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110年8月份農委會重要措施

一、8月3日增加產銷履歷標籤列印樣式,於法定應揭露事項外,新增揭露集團個別成員名稱、電話等資訊欄位之選項,以滿足該等成員通路販售需求。

二、8月3日修正發布「畜禽飼養登記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提供有意投入友善飼養且領有畜禽飼養登記證之飼養場,在不超過原登記證所載設施規模前提下,改善其飼養設施,以達產業轉型或升級,俾利推動國內畜牧場現代化整合升級及因應國際畜牧友善新興議題之發展。

三、8月6日修正發布「漁船及船員涉案走私處分原則」,新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走私之漁船或船員,將依個案事實情節輕重,依漁業法第10條規定分別核予行政處分之規定。

四、因應8月上旬西南氣流豪雨造成之農業嚴重災損,秉救災為先原則,簡化相關救助措施如下:
(一)8月9日至19日陸續公告彰化以南縣市全區域全品項以及部分縣市特定品項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免息的適用對象。
(二)8月9日起函請相關農漁會、全國農業金庫及農信保基金於受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及保證案件時,均應加速審查,以協助受災農漁民儘早取得復耕、復建所需資金。
(三)8月9日公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免息措施至111年4月14日止,並由本會補貼利息,以減輕受災農漁民利息負擔。
(四)8月11日及18日公告中南部地區嚴重受損作物品項及免勘查程序,簡化農損救助勘查作業。

五、8月12日林務局製作「臺灣山林登山健行活動新冠病毒防疫自主檢核表」,以公私協力方式,整合各國相關防疫作法,轉化為對使用者親和之檢核工具,藉以作為臺灣山林登山健行活動的防疫參考,供大眾在規劃及從事山林登山健行活動期間,能做充足的防疫準備。

六、8月17日公布109年全國遊蕩犬隻數量調查推估結果,全國推估遊蕩犬數為155,869隻,每百人遊蕩犬數則為0.66隻,與上期(107)年調查結果相較,遊蕩犬數量微幅增加6.19%(9,096隻)、每百人遊蕩犬數則略增為6.45%。將持續與各縣市政府合作執行遊蕩犬管理精進措施,落實犬隻源頭管理工作,共同努力加速改善遊蕩犬問題。

七、8月17日公布「2021年國產雜糧烘焙創意競賽」評選結果,由禾旭實業有限公司(拉菲樂)奪得冠軍,亞軍及季軍分別為「米多甜洋果子」及「奇美食品(股)公司」,另評選優勝10名及佳作7名,現場頒發獎座(狀)及獎金,並透過媒體提供20店家60項多元雜糧烘焙產品上架資訊,鼓勵消費者踴躍採購,帶動在地紅豆等國產雜糧使用量。

八、8月19日陳主任委員吉仲出席APEC第6屆糧食安全部長視訊會議,會議聚焦討論「新冠肺炎疫情下APEC經濟體之糧食安全數位化及創新政策」及「2030年糧食安全路徑圖之相關計畫活動」,會後各國部長共同發表APEC「糧食安全部長聲明」,呼籲APEC各經濟體針對中小企業、小農及農漁業部門採取適當支持措施,以利經濟復甦,並強調APEC將持續與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等國際組織合作,共同參與國際重要糧食安全議題,以維護APEC區域糧食安全。

九、8月20日公告粉黛亂子草列入雜草類有害生物清單,依據植物防疫檢疫法第15條,不得輸入。

十、8月20日針對行政院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查獲漁船走私貓隻案件,基於防堵狂犬病等人畜共通傳染病,保障國人及犬貓健康,予以 走私貓隻人道處置,並宣示將對漁船船主、船長及船員從重處分,撤銷該船漁業執照、船長執業證書及船員手冊,並呼籲漁船切勿從事不法走私偷渡,警告違者將遭重罰,及提醒全民防疫相關事項,共同合作打擊不法。

十一、針對國內首度查獲帶有非洲豬瘟病毒之走私肉品事件,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一)8月19日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通報查獲豬肉產品。
(二)8月22日家畜衛生試驗所通報該肉品為非洲豬瘟(ASF)核酸陽性,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即於同日召開會議並啟動緊急應變措施,持續透過跨部會合作機制強化邊境各項防檢疫工作,並立即透過相關事證全面清查販售之上中下游通路,阻斷可能感染風險。
(三)8月23日召開非洲豬瘟國內廚餘處理因應會議,請環境保護署於2日內完成676場合格廚餘蒸煮養豬場之查核,本會畜牧處與地方政府針對已轉用飼料養豬場加強稽查,避免業者違規使用廚餘;另就吊掛於電線桿廚餘桶收取廚餘者,請環保單位依法查處清除。
(四)8月25日召開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19次會議,中央跨部會與縣市政府合作全面啟動非洲豬瘟防疫升級措施,全力守住全國6,400場養豬場防線。
(五)8月27日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8條及「飼料管理法」第20條規定,公告「禁止搬運廚餘至豬隻飼養場所及廚餘不得作為豬隻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使用」。同日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宣布,自8月30日起廚餘停止進入養豬場,9月1日至9月30日養豬場全面暫停使用廚餘養豬,輔導農民改用飼料並提供價差補助,以防堵非洲豬瘟藉由廚餘進入養豬場。
(六)為避免廚餘作為疾病傳播至國內養豬場之媒介,對於使用違法廚餘者,依「飼料管理法」等相關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另8月27日修正發布「檢舉違反飼料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第5條第4項規定,同一檢舉人同年度自同一主管機關領取獎金之總額提升至120萬元。亦透過各縣市農政單位、養豬協會、飼料公會及動物用藥公會總動員,共同杜絕違法行為。
(七)8月31日修正發布飼料管理法第29條第2款所定使用違法廚餘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增列違法廚餘之定義,包含違反飼料管理法第20條第1款規定,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不得使用於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之廚餘,供自己或他人使用於家畜、家禽、水產動物。

十二、8月23日修正發布「漁船船員管理規則」,藉由漁業人向漁會薦送報名參加基本安全訓練,以避免訓練資源浪費,並放寬境外僱用之非我國籍船員得經薦送報名參加幹部船員訓練、幹部船員配置及資深船員資格,紓解漁業勞動力不足,且同時檢討過時之相關規定,簡政便民。

十三、8月25日水土保持局於臺東縣大武鄉大鳥村辦理大規模崩塌災害首場實作演練。針對環境災害弱點、保全住戶分布位置等境況推動實地實景演練,透過中央、地方、村里的協調運作,落實三級防災機制,期使大鳥村保全對象能體會自身所處環境的災害風險性,進而於警戒發布時能主動配合疏散避難。

十四、8月26日配合行政院規劃發放振興5倍券,本會加碼推出農遊券,每張面額為888元,獲得民眾可自110年10月至111年4月期間至本會輔導之10大類領域消費使用。

十五、8月27日與臺南市政府共同舉辦「聯興農產品初級加工場啟動典禮」,該場經由本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輔導加工區設置,為全臺第1家芒果初級加工場,導入省工削皮機與省時節能之熱泵乾燥設備,符合衛生規範之場域串連產銷履歷,未來更將結合多元加值技術,提供具機能性之素材原料,期國產優質農產品透過發展初級加工與多元加值,提升臺灣農業產銷經營之競爭力。

十六、8月30日至9月21日與國內28家電商業者合作推出「臺灣農產嘉年華-花好柚圓人團圓」網購文旦季活動,精選各地特色文旦柚,並提供消費滿500元回饋100元之優惠,藉由電商網購,讓消費者無須特地跑到產地或市場,也能買到最新鮮的國產農產品。

  • 發布單位:農業部(秘書處)
  • 回上一頁
  • 110-10-06: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