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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3月份農委會重要措施

一、 3月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為降低其對農業之衝擊,維護相關農產業與事業之永續經營,本會積極採取各項防疫作為,相關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及公告事項如下:

(一)3月12日訂定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以規範各項紓困及振興措施之項目、基準、金額等,並於本會官網建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農產業紓困振興專區」,將各項措施之作業規範、諮詢專線及相關Q&A公布於專區,便於民眾查詢瞭解。

(二)相關行政規則:

  1. 3月12日訂定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貸款作業規範」,就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農產業及事業紓困貸款提供共通性規定。
  2. 3月12日訂定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漁業貸款利息補貼措施作業原則」,以提供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漁業貸款利息補貼,俾減少疫情對相關業者及產業之衝擊。
  3. 3月12日訂定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產業事業國際行銷及電子商務振興措施獎勵對象、受理單位及申請程序」,提供農產品海外市場拓銷獎勵、加強海外市場分散與拓展,以及辦理農產品網路購物活動等3項振興措施,協助因疫情受阻外銷的農產品項保有既有市場並開拓新興市場,提高國產溯源農產品之網路銷售比率,穩定農民收入與維護農民權益。
  4. 3月13日訂定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農糧業紓困貸款利息補貼及振興措施作業規範」,包含糧食業者、農機等4項紓困貸款利息補貼及6項振興作業程序,以減緩產業衝擊並鼓勵消費者支持國產農糧產品,強化其產業結構及持續發展。
  5. 3月13日訂定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致畜牧產業與事業營運困難之紓困及振興措施補助作業規範」,因應疫情對畜牧產業之影響,就產業鏈相關之自然人(農民)、團體、法人及農企業等因疫情造成營運困難及受損,強化產業結構及輔導產業發展,以維護相關家畜及家禽產業與事業永續經營。
  6. 3月13日訂定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畜牧業貸款利息補貼措施作業原則」,以協助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畜牧業者,申請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時,提供貸款利息補貼措施,俾減少疫情對相關業者及產業之衝擊。
  7. 3月16日訂定發布「養殖漁業加強內銷作業規範」、「養殖漁業促進外銷作業規範」,以因應養殖漁業受疫情影響,減緩產業衝擊、促進養殖漁產品內銷、拓產養殖漁產品外銷、提升水產品品質、強化養殖產業結構且持續發展。
  8. 3月18日訂定發布「養殖漁業生產調節獎勵作業規範」,以因應疫情對養殖漁業影響,調節養殖漁業生產量,降低疫情對產業之衝擊,並提升養殖生產環境品質。
  9. 3月18日訂定發布「農業體驗活動及伴手開發輔導獎勵計畫申請原則」、「田媽媽場域改善及服務創新獎勵計畫申請原則」,以減少疫情對休閒農業產業之衝擊。
  10.  3月19日訂定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致營運困難休閒農場貸款利息補貼作業原則」,以協助休閒農場,減少疫情對休閒農場業者之衝擊。
  11.  3月19日訂定發布「休閒農業獎勵旅遊作業規範」,國內外遊客均得於獎勵期間領取價值新臺幣250元之農業體驗抵用券,不分平假日至獎勵補助對象之場域使用,可折抵該場域門票、農業體驗活動、農特產品或伴手等項目。

(三)公告紓困振興對象:

  1. 3月18日公告種苗業者、花卉、果樹、蔬菜、雜糧、特用作物為符合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及利息補貼對象,並自109年1月15日生效,供農會(信用部)及全國農業金庫執行貸款利息補貼措施之對象。
  2. 3月20日公告毛豬、種鴨產業為符合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及利息補貼對象,並自即日生效,供農會(信用部)及全國農業金庫執行貸款利息補貼措施之對象。
  3. 3月25日公告蛋鴨產業為符合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依規定補貼其應繳利息,並自即日生效。
  4. 3月26日公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之新貸及舊貸案件,自109年4月15日起至110年4月14日止之利息免予計收,由本會予以補貼。

二、 3月1日起提供「青年從農創業貸款」新、舊貸戶200萬元額度,並於貸款期間內享有5年免息優惠,以減輕青農農業貸款還款壓力與負擔。

三、 3月2日澳大利亞公布我國產鳳梨鮮果實可輸銷該國,並將相關檢疫規定公告於該國農業部官網,歷經近5年諮商努力,我國依據澳國要求,積極提供科學證據及安排該國官員來臺查證,終於成功突破澳國檢疫障礙,為開拓臺灣優質農產品新市場再傳佳音。

四、 3月16日起至6月30日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國際疫情升溫,防檢局協助國人緊急返臺時輸入其飼養之犬貓免除自所有國家應於輸入前20日以上提出申請之限制,同時免除自狂犬病非疫區國家輸入但經疫區轉換運輸工具應隔離7日之限制。

五、 3月20日林務局假臺北希望廣場舉辦贈送原生樹苗活動,首度全面選定臺灣原生樹種作為贈苗,活動當天民眾踴躍參與,3千多株苗木迅速發送完畢,足見原生樹種也深具園藝市場潛力;現場亦邀請專業技師教導民眾如何照顧苗木盆栽,讓小苗可健康長大,成為都會綠美化的生力軍。

六、 3月26日訂定發布「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正式納管農民及農民團體之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符合資格者發給登記證及編號,公開資訊、追蹤追溯,完善輔導措施,產製安全衛生之農產品初級加工品。

七、 3月31日公告「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計區分為農糧、水產、林產等三大類,其中農糧類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包括產銷履歷加工驗證、有機加工驗證及乾燥、粉碎、碾製、焙炒等4類之正面表列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

八、 3月31日防檢局公告50%護粒松EC、75%三賽唑WP、48%丙基喜樂松EC、40%亞賜圃、2%嘉賜黴素等5種水稻稻熱病防治藥劑供無人機代噴業者使用,以推動無人機專業代噴,減少施藥人員暴露風險,並解決水稻病蟲害防治時期人力短缺問題。

九、 3月31日假臺東農田水利會舉辦「臺東縣池上鄉振興村農地納入臺東農田水利會灌區說明會」,持續推行擴大灌溉服務政策,讓原鄉農民了解擴大灌溉服務政策與納入水利會灌區所需遵守農田水利會之義務,以及當地納入灌區之推動情形,透過政府業管單位與受益農民面對面進行交流、溝通,以利加速完成程序讓在地農民及早受惠。

  • 發布單位:農業部(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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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9-04-13:2,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