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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2月份農委會重要措施

一、2月1日辦理106年度「幸福農業 全民共享」年終記者會,說明本會推動對地綠色環境給付、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農業保險、學校午餐採用四章一Q在地食材及大糧倉計畫等多項工作豐碩成果,展現本會讓人民有感之施政成效。本(107)年度更提出8項施政新措施,包括藉由「人、地脫鉤」讓實際耕作者加入農保;試辦農業職災保險;透過研修法規、擴大勞動力及從農資金協助,健全農業發展;推動農村再生2.0計畫及農業部門組織改造,營造富麗農村。

二、2月1日至5日李副主任委員退之率團拜會日本重要農業黨政人士及友我議員,就臺日經貿交流及農漁業合作交換意見,強化我國農產品在日本市場之行銷暨深化我與日本農業友好關係,並爭取我農漁產品輸銷日本2020東京奧運之商機。

三、2月2日公告「林產物木材或竹材」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GAP),並自即日生效。

四、2月2日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並自同年2月3日生效。本次修正內容如下:

五、刪除CCC0803.10.00.10-5「鮮芭蕉」等11項品目。

六、增列CCC0803.10.10.00-5「鮮芭蕉」等7項品目。

七、修正CCC9814.00.00.11-5『第0803‧10‧10‧00號所屬之「鮮芭蕉」』等3項品目之貨名。

八、2月5日至9日派員出席塞席爾舉行之「印度洋鮪類委員會」(IOTC)「配額分配標準技術次委員會」第4屆會議及「績效評估技術次委員會」第1屆會議,主要討論配額分配機制及IOTC公約修訂等議題。

九、2月6日與經濟部會銜公告苗栗地區明德水庫灌區107年第1期稻作辦理公告停灌事宜,包括停灌範圍、停灌範圍內補償原則及辦理停灌補償注意事項。

十、2月6日協助駐臺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在臺北舉辦「以色列智慧農業科技研討會暨農業科技展Agritech參訪團說明會」,該會邀請以國出口與國際合作協會農業科技處處長Mr. Gilad Peled及以色列在臺農業科技產業單位,深入介紹以色列智慧農業創新科技及該國農業科技發展現況與趨勢,有效增進臺以農業科技產業交流,成果豐碩。

十一、2月6日假臺北張榮發國際會議中心舉辦第9屆臺日漁業科研合作研討會,邀請日本水產研究教育機構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之專家學者,依「水產生態標章」、「養殖石斑魚疫病防治」及「鰹魚標誌放流現況及研究」3項主題進行研究交流,以持續強化臺日漁業科研合作關係。

十二、2月6日里山動物列車在南港車站首航,本會林主任委員聰賢及交通部賀陳部長旦均出席見證,並會同內政部等跨機關代表,共同宣布啟動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計畫,自107年起將聯手逐步串起由山脈到海岸的生態廊道,讓生活在淺山與平原地區的里山動物因健全的保育網絡而安心生活、快樂旅行。

十三、2月12日訂定發布「實際耕作者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認定作業要點」,明定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證明申請與核發作業規範;2月21日起施行農民健康保險新措施,以口頭約定方式使用他人農業用地之實際耕作者,得向各區農業改良場申請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證明後,依「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向戶籍所在地農會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

十四、2月13日公告調整溫網室設施之補助基準,以保障農民收益及蔬果民生供應,並強制規定受補助之「結構型鋼骨溫室」應配合參加農業設施保險至少3年,未配合投保者,停止設施設備計畫補助3年資格。

十五、12月14日修正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認可農藥田間試驗單位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本次修正重點為明確規範農藥殘留量試驗須符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優良實驗室操作規範,以確保試驗資料品質並與國際接軌,提高試驗資料公信力,逐步建立農藥產品安全評估體系。

十六、2月16日至3月11日水土保持局與嘉義縣政府合作在嘉義燈會設置農村好物館及農村市集館,行銷推廣農村好物及嘉義縣社區優質農產品,並結合嘉義燈會推出的「多元支付整合系統」,貼近市場與消費者需求。

十七、2月26日假國立臺灣大學舉辦「2018社會-生態生產地景的韌性國際研討會-生態防減災」,邀請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臺灣大學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里山倡議國際夥伴關係等專家學者,分享世界最新概念與執行成果,並藉此機會就農村經濟發展與環境開發間所面臨的問題進行交流與討論,強化我國未來辦理農村再生及臺灣農業生產環境開發與保育工作之參考。

  • 發布日期:107-03-06
  • 發布單位:農業部(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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