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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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實施內容及執行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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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強化互惠互利的國際農業合作


(一)推動南向農業合作

計畫名稱或工作項目 執行機關
南向農業合作實施計畫 農委會、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二)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及其活動

計畫名稱或工作項目 執行機關
1.參與國際組織會議、協助技術訓練及事務 農委會、經濟部、外交部
2.參與國際保育計畫及事務 農委會、大專院校

(三)推展海外林業及漁業合作

計畫名稱或工作項目 執行機關
1.推展海外林業合作 農委會、省農林廳林務局、林試所、大專院校、造林協會
2.推展海外漁業合作 農委會、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

(四)強化對外農業諮商合作

計畫名稱或工作項目 執行機關
參與農業經貿諮商、交流活動及培養諮商人才 農委會、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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