農友簡便有效率的資訊化工具,至105年底累計導入1,250家農場,使用人數1,737餘人,管理耕地面積約4,168公頃,簡化農業生產作業,提升自主管理的效率。

(五)推動農業數位資源整合服務

  運用各種媒體管道辦理政策宣導、與農民座談,讓農業政策有更多的溝通及說明,亦加強新媒體社群應用,自105年8月本會臉書專頁及LINE帳號正式上線,透過網路傳達正確訊息,提供多元形式與民眾互動及政策說明。

  運用簡訊、郵件等傳遞農業重要政策、植物疫情預警、災害補助、農產品交易行情等訊息,105年透過雲端主動多元發布服務達180萬人次,網頁逾550萬人次瀏覽。

  建構農業資料開放平臺,彙整開放18類、900項、近千萬筆農業資訊,已被介接近6,000萬次。105年主辦首屆「臺灣農業黑客松」,並協同經濟部辦理「Open Data創新應用競賽」,鼓勵民間運用創意發揮農業資訊加乘效應。

  建置農漁會資訊共同利用平臺,整合金流、物流及資訊流,透過集體議價及異業合作聯盟,適時導入創新業務,發揮農漁會通路價值,已建置完成資訊共用系統,至105年底已有28家農漁會上線。

(六)推動農電共生

  配合國家能源政策方向,本會於「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以下簡稱容許辦法),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所定太陽能、風力及非抽蓄式水力設施,定義為綠能設施,納入容許辦法予以規範,允許在不影響農業經營之前提下,於農業設施屋頂或農地上設置,至105年底農業設施屋頂附屬綠能設施計1,300案以上,總裝置容量達300MW以上。

  為確保營農型綠能設施應有農業經營事實,已加強核准申設案件之查核;非營農型綠能設施,本會已公告18區1,253公頃不利耕作之農業用地上得設置地面型綠能設施,計核准申設110件、41公頃,總裝置電容量約38MW,同時亦由地方政府持續滾動檢討不利農業經營地區,以引導非營農型綠能設施群聚發展或與受汙染農地結合利用,確保農地資源合理使用,達成農電共享雙贏之政策目標。

  另行政院已於105年11月通過經濟部「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其中本會推動埤塘、圳路等農業水域用地設置浮動式或地面型太陽光電,第一階段106年6月底前完成25MW,第二階段107年6月底前完成50MW,合計2年推動75MW。

九、提升糧食安全

(一)活化農地生產利用

  自102年起鼓勵復耕種植進口替代、具外銷潛力、有機及地區特產等作物,105年全年兩個期作申報休耕面積降為7.5萬公頃,較100年20萬公頃減少12.5萬公頃(-63%);申報轉(契)作面積提高為13.9萬公頃,較100年7.2萬公頃增加6.7萬公頃(+93%),有效提高國產糧食供應及提升農地整體生產效益。

(二)推動大糧倉計畫

  我國主要雜糧作物包括落花生、甘藷、食用玉米、紅豆、硬質玉米、大豆、薏苡等,產地集中於彰化、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及屏東等地區,為減少水稻種植面積及配合活化農地政策,105至109年規劃於北部二期稻作低產區、中部沿海再生稻區、黃金廊道區、南部水稻生產區等推動稻作轉種雜糧面積3萬公頃,提高國內雜糧自給率。

  輔導完成雜糧集團產區18處,導入安全追溯、驗證及農企業經營模式,採共同採購資材防治及統一管理分級制,協助建構完整區域型採後處理(乾燥)中心6處,提升國產雜糧品質,完成開發國產豆奶飲品,開拓多元加工及行銷通路,105年國產雜糧種植面積已擴增5,281公頃,產值達10億。

(三)加強食農教育與推廣

  推動米食教育,以「國產稻米」為主要素材,整合政府、社區、學校及民間團體等資源,105推動食米學園65校,食米學園種子師資培訓6場,製作創意MV進行小學巡迴推廣,促進米飲食文化傳承。

  每年以半價優惠提供新期國產白米約2萬公噸予全國2,500多所中、小學校及非營利幼兒園,105年起全面以冷藏優質稻米作為用餐食米,並提高食米新鮮度標準等新措施,讓學童吃到國產新鮮優質好米。

  推廣國產蔬果雜糧,辦理農民直銷站、農夫市集及社區小舖與市集等,舉辦農特產品行銷活動119場次,並鼓勵市區型學校、親子共同參與農村體驗,輔導204家鄉鎮農會加強辦理食農教育與健康飲食,辦理國產水產品食材暨食魚文化推廣6場,增進消費者對於國產農產品、在地飲食文化之認同及支持,進而提高國產農產品消費。

十、確保農產品安全

(一)提升農業用藥管理與殘留檢測

  105年抽驗上市前農產品農藥殘留1萬4,943件,合格率96%,106年起每年抽驗2萬件,並針對學校午餐食材、高風險等農產品加強抽驗。不合格者均管制農民不得販售,並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追蹤教育、安全用藥輔導及依法查處。

  加強動物用藥物殘留查驗,105年畜牧場抽驗家畜血液、禽肉、生乳及禽蛋等樣品3萬8,518件,合格率達99.9%,監測各類藥物使用情形,避免藥物殘留之畜禽及其產品上市。

  強化農藥使用管理,自106年1月1日起農藥生產業者及販賣業者應記載農藥進銷貨等資料,並定期陳報主管機關,此外每筆銷售記錄均應記載買受人資訊,以利追蹤查核,確保民眾能買的放心、食的安心。

  為解決病蟲害缺乏防治藥劑問題,至105年底已公告作物之農藥延伸使用範圍計6,546項,送請衛生福利部增(修)訂2,574項農藥殘留標準,有效協助農業安全生產及兼顧消費者飲食安全。

(二)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在地食材

  為落實政府「食安五環」政策,本會與衛福部、教育部合作,落實推動學校午餐食安政策。包括:

  1. 協助教育部修訂學校午餐採購契約:106學年起採用有機、產銷履歷、CAS、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或具有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QR code(以下簡稱四章一Q)農產品,並協助學校食材採購驗收人員正確辨識四章一Q農產品,落實學校團膳驗收及校園食材登錄作業。106年2月起新竹縣、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臺東縣及宜蘭縣等6縣市試辦四章一Q食材供應學校午餐。
  2. 強化學校午餐生鮮食材抽驗:本會自105年9月起配合教育單位會同農政、衛生單位辦理學校午餐聯合稽查,105年完成抽驗生鮮蔬果食材1,047件,合格率91.3%;畜產食材602件,合格率99.1%。抽驗不合格案件,可追溯生產者由農政單位依相關法規查處,並管控田間同批不合格農產品不得販售,無法追溯生產者案件移請衛生單位查處。
  3. 加強四章一Q農產品與校園食材登錄平臺介接:將建立溯源農產品資訊交換機制,優先將四章一Q農產品之溯源資訊,傳送至「生產力4.0資料彙集平臺」,提供教育部學校午餐食材登錄系統及其他食品雲相關系統介接運用。

(三)建立消費者可信任的標章制度

  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至105年底共有1,679家業者通過驗證,供應農產品241品項,消費者可在全臺464家販售通路據點採購產銷履歷農產品,並於543家溯源餐廳品嚐使用產銷履歷食材之佳餚。

  農產品標章整合規劃係以消費者角度出發,將現行使用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之產銷班及農場,輔導於4年內逐步轉型通過產銷履歷驗證。此外,臺灣優良農產品(CAS)標章與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兩者法源基礎、認驗證架構相同,可相輔相成,擬依產品加工過程之差異,區分為原料型農產品、初級加工品及複合型加工品3類,以消費者更易於理解辨識、確保農產品安全品質為規劃原則,預定108年底前完成標章整合。

十一、建立區域農產加工專區

  輔導設置沙鹿果菜運銷合作社、集集鎮蔬果運銷合作社、阿丹果菜生產合作社、莿桐合作農場、下營區農會、大樹區農會等6處農產加工基地,結合甘藷、蔬菜、香蕉、雜糧、竹筍、鳳梨等產業團體,從生產端擴大種植面積,協助採後處理及貯存等設施,充分供應加工場原料,改善加工設施及產製環境,擴大產能及提升品質,105年總計增加農產品加工原料6,000公噸。

  推動優良農地整合加值利用計畫,引導施政資源投入優質、安全之生產區域,至105年底已建置農業經營專區24處、5,970公頃,培育150位青年農民,同時以友善環境耕作方式,發展地區核心產業,其中通過產銷履歷驗證352公頃、通過有機驗證90公頃,並推動契產契銷,拓展全聯、慈心里仁、主婦聯盟等通路,提升農民收益。

十二、建構農產品現代化物流、多元行銷通路

(一)建構現代化農產品物流體系

  因應現有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多設備老舊,已進行農產品物流中心規劃評估及實體建設,整合國內農業產地之物流需求,輔導果菜市場遷(擴)建,導入電子拍賣交易,提升交易效率,並透過雲端智慧資訊連結產地物流體系,提升對農民與消費者服務功能。

  規劃於106及107年輔導臺南市政府辦理新化果菜市場遷建工程,整合鄰近鄉鎮果菜市場、集貨場等,導入電子化拍賣,發展智慧化批發市場;另輔導高雄市政府辦理高雄果菜市場擴建工程,結合農產物流業務,全面採行電子化拍賣,提升效率。

(二)推動新南向農業

  105年我國農產品出口值46.6億美元,主要增加為鳳梨、稻米、茶葉、虱目魚、雞肉、蓮霧及豬肉等生鮮農產品,本會積極拓展農產品外銷,並配合新南向政策開拓新興市場。

  在新南向國家中,我國已與澳大利亞、越南、菲律賓、泰國、緬甸、印尼及印度簽署農業合作協定或備忘錄,並與新加坡及紐西蘭簽署經濟合作協議,將善用我國與各國農業合作交流的基礎,加強雙邊農業人才培育、產業合作等,創造雙贏。

  首先加強農業技術交流、拓展商機,針對東南亞各國希望與我國針對蔬果或水稻耕作技術進行合作,雙方可透過產業及專家交流,深化合作面向,開拓我農業技術商機;其次開拓農產品新興外銷市場,我國農產品在東南亞國家仍有發展空間,積極拓展具有消費能力的新興市場。

  本會已成立農業新南向工作小組,將選定優先推動項目、研議推動策略,以產業鏈配套措施,並考量維持臺灣農業競爭力及避免對我產業造成影響等前提,逐步落實政策目標。推動項目包括:優良作物生產體系、動物(含水產)疫苗、飼料及添加物、生物性肥料與農藥、檢驗與檢測套組、水產養殖、畜禽種原、農業設施、種子種苗、灌溉與水利技術、境外生產基地、水土保持與坡地防災技術、農漁畜產品加工等。

  另加強越南、馬來西亞、緬甸等新南向國家之農業人才培育,本會已與僑委會合作,輔導農學校院設置農業僑生專班,結合農業課程設計與建教實習機制,補助實習獎勵金與保險,以充裕臺灣農業南進之管理人才。規劃於嘉義大學、宜蘭大學、明道大學、屏科大、虎尾科大、朝陽科大等6所學校開辦海青班秋季班,預計106年招收200名僑生。

(三)啟動台灣國際農業開發公司

  「台灣國際農業開發(股)公司(簡稱台農發公司)」已於105年12月5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成立及正式運作,台農發公司肩負「農產品進出口」、「技術輸出」及「海外投資與資材外銷」三大核心任務,將與農民及生產社場建立穩固的契作關係,並與台糖公司協調提供可合作生產的土地,現擇定香蕉、鳳梨、鳳梨釋迦作為推動外銷主力品項,發展契作制度,分散產區適地適種,確保穩定供貨,建構具備「供貨穩定」及「品質確保」之農產品外銷供應體系。

  配合農業新南向政策,台農發公司也將加強辦理農產與資材外銷,發展東協、南亞及紐澳等新興目標市場,擴展臺灣農業之海外市場。未來台農發公司將結合各方力量,建立臺灣農業增值的示範機制和完整的國內外銷售管道,重整農產品進出口運作制度。

(四)建立農產品直銷與多元通路

  於臺北都會區輔導設置「臺北希望廣場」、「花博圓山廣場」等2處定期定點假日農民市集,105年臺北希望廣場農民市集辦理52場次,銷售金額約2億元;臺北花博圓山廣場農民市集辦理48場次,銷售金額1.5億元。

  已輔導設置花蓮市農會(花商店、自強店、田埔店)、新埔鎮農會、北埔鄉農會及公館鄉農會6處農民直銷站及南投縣集集農夫市集等,105年新增設置中興大學MIT農夫市集及三星、三芝及新屋鄉等農民直銷站3處,並積極輔導供貨農民導入追溯機制,讓消費者認識生產者。另整合農村社區,輔導設置農村社區小舖及市集30處,提供在地農民銷售自產農產品。

  輔導國道服務區設置「道農市集」,包括中壢、湖口南北站、泰安南北站、西螺南北站、古坑、東山及關廟南北站等服務區共7站11處,每週六、日提供當日農民鮮採蔬果,105年營業額1,400餘萬元,較前一年成長。

  推動「優客里鄰」跨域整合產銷連結及體系推動計畫,以農產品直銷為核心概念,強化生產、物流配送及通路智慧運用,105年由嘉義及臺南等農業縣市優先示範推動,設置農產品直銷專區14處,並透過資訊整合及物流業者合作,減少物流費用約8%。

  積極推動臺灣農產品電子商務,針對國內外電商市場需求,加強培養農民從事電子商務所需的專業技能,創造結合農村與消費地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運用各式新創網路行銷方法,吸引消費者多利用網路採購國產農產品。

(五)推動休閒農業加值輔導

  105年累計公告劃定休閒農業區82處、核發許可登記證休閒農場380家及輔導成立田媽媽農村料理班137家。另強化產業人力專業素質,建置友善環境場域,深耕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及開發菲律賓、印尼、越南與穆斯林族群來臺遊客市場,拓展國內外團客與多元通路。105年吸引遊客前往農村休閒旅遊逾2,550萬人次,包含外國遊客47萬人次,創造總產值106億元。

十三、維護農業環境資源與安全

(一)維護農地資源

  105年持續協助各直轄市及縣政府深化農地分類分級劃設及檢核作業,進行農產業空間布建,並盤點重要農業生產區域,引導優質專區劃設,以利施政資源整合投入,創造農地加值利用及效益;又該分類分級成果,已提供內政部納入全國區域計畫修正案,作為檢討現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參據,並提供國土計畫法農業發展地區之分類劃設及管理機制研擬參考。

(二)加強農田水利建設

  105年完成辦理灌溉排水渠道更新改善271公里、構造物711座,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1,002公頃,並積極輔導農民使用省水灌溉用噴灌、滴灌設施2,102公頃,輔導農田水利會辦理2,353處灌溉水質監視點及水污染源監測作業,合計檢測3萬6,660點次,有效掌握灌溉用水水量及水質。

(三)推動整體治山防災

  105年辦理土砂災害防治、水庫集水區保育、區域性水土資源保育及特定水土保持區治理等525處,土砂控制量約880萬立方公尺;野溪清疏土方量原預計300萬立方公尺,實際執行清疏375.7萬立方公尺。

(四)山坡地水土保持管理

  辦理特定水土保持區長期水土保持計畫1區,通盤檢討10區,公告廢止3區;水土保持計畫審核4,909件,監督檢查2,537次,違規使用查報取締2,350件。

(五)充實土石流防災整備

  105年已辦理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演練及說明263場次,培訓土石流防災專員359人(累計2,649人),推動自主防災社區40處(累計550處),更新全臺1,687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內保全對象清冊4萬7,998人

(六)流域綜合治理

  辦理農田排水治理工作,以及配合宜蘭縣三星鄉等5處重要蔬菜產區辦理農糧作物保全,改善產區農田排水,至105年底推動治理工程74件,渠道長度約54.7公里、構造物49座,可減輕6,000公頃農田高淹水潛勢地區水患問題。另推動國有林班地治理,105年辦理35件,抑制土砂生產量64.6萬立方公尺,處理崩塌地16.3公頃。

(七)辦理國有林崩塌地處理、野溪整治、防砂工程及緊急維護

  105年計辦理工程203件,處理崩塌地約124.5公頃,抑制土砂下移量約412.1萬立方公尺,改善及維護林道約143公里。

十四、落實動物保護

(一)強化犬隻源頭管理

  105年辦理寵物登記及寵物業稽查約4萬件,全國新增寵物登記數達17.9萬隻;源頭管控家犬繁殖,規範飼主應為家犬絕育。推動地方政府依其轄區資源與特性,公私協力推廣加強重點區域貓絕育量能,105年絕育數提高至15萬隻以上。106年2月起執行公立動物收容所零撲殺政策,繼印度之後成為亞洲第2個實施零撲殺政策的國家,持續強化犬隻源頭管理制度,落實寵物登記。

(二)完善全國公立動物收容所管理標準與作業流程

  改善收容管理人力,督導並協助地方政府興(改)建公立動物收容處所,落實收容管理動物福利與專業。發展動物保護領域非政府組織營運能力,推動多元、適地性之收容動物認領養(如校園犬、伴同犬等),建置全國推廣動物認領養資訊平臺,提升認領養訊息傳播效能,105年全國公立收容所動物認領養率提升79%,所內死亡率降至6.3%。

(三)強化經濟動物及實驗動物人道管理

  研擬友善畜禽生產系統定義及指南,輔導推動友善畜禽生產,並強化212個動物科學應用機構實驗動物人道自主管理監督機制及外部查核81場次。

十五、照顧農民福祉

(一)提升農民福利

  照顧老年農民生活,105年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547.6億元,受惠農漁民66.1萬人;發放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9.8億元,協助11.7萬人次順利就學。

  持續辦理農民常用化學肥料漲幅補貼,105年補貼農民用肥62萬公噸,節省購肥成本約7億元。另農機用油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免徵5%營業稅,105年減輕農友購油成本約8,600萬元。

  漁業用柴油繼續按油價浮動補貼14%,105年補貼漁船申購柴油7,183艘、10.7億元。受理申請104年漁船(筏)用汽油補貼5,988艘、1億元。

  另輔導農田水利會辦理農田灌溉排水事業及逐步擴大事業區服務範圍,為減輕農民負擔,每年補助農田水利會會費22.3億元。

(二)強化農民組織服務效能

  因應全國各級農漁會理、監事及總幹事等任期即將屆滿,本會規劃106年各級農漁會改選工作計畫,公告106年農會農事小組長、副組長、會員代表之選舉日為106年2月19日,漁會漁民小組選舉日為3月18日,並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輔導轄區農會做好改選準備工作。

  協助農會發展經濟事業,補助30家農會強化農業推廣教育設施(備);組成顧問團隊遴選28家農會補助及輔導發展創新農村經濟事業。評選農漁會百大精品,提供各大企業作為年節採購贈禮的參考,並於105年9月底舉辦臺灣農業精品暨農村輔導成果聯合展,提升農業整體形象,創造產值9,500萬元。

十六、推動農村再生2.0

  為促進農村發展及農村活化再生,改善基礎生產條件,維護農村生態、文化及提升生活品質,已於99年通過「農村再生條例」,推動農村社區培根、研提農村再生計畫719社區,以及辦理1,936農村社區建設。為加速推動農村再生,106年起轉型為農村再生2.0,以農村社區為發展主軸,專注強化農村競爭力,並於本會成立農村再生基金辦公室,負責統籌農村再生相關政策研擬及規劃,依循農業施政藍圖,適度調整農村再生政策方向,創造臺灣農村的新價值。

  過去農村再生主要著重在單一社區的輔導及建設,而農村再生2.0軟硬體建設並重,納入地方政府共同執行,擴大參與及合作機制,主要變革著重在擴大多元參與、強調創新合作、推動友善農業及強化城鄉合作等,期透過各項計畫執行,發揮最大綜效,打造全新農村再生。

  106年新增「縣市農村總合發展」計畫,由地方政府整合自身資源與規劃政策重點,以主題式、跨社區、大整合角度,呈現跨區域農村產業、景觀、生態、旅遊、文化等整合發展。

  同時為落實原住民族地區綠資源永續利用,106年新增推展「山村綠色經濟永續發展計畫」,鼓勵以山村社區、部落實踐綠色經濟轉型,透過原住民族合理永續利用自然資源之政策,提升保護自然資源地區居民福祉。

  為呼應臺灣農村與農業應更具彈性及全民參與,106年起新增農村再生新農業示範計畫,強調以創新和合作為基調,計畫軸線分四類型:改善農業競爭力、農村生活品質與經濟多樣性、改善農村環境與空間及就業與多樣性的地方能力營造軸線,期藉由公私部門合作及創新,展現臺灣農村豐厚底蘊及全民參與的成果,達成農業及農村永續發展。

參、打造全民農業新願景

  為發揮農業多元價值,提升全民福祉,並考量國家發展方向及社會需求,以及國人關注之糧食安全、食品安全、產業風險管理、綠色環保、資源效率再提升等議題,本會持續檢討農業施政並建立解決機制,已提出106至109年新農業創新推動方案,推動十大重點政策,打造全民農業。同時為保障糧食及食品安全、強化農業競爭力及營造可永續發展之農村,將透過農業基本法草案等之立法,作為中長期農業施政推動、制度建構及法令制定之重要根據,建立部門協商平臺,促使農業政策穩健施行,並表示政府對農業之重視。

一、106至109年新農業創新推動方案

  因應貿易自由化、氣候變遷加劇及人口與消費結構改變,以及臺灣農業許多結構性的問題,包括土地、勞動力等農業基礎工程,本會依循建立農業新典範、建構農業安全體系及提升農業行銷能力三大主軸,提出「新農業創新推動方案」,已於105年12月8日行政院院會通過,亦為行政院「五加二」創新產業計畫之一。

  期藉本方案之推動,109年達成提升糧食自給率達40%,增加農業產值約434億元,創造就業機會達37萬人次,以及農產品海外新興市場出口占比達57%,強化臺灣農業體質,創新臺灣農業價值。重點政策及執行策略擇要說明如下:

(一)建立農業新典範:建立兼顧保障農民、農業發展及環境永續新典範。

  1. 推動對地綠色給付:106年第一期擴充到20鄉鎮;107年起全面將保價收購與休耕補貼結合成對地綠色給付政策。
  2. 實施農業保險:新增試辦稻米、芒果、農業設施及釋迦收入保險等,以及推動農業保險法立法。
  3. 增加專業農所得、照顧老農福利:持續實施老農津貼等社會福利政策;強化農地銀行服務,提供有意從農之新農民經營;推動10年3萬新農民計畫,提高專業農與新農民的競爭力。
  4. 提升畜禽產業競爭力:輔導豬隻屠宰場、屠體運輸車輛設置溫控保存設施,並推動傳統豬肉販售業者以溫控方式販售生鮮豬肉,以提升國產生鮮豬肉品質及安全。落實執行撲滅口蹄疫及防治禽流感等計畫,並推動沼氣發電。
  5. 推廣友善環境耕作:開辦有機與友善農業環境補貼、有機質肥料補助,擴大友善環境耕作誘因;推動有機農業法立法,促進農業友善環境及資源永續利用。
  6. 農業資源永續利用:透過推行農業與農地資源盤查及公告、統籌改善農業缺工及推動棲地保護之永續漁業等,為我國農業永續經營奠定基礎。
  7. 科技創新強勢出擊:致力省工、節能之自動/智慧化機械設備研發及應用,提升農業經營效能,並發展創新節能循環農業,開創農業永續經營模式。

(二)建構農業安全體系:穩定糧食供應、提升農產品品質、確保農產品安全與消費者安心。

  1. 推動大糧倉計畫:鼓勵種植非基改大豆、玉米等雜糧,以雜糧集團產區為模式,推動契作契銷合作經營,建構雜糧代耕體系,發展區域型雜糧烘乾、包裝及理貨中心,拓展雜糧多元加工及行銷。
  2. 提高糧食自給率:透過政策補助調整提高進口替代作物生產,並藉由食農教育、學校午餐,以需求帶動生產供給。
  3. 執行食安五環:落實源頭管理、強化產銷流程安全管理、提升高風險農產品查驗頻率,以及校園午餐採用在地標章制度食材。
  4. 建立消費者可信任標章制度:有機農產品標章將配合有機農業立法標示;逐漸整合吉園圃、CAS、產銷履歷標章,提高消費者對國內農產品之支持。

(三)提升農業行銷能力:加強行銷推廣,促使農業成為獲利、永續發展產業。

  1. 增加農產品內外銷多元通路:建構農產品現代化物流及交易體系,並拓展東協、南亞、紐澳等新興市場,推動新南向農業。業已成立台農發公司,將以外銷為導向,強化契作生產、集貨、品管、建立品牌海外行銷等,增加臺灣農產品出口。
  2. 提高農業附加價值:透過整合產銷體系及契約生產,協助農漁畜產品加工設備及設施,建立區域型集貨處理中心、加工場,開創六級化產業。

二、農業重要法案推動情形

(一)研提農業基本法草案

  依據105年6月15日大院經濟委員會從推動新農業討論制定「農業基本法」系列公聽會決議:請本會提出行政院版農業基本法草案併審。

  農業基本法屬於綱要、方針性質,提供政策推動、制度施行與法令制定之重要原則,引導農業相關法令之修(訂)定,期使農業政策穩定施行,促進農業持續發展,發揮農業多元價值。

  本會已研擬農業基本法草案,草案分為「總則、保障糧食及食品安全、強化農業競爭力、營造可永續發展之農村、附則」5章,計30條,以打造符合社會公義、持續發展之全民農業。草案已於105年12月上網公告,12月22、23日本會召開專家學者(含跨部會及農民團體、公民團體等)座談會,修正完成農業基本法草案初稿,將儘速完成法制作業程序,送請大院審查。

(二)推動有機農業法

  國內有機農業面臨產業環境改變及發展瓶頸、消費者對品質嚴格要求及國際有機同等性產品貿易規定之歧見等挑戰,原有機農產品於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部分條文之規範已不敷現行產業需求,爰融合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陳委員亭妃等所提「有機農業促進條例草案」之精神,研定有機農業法草案,於106年1月5日送行政院,刻由行政院審議中,期儘速送請大院審查。

(三)研擬食農教育法

  食農教育法之立法意旨,係為改善糧食消費、減少糧食浪費及有效利用農業資源,強化飲食與農業之連結,促進全民參與及支持農業發展。已於105年10月21日、11月4日辦理食農教育法草案研擬座談會,聽取各方意見後草擬內容,刻由本會檢視修正,將儘速辦理法案預告,廣納意見。

(四)制定農業保險法

  為減輕農民因天然災害遭受損失、建立農民所得安全網,並使政府相關救助支出趨於穩定,本會除累積相關農業保險試辦經驗作為立法基礎,另蒐集其他國家實施農業保險法規制度及經驗作為參考,研擬農業保險法草案,並召開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已於105年12月30日送行政院審議。

  草案重點包括:擴大保障範圍,保險事故不以天然災害為限,保險範圍得涵蓋生產風險、農業設施及收入等;規劃多元保險管道,依產業特性及政策需要,由保險業或農漁會擔任保險人;補助保險費,提高投保意願;建立危險分散機制之法源依據,善用保險業再保機制,減輕政府承擔風險;鼓勵保險人參與,協助研發保險商品,提供相關獎勵及賦稅減免等措施,並培養勘查災損人才。

肆、結語

  面臨未來的挑戰,農業施政需要持續創新,建立更有效率解決農業問題的機制,落實執行新農業創新推動方案,藉由推動農業典範、安全、行銷等基礎工程,達成保障糧食與食品安全、確保農地總量與品質、提升經營效率與農民所得、營造可永續發展之農村及促進城鄉互利共榮,逐步打造幸福農民、安全農業、富裕農村的全民農業新願景。

  大院於上會期中,三讀通過增訂並修正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部分條文、增訂農業發展條例第47條之1條文等8項法案,本會定當遵照法案立法意旨,恪盡職責。本會期計有農業保險法草案、有機農業法草案、農業基本法草案、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1條之1修正草案、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6項法案亟需大院支持,期能在本會期優先審議通過。

以上報告,敬請

賜予指教支持。

 

 

本網站刊載之「農政與農情」其所有內容,包含文字、圖像等皆可轉載使用,惟須註明出處。
  • 回上一頁
  • 106-03-13:3,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