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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入民間力量與政府合作,守護山林大家作伙來

文圖|林務局 游仁正・劉景國

  臺灣擁有豐富的山林資源,但也因此引來山老鼠的覬覦,森林盜伐案件時有所聞,林務局為了遏止盜伐、防範盜伐案件發生,配置了千餘位的森林護管員(巡山員)執行山林守護工作,除了採行多項查察措施,並與法務部高檢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共同成立「檢警林平台」,近年來雖已逐步降低盜伐案件之發生,但國有林地面積廣達184.7萬多公頃,平均林務局每位護管員巡護1,680公頃面積,約65座大安森林公園,單靠政府人力難以完全遏止不法。而森林是臺灣命脈,也是全民共有的資產,守護山林不僅是林務局的責任,希望全民共同守護,因此林務局決定導入社會參與,結合民間共同巡護森林,特別研擬「社會參與守護山林方案」,首度對外招募森林巡山志工,並與社會登山團體合作,直接參與森林巡護。

結盟登山團體,共同守護臺灣山林

  2月16日在林務局林華慶局長見證下,羅東、東勢、嘉義、花蓮等4林區管理處分別率先與宜蘭大學、中興大學、嘉義大學、成功大學、慈濟大學等5所大學之登山社團代表共同簽署合作備忘錄,希望能起示範作用,挹注民間社團力量,共同打擊不法,此外,也首度公布以往被視為機密的國有森林盜伐高風險區域及主要地點,以增加社會關注能量,降低政府巡護不足的盲點,進而達到全民共同守護山林目的。導入民間參與守護山林內容概述如下:

一、結合原住民部落守護山林

  101年啟動「結合社區加強森林保護工作計畫」,推動至今5年已有20個社區參加,由社區通報且成功破獲之盜伐案件有37件,其中臺東縣利嘉社區發展協會執行通報盜伐案件成效優良,獲得104年行政院「永續發展獎」的殊榮。

二、社會參與守護山林方案

(一)社區(社區發展協會、社團組織、基金會)協助巡守國有林地周邊區域:

  實施對象以社區居民或設籍於鄰近村里且有意願參與森林保護工作者為主,並由林務局各林區管理處評估其社區之交通動線、社區民眾的動員性、鄰近林地自然環境特性及複雜度等因素,擇定2個以上林班作為認養協巡範圍,並明確在圖資標示協巡區域範圍。新申請之計畫補助費,每案補助上限為新臺幣30萬元,若執行過此計畫且經林區管理處認定執行成效良好者,每案補助上限可提高至新臺幣40萬元;每週至少應執行2次巡查工作,每月巡護面積應達協助辦理森林保護工作之林班範圍一半以上區域,工作站也會派員辦理共同巡視,另為增加更多社區居民參與的意願,計畫中原則上也會編列巡護工資以為招募之誘因。

(二)與登山團體合作

  由各林管處洽各地方之制度健全且組織良好之登山團體,以簽署合作備忘錄之模式,由登山團體協助通報「竊取森林主、副產物案件」、「通報進出國有林之可疑人員」及「登山步道環境遭破壞或設施損壞事件」。

(三)結盟大學登山社團

  實施對象以全國大專院校之登山社團成員為主,協助政府巡守登山路線及深山區域,計畫開始會先由各林區管理處評估參與大專院校登山社團之組成與成員有無具備求生技巧、山岳知識等專業技能,並盤點該校登山社團之裝備是否足以執行深山任務,必要時林區管理處將協助訓練組織基本巡護及求生能力,審查通過者,後續依山區林地特性、困難度及盜伐風險等因素,由林管處與大學登山社團合作共同規劃「登山路線」、「盜伐風險區」、「深山區域巡護路線」等區域路線並明確在圖資標示協巡區域範圍,後視現場狀況擇一條巡護路線及指派1-2名工作站巡視員會同辦理。每一申請案期程以執行10-12個月,最高可補助新臺幣15萬元的巡護補助津貼,每次任務最多8人、行程2-5天,年度內辦理次數以6次為限,工作內容除協助防火、救火及重要步道兩旁燃料清除外,若有發現濫墾、盜伐、盜獵案件發生或察覺重要出入口有可疑人車情況時,掌握「只負責通報,不負責處理」的原則,盡速主動通報轄管林區管理處或工作站接續處理即可。

(四)徵求山林巡山志工

  招募18歲以上65歲以下,高中職以上畢業,身心健康者為主,對林業及保育等各項工作具有服務熱忱與興趣者,可向所在地之林區管理處申請報名,經過一定時數訓練期滿並測驗合格後,即取得志工資格並可開始協助政府巡護林地,工作內容為「辦理森林巡護」及「協助通報不法案件」等事項。

盜伐熱點公布,全民力量遏阻山老鼠

  國有森林盜伐高風險區域圖資是累積歷年所有森林盜伐案件發生地點的統計成果,間接也是表示國有森林貴重木的分布區域,而林務局希望藉由這些過往被視為機密的資訊,特別在本局官網及臉書公開揭露國有森林盜伐高風險區域圖及主要地點的用意,就是讓社會大眾瞭解臺灣山林易受害的熱點,希望引發漣漪效應,提高社會民眾對諸如此類盜伐高風險區域動態的關注,發揮「全民共同監督」、嚇止山老鼠猖獗囂張的不法行為,並呼籲全國有志之士共同守護山林。

依循三大準則,加速檢舉獎金發放

  為了鼓勵民眾踴躍檢舉盜伐,林務局也宣布檢舉獎金,以「從速」、「從簡」及「從優」為發放原則,只要民眾舉發盜伐案件,並經查獲屬人、贓俱獲案件,在警方移送檢察機關偵辦之日起7天內,林務局所屬的林區管理處即依據贓木價值金額,贓木價值在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者發給檢舉人5萬元獎金,未達20萬元者發給2萬元獎金。此外,檢舉案件經檢察官起訴後,還能按贓木價值的十分之一(須扣減前項舉發獎金),再發放每案最高300萬元的獎金給檢舉人。

結語

  林務局所推動的「社會參與守護山林」方案,主要在於補強政府資源的有限性下,建構政府與民間共同守護臺灣山林「淺山區域」及「深山區域」的防護網,讓下一代能永續享有森林資源,實踐世代正義的真諦。

  導入社區、部落力量守護山林,是實際真正促成民間參與執行森林保護的方式之一,過程中不僅凝聚社區居民共識、培養社區自主能力,在政府共同陪伴社區、部落學習成長下,亦使得社區部落居民重新認識自己的家園、愛護自己的家園,從而引發對過去生活所依賴的土地產生感情,透過社區、部落居民的自覺性醒悟,便能結合眾人之力採取更為積極的行動和策略,讓社區部落鄰近的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另外,也結合喜愛山林且具有登山專業的社會人士及團體,協助政府巡護較不易抵達的深山區域,藉由提高「見民率」之效果,喚起國人對保育森林資源的意識,並藉由建構公私協力合作模式,共同打擊不法,全面落實山林保護的工作。

  最後,林務局也呼籲社會有志之士能主動與各林區管理處聯繫合作,主動協助通報盜伐案件與出沒國有林區的可疑人士,發揮政府與民間協力互助的精神,共同打擊山老鼠。而有關志工報名相關資訊,請洽所在地林區管理處詢問及林務局檢舉盜伐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 000930(您-您-您-救-山-林),期待在未來能導入更多民間社區、社團、學校及個人參與,建立堅強共同管理及與巡護機制,達到政府與民間「共生共榮」之願景目標。

國有森林盜伐高風險區域圖
國有森林盜伐高風險區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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