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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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實施內容及執行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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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安全與均衡的糧食生產制度


(一)建立糧食安全體系

計畫名稱或工作項目 執行機關
1.加強糧政管理及建立糧食安全 農委會、省糧食處
2.稻穀收購及公糧推陳 省糧食處
3.糧食倉儲及設備現代化 省糧食處

(二)調整水旱田利用

計畫名稱或工作項目 執行機關
1.國產雜糧保價收購 省農林廳、糧食處
2.辦理稻田、雜糧田、蔗田直接給付 省農林廳、糧食處
3.辦理稻田、雜糧田、蔗田輪作獎勵 省農林廳、糧食處
4.輔導辦理水旱田利用調整業務 省農林廳、糧食處
5.稻田耕作制度調整及集團輪作擴大經營規模 省農林廳

(三)提昇國產稻米品質

計畫名稱或工作項目 執行機關
強化良質米產銷及提高稻米品質 省農林廳、糧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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