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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農業金庫辦理農漁會信用部業務輔導成果

文/農業金融局 林盈萱

壹、前言

  全國農業金庫(以下簡稱農業金庫)依據農業金融法,由政府及各級農、漁會於94年4月19日出資設立,為農漁會信用部(以下簡稱信用部)的上層機構,負有輔導信用部業務發展,辦理農林漁牧融資及穩定農業金融的法定任務。農委會為促進信用部健全經營,自94年5月26日農業金庫開業以來,積極督導農業金庫加強對信用部辦理業務輔導工作,協助信用部建立各項經營管理制度與改進業務缺失,藉由農業金融體系垂直整合,提升整體競爭力,以充裕農業資金,保障存款人權益。

貳、輔導工作概況

一、農業金庫設立專業金融部專責辦理輔導工作

(一)農業金庫為落實對信用部輔導工作,設立專業金融部,專責辦理信用部輔導與業務及財務查核、金融評估及績效評鑑等事項,並受託辦理農業發展基金業務。

(二)為就近對各地區信用部進行輔導及協助,除臺北總公司外,於臺中、斗六、新營、高雄及花蓮等5處設置輔導辦公室,編制專任輔導員25人。

二、專案輔導與一般輔導

(一)為協助少部分業務經營不善、經營體質較為不佳的信用部健全經營體質,農業金庫對其進行專案輔導。

(二)為協助專案輔導以外的信用部,持續提升經營體質,業務穩健發展,農業金庫對其進行一般輔導。

(三)專案輔導相較於一般輔導,農業金庫對信用部需投入較多的業務協助,以儘速改善經營體質。

(四)為提升信用部整體競爭力,農業金庫除收受全體信用部餘裕資金轉存款外,並對全體信用部辦理業務及財務查核、金融評估及績效評鑑、員工教育訓練及共同拓展授信業務等。

參、輔導內容

一、專案輔導

(一)原則每週辦理1次實地輔導,及出席信用部授信審議委員會及理監事會議,就信用部相關業務提供建言。

(二)出席信用部逾期放款及催收款清理會議,協助加速清理不良放款,收回債權。

(三)對信用部提出之業務、財務改善計畫,提供意見,並協助擬定改善目標及輔導執行。

(四)出席縣、市政府舉辦的輔導會議,共同協助信用部改善業務缺失,提升經營績效。

(五)就信用部營運狀況,業務、財務改善計畫之執行情形及其他輔導建議事項等,按月編製專案輔導報告,分送各級主管機關及其他監理機構參考。

二、一般輔導

(一)每季至少辦理1次實地輔導,協助信用部建立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成本觀念及內部控制制度。

(二)輔導信用部辦理各項金融業務、員工訓練及改善業務缺失事項等。

(三)就信用部輔導情形,按季編製輔導季報分送主管機關及其他相關單位,作為監理之參考。

三、業務及財務查核

  為協助信用部強化內部管理,防範弊端發生,農業金庫配合地方主管機關,對信用部辦理業務及財務查核:

(一)複查信用部之金融業務檢查缺失事項改善情形,並辦理變現性資產查核,以健全經營。

(二)就信用部訂定之業務規章提出建議,以符合實務運作及內部控制需要。

四、金融評估及績效評鑑

  為評估信用部經營績效,提供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作為金融監理參考,農業金庫定期對信用部辦理金融評估及績效評鑑:

(一)按季對每一家信用部辦理金融評估,評估內容包括經營狀況、獲利情況、不良資產及經營前景等事項,並將評估結果列於各季報告內。

(二)每一年度結束後,對信用部辦理年度績效評鑑,評鑑項目包括資本適足性、資產品質、內部管理、獲利性、流動性及成長性等6項,評鑑結果與前二年度之業務績效作比較分析,評鑑報告並分送主管機關及其他相關單位作為金融監理參考。

五、辦理信用部員工教育訓練

  每年辦理信用部員工訓練,以協助信用部員工提升金融專業能力,深化法制觀念:

(一)105年度共辦理118場次業務研習課程,參訓人數達7,454人次。

(二)課程內容包括金融法務探討、存款業務、洗錢防制、內部控制、不動產景氣趨勢研討、信託業務及保險業務等,有助提升信用部員工之法治觀念及金融專業能力。

六、定期舉辦輔導業務會議

  農業金庫為提升輔導效能,並配合農業金融政策執行,各區輔導辦公室每月舉行內部檢討會議;每年舉辦輔導業務座談會,邀請主管機關派員出席,就輔導業務相關議題及信用部建議事項,進行雙向溝通及交換意見。

七、其他輔導事項

(一)賡續拓展代收業務項目,以協助信用部增加手續費收入。

(二)配合法規及信用部業務需要,訂定或修訂相關作業規定及範本,提供信用部參考使用。

(三)對獲准重新設立信用部之農會,輔導籌設事宜,包括開業前準備工作、規劃作業流程及防範犯罪環境評估檢測等事項。

(四)輔導信用部辦理原住民族委員會之綜合基金貸款業務。

(五)輔導信用部辦理金融機構防範犯罪環境評估自行檢測等事項。

(六)為強化信用部內部控制,防範發生業務疏失,對信用部內部稽核一般查核報告每家至少辦理1次實地查核,輔導信用部落實辦理內部稽核。

肆、輔導成果

一、收受信用部轉存款

  105年底全體信用部餘裕資金轉存農業金庫、合作金庫及土地銀行等之存款總額達8,035億元,其中轉存農業金庫6,847億元,占全體信用部轉存款的85%。農業金庫有效協助信用部去化餘裕資金,提高整體農業金融機構資金運用效能。

二、提升信用部營運績效

  農業金庫積極輔導信用部提升經營績效及強化各項管理措施,105年底相較94年5月底,信用部存放款業務大幅成長,經營體質明顯改善,各項具體成效如下表:

項    目 94年5月底 105年底 增減比較
存款總額 13,437億元 17,952億元 +4,515億元
放款總額 5,645億元 10,309億元 +4,664億元
淨    值 805億元 1,254億元 +449億元
逾放金額 761億元 49億元 -712億元
逾放比率 13.5% 0.48% -13.02個百分點
逾放比15%以上家數 107家 0家 -107家

三、審查信用部一定金額以上授信案件

  依據農業金融法第32條規定,信用部辦理一定金額以上之授信案件,應報經農業金庫同意後辦理或移由農業金庫辦理。截至105年底,農業金庫審查信用部一定金額以上之授信案件累計3,158件,金額1,337億元,有效協助信用部提升放款品質。

四、協同信用部辦理聯合授信業務

  農業金庫為協助信用部拓展授信業務,自98年9月起開始推動協同信用部辦理聯合授信業務,截至105年底累計辦理1,606件,聯貸金額1,874億元,其中信用部參貸金額839億元,有效提升雙方資金運用效益。

五、整合農業金融體系代收業務

  99年6月農業金庫與全體農漁會簽訂代理收付款項總契約書後,由農業金庫代表對外洽談商業合作,共同建構完整的上下層金融服務系統,形成完整的農業金融通路。截至105年底,311家信用部1,176個營業據點,已提供代收國民年金保險費、水費、電費、電信費、信用卡費、保險費、瓦斯費、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及有線電視收視費等逾650項代收服務,總計代收筆數8,139萬筆,代收金額3,287億元。代收業務逐年成長,不僅提供民眾便捷的繳費服務,亦增裕信用部手續費收入。

六、輔導信用部辦理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

  為便利大陸觀光客向旅遊當地之信用部兌換新臺幣,購買在地農漁產品,增加農漁民收入,農委會責成農業金庫輔導信用部自100年7月起陸續辦理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截至105年底,計有229家信用部辦理人民幣買賣業務,共辦理4.9萬筆交易,金額為新臺幣11.8億元。

七、提供信用部客戶信託服務

  農業金庫配合信用部辦理建築融資案件之保障債權需要,提供客戶不動產信託服務。另為協助信用部客戶交易安全,提供買賣不動產、動產及農產品等之買賣價金信託服務。截至105年底,不動產信託累計承作1,037億元,價金信託承作39億元。

八、與其他銀行合作發行農金聯名卡

  為創造農業金融體系經營綜效,及協助農漁業相關商品銷售,302家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及38家農漁會簽署授權書予農業金庫,由農業金庫代表與其他銀行合作,共同於101年8月發行農金聯名卡,102年11月再發行農金悠遊卡。截至105年底,已核卡8萬件,消費金額75億元。

伍、結語

  在農委會督促及協助下,農業金庫輔導信用部業務成果,不論就經營規模、資產品質及風險承擔能力均大幅成長。為農業金融體系永續發展,農委會將持續要求農業金庫落實執行信用部輔導工作,並將本於穩健開放原則,支持農業金庫開辦新種業務,提供民眾「一站式」的金融服務,以提升農漁村金融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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