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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年7月份農委會重要措施

一、本會為因應加入WTO,修正「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及「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俾能採取積極性先期產業結構調整措施。前者業經行政院核定,並經本會於七月十五日發布實施;後者於七月廿二日由主計處邀集相關單位開會研商修正通過,將於近期內由行政院修正發布。

二、本會為輔導各農業機構防範公元兩千年發生資訊年序問題,於七月十六日召開因 應公元兩千年資訊年序危機工作小組會議,瞭解各機構辦理年序問題系統修正情況,並輔導辦理年序問題各項業務。

三、本會於六月廿九日起至七月廿一日止,於台灣省分北、中、南、東四區召開七場加入WTO農業總體因應對策說明會,另計畫於相關縣市舉辦個別產業因應對策說明會,預定辦理六十餘場次。

四、本會為培訓農業產銷諮詢輔導及經營管理師資,經舉辦相關研修訓練,已培育二十二位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並於七月二十四日舉行結訓授證典禮暨成果發表會。

五、本年六月上旬豪雨,本會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辦理現金救助及紓困貸款,並輔導相關機關辦理天然災害稻穀收購作業,未達驗收標準之發芽稻穀,亦比照收購,專倉保管,計收購符合標準之發芽稻穀四.一萬公噸,支付貨款七.二億元,未達標準之發芽稻穀一.一萬公噸支付貨款一.九億元。收購作業已於七月十日全部完成。

六、本會為輔導不具經濟規模或競爭力之養豬戶及肉雞戶離牧,擬具「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養豬及肉雞產業白皮書(草案)」與「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養豬戶及肉雞戶離牧補償標準(草案)」,於七月七日報院審查。

七、本會為落實重要豬病防疫政策,撲滅豬瘟及口蹄疫,所擬具之「豬瘟及口蹄疫撲滅方案」,業於七月廿二日奉行政院核定。

八、本會輔導台北農產運銷公司於七月四日就葡萄、鳳梨、芒果等水果之六種品牌舉行「八十七年度國產品牌水果批發市場發表會」,並輔導青果社於七月二十四日舉行「金甜園」品牌梨發表會。

九、本會於七月十九日組團赴瑞士日內瓦參加專案小組會議,並拜會WTO秘書處及紐西蘭、泰國官員,就有關農業及補貼等議題與相關會員國進行討論。

十、為提升批發市場服務品質,本會修正「農產品批發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條文,報奉行政院核定,並於八十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公告施行。

十一、本會為改進救助作業時效,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四條條文,增列「冰雹」及「霪雨」為災害項目,並規定本辦法所定項目以外之天然災害發生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

十二、為協助泰北義胞村解決農業生產及加工等問題,本會於七月廿四日邀集僑委會、國合基金會、屏東科技大學、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等相關單位召開會議,研商未來可行之協助方案。

十三、太平洋共同體幹事長於七月二日來會訪問,雙方就相關合作事宜交換意見,我方表示為協助各島國提昇其漁業技術水準、並保育其沿岸之石斑魚資源,除繼續加強與該組織進行多年南太平洋鮪類研究合作關係外,未來願考慮與其加強養殖漁業技術合作並協助訓練島國之漁業師資。

十四、「第二次亞太經濟合作(APEC)農業技術合作專家小組(ATCEG)會議」於七月廿七日至卅日在美國奧瑞岡州波特蘭市召開,會議由本會古技監德業以ATCEG主導成員身份與美國農部動植物檢疫局亞太區主任Mr. Ralph Iwamoto共同主持,共有來自APEC十二個會員體三十餘位政府官員及專家學者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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