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農業施政資源投注於改善生態環境與生活品質之比率將逐漸增加,惟其實質貢獻與成效難以轉換為數量指標。茲就本方案實施四年後之總體績效列舉如次,至於達成上述各項目標的具體績效指標,請參閱第柒章:
1.維持適度農業成長:平均每年農業GDP成長率約為0.5%。 2.提高農業總產值:農業總產值由84年4,111億元增加至90年5,050億元。 3.提高農家所得:平均每戶農家所得由84年62萬3千元增加至90年90萬元。 4.提高農業勞動生產力:農業就業人口占總就業人口比率由84年10.6%降至90年8.1%,每就業人口生產力平均每年提高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