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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1月份農委會重要措施

一、因應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持續擴散,為阻絕任何可能的傳播途徑,並維護我國農畜產業生產安全,本會持續採取下列積極防疫作為:

(一)1月2日至31日受理申請廚餘養豬戶轉用飼料補助,補助期間為完成申請轉用飼料起至108年9月30日止,補助中豬至上市階段之飼料與廚餘差額,以減輕農民立即轉用飼料之經濟壓力,協助農民飼養模式轉型;廚餘養豬場經補助轉用飼料後,10年內全場不得再以廚餘飼養,一旦查獲則立即停止補助,並須繳還已補助經費。

(二)1月2日至3月31日受理申請廚餘養豬戶退場補助,補助對象為各地方政府107年12月底前廚餘養豬聯合稽查仍在養且土地合法使用者,並自核定通過後6個月內拆除完成;補助經費比照87年離牧標準,依不同豬舍面積與廢水處理設施容積計算,並按取得合法證照情形予以差別補助;另增加退場獎勵金,依豬舍面積100平方公尺以下、100~500平方公尺與500平方公尺以上等3級分別提供新臺幣20萬元、30萬元及50萬元。

(三)截至1月4日,各地方政府均已成立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並於1月31日前完成各縣市非洲豬瘟防疫模擬演習。

(四)1月4日修正公布「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增訂該條第10項「檢疫物不得以郵遞寄送輸入;其以郵遞寄送輸入者,應予退運、沒入或銷燬」,自同年1月6日生效,以降低外國檢疫物經郵包輸入之風險。

(五)1月6日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3次會議決定,要求未經環保機關檢核之廚餘養豬場於1週內取得檢核資格,否則應改用飼料或退場;考量各界需求與地方政府執行量能,經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5次會議討論決議,同意新北市等13個直轄市、縣(市)政府專案展延廚餘養豬戶再利用檢核輔導期限至1月31日止,惟應落實查核與管理,以確保其轄管養豬場之廚餘蒸煮作業符合法令規範。

二、1月7日舉辦「國產定翼型無人機交機儀式記者會」,該款無人機命名為「熊鷹」,具高機動性及低空雲下拍攝高解析度影像等能力,可協助掌握農作物生產、珍貴林木、動物保育及造林成果等狀況,於災害發生時,亦可協助提供農損、火災跡地、崩塌地等相關資訊。

三、1月9日公告修正「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其中臺灣地區物種新增草花蛇、青頭潛鴨、金鵐等17種,山羌、臺灣獼猴、眼鏡蛇等8種調整為一般類動物;非臺灣地區之國外物種,參考華盛頓公約(CITES)第17次會員大會最新物種附錄修正,新增1科10種,移除286種保育類動物。

四、1月16日公布108年土石流潛勢溪流新增至1,725條,分布於17個縣(市)159個鄉(鎮、市、區)689個村(里),本次新增6條分別位於宜蘭縣(2條)、新北市(1條)、臺中市(1條)、屏東縣(1條)及花蓮縣(1條),併同108年土石流警戒基準值於同日以農授水保字第1081866624號函公開。

五、1月18日召開「臺灣柑桔外銷2019啟航記者會」,舉辦椪柑外銷新加坡封櫃儀式,展現我107年度農產品外銷成績及柑桔類果品拓展新南向通路成果。

六、1月19日公告限制2.5%陶斯松粉劑等15種農藥之使用方法及其範圍,針對高用量農藥陶斯松,自2月1日起刪除於水稻、包葉菜類、小葉菜類、根菜類、果菜類、瓜菜類、豆菜類、瓜果類、柑桔類、梨果類及核果類等國人取食量較大之核准使用範圍,以降低對消費者之取食曝露風險。

七、1月21日修正發布「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補償評價委員會之組成人員及評價標準」第 4 條附件3,其中家禽評價基準之種禽產蛋率及孵化率,回歸由種禽場自行提供;倘無法提供資料者,以本會畜產試驗所提供之參考值計算。

八、1月22日修正發布「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7條、第25條,自同年3月1日施行,以及1月25日訂定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貨櫃集散站安全檢疫區域認可作業要點」,規範輸入海運貨櫃應於集中查驗區、貨棧或經植物檢疫機關指定或認可之特定區域實施檢疫作業,並明定該等處所得由業者提供之條件;另修正得採抽批臨場檢疫之檢疫物範圍,以達依檢疫物風險分級管理之目標。

九、1月23日辦理「107年度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政策執行成果記者會」,對外說明政策執行成果及未來展望,並由行政院頒發感謝獎狀予新竹市、臺東縣及臺南市等3個績優地方政府。

十、1月26日滿月圓國家森林遊樂區新遊客中心正式開館,包含蝴蝶館、溪流館及森林館等3個展示館,並運用擴增實境(AR)技術,提供民眾身歷其境的體驗。

十一、1月28日舉辦記者會對外宣布推動「甘藍種植登記制度」及後續產銷輔導措施,以穩定甘藍產銷,協助農民穩定收益。

十二、1月29日至2月17日與屏東縣政府共同辦理「2019屏東熱帶農業博覽會」,其中由本會籌設之「熱帶農業科技研發成果館」,以「熱情農業遊,轉動未來力」為主軸設置「熱帶農業前瞻科技」、「智慧農業」、「創新育成」三大主題區,具體展現我國熱帶農業研發及產業成果。

十三、1月30日辦理「第31屆全國十大神農暨模範農民頒獎典禮」,由行政院蘇貞昌院長親臨致詞及頒發十大神農獎當選人證書、匾額及獎金20萬元;另12位模範農民也獲頒當選證書及獎金10萬元,表揚其在農業上卓越的表現。

  • 發布日期:108-01-31
  • 發布單位:農業部(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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