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強化互惠互利的國際農業合作
(一)推動南向農業合作
計畫名稱或工作項目 | 執行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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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向農業合作實施計畫 | 農委會、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
(二)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及其活動
計畫名稱或工作項目 | 執行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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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與國際組織會議、協助技術訓練及事務 | 農委會、經濟部、外交部 |
2.參與國際保育計畫及事務 | 農委會、大專院校 |
(三)推展海外林業及漁業合作
計畫名稱或工作項目 | 執行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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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展海外林業合作 | 農委會、省農林廳林務局、林試所、大專院校、造林協會 |
2.推展海外漁業合作 | 農委會、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 |
(四)強化對外農業諮商合作
計畫名稱或工作項目 | 執行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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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農業經貿諮商、交流活動及培養諮商人才 | 農委會、外交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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