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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年7月份農委會重要措施

一、本會為研擬廿一世紀農業新方案,已召開二次政策座談會及三十八次專案小組會議,邀請學者、專家、相關機關、各級農業單位共同研商,現已完成初稿。為廣納各方意見,凝聚農業改革共識,已將新方案初稿上網,函請北、高及各縣市政府、相關大學院校、農漁會等徵詢意見,將於八月三日邀集北、高及各縣市政府農業(建設)局長座談,並預定於八月間分批至各縣市辦理說明會,希望借重基層行政人員及農友實務經驗,提供農業施政改進意見,以期新方案具體可行。

二、本會選擇大蒜、甘藍、文旦、虱目魚、毛豬等二十一項較易發生產銷失衡之國產農漁畜產品,全面檢討修正產銷失衡預警制度,並依發生狀況研訂處置措施,期能透過產銷預警小組之機動性運作,有效落實農漁畜產品產銷預警與處理制度,切實維護農民與消費者之權益。

三、肥料管理法於八十八年六月十六日奉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八八00一四0八四0號令公布施行,依該法第三十五條所訂肥料管理法施行細則,於七月六日報奉行政院核定,本會於七月三十一日發布施行。

四、六月間持續豪雨,致中南部地區部分一期稻作發生倒伏發芽,為減輕農民損失,本會於六月二十六日協商公賣局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收購天然災害稻穀作業要點」之規定由收購,充作該局釀酒原料。本項工作於七月二十二日結束,總計收購量為五、四四四公噸。

五、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及畜牧法規定,屠宰衛生檢查劃歸農業機關主管,「屠宰牲畜管理辦法」原所引用法規及規定事項已不符現況。本會已於五月二十九日公告「違法屠宰行為查緝作業要點」,並於七月二十日與衛生署會銜廢止「屠宰牲畜管理辦法」。

六、八十九年慶祝漁民節暨全國傑出漁民表揚系列活動於七月二十二、二十三日在宜蘭烏石漁港舉行,並於七月二十二日舉行全國傑出漁民表揚晚會,由本會陳主任委員頒獎表揚,與漁友共同歡慶漁民節。

七、本會「漁業署南部辦公室」將於八月一日起正式對外服務作業,該辦公室地點設於遠洋漁業開發中心一樓,採櫃檯式電腦化作業,所辦理之業務項目從漁業證照到有關漁民福利申請案等,採隨到隨辦方式,提供漁民及業者更便利、更快速及更有效率之服務。

八、為輔導營利性寵物繁殖買賣及寄養業者改善動物照護,本會於七月十九日以八九農牧字第八九00四0二三三號發布「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寵物之登記程序、申請寵物登記業務之要件、寵物絕育獎勵方法及寵物標識之管理等事項。

九、為解決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施行後,農地農用免稅與移轉之急迫問題,本會前於二月十五訂定「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核發暫行處理原則」,經進一步研訂「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由本會與內政部、財政部於七月二十六日會銜發布;農業發展條例另一子法「休閒農業輔導及管理辦法」亦於七月三十一日發布。

十、農、漁會之中央主管機關自七月二十二日由內政部改隸本會,爾後農會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均為農業單位,將有助於行政管理一元化與農會輔導事權統一。

十一、為促進我農產品外銷香港市場,本會委請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於六月三十日至七月十三日與香港三家超市合作,舉辦「二000年台灣美食節」超市促銷活動,成效良好。

十二、為加強農產品進出口業者、報關(驗)業者、國內農業生產者及一般社會大眾對植物檢疫業務之認知與重視,本會於七月十八日及二十五日分別在台灣大學應力館國際會議廳及高雄國軍英雄館會議廳舉辦「植物檢疫宣導說明會」,宣導植物檢疫相關法規並說明臨場實務,以提高國民對植物檢疫重要性之認識,本次說明會參加人數達五五0人,反應熱烈。

十三、為期迅速確實達到災害查報及救助工作,本會於七月份分區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查報與救助工作講習及檢討會計七場次。邀集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各農業改良場等相關人員參與研習,以促進各級工作人員對災害查報與救助規定之瞭解,俾利業務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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