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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年10月份農委會重要措施

一、為研擬僱用大陸船員岸上安置管理具體措施,本會於十月六日邀集行政院秘書處、國防部、內政部、財政部、法務部、交通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國家安全局、行政院衛生署等相關部會組成專案小組,共同研商並規劃後續相關事宜。

二、十月二十二日桃園雅勝冷凍食品有限公司豬隻繫留場內,被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發現五隻有水泡病變之豬隻,經聯繫桃園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立即派員進行豬隻採樣,同時將該五頭患豬撲殺及化製處理,並加強場內消毒措施,經於二十四日上午確定病毒株為O-TAIWAN-97。為因應本次疫情,本會即行採取下列措施:(一)派員會同桃園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協助來源豬場之追蹤;(二)責成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確實督導養豬戶落實豬隻預防注射及加強養畜戶自衛防疫措施,並依照現行之豬瘟及口蹄疫預防注射之規定進行豬隻預防注射。(三)召開「豬隻口蹄疫緊急應變小組會議」,決議自即日起至十一月十日止,請各縣市家畜疾病防治所派員加強查核肉品市場收取免疫證明書及消毒作業情形,發現豬隻有異狀時應儘速依法處理,另函請各縣市肉品市場配合加強執行進場豬隻收取免疫證明書之措施。

三、為協助九二一災區農產業儘速復甦,本會就災區先行開放水果釀酒事業,輔導其發展,擬訂具體計畫。並於十月十七日邀集台中縣、南投縣政府研商,擬定台中縣、南投縣災區農村釀酒事業發展計畫,利用當地農產資源葡萄、柑桔、梨、梅、楊桃、百香果、紅甘蔗等水果,發展農村酒莊水果酒釀造計畫,以促進農產業復甦與發展。

四、本會為配合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以及行政程序法將於九十年一月一日施行,並配合目前國際間農藥管理之新趨勢,考量現行農藥管理法已不符實際需要,經通盤檢討,研擬「農藥管理法」修正草案,計七十三條,於八十九年十月十八日經行政院第二七0五次院會決議通過,於八十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函送立法院審議。

五、為讓消費者能充分辨識及購買屠宰衛生檢查合格之肉品,本會於八十九年十月四日公告「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於十月六日舉行發表會,介紹給國人認識,並於各合法屠宰場正式使用,以確保消費權益及食肉衛生安全。

六、本會於十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假台北關渡自然公園賞鳥廣場舉辦「自然關渡夢公園-第二屆關渡國際賞鳥博覽會」,博覽會活動主題區由國際及國內保育團體展示保育措施及成果,並設置遊戲及體驗區,提供民眾觀察及瞭解自然之機會,並邀請「東亞澳洲鷸科鳥類遷徙聯盟」成員與國際人士計二十五位來華參與展出。

七、本會於十月二十五及二十六日舉開「二000國際畜牧污染防治論壇」,會中邀請美國、法國、荷蘭、日本及國內計十七位專家學者,針對固體廢棄物處理設施、化學需氧量去除技術、廢水與廢棄物採土壤處理利用等領域進行專題演講,以分享國際畜牧污染防治成果,並提供我國畜牧污染防治具體方針。

八、為簡政便民,本會簡化糧商換照作業規定,並將換照期限延至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屆期舊照自然失效;未如期辦理換照而繼續營業者,將依糧食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處理。

九、八十九年九、十月間,北部及東北部海域發生象魚死亡事件,經本會水產試驗所檢驗係感染寄生蟲所致,本會並於十月五日派員至台北縣政府及相關漁會訪查,復於十月七日邀請衛生署、環保署、水產試驗所、中央研究院、縣政府、漁會等單位研商後續處理方式,密切注意象魚感染寄生蟲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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