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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4月份農委會重要措施

一、4月1日至20日陸續公告美國俄亥俄州、德克薩斯州、麻薩諸塞州、懷俄明州、蒙大拿州、科羅拉多州、賓夕法尼亞州、愛達荷州及猶他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該等區域活禽鳥及其相關產品自同日起禁止輸臺。

二、4月1日至26日陸續公告111年度番石榴保險、香蕉植株保險、養殖水產保險、蓮霧保險、高粱收入保險及木瓜保險為農業保險商品,農民投保該等商品,得依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規定,向本會申請補助保險費。

三、4月3日因應國人飼養寵物比例與寵物新興產業不斷增加,成立寵物管理科,從寵物「出生至死亡各階段」展開完整制度規劃與推行,並以「動物友善、專業誠信、創新卓越、永續發展」為核心價值,建構兼顧動物福利、專業及創新的寵物產業鏈;另配合4月2日至3日城南有意思「春日好好市集」規劃「親親毛寶貝專區」,集合臺灣20多個知名寵物用品業者參展。

四、4月5日至21日陸續公告法國科雷茲省、多爾多涅省、菲尼斯泰爾省、維埃納省、薩爾特省及阿韋龍省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該等區域活禽鳥及其相關產品自同日起禁止輸臺。

五、4月6日公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免息措施期間由原至111年4月14日止,延長至111年12月31日止,以因應111年1至2月因雨害、低溫、寒流等天然災害造成跨區域、品項之農業損失,並協助受災農漁民辦理災後復耕、復養,減輕其利息負擔,共同相挺農漁民度過難關。

六、4月6日於臺南召開「臺灣鳳梨 風潮再現」外銷日本記者會,除感謝日本消費者對於臺灣鳳梨的熱情支持,亦重申本會已建立安全用藥的外銷供果園名單,加強農藥殘留及鳳梨甜度抽驗(測)工作,並籲請業者務必將包裝後果實維持在13±2℃,以確保外銷到貨品質。

七、4月6日至21日完成全國重要農田水利設施管理抽查作業,並邀請專家學者擔任外聘委員,共同就農田水利署各管理處汛期前防災整備文件進行書面審查及現地抽檢,以強化防汛期間即時搶救災能力,並提升農田水利事業灌溉管理品質。

八、4月7日公告海蟾蜍自4月15日起列入「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第1項所定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種類」予以納管,已飼養之個體應於111年6月14日前向所在地縣市政府完成登記,無法繼續飼養的個體,可於登記期限內送交各縣市政府處置,違者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1條規定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九、4月8日至27日陸續公告加拿大亞伯達省、魁北克省、卑詩省、薩克其萬省、曼尼托巴省及新布藍茲維省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該等區域活禽鳥及其相關產品自同日起禁止輸臺。

十、4月8日與泰國農業部合作促進廳召開「臺泰農業合作社及農民制度發展」計畫工作小組會議,雙方將以「智慧農業」為主題,從作物、蔬菜、乳業、果樹及生菜等產業篩選具產業升級潛力之合作社,促成「姊妹合作社」,鏈結雙方產銷通路,以利臺泰農業合作社關係強化與升級。

十一、4月8日公告延長臺灣鳳梨釋迦海外拓銷獎勵計畫至4月底,以因應臺東縣部分區域鳳梨釋迦今年產季較晚之情形。

十二、4月8日公告延長香蕉收入保險投保期限至5月13日,並推出保費折抵等精進措施,以鼓勵更多農友投保,及協助其分散經營風險。

十三、4月11日訂定發布「特定林產品出口同意文件核發要點」,將紅檜、扁柏、肖楠、牛樟等4種貴重木之原木、木材、木雕、木藝品列為限制出口貨品,自112年7月1日生效。

十四、4月12日修正發布「農業金融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要求農漁會信用部等非公務機關於發現個資外洩後,應於72小時內通報本會,以配合行政院對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一致性規定之要求,及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部分條文規定。

十五、4月13日與立陶宛農業部召開司處長級視訊工作會議,針對兩國農業政策及農業部門面臨糧食安全、食品安全及氣候變遷等挑戰,進行意見交換與經驗分享,並同意共同推動簽署農業合作備忘錄,以建立雙邊農業對話及合作機制。

十六、4月15日公告訂定「陶斯松為禁用農藥」,自同日起禁止輸入及製造,自113年1月1日起禁止加工及分裝,並自115年1月1日起禁止輸出、販賣及使用,公告禁止輸入生效日(不含)前已裝船(或裝機)運往我國之陶斯松農藥原體及成品農藥,不在此限。

十七、4月18日公告瓜地馬拉為牛接觸傳染性胸膜肺炎非疫區,並自同日生效。

十八、4月18日公告連江縣山坡地範圍,劃定面積為2,296.3公頃,約占該縣總面積77%,涵蓋南竿鄉、北竿鄉、莒光鄉及東引鄉等4鄉,納入水土保持法規範,完成全臺山坡地範圍最後一塊版圖。

十九、4月18日於新加坡Hao Mart辦理「鳳梨釋迦推廣會」,現場展示生鮮釋迦、冷凍釋迦及釋迦酥等加工品,並同步於Tangs Orchard百貨公司辦理為期5天的快閃銷售活動,向海外消費者推廣臺灣鳳梨釋迦。

二十、4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食農教育法」,賦予我國推動食農教育與經費籌編之法源依據,條文包含農業永續、糧食安全、農產品價格平穩、全民生活及飲食等相關議題,有助於公私部門及全國民眾共同推動及響應食農教育,期食農教育觀念能深入全民生活,落實支持國產農產品,促進在地經濟及農業之發展。

二十一、4月20日於嘉義辦理「外銷物流籃 買氣旺旺萊」鳳梨銷日記者會,由陳主任委員吉仲與翁縣長章梁共同見證銷日鳳梨採用國際規格之折疊物流籃,並配合鳳梨去冠消毒機及油壓升降棧板堆疊台,搭配機械化及棧板作業,省時省力,結合跨境物流業者回收物流籃循環再利用,順應國際趨勢減少廢棄物處理量,抵達日本後直接送進截切場,為臺灣鳳梨截切販售創造新契機。

二十二、4月21日訂定發布「高粱收入試辦及保險費補助辦法」,配合推動高粱契作種植政策,協助農民分散經營風險,並提供投保農民二分之一保費補助,以鼓勵農民踴躍投保。

二十三、4月21日經行政院院會同意,自111年5月1日起提高學校營養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補助經費,分別為一般學校,食材補助由每人每餐6元調整為10元;偏遠地區學校由每人每餐10元調整為14元。

二十四、4月22日邀集遠洋漁業產業團體、關心人權議題團體與勞動部、內政部等機關召開記者會,闡述「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七大策略,並由產業團體說明其逐步改善、推動提升船員權益措施,及由NGO團體以監督角色,繼續督促,以照顧向大海討生活的工作夥伴,期讓遠洋漁船船員權益更完善,產業永續發展。

二十五、4月25日公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第6項、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適用之天氣參數,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災害性天氣參數,依程序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農民申請救助項目之災損程度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災損天氣參數者,鄉(鎮、市、區)公所查證具有種植或養殖客觀證明文件者,得免勘查。

二十六、4月27日召開臺灣鳳梨輸銷日本記者會,除感謝日本消費者長期對臺灣鳳梨的支持,並宣布繼臺灣香蕉作為日本校園營養午餐水果外,111年度日本茨城縣(笠間市及大洗町)幼稚園及中小學共計9間學校單位,亦首次採用臺灣金鑽鳳梨(台農17號)做為校園營養午餐水果食材,供應日本學童安心享用。

二十七、4月29日研訂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HPAI)疫區輸入雛禽及受精蛋(含供試驗研究用受精蛋)之風險管控強化措施,以因應我國輸入種禽之主要供應來源-美國、加拿大及法國陸續發生HPAI疫情,造成國內種禽及受精蛋供應不足等情形。

  • 發布單位:農業部(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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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05-0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