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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10月份農委會重要措施

一、為因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本會研擬「獸醫師法修正草案」及「糧食管理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於九十年十月二十五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此二法案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要求之國民待遇原則,使外國人在我國取得獸醫師執業資格之規定更為明確;亦使我國糧政管理強化法源基礎,提供更為透明化之規範與管理。

二、配合離島建設條例及小三通之實施,並強化和落實動物防疫檢疫措施,本會研擬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案,明定動物及其產品經檢查才能進出至其他地區,及相關檢查辦法之法律授權依據,於九十年十月二十五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三、為加強農會對政府處理農(漁)會信用部及相關配套措施之瞭解,本會於九十年十月十七日邀請直轄市政府建設局、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臺灣省農會、縣(市)農會及二十九家信用部為銀行承受之農(漁)會,就因應農(漁)會信用部處理相關配套措施進行說明及座談。

四、本會與衛生署、屏東縣政府於九十年十月十八日共同舉辦「九十年度立百病毒緊急防疫模擬演習」,邀請專家介紹立百病毒之特性及防疫之操作程序,藉此強化動物防疫與衛生單位對於防範疫病之良好運作與聯繫模式,並加強各級動物防疫人員對該疾病之深入認識及熟稔人畜共通傳染病之防疫步驟,讓社會大眾瞭解人畜共通傳染病防範之重要性,提升「全民防疫」之共識。

五、為鼓勵業者投資興建實驗動物生產場,強化動物教學、研究及商業應用之成效,本會於九十年十月十五日發布修正「非都市土地變更作專案輔導畜牧事業設施計畫審查作業要點」,增列「無特定病原實驗動物生產場」為專案輔導之畜牧事業。

六、為宣導推廣台灣傳統風味之精緻米食,本會與行政院新聞局於九十年十月九日在台北市兒童育樂中心,舉辦「謝天│台灣人的米食文化」紀錄影片發表會暨米食饗宴活動,邀請各國駐華使節、國慶訪賓及國內傳播界等相關人士共同參與。並於該中心之民俗文化區舉辦「米食饗宴」、台灣傳統古農具展示、國樂演奏及舞獅表演,營造熱鬧活潑氣氛。

七、近年來權宜國籍漁船之作業問題日益嚴重,為協助國際漁業組織解決問題,將國人經營之權宜國籍漁船納入管理,本會於九十年九月二十八日及十月十七日完成「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及「在臺灣地區建造國人經營之非本國籍一百噸以上延繩釣漁船輸入應辦理及應遵守事項」公告,放寬船主得採用預先讓與汰舊噸數之方式辦理入籍,請漁船主儘速覓妥汰建資格辦理入籍。

八、本會督導雲林、彰化、台中縣政府辦理二期稻作重金屬污染監測,雲林縣於虎尾監測區另再檢測出五筆地號之稻穀含鎘量超過管制標準,已全數送焚化爐銷燬;彰化縣於彰化市檢測出三筆地號稻穀含鎘超量,均已採收後全數銷燬;台中縣於大甲鎮檢測出三筆地號稻穀含鎘超量,已於九十年十一月一日統一雇工收割全數銷燬;該等農地將由縣政府輔導農民休耕。

九、為加強推動各項WTO農業因應措施,以提昇我農業競爭力,本會將「WTO農業因應小組」,更名為「WTO因應措施推動小組」,並於九十年十月三日召開該小組第一次會議,檢討WTO有關立法案件進度及研商因應我加入WTO應積極推動辦理事項。

十、目前「懲治走私條例」授權行政院公告之「管制物品項目及其數額」僅對走私大陸農產品私梟追究刑責,自大陸以外地區走私花生、柚子、水梨、檳榔及雜碎等農產品之私梟不能課以刑責,曾引起相關產業之農民反彈。本會協調財政部增列「海關進口稅則第一至八章及稻米、稻米粉、花生、茶葉與種子(球)」(不限走私地區)取代原有僅處罰自大陸走私品之文字,管制項目包含所有容易走私之農漁牧及保育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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