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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再任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112年起為26,400元),停止領受月退休金

依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第1項,有再任情形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者,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之權利,至原因消滅時恢復(自112年起,每月法定基本工資為26,400元)。勞動部基本工資公告如下: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180/28182/

  • 發布單位:農業部(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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