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水產品之透明性與永續性」國際研討會概況(上)

文圖 楊名豪1

一、研討會背景

  在全球水產資源過度利用且難以增加生產量的背景下,如何永續利用水產品已經成為重要議題。其中,如何從捕撈、流通乃至於消費的各個階段,確保水產品的透明性殊為關鍵。日本水產研究教育機構(Japan Fisheries Research and Education Agency, FRA)、早稻田大學地域暨地域間研究機構(Organization for Regional and Inter-regional Studies, ORIS)、非營利組織自然保護協會(The Nature Conservancy, TNC)於2017年5月16至17日共同主辦的「水產品之透明性及永續性(Seafood Transparency and Sustainability,水産物の透明性と持可能性)」國際研討會,除了針對政府及捕撈業者如何強化監視取締以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漁業(IUU漁業)」的討論外,更安排了消費通路層次的研討,希望以2020年東京奧運為契機,在推廣水產品認證制度的同時,啟迪社會大眾認識水產品的透明性及永續性的重要性,運用市場力量建立責任漁業的正向循環。

二、研討會紀要

  該國際研討會於日本早稻田大學舉辦,獲日本水產廳、外務省、大日本水產會、日美研究機構、世界自然保護基金(WWF),以及顧問公司Seafood Legacy之協助支援,並邀請眾議院議員石破茂、水產廳長官佐藤一雄(臨時由次長代理),歐盟執委會海事暨漁業執委維拉(Karmenu Vella),摩納哥大公阿爾貝二世(Albert II de Monaco)以及永旺株式會社(AEON Co. Ltd)執行役三宅香發表專題演講,近20位報告者及近300位日本國內外產官學界相關人士與會,共同探討水產品透明性及永續性的發展方向。研討會經過簡述如下:

(一)第一場次

  首日,第一場次的主題為「日本面臨的IUU漁業現況及運用科技促進水產品透明化」。

  首先,水產研究教育機構理事長大関芳沖透過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的S-NPP衛星取得夜間影像、自動船舶辨識裝置(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 AIS)資訊加以解析,確認2016年漁期中,中國有百艘以上大型漁船連續數月聚集日本東北三陸經濟專屬區邊界外緣捕撈,漁獲經冷凍加工凍結後分由運搬船載至中國等地,且其漁獲量推定達30萬噸以上。此種解析手法儘管仍有未臻完美之處,但是可以簡便有效率地監視IUU漁業行為,掌握世界各地IUU漁業的現況。

  其次,野生物貿易研究委員會(TRAFFIC)日本辦公室計畫主任白石広美以「西北太平洋的周邊國家與IUU漁業」為題,報告近年違法漁業及過漁的事例,指出日本、中國、臺灣所面臨的問題不盡相同,強調透過國際糧農組織港口國協定及區域漁業管理組織等國際架構,強化漁業資源管理的必要性。白石主任留意到最近臺灣收到歐盟黃牌警告,長期以來缺乏有效執行的原因在於取締能力以及一部分漁業團體的壓力,不過今年一月遠洋漁業法的施行,進一步明確執法單位的責任並強化罰則,值得期待。中國最近公布國家漁業發展13次5年計畫,雖然強調永續發展,但是重點放在國內水產資源的養護。並且地方政府在強化管理的同時,增加對遠洋漁業的投資,存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不同調的可能性。白石主任強調取締懲罰IUU漁業並非目的,單方面譴責他國的違法漁業無法實現永續漁業發展的目標,儘速展開相關國家之間的對話及合作才是正途。另外,日本同時也不能忘記自己身為水產品消費大國的責任,東亞各國之間水產品貿易往來頻繁,實現超越國界的合作及確立水產品的可追溯性亦是解決問題的關鍵。這需要產業鏈利害關係者的配合及理解,可追溯機制的成本及國內外基準的一致性也必須考量在內。

  澳洲伍倫貢大學(University of Wollongong)海洋資源安全保障中心助理教授哈尼克(Quentin Hanich)在其報告中舉中西部太平洋鮪魚管理為例,強調透過AIS改善海上活動的透明性及監督機制,有助於漁業管理及生物多樣性養護。然而,AIS本身仍有不少限制,例如AIS主要安裝在大型漁船上、AIS資訊易遭竄改等問題。哈尼克教授同時介紹克服這些問題的技術及政策,以及搭配其他工具的因應手段。

  皮尤慈善信託基金會(PEW)終結非法漁撈計畫主任隆(Tony Long)認為IUU漁業是國際安全議題,他的報告將焦點置於今後5~10年內如何確立有效防制IUU漁業之國際制度上。他介紹了PEW正在進行的 Eyes on the Seas 計畫。該計畫為統合AIS、船舶監視系統(Vessel Monitor System, VMS)、合成孔徑雷達(Synthetic Aperture Radar, SAR)、地球觀測(Earth Observation)衛星之工作平臺。可疑船舶的行動軌跡及速度等相關資訊,可對照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或沿岸國的許可作業船舶名單、禁止作業船舶黑名單,對於特定船舶給予行政警告。不過由於這套系統透過演算法自動鎖定船舶動態,因此有必要考量船舶遵守風險指標,決定優先適用的次序。

  最後,在現場提問時,有聽眾問及可否根據AIS解析結果,在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中譴責中國漁船濫捕的行徑,對中國政府施予壓力?大関理事長回覆目前該研究處於測試階段,且仍應該在協商的基礎上解決問題,期待能與中國務實地展開對話。隆主任認為科技可以幫助我們辨識轉載行為或捕撈行為的存在,但是並不必然能夠直接連結到違法與否的判斷。另外,他也指出AIS掌握在國際海事機構(IMO)體系下,本質上屬於船舶安全用途,而非漁船監視系統,或許是應用上的潛在阻礙。

(二)第二場次

  第二場次的主題為「強化國際合作之IUU漁業對策」。

  歐盟海事暨漁業總署(DG MARE)國際海洋治理暨永續漁業處長杜皮波瑞(Stefaan Depypere)在其報告中指出,打擊IUU漁業涉及多種層面及多樣手段,需要進一步統合法律、政策倡議、資訊、科技、人員及財政資源。包括多國間治理層次、區域管理層次、國內或雙邊層次、水產品的生產加工及零售企業層次、市民社會層次,最終開展至消費者個人層次。面對從事IUU業者不斷更新其手法,嚴格法規的整備及規則遵守的獎勵同等重要。另外,讓消費者扮演積極的角色,增加IUU業者違反規則的成本與風險也應被重視。他進一步指出比起以上手段,IUU漁業對策的一貫性更為重要,而這必須透過緊密的國際合作才能達成。例如,主要消費國與沿岸國在法規及政策上的協調、國家管制與公民社會、主要零售業者之間的合作關係。他更進一步倡議美、日、歐盟三大水產消費市場的緊密合作。

  NOAA國際事務暨水產品檢驗辦公室主任亨德斯開特(John Henderschedt)就美國在近期關於IUU漁業的努力進行報告。除了支持港口國措施協定的通過與國內批准、國際監視管制能力的強化及提供能力建立之協助外,美國提倡「政府整體(whole of government)」之整合途徑,注重強化合作夥伴關係以及水產品可追溯性。例如,安全海洋網絡(Safe Ocean Network)的創設,設立水產品輸入監視計畫(Seafood Import Monitoring Program, SIMP)的相關規則的公布。其中SIMP要求業者就輸入水產品提出報告並保管相關紀錄,並確保從捕撈至國內交易的可追溯性。

  塞席爾共和國副總統府藍色經濟部(Blue Economy department)特任顧問米修(Phillip Michaud)介紹目前面臨的課題及解決方案。他舉出IUU漁業,特別是鮪魚的濫捕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塞席爾這樣的小國受害尤甚。所幸目前印度洋漁業委員會的區域監視計畫、歐盟的IUU漁業規制、西印度洋的漁業合作正在積極開展。

  日本水產廳次長長谷成人就近期日本政府在對抗IUU漁業的努力進行報告。為RFMO非加盟國權宜船的增加,近年IUU漁業的因應朝向強化統計證明制度或針對特定國家的輸入管制,以及漁獲證明制度等市場國機制發展。日本身為世界屈指的鮪魚漁業國,同時是世界首位的鮪魚消費國,起身主導IUU漁業對策具有一定的效果,可發揮適切的貢獻。然而,白腹鯖(Chub mackerel)並無鮪魚消費般完整的國際貿易流通體系,為了對應最近針對該魚種的違法捕獲行為,有必要採取其他途徑。其報告中並介紹日俄兩國一起解決螃蟹濫獲的問題,對於中國漁船濫獲的問題,除了雙邊協商外,也會透過NPFC內的機制處理。他同時強調日本近來在NPFC中主導IUU漁船名單程序等養護管理措施的通過,並且積極對應國際糧農組織港口國措施協定締結後的批准及國內法令修正事宜等作出貢獻。

  漁業透明性倡議(Fisheries Transparency Initiative, FitI)秘書處主任比耶曼(Sven Biermann)介紹FitI的特徵、FitI推動的透明性典範、多樣的產業關係利益與課題。目前印尼、塞席爾等5國主導該倡議。比耶曼主任指出目前永續管理漁業的必要已廣為認識,公布值得信賴的資訊是其中一項不可或缺的手段。然而,欠缺透明性有損資訊的可信度,同時難以達成有效監督及履行說明責任。其結果會衍生出違法漁業或貪污等問題。在此背景下,FitI在國內、區域、國際各層次開始提供協助與支援。FitI的核心理念在於達成公部門應該提供何種漁業資訊內容之共識。這些資訊包括:漁業資源、海洋生態系的狀況、賦予漁業權的條件、漁業國和沿岸國之間的捕撈權授予合約、天然漁獲量的總量等。

  在回覆現場提問時,米修顧問表示合作的範圍必須全面兼顧,萬萬不可疏漏公民社會及一級生產者。長谷次長強調必須活化市場機制,同時仍須有效維持傳統管制手段及高額罰金。(未完)

註1:Assistant Professor, Graduate School of Law, Kyoto University
E-mail:yang.minghao.8n@kyoto-u.ac.jp

 

 

本網站刊載之「農政與農情」其所有內容,包含文字、圖像等皆可轉載使用,惟須註明出處。
  • 回上一頁
  • 106-06-22: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