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肆、九十年農業施政重點

一、 延續性計畫
二、 新增重點計畫
三、 整體性農業政策推動工作

  民國九十年是台灣農業發展邁向新世紀的起點,本會除持續推動加入WTO農業因應對策、農林漁牧產業建設、農民福利、生態環境保育,以及加速推動九二一震災農業重建等各項施政措施外,並已規劃各項重點工作,希望能為新世紀台灣農業奠立發展基礎,開創出美好的願景。以下謹分為延續性計畫、新增重點計畫,以及整體性農業政策推動工作分別說明。

一、 延續性計畫

(一)農業產銷方面

1.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
  因應我國加入WTO後,履行限量開放稻米進口及削減境內農業支持(AMS)之承諾,本會自九十年度起,實施「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為期四年。本計畫之三大政策目標為:建構供需平衡與確保安全存糧的糧食生產體系;調整農作物產銷結構,維護農業多功能性;實施符合國際規範的農業補貼,穩定農民所得。

  為調整稻米、雜糧、蔗糖等保價收購作物生產面積,除輔導發展本土性或精緻農特產品,提供輪作獎勵外,對於休耕農田種植綠肥及維護生態景觀者,給予直接給付。另外,配合加入WTO稻米限量進口,將按需求量扣除進口量,做為稻米生產目標,並加強推動低產稻田辦理規劃性休耕,以減少稻穀生產面積,如有需要,再針對第二期稻作辦理分年分區輪休,並提高輪休區直接給付標準。

2.維護漁業永續經營環境
  台灣四面環海,漁業具有良好的發展條件及潛力。為促進遠洋漁業發展,將擴大國際漁業合作,並透過共同合作管理、交換資訊、科技研究合作等各種方式,積極參與國際漁業組織,紓解遠洋漁船作業漁場不足之困境;同時,實施漁船作業監控系統,並將權宜國籍漁船納入管理,維護我國漁業權益及漁船作業安全。

  沿近海漁業將以增裕漁業資源、追求永續發展為目標,持續推動減緩漁獲努力量、改造漁場環境、維護作業秩序、沿岸海域漁業多元化利用規劃及輔導漁業團體自律管理機制等措施。

  養殖漁業將加強公共設施建設,辦理養殖區海水、淡水統籌供應系統、活魚及種苗儲運中心,以及海上箱網養殖公共設施工程等。預定建設養殖生產區約一千公頃,並使海上箱網養殖產量增加三0%,以增加漁民收益,同時達到減用地下水之效益。

3.推動畜禽統合經營模式
  近年來白肉雞與養豬產業統合經營模式之推動,對於建立標準作業規範,產製規格化產品,已有實質成效。九十年將積極推動土雞、蛋雞及乳牛產業之統合經營模式,強化農民與企業間之關係,共同分擔產業風險及分享利潤,以達成異業策略聯盟。

4.建置整合性農產品行銷體系
  強化國產農產品促銷及拓展直銷體系,輔導各縣市政府以地方特色及產業文化為主軸,辦理系列性宣導促銷活動,結合平面及電子媒體,推廣國產農產品;並繼續輔導建立品牌制度、預冷保鮮供配體系,以及低溫處理及物流倉儲管理系統,強化國人對國產農產品之認知及消費信心。

5.加強農地利用與管理
  配合農業發展條例修正通過,九十年將加強各項農地管理工作,包括作農業使用的認定、農地違規使用稽查、容許使用之申請及配合辦理農業用地變更審查等,並繼續辦理農地管理法規講習及宣導,落實農地農用的政策目標。

  另將透過農地利用綜合規劃計畫,輔導農民產銷組織建置基礎運作制度,並提供生產環境改善及產銷技術之協助,引進企業化經營理念與技巧,培養具自主運作能力的農民產銷組織,進而保育農地資源。

(二)農漁村建設與農民福利方面

1.提升農民組織服務功能
  強化農民團體組織,建立其人力資源發展與統合制度,並加強各級機關專業輔導與處理問題之能力。另輔導農民團體創新業務與建立企業經營管理制度,推動農漁民團體組織與功能重建。

2.培育農業人才
  加強農業人才培育訓練,辦理農業推廣教育,並透過本會培訓之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協助推動農業策略聯盟;規劃設立農民教育訓練學院,以及辦理農民網路技能教育訓練,提升農民營農之專業能力。

3.建設多功能之農漁村生活圈
  結合生態景觀、產業發展及社區文化,推動農村新風貌計畫,獎勵農村聚落營造具特色之建築及公共設施,建構區域性農業主題生活圈。研擬制定「農村建設法」,健全農村建設之法治基礎,並依據「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推廣農村旅遊事業。在漁村社區發展方面,則將改善漁村生活機能,使漁村成為漁業生態休閒空間,提供國人體驗漁村文化及漁民生活之機會。

(三)生態環境保護方面

1.推廣和諧永續的林業經營
  台灣地勢陡峭,地質脆弱,且位處颱風路徑,亟須加強造林、治山防洪,以維護居民生命財產安全。九十年將以推廣和諧永續的林業經營為重點,發展森林生態系經營,建立林地分級作業體系,規劃兼具水土保持、生態保育及遊憩之多目標利用林業建設。同時,持續推動全民造林運動,加強森林管理經營,取締盜伐、濫墾,防範森林火災、病蟲害發生,以維護森林資源。

2.拓展國家森林生態旅遊
  為推展體驗自然野趣之森林生態旅遊,將整建國家森林步道系統,加強森林遊樂區之經營管理,並鼓勵民間投資森林遊樂區內之住宿餐飲設施;建立森林生態教室與自然生態公園,提供國人便捷而安全的戶外遊憩與健身場所。

3.建構全國自然保育體系
  九十年將建立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鑑識系統,並辦理國家整體生物資源調查及建立資料庫;強化各類自然保護區之經營管理及預設區域規劃。同時,將依據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審議中的「中華民國生物多樣性策略綱領」草案與生物多樣性保育展望會議之結論,研擬生物多樣性保育推動方案,加速推動生物多樣性工作,以改善生活環境及永續利用各項生物資源。

4.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與災害緊急處理
  在兼顧山坡地生態維護之原則下,推動整體性治山防災與崩塌地造林綠化,對災害嚴重之集水區及特定水土保持區,優先編列經費辦理,以減少土石災害,確保居民生命財產安全。九十年預計完成土石流及危險崩塌地勘尋處理一一、七五七公頃,提供重建區民眾六萬個工作人/天的就業機會。並持續推動全國土石災害防治,預定辦理緊急災害防治工程一一七件,以避免二次災害之發生。

二、 新增重點計畫

(一)落實農業策略聯盟運作,提升農業競爭力
  九十年為推動農業策略聯盟之草創期,因此將以建立共識、規劃推動原則與作法,以及擬定各項推動方案與計畫為工作重點。本會已成立農業策略聯盟輔導小組,將研擬重要工作項目與實施步驟,預定先行選定數個地區開始進行,做為全面推動之示範。

  農業策略聯盟之內涵包括生產聯盟、加工聯盟及休閒農業聯盟等,透過垂直整合、水平擴張,促進同業與異業緊密結盟。其推動策略如下︰

  1.建構農業知識與資訊體系,提升農業整體競爭力。
  2.整合性規劃經營與行銷,提高農業產銷效率。
  3.發展食品加工,創新商品文化及服務價值。
  4.推動農業組織與體質再造,促進農業組織企業化。

  本會策略聯盟輔導小組,將由上而下協助整體發展策略、推動原則與實施步驟之訂定及宣導;各產業或地區則由下而上提出經篩選且具地區或產業共識之既有優勢、發展特性,排列其優先順序後,提出推動計畫與時程。並由本會各區農業改良場扮演地區農業中心,統籌各項策略指導與推動計畫。

  農業策略聯盟之推動方式,以建立整體品牌為優先,除推動地區或產業品牌外,並由策略聯盟所認證的通路品牌給予品質與安全認證。透過各聯盟之成立,將個別農戶或不具競爭規模之產銷團體組織起來,促使產業或地區能自主規劃其競爭利基,政府則提供產銷技術、法規制度等,建構良好的軟硬體環境,以強化農業競爭力,使農業策略聯盟成為台灣農業因應WTO的經濟軟堤防。

(二)加強輔導食品加工產業發展
  食品工業為農業的下游產業,發展食品加工可將農業的文化知識、科技知識注入農產品,提升產品的附加價值,並將農業由一級產業,提升為二級、三級產業,增加農民收益,帶動農村經濟之繁榮。發展食品加工已列為本會九十年施政重點,主要工作如下:

1.發展農村食品加工:
 輔導具地方特色之農產品加工技術改進,並設計具地方文化特色之包裝,配合文化活動加強宣傳與促銷。

2.輔導農村釀酒產業:
 成立農村釀酒產業輔導小組,負責輔導地點之篩選、休閒酒莊規劃、加工技術及經營管理之指導,將結合觀光休閒及文化活動,營造具有地方特色之農村休閒酒莊文化。

3.發展多樣化中式及藥膳食品:
 輔導食品業者產製中式調理食品、藥膳食品及家庭取代餐,並制定獎勵辦法,對開發新產品之廠商給予獎勵。

4.促進傳統米食產業發展︰
 九十年擬委託食品研究專業機構研發改進中式傳統米食、將地方農特產品融入傳統米食、開發具區域特色之米食製品及研發新式米食半成品速食料理,以提高米食附加價值。

(三)建立現代化漁產品產銷體系
  推動養殖產業策略聯盟,並進行設置種苗與觀賞魚專業區之可行性評估,以及海外設置水產種苗與觀賞魚轉運站之規劃與建設,藉以促進觀賞魚、水產種苗等水產品出口值再成長二0%,並使海鱺與石斑魚成為我國進軍國際市場新的代表魚種。同時,將推動澎湖海洋牧場計畫,進行漁場改造,充裕漁業資源,建立七美鮑魚相關教育展示機制,強化養殖專業區教育及觀光遊憩功能,帶動地方休閒漁業之發展。

  輔導漁產品運銷體系,建立自主性之魚貨品質衛生管理制度,並導入「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HACCP)」制度,以確保食魚安全;充實產地魚貨運銷設施,改善直銷中心設備,推動魚市場功能多元化、產製儲銷策略聯盟及魚貨物流中心。

(四)提升畜禽產業經營效率
  在養豬產業方面,將推動產銷策略聯盟,並加強黑毛豬之選育及建立種豬精液產銷供應網;輔導肉品市場轉型為肉品物流中心,以及設立廢棄物暨屠宰副產物處理設施。在家禽產業方面,將改善土雞育種制度,建立優良種禽供應體系,並建置屠體交易制度;輔導設立液蛋加工廠及改善家禽屠宰加工設施,推動加工禽肉與蛋品出口,以促進畜禽產業升級。

(五)整合建構產銷組織輔導體系
  本會於九十年將整合農業產銷班及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責任制等輔導體系,協助產銷團體提升專業技術及組織運作能力。將辦理產銷班營運績效分級評鑑,並建置專業技術及經營管理人才庫或技術服務團,提供產銷團體諮詢服務;同時,依產銷團體營運階段,辦理教育訓練,輔導績優及具發展潛力之產銷團體經營管理企業化,建立健全之管理制度。

(六)建構完整農業資訊體系及強化應用能力
  為建構完整農業資訊體系及強化網際網路應用能力,九十年將完成一一0個農漁會區域網路與網際網路基礎建設,開發農漁會業務電腦化共用軟體,並辦理農業資訊教育訓練;輔導三00個產銷班資訊化,推廣產銷班經營管理系統,逐步落實即時提供生產資訊之機制;整合規劃糧政管理系統,做為規劃農糧施政依據。並將擴充農業統計資料庫,充實農業全球資訊服務網及產銷班資訊服務網之內容,以及加強農產品網路商城的資訊架構,提供完善的農產品電子交易環境。

(七)整合建構產銷組織輔導體系
  配合建設台灣成為綠色矽島之政策目標,九十年將推動建造西部海岸林綠色長城,並配合農漁村綠美化及公路行道樹植栽,將造林工作由山區延伸到平原城鄉。對生產力較低或缺乏生產力之農地,也將整體規劃研擬推動平地造林。

  本會將協助地方發展具獨特自然景觀的休閒產業,針對計畫執行區域之自然資源、地理景觀及野生動植物等,進行調查及管理規劃,以推廣生態休閒產業;同時,將辦理溼地、山地等具生態特色地區之資源調查及景觀規劃工作,將七股建設為國際級的生態保育基地,草嶺成為山地生態休閒區。

三、 整體性農業政策推動工作

(一)研擬農業知識經濟發展方案
  因應經貿自由化及社會、經濟環境的轉變,農業部門必須掌握知識經濟的特性,避免知識經濟發展的迷思,並應用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為知識經濟,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與轉型,才能開創台灣農業發展的新時代。

  本會除配合行政院推動之「知識經濟發展方案」,研擬「建構農業資訊社群網絡」與「推動農民終身學習」計畫外,將針對農業之特性,提出「農業知識經濟發展方案」,就知識創新、流通與運用等三層面予以研討整合,研擬具體發展目標、策略及措施,建立農業知識經濟發展之誘因機制;並召開農業知識經濟發展系列座談會,以形成共識,擬定具體執行計畫,落實推動,營造農業知識經濟之優良發展環境。

(二)規劃農業發展基金之運用
  農業發展條例新修正條文明定政府應設置一千五百億元之農業發展基金,以增進農民福利及農業發展。該條例之修正,使農業發展基金大幅擴充,設置目的也增加有關農民福利的使用項目,本會爰配合修正農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並於九十年二月二日修正發布,將農業發展基金之用途擴大。本會將妥為規劃基金之運用,有效支應農、漁民資金需求,並加強對專案農貸資源之運用及管考,協調經辦貸款機構及農業信用保證基金加強推動農業信用保證業務,紓解農、漁民擔保能力不足之困難,以充分發揮農業發展基金之效益。

(三)建立農產品貿易管理制度
  我國加入WTO後,必須履行入會諮商所作的關稅減讓及市場開放承諾。本會配合財政部及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積極協調、聯繫關稅修正及農產貿易管理措施之調整事宜。入會後,我國將有二十二種農產品採用關稅配額制度開放進口,本會已與相關單位研擬關稅配額管理制度及其作業細節;另對適用特別防衛措施之十四種農產品,已研擬管理措施,避免農產品大量進口對國內農業造成嚴重衝擊。

  WTO新回合農業談判已開始進行,各會員國陸續提出談判提案或觀念性報告,以表達各自的立場與關切,並將自二00一年三月起積極進行談判諮商。本會已成立「因應WTO新回合農業談判工作小組」,研擬我國參與WTO新回合農業談判之策略與立場,以積極參與談判,維護我國農業發展及農民利益。

(四)辦理擴大內需農業部門公共建設
  本會為配合行政院推動之「擴大公共投資提振景氣方案」,已針對農田水利設施興建及更新改善、重劃區農水路之整修及改善、農路水土保持、農村發展規劃及建設、加強造林及森林永續經營、整建國家森林步道系統、平地及海岸造林暨綠美化、推動漁港功能多元化、養殖與休閒漁業設施,以及推動地區農業中心等十項工作,加強辦理公共建設計畫,由於各計畫涵括生產面、生活面與生態面,對於農業建設與整體施政品質之強化,將具正面且直接之效益。

(五)推動農政組織調整及法制再造
  本會為配合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第一階段完成後之機關組織調整作業,已完成本會及附屬機關組織等二十二個組織法草案,擬增設農政處、技術處等單位,並將現行相關單位業務整併設立農糧署、森林及自然保育署、畜產局等附屬機關。此外,為因應業務推動需要,業已完成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植物種苗法、畜牧法、森林法、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肥料管理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二十種法案修正草案。上述四十二種修正草案正送請 大院審議中,敬請惠予支持,以利本會儘速完成組織與法制再造,使農政業務能順利推展。

  • 回上一頁
  • 94-03-01:12,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