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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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實施內容及執行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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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動兼顧人文與自然的農漁村建設


(一)推動農漁村整體建設

計畫名稱或工作項目 執行機關
1.農漁村綜合發展規劃及建設 省農林廳、水保局
2.農漁村社區更新規劃及建設 省地政處
3.農漁村社區實質環境改善 省農林廳
4.農漁民住宅輔建 省農林廳

(二)加強偏遠地區農漁村綜合發展

計畫名稱或工作項目 執行機關
1.金門縣農業建設 金門縣政府
2.連江縣農業建設 連江縣政府
3.澎湖農業綜合發展 省農林廳、澎湖縣政府
4.原住民地區農業綜合發展 省農林廳、省原住民委員會

(三)健全農漁民社會安全體系

計畫名稱或工作項目 執行機關
1.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勞工保險局
2.全面實施海上作業漁民平安保險 省農林廳漁業局
3.加強農民保險之宣導教育 省農林廳
4.農漁村婦女及高齡者生活輔導發展農漁產業文化 省農林廳、漁業局

(四)發展農漁產業文化

計畫名稱或工作項目 執行機關
1.發展農漁產業文化 省農林廳、漁業局

(五)發展休閒農業

計畫名稱或工作項目 執行機關
1.發展休閒及都市農業 省市政府
2.發展觀光及娛樂漁業 省農林廳、漁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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