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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落實各項農業施政措施

一、 整體農業發展
二、 農糧產業建設
三、 漁業產業建設
四、 畜牧產業建設
五、 動植物防疫檢疫
六、 農漁民輔導與農漁村建設
七、 林業建設與生態保育
八、 對外農業合作
九、 建立農業災害防救體制
十、 辦理九二一震災農業重建

一、 整體農業發展

(一)增修訂農業發展條例相關子法規,調整農業發展環境

  農業發展條例於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修正公布,需增修訂相關子法規共二十二種,截至目前已發布實施者計十九種,另「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正辦理發布程序中,「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已完成草案。本會並已辦理相關宣導講習,使法規能落實推動。

  有關農地移轉及變更使用方面,本會執行農地釋出方案,審理農地變更使用申請案件,八十九年釋出農地約四千公頃;並協助地方政府執行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業務,已核發超過十萬件以上。

(二)調整加入WTO農業因應對策,降低入會對農業之衝擊

  為因應經貿新情勢,本會於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五日成立「WTO農業因應小組」,目前已完成農、林、漁、牧各產業因應對策之研修,並以發展農業知識經濟、提升產業競爭力為主軸,擬妥具體實施計畫,積極推動。為協助業者在加入WTO前提早改善產業體質,本會運用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辦理先期產業結構調整措施,並提供有離農意願之農漁民接受轉業訓練,以解決其就業問題。

(三)規劃推動農業策略聯盟,改善農業組織體質

  台灣農業是小農經營,為提升規模經濟效率,本會於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輔導成立台灣農業策略聯盟發展協會,並將輔導產銷團隊積極參與農業策略聯盟,建構彼此間的夥伴關係,改造農業產銷體系,強化國產品之競爭優勢。

(四)推動農產運銷電子化,拓展多元化行銷管道

  本會加強建構農產運銷電子化、自動化及交易行情效率化之服務體系,提供更便捷、順暢的產銷及市場行情資訊。除了推動農產品電子商務,並建置「網路商城」及「國產品牌農產品真情百寶鄉」網站,輔導六處農產運銷電子商務示範體系,以及推廣農產品批發市場電腦拍賣制度,使整體農產品電腦拍賣率達六五%。

  為提升國產水果行銷競爭力,迄今已輔導十六種國產水果、三十七處產地農民團體建立自有品牌,建立市場區隔。另結合超市及量販店等通路業者,拓展直銷通路;輔導農民團體運用預冷設備,突顯國產品的鮮美風味。同時,拓展我農產品國外市場,赴日本東京、德國科隆等地參展,於香港舉辦促銷活動,並協助相關公會、團體辦理國外市場拓銷。

(五)推廣農業資訊應用,輔導農業管理資訊化

  為提供及時農業產銷資訊,本會持續強化農業全球資訊服務網及農業產銷班資訊服務網,每月上網逾三萬人次;開發完成產銷班經營管理系統,已有二四0個產銷班使用。另輔導農漁會資訊中心作業程序標準化,並獲得ISO-9001認證。此外,配合「知識經濟發展方案」,已研擬農業資訊社群網絡架構,奠定農業知識經濟的基礎。

二、 農糧產業建設

(一)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兼顧糧食安全與農民利益

  本會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維持稻米供需平衡,業已針對稻米、雜糧、蔗糖等保價收購作物,輔導辦理輪作、休耕,調降生產面積。同時,持續辦理稻穀保價收購,以保障農民收益與穩定糧食供需,並透過公糧撥售推陳出新,維持糧食安全之存量目標。

(二)加強蔬果產銷調節,發展高品質農特產業

  本會針對目前管制進口之十六種水果,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對具市場競爭優勢的水果,研擬發展策略。同時,加強蔬果產銷調節,以防範產銷失衡問題。

  為發揮本土農特產品之特色,已推廣少量多樣化雜糧產品,輔導薏仁等十一種雜糧作物產銷,並發展保健植物藥膳產業。同時,積極輔導良質米、有機米生產,良質米品種栽培面積已達十五萬公頃,占稻作面積四五%,有機米栽培達一、五五0公頃。

(三)發展食品加工事業,提高農產品附加價值

  本會輔導農民及農民團體從事小型食品加工,利用地區性大宗原料,發展為地方特產,以增加農民收入,推動迄今已輔導農特產加工一百餘處,產品三百餘項。

  CAS優良食品標誌是目前國內食品認證標章中,唯一為食用安全長期把關者,深受消費大眾信賴。目前計有十一大類以國產農產品為主原料之CAS認證產品上市,認證食品廠商達一七五家,產品有二千九百餘項,年產值超過三三0億元。

(四)推動農業自動化與健全農業資材管理體系

  本會推動農業機械化與自動化,補助生產設備及提供農機與自動化設備貸款。八十九年辦理落花生聯合收穫機、茶葉枝梗選別機等三十一種新型農機示範推廣及補助,並建立蝴蝶蘭、文心蘭與蔬果種苗等自動化環控設施,及推動穀物乾燥與加工自動化監控系統與技術。

  為加強農藥管理及品質管制,累計建立一0九種農藥檢驗方法,八十九年度檢查農藥販賣業者二千餘家,市售農藥抽驗一、三三一件,輔導農民安全使用農藥,確保蔬果品質與衛生。另加強肥料管理,八十九年度完成肥料管理法施行細則等四項法規,肥料品質抽驗一九0件,並持續推動「肥料政策調整方案」。

三、 漁業產業建設

(一)遵守國際漁業規範,推動遠洋漁業發展

  本會推動責任制漁業,遵守國際漁業規範,並加強國際漁業合作,在互惠原則下,已與二十八個國家或地區達成漁業合作協議,參加合作漁船約七百艘。另繼續辦理漁船減船收購計畫,調整漁業經營規模,以善盡漁業國責任。

(二)加強漁業資源培育,促進沿近海漁業永續經營

  沿近海漁業資源亟須加強復育與管理,使其生產方式由過去的獵捕式轉為放牧式。八十九年本會利用報廢之軍艦及電線桿,設計為人工魚礁,完成軍艦礁二座、電桿礁四千座;另放流各類魚苗六十六萬尾、九孔苗五十萬粒、文蛤苗四二0萬粒,有效復育海洋生態圈,增進經濟及觀光遊憩效益。

(三)改善漁業生產環境,發展科技型養殖漁業

  對於適合發展養殖地區,納入養殖漁業生產區體系,規劃與建設公共設施,改善生產環境。同時,配合技術支援與提供優惠輔導措施,推動海上箱網養殖與水產種苗事業,以發展台灣地區為亞太地區水產種苗及活魚供應中心。

(四)強化漁產加工及運銷,促進漁產運銷現代化

  建立「海宴」認證標準,累計已有十七家水產加工廠,共六十項產品通過認證;並輔導各地區漁會及水產加工廠等十六單位,共一五五項包裝及形象設計,建立地區性品牌。同時,積極推動漁產品實施ISO-9000品保制度及「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HACCP)」品管計畫,以質優、新鮮及衛生安全為訴求,建立國產漁產品優良形象。

  在漁產運銷方面,輔導魚市場遷擴建及設施改善,並在漁港普設漁產品直銷中心,在都會區創設結合產地直送、交易、觀賞、休閒等多功能魚市。同時,協調漁民團體與超市、量販店、宅配等零售系統業者加強合作,創新行銷通路,以建立高效率的漁產品行銷體系。

四、 畜牧產業建設

(一)落實牧場登記,推動生產目標管理

  依據畜牧法規定,現有畜牧場符合登記規模者應辦理登記,除位於水源保護區予以列冊專案審核外,其餘土地符合分區使用管制規則且提出登記申請者逾一萬二千戶,截至八十九年底,計核發登記證一0、一六六戶。此外,已訂定年度畜牧生產總目標,輔導畜禽場依目標生產,以營造產銷有序之市場。

(二)建立畜牧產銷資訊體系,強化產銷調節功能

  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積極辦理國內外產銷資訊分析與發布,提供業者做為訂定生產計畫之參考,並擬定畜禽產品價格穩定機制,以強化產銷調節效能。

(三)推動廢棄資源再利用,營造畜牧業永續經營環境

  本會推動畜牧污染防治,目前設置畜牧場廢棄物處理設施之普及率已達九三%,因此工作重點為廢水處理與資源回收再利用,包括輔導養豬廢水再循環使用,及養牛、養鴨廢水處理;另輔導設立肉雞屠宰羽毛處理場,將擬廢棄之羽毛與內臟化製成飼料原料。

(四)落實動物保護,提升我國國際形象

  為落實動物保護法,已訂定相關子法六項及公告三項,並輔導設立寵物登記站九百處,辦理犬籍登記四十九萬隻,完成動物保護檢查人員六百人及義務人員一千人之訓練。同時,協助縣市政府設立動物收容處所,並教導民眾愛護動物及正確飼養寵物的觀念,以提升我國尊重生命、保護動物之國際形象。

五、 動植物防疫檢疫

(一)加強動植物疫病監測,健全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

  本會已建構完成全國動植物疫情監測系統,結合各級動植物防疫主管機關、大學院校及試驗研究等單位組成全國性疫情監測網,加強疫情監測、迅速通報及正確診斷。

  八十九年本會依據國際疫情,公告日本、韓國為口蹄疫疫區,禁止該等國家偶蹄類動物相關產品輸入;公告丹麥、西德、西班牙等國為牛海綿狀腦病(俗稱狂牛病)疫區,禁止該等國家相關產品輸入;另阿根廷、巴拉圭發生口蹄疫疫情,自八十九年八月十四日起停止該等國家牛肉輸入。

  為防杜牛海綿狀腦病入侵我國,於九十年二月二十日成立跨部會之「牛海綿狀腦病防範因應小組」,統籌規劃、執行各項防治及防範措施。同時,加強檢疫措施,並防範走私,強化反芻獸飼料之使用管制及宣導,確保我國為牛海綿狀腦病非疫區。

(二)加強畜禽疫病防治,推動豬瘟及口蹄疫撲滅方案

  撲滅豬瘟及口蹄疫為維護畜牧產業發展的重要工作,現階段工作重點包括全面預防注射,清除豬瘟及口蹄疫臨床病例;輔導養畜農戶落實自衛防疫,並主動通報疫情。另已加入口蹄疫抗原銀行及採購口蹄疫不活化疫苗,以備緊急防疫使用。

(三)強化畜禽產品衛生檢驗,保障消費者食用安全

  為確保畜禽產品衛生,防範藥物殘留,本會加強宣導正確使用動物用藥品,建立肉豬殘留磺胺劑逆行追蹤體系,於台灣地區二十二個肉品市場設立監控站,八十九年共抽驗毛豬血清九八、四五六件,血清中磺胺劑殘留量合格率達九九.五%;抽驗市售動物用藥品九七三件,合格率九七.九%。

  自八十七年六月畜牧法公布施行後,本會已建立全國性屠宰衛生檢查執行架構,召訓獸醫師派駐各畜禽屠宰場執行屠宰衛生檢查,並統合各縣市政府成立聯合查緝小組,嚴格取締違法屠宰行為。同時,加強宣導「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供消費者辨認,全面杜絕違法屠宰行為。

六、 農漁民輔導與農漁村建設

(一)強化農漁會輔導工作,改善農漁會經營體質

  農會法已於九十年一月二十日修正公布,漁業法修正草案也於三月一日經 大院三讀通過,此次修法重點在於排除信用不佳或人格品德瑕疵者,參與農漁會會員代表、理事、監事候選與總幹事候聘機會,將可淨化農漁會選舉風氣,健全農漁會經營體質;另外,增列規定各級農漁會為辦理法定任務事業,得由五個以上農會(漁會)共同投資組織股份有限公司;同時,鼓勵轉型經營,增列農會「農業旅遊及農村休閒事業」及漁會「漁村及漁港旅遊、娛樂漁業」任務,是農漁會邁入二十一世紀之一大改革。

  台灣地區各級農、漁會選任人員於九十年二月起陸續辦理改選,本會已研訂農漁會屆次改選作業流程,成立農漁會法規整理小組,舉辦改選講習研討會,並推動淨化選風計畫,以期農漁會屆次改選能順利完成。

(二)建設富麗農漁村,發揮農業多元化功能

  在農村建設方面,辦理平地及山坡地農村社區整體規劃與實質建設,並輔導高齡者生活改善、營農婦女創業發展、推動地區農業產業文化發展等。另修訂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專案輔導休閒農場、市民農園、教育農園、觀光農園等,並辦理經營管理訓練。

  為提升漁民生活品質,本會推動富麗漁村建設,改善漁村生活環境,規劃建設休閒漁業區,加強周邊景觀美化。同時,強化漁港建設,並促進漁港朝多功能發展,配合海上娛樂漁業及休憩活動發展,使漁港成為海岸及海洋休閒遊憩活動之據點。

(三)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協助農漁民復建、復耕

  本會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八十九年包括寒害、碧利斯及象神颱風共核發現金救助五三、0八0戶,救助金額九.七八億元;低利貸款共貸放二、三八七戶,貸款金額一九.五六億元。本會已完成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資訊系統,將農民領到救助金所需時間由四十四天縮短為三十天以內,提高救助金發放效率,協助農、漁民儘速復建、復耕。

七、 林業建設與生態保育

(一)加強造林、保林,厚植森林資源

  持續推動全民造林運動與加強輔導民營林業,八十九年度完成新植造林及撫育管理二二、七二六公頃,建立六處森林生態系經營示範區;並完成全台灣國有林區登山步道資料蒐集,改善森林遊樂區設施,發展森林遊樂事業。

(二)建構中央山脈生態廊道,全面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育

  生物多樣性保育是全人類共同關注的重要議題,本會特訂公元二000年為「生物多樣性保育年」,全面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育工作,在各部會及學者專家協助下,已完成「中華民國生物多樣性策略綱領」草案,並辦理「邁向二十一世紀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育國際研討會」及「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育座談會」等系列活動。

  本會設立各類自然保護(留)區,於八十九年分別公告玉里野生動物保護區,以及棲蘭、能丹、關山等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將中央山脈的森林、國家公園、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及重要棲息環境連結成長達三百公里的「中央山脈生態廊道」,是我國自然生態保育工作的具體成果。

(三)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保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

  為強化山坡地水土保持,八十九年度辦理治山防災工程共三、六二三件,農路改善及維護工程共一、六四六件。另外,本會修正完成水土保持計畫審核及監督要點,以及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落實山坡地水土保持安全檢查,並加強教育宣導,以強化國人愛護水土資源的觀念。

八、 對外農業合作

(一)推動國際農業合作,拓展邦誼與經貿交流

  本會積極參與或主辦APEC農業相關論壇活動,參與「部門別提前自由化」倡議中有關農漁部門之討論,掌握該議題之進展,維護我國權益。另辦理中、泰農企業學術合作計畫,補助舉辦「以農企業管理加強亞太地區農業與農產貿易」國際研討會,亞太地區多國農政官員、學者均與會。

(二)辦理兩岸農業交流事務,促進良性農業交流

  兩岸農業交流主要包括間接投資與貿易、人員與技術交流等。在間接投資方面,截至八十九年底止,累計赴大陸農業投資計四千餘件,投資金額二十億七千餘萬元;辦理大陸農業專業人士來台審查,累計達四千二百餘人次;在農業技術與經貿制度研究交流方面,自八十四年至八十九年間共辦理一一三項交流計畫。

  配合金門、馬祖地區實施小三通計畫,本會成立「推動小三通評估規劃小組」,評估小三通對金馬地區及台灣本島農漁業之影響,並研擬因應措施,增加金馬地區民眾消費需求之農漁產品進口項目,設置離島檢疫站,以及允許金馬地區漁船換照從事貨物運輸或休業轉營運送水產品,並推動發展休閒漁業。

九、 建立農業災害防救體制

  災害防救法於八十九年七月十九日公布,依規定本會為寒害、土石流災害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本依據災害防救法之規定,訂定災害防救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設立災害防救緊急應變小組,執行各項災害防救及應變措施,並加強災害防救訓練及宣導,以提升災害防救應變能力。

十、 辦理九二一震災農業重建

  九二一地震對中部地區農業生產、生活、生態造成重大損害,八十九年重建工作持續進行,希望藉輔導精緻農業與技術密集之農產業,促使傳統農業升級,同時結合地方景觀與產業特色,使重建區迅速恢復生機。

(一)農業產業重建

  農業產業重建工作在各級政府與農民朋友的共同努力下,已大致完成初步工作,包括集貨場及冷藏庫復建、蓄水池重建、推廣省水管路灌溉、整建批發市場與農特產品直銷中心及辦理促銷活動等。

  為振興受九二一地震所重創的產業,以及鼓勵大眾重返中部地區享受好山、好水、好風景,本會推動「關懷森林生態之旅」計畫,於九十年二月十六日舉行發表會,在民間團體熱心支持、踴躍參與下,預計將可帶進五十萬人次旅遊人口,幫助重建區居民早日重建家園。

(二)農村聚落重建

  農村聚落重建計畫係根據受災密集、嚴重程度與重建意願較高者,選定七十四區農村聚落,委託專業規劃團隊進駐當地,辦理重建調查規劃,規劃內容包括協助重建戶設計符合農村自然景觀之住宅、公共及休閒設施規劃設計、農村景觀美化及產業輔導等。至九十年一月底,計辦理公共設施建設二六0件;另推動農村住宅重建工程約二千戶,其中一0一戶已完工,三五八戶興建中,已取得建照二三六戶,申請建照中一九三戶,設計中一七三戶。

(三)治山防災及農業公共設施重建

  治山防災及農業公共設施重建方面,包括需緊急搶修、防汛期前需優先復建、農業公共設施復建、農田水利復建等工程,合計一、一六一件,至九十年一月底完工驗收一、0七一件,發包施工中九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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