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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層層把關,提升農產食品產製水準

文/畜牧處 程俊龍、岳佩瑩

  臺灣優良農產品標章,cas圖,簡稱CAS標章,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稱農委會)本著發展「優質農業」、「安全農業」的理念,自民國78年起推動的優良農產品標章,推行至今已普遍獲得國人的認同和信賴。

壹、CAS標章推動緣由

  CAS標章推行之初,正值我國參與國際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談判前期,之後GATT組織轉型為世界貿易組織(WTO)後,仍列入我國加入國際組織重要對策。當時,農委會為了提升我國農產品及農產加工品之製造水準及品質和國產品之競爭力,以降低加入WTO後我國農業可能面臨的衝擊,推出CAS標章制度,強調以國產農產品為重要原料,來輔導國內農產加工產業發展和保障國產農產品之出路,除做好與進口農產品市場區隔外,同時維護國人飲食生活的健康安全。

  CAS標章驗證之產品項目推行至今已邁入第28年,驗證品項從早期的肉品、冷凍食品、果蔬汁、食米等,隨著我國經濟發展與生活型態改變,以及國人飲食與生活的需求,陸續增加醃漬蔬果、即食餐食、冷藏調理食品、生鮮食用菇、釀造食品、點心食品、蛋品、生鮮截切蔬果、水產品、乳品、林產品及羽絨等,除了農產食品之外亦拓展到生活用品。

  CAS標章推動截至106年6月底止計有16大類產品,250家驗證廠商,646大項(5,349細項)產品,105年產值與產量分別為 459億元、61萬公噸。各產品項目之國內主力農食產品經營業者多已通過驗證,並累積各產品項目生產製造應具備之良好製造規範,生產技術及管理模式,這些均足以應用和推廣於現今新一代農民及農民團體,對於農產品加工加值、品質確保與消費者關切的衛生安全維護,俾有助益。

貳、CAS標章制度沿革及精進作為

  民國93年,農委會依據「農業發展條例」訂定「優良農產品證明標章認證及驗證作業辦法」,推動農產品認驗證制度,並陸續整合林產品等標章納入CAS標章。至此,CAS標章有了法制的依據,並轉型為符合國際通行的認證與驗證制度模式辦理,同時要求驗證機構調整以往只做輔導的思維與作為,專責於驗證與稽核業務。民國96年總統發布「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後,於98年CAS標章制度正式納入該法辦理,並由農委會認證財團法人臺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及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等4家驗證機構辦理CAS驗證業務。

   CAS標章是農委會於民國78年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行CAS優良農產品標誌作業要點」,向當時的中央標準局(現今的標準檢驗局)註冊取得的優良農產品「證明標章」,證明獲CAS標章認定之農產品及農產加工品的「安全性」及「優良性」。

  在民國78年至93年時期,CAS標章是政府為了提升農產品及農產加工品品質,維護生產者、販賣者及消費者之共同權益,以輔導為核心,帶動整體農產品加工產業的正向發展,兼具確保國人飲食安全與健康之目標,所推動的優良農產品代表標章,已成為國產優良農產品的代名詞。不僅成為學校午餐、國軍部隊和機關、機構團膳單位在選購食材之採購依據,甚至,許多當時正值發展的連鎖便利商店、超市或量販店,以及進駐我國之國際大型通路商,如家樂福、Costco等,於採購商品時均優先選擇通過CAS 驗證的農產品,或引用 CAS驗證的標準作為採購標的。

  CAS標章獲得消費大眾的支持與愛護,主因在於 CAS 標章對品質的堅持,以及持續改善和精進驗證規範等作為,以符合消費者對於農食產品安全、安心的期待。CAS標章在推動一項農食產品前,均先邀聘國內相關產業之農政機關代表、衛生機關代表、學者專家組成技術輔導團隊,實地了解產業現況以及可能存在之問題和需求,研擬符合產業可行的優良製造標準、衛生標準和品質規格標準等三大標準指標後才開始推動。

  在品質方面,CAS標章是國內唯一具有農食產品品質規格要求的制度。品質有價,是很多消費者都認同,但卻又較難由產品外觀直接分辨;以熱狗、貢丸或肉鬆等畜產加工品為例,有些業者習慣添加澱粉或豆粉以降低成本,但消費者並不清楚;因此,CAS制度針對這類產品訂定其可添加之限量。又如水餃、包子等複合型冷凍食品,一般情況,其充填內餡使用之原料成本較高,外部麵皮則相對價低, CAS制度針對這類產品訂定合理的皮餡比,以顧及消費者權益。這些都是CAS制度在初期推動時即已訂定的規範,對照近年來的詐欺型食安事件及消費者保護概念,CAS標章制度是最早將消費者權益納入考量的先進驗證制度。

  農委會對於CAS標章制度各項產品驗證規範,每隔1~2年會參考消費需求、產業發展,以及國內外相關法規或食農安全管理系統的演變進行修訂,使整體 CAS驗證規範符合時代潮流和國人的消費需求與期待。較之國際 ISO標準平均每5年改版一次的作為,更為嚴謹。

  推行至今,CAS 規範內容修訂或調整幅度較大的情形如:民國80年代中期納入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系統(HACCP系統);90年代初期調整CAS規範與我國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一致;90年代中期,配合農委會政策與法規,調整CAS標章制度符合認驗證管理模式;民國100年開始建立CAS產品之追蹤追溯管理體系,並建構網路CAS追溯平臺,較「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更早將產品追蹤追溯納入管理。

  總之,CAS優良農產品具有以下特點:(一)使用國產原料為主,(二)嚴格把關衛生安全,(三)優良品質規格標準,(四)包裝完整標示清楚。CAS驗證嚴格要求落實三級品管制度,包含業者自主檢驗、驗證機構查驗及政府機關依法監督,並加強原料來源及產品生產追溯、提高風險產品抽驗頻率及辦理聯合稽查等,以維護標章公信力。通過驗證之產品須接受驗證機構及主管機關雙重監督,定期及不定期進行安全管理及查核取締工作,包括:生產廠(場)追蹤查驗、產品抽驗及市售產品標示查核等,以確保驗證符合性,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產品的品質與安全。

參、CAS標章驗證制度對我國農產加工食品產業之促進與發展

  農委會推動CAS標章制度對臺灣農產品加工事業發展的主要貢獻在於提升我國農水畜林產品及其加工品的品質水準和附加價值,保障生產者和消費大眾共同權益,並和進口農產品區隔;同時,透過CAS標章制度的推廣與宣導,建立國產農產品在國人心目中的良好形象,進而愛好和使用國產品,以提升國產農產品的競爭力。例如:連鎖便利商店熱賣的冷藏生菜沙拉,18℃便當、三角飯糰、壽司、手捲等鮮食產品,以及熱食之關東煮等,均是農委會在推動CAS標章的過程中開發出來的新型態消費商品,同時帶動整體國產食米、生鮮蔬菜、醃漬蔬果、蛋品及冷凍調理食品的多元化消費。

  以18℃便當、三角飯糰、壽司、手捲等鮮食產品為例,係農委會於民國80年代初期為了提升國人食米消費,保障稻農生產和收益,由農委會主導,結合CAS驗證團隊及當時的7-11連鎖便利商店研發人員,引進日本技術,加以研發改良以導入產業,予以商品化量產,並藉由CAS標章驗證和行銷,方得發展為今日各連鎖便利商店熱賣的便利性鮮食產業。

  以晉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為例,其為全家便利商店的CAS鮮食產品供應商之一,該公司105年CAS產品計使用白米2,000公噸,全蛋液62公噸,小黃瓜160公噸,詳如表1。若再以其占全國鮮食產業占比近1成的比例換算,則整體鮮食產業帶動使用國產農產品量十分可觀。

表1. 晉欣食品使用國產農產品原料現況表 PDF

  另外,再以如記食品有限公司為例。該公司早期為我國少數以生產豬血糕為主要產品的傳統地方企業。因認同CAS標章制度理念,改善公司的加工製程及其生產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爭取CAS標章驗證後,以豬血糕單項產品打進7-11,成為連鎖便利商店中關東煮的熱賣商品之一。之後在CAS驗證團隊的協助下,陸續開發出高麗菜捲、苦瓜封、玉米棒等各式關東煮系列商品。

  如記公司每年向農糧署購買1,200~2,000公噸優質國產米原料,每年生產米血糕超過1000萬個,銷售至超商約占總生產量之45%。該公司105年關東煮系列產品使用國產原料數量如表2。

表2. 如記食品使用國產農產品原料現況表 PDF

  此外,如記食品也在105年跨足速食類製品,開發了即食玉米棒,成為超商熱銷產品。公司為推廣國產農產品,成立亘宇蔬果生產合作社,產品中所使用的新鮮蔬果(高麗菜、玉米、蘿蔔、竹筍、苦瓜及香蕉等),皆由合作社之契作農民提供,並銷售至7-11超商,都是驗證管理完善衍生新價值的產業供應鏈創新模式。

肆、CAS標章制度建構新供應鏈管理模式

  CAS標章制度的推動,對臺灣農產品加工事業的發展,存在不可磨滅的貢獻。不僅提升我國農產品的加工水準和農產品的附加價值,同時帶動整體農產品加工產業正向發展,並結合國人飲食消費趨勢發展,開創產製銷同盟體系和供應鏈管理模式,保障生產者和加工業者和消費大眾共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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