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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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實施策略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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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強化互惠互利的國際農業合作 


1.推動南向農業合作:
  與印尼、越南、菲律賓、泰國等東南亞國家洽商合作架構,簽署雙邊農業合作協議;協助推動東南亞國家農業及農村發展計畫、農業技術人才訓練及加強農業試驗研究工作;研訂獎勵我農民及農企業前往東南亞國家投資,並提供農業投資之諮詢服務。

2.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及其活動:
  參與亞太經濟合作(APEC)、亞非農村復興組織(AARRO)、亞洲生產力組織(APO)等區域性國際組織之農業活動與計畫,推動與美、日、歐盟等先進國家之農業科技研究合作,加強訓練農業技術人才,參與或配合推動國際生態保育計畫,協助農技援外工作。

3.推展海外林業及漁業合作:
  輔導業者發展海外林業投資,擴展國外木材生產合作,穩定國內民生用材來源;積極與漁業資源豐富國家簽訂漁業合作協定,增加作業漁場,減少漁業糾紛。

4.強化對外農業諮商合作:
  配合加入WTO及參與APEC等國際經貿組織。強化多邊及雙邊諮商工作,培訓國際農業經貿諮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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