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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落實各項農業施政措施

一、 推動加入WTO因應措施,降低入會對農業之衝擊

  為因應入會後國內農業及農民所遭受之衝擊,本會已於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五日成立「加入WTO農業因應小組」,訂定總體與個別產業之因應對策,納入年度施政計畫推動執行,並於九十一年一月七日成立「WTO緊急因應專案小組」,每週召開會議,隨時掌握農產品市場動態,就各種狀況預為因應處理。另針對敏感性農產品研擬短期價格穩定措施,擬訂在不同進口損害情況下,可採取之相應救助措施。為使農民、產業團體及地方農政機關均能充分瞭解政府擬定之加入WTO農業因應對策,進而全力配合調整,以紓緩農業所受衝擊,本會推動以下工作:

(一) 加強WTO農業因應對策宣導

  為落實辦理加入WTO農業因應對策,本會已印製相關宣傳手冊七萬四千份,單張折頁六十萬七千份,並自九十年八月一日起至九月下旬舉辦三十二場宣導會,分別於全國北、中、南、東四區,舉辦整體性農業因應對策宣導會四場,並就稻米、椰子、東方梨、柚子、梅、花生、大蒜、紅豆、香菇、金針、家禽、養豬、牛乳、羊乳、水產品等產品之因應對策進行宣導。另自九十年十二月起分別透過各縣市政府召集各鄉鎮辦理一五0場因應WTO宣導會,俾相關單位及生產者配合政府策略,再創農業契機。

(二) 辦理「因應加入WTO先期產業結構調整計畫」

  為協助水果、金針、香菇、茶葉、養豬、家禽、牛羊及養殖、海洋漁業等業者改善產業體質,本會於九十年度運用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五億元辦理先期產業結構調整措施,同時提供有離農意願之農漁民參加轉業訓練,訓練期間酌予生活津貼,轉業時並提供創業貸款,以協助解決其就業問題。

(三) 強化農業產銷組織體質,推動農業策略聯盟

  台灣農業屬小農經營,為提升規模經濟效益,已輔導個別農戶、產銷班或農民團體發揮組織功能。本會已成立農業策略聯盟輔導小組,推動各項農業策略聯盟組織、宣導及教育訓練等工作。九十年度已有芒果、文旦、東方梨、柑桔、青梅、茶葉、花卉及大宗蔬菜等生產聯盟及加工聯盟組成,輔導千餘個產銷班改善經營體質,並篩選四個縣區做為推動地區性策略聯盟之示範區;另透過策略聯盟方式,輔導拓展芒果、蓮霧、楊桃等精緻農產品外銷香港、日本、新加坡等地。此外,蓮霧、花卉、番荔枝、蔬菜及種苗等產業,亦已籌組區域性及全國性生產聯盟,擴大合作層面。

  此外,本會整合森林育樂、休閒漁業、休閒農業區、休閒農場、觀光農園、農會及地方政府等資源,透過休閒農漁園區計畫,建立農業休閒聯盟,妥善規劃運用各地休閒農林漁牧業資源,開發休閒農業套裝旅遊商品,以擴增農民所得來源,並提供國人高品質的休閒旅遊環境。

二、 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發展精緻化農產品

(一) 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建立稻米進口管理機制

  為因應加入WTO開放稻米限量進口與削減農業補貼,本會自八十六年起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九十年起辦理後續計畫,調減稻米、雜糧、蔗糖等保價收購作物生產面積,輔導獎勵農民輪作地區性農特產,並辦理休耕種植綠肥、翻耕、水源涵養等生態、地力維護措施之現金直接給付。九十一年除持續推動自願性輪作休耕外,配合加入WTO後稻米開放進口,調降國內稻作生產面積,自九十一年起將對第二期稻作辦理分年分區輪流休耕,以達成減產之目標。

  因應入會後稻米開放限量進口,本會已擬具相關配套措施,擬訂食米進口配額管理規範與作業,進行政府進口米之儲存整備,以及規劃政府進口米品質規格及銷售作業等;對於因稻米進口而可能對國內稻米價格產生的影響,亦已研擬強化收購及短期價格穩定措施,以維護農民基本收益。

(二) 營造優質產銷環境,發展具本土特色、地區性之農產品及農產加工品

  為改善蔬果及花卉生產環境,突破現有技術瓶頸,近年來積極推廣設施栽培,以調節產期,提升品質,並建立標準生產流程及採收後處理作業程序,促使產業由傳統產業轉型為精緻農業。

  為發展高品質蔬果產業,推動品牌蔬果之認證作業,加強對消費大眾的宣導,使國人由認同品牌水果,進而親近品牌水果「產地」,增進國人對國產農產品的信賴與支持。同時,為發展有機農業,本會正積極輔導民間團體辦理有機農產品之驗證工作,並持續辦理有機栽培技術研發、農民教育訓練及有機農業資訊網站建置等工作。

  發展農產加工品是提高農產品附加價值的重要工作,本會積極輔導農會、合作社場及產銷班發展農村食品加工事業,利用地區性農特產原料,產製具地方特色之農特產加工品,並整合各地農特產加工品策略聯盟,協助建立品牌,拓展行銷管道,增加農民收益。

三、 建立優質漁業環境,促進漁業多元發展

(一) 發展高科技養殖漁業,促進漁產運銷現代化

  加強整合現有養殖科技研發體系,開發養殖生物科技及加工技術,發展高單位面積產量及低水土資源依賴之養殖技術及水產種苗與觀賞魚產業,並建立優良水產種苗與觀賞魚苗之品質認證制度,開拓國內外市場。

  強化漁產加工及運銷,輔導國產漁產品建立「海宴」認證標章,目前已有二十三家水產加工廠,共七十三項優良漁產品通過認證;進行魚貨衛生品質檢驗及安全管理制度,推動魚市場電腦拍賣制度,另為促進魚市場轉型,創設結合漁業文化、魚介貝類及活魚批發零售、烹飪教學,以及休閒、消費者教育等多功能的文化觀光魚市。

(二) 促進海域多元化發展,推動責任制漁業

  為改善沿近海漁業整體經營環境,積極辦理漁業資源復育與管理,已完成投放軍艦礁五座、各式人工魚礁約十七萬座;放流各類魚貝介苗約二千萬尾(粒),有效復育海洋生態圈及漁業資源,增進經濟及觀光遊憩效益。辦理烏石、南方澳等六十七處漁港防波堤、碼頭等基本設施改善及興建岸上公共設施,另因應國人休閒需求,辦理淡水第二漁港等三十四處漁港港區環境改善工程,使漁港朝多元化發展。

  為履行國際漁業規範,本會推動責任制漁業,強化我遠洋漁船作業管理,加強漁獲統計及資源評估研究、推動觀察員制度、漁船作業巡護及臨檢、漁業從業人員之教育訓練及修訂相關漁業法令等措施。

四、 調整畜禽產業結構,建立現代化管理系統

(一) 調整畜禽產銷體系,強化品牌及行銷制度

  為調整產業結構,降低畜禽生產成本、提升產銷效率,加強推動畜牧產業統合經營模式。在白肉雞產業方面,目前統合數量約達白肉雞總量之九0%;在養豬產業方面,已輔導養豬相關業者結合產、製、銷體系,建立統合經營模式,並推動ISO 9002優良養(種)豬場認證工作及養豬資材共同採購制度,加速養豬場經營現代化。

  為全面提升國產畜禽產品形象,推廣高品質、衛生、安全的畜禽產品,積極建立國產畜禽產品標章及認證制度,以有效區隔進口與國產畜禽產品之市場。推動「台灣珍豬」、「自然豬」、「網室健康豬肉」及「國產優良黑毛豬肉」策略聯盟品牌,建立國產「鮮乳標章」及「羊乳標章」認證制度,以及輔導建立「台灣土雞」、「CAS生鮮蛋品」、「EGG洗選分級包裝鮮蛋」及「優質皮蛋」,完成「優質鵝肉」之標準規範,並加強產品檢驗及逆行追蹤,強化生產者對其產品之責任。

(二) 落實畜牧場登記,建立現代化畜禽管理系統

  依據「畜牧法」規定,加強辦理畜牧場登記,截至九十一年一月底止,核發畜牧場登記證書一三、七九0張,占可申辦畜牧場登記數之八四.二五%。

  推動畜牧場減廢及污染防治,加強廢水處理效能與資源回收再利用,輔導畜牧場進行源頭減廢措施,提升廢水處理能力,推動處理水循環再使用及評估畜牧廢水土壤利用。

五、 建構嚴密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強化農產品衛生安全

(一) 落實法制規範,建構嚴密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

  因應我國加入WTO,國外農產品進口增加,為避免動植物疫病入侵,危及國內農業生產環境,本會已完成修訂「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植物防疫檢疫法」及其他相關法規,並針對各國最新疫情,修正「中華民國輸入動物及其產品檢疫條件」、「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等相關規定,以防杜國外危險疫病蟲害之入侵,維護我國農業生產安全。為加速撲滅口蹄疫,成立「跨部會撲滅口蹄疫及防範重要動物傳染病入侵因應小組」積極推動,預定於九十四年十二月底前清除臨床病例,並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

  依據國際動物疫情變化,公告義大利、捷克、希臘、日本、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芬蘭、奧地利等八國為牛海綿狀腦病疫區國家。陸續公告英國、法國、荷蘭、愛爾蘭等四國為口蹄疫疫區,禁止該等國家偶蹄類動物相關產品輸入。並對牛瘟、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感冒、牛海綿狀腦病及狂犬病等疫病進行監測,結果均為陰性,證明我國目前仍為這些惡性傳染病之非疫區。

(二) 加強農產品衛生安全檢驗,落實農產品安全責任制度

1. 加強農藥殘留防範與監控,建立安全衛生蔬果認證標章制度,擴大輔導蔬菜、水果產銷班申請使用安全用藥 「吉園圃」認證標章;加強蔬果農藥殘留監測管制工作,透過本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十四個化學檢驗站及農業試驗所輔導農會、合作社場七十個生化檢驗站,抽檢田間及集貨場蔬果農藥殘留,並據以指導農民正確安全用藥,管制殘留農藥超量之蔬果流入市面。

2. 加強畜禽產品藥物殘留防範與監控,研擬「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修正草案」,加強抽驗市售動物用藥品,並查緝取締不法藥品,確保市售動物用藥品品質,辦理藥物殘留檢測監控工作,確保畜禽產品衛生安全。

3. 強化屠宰衛生檢查,輔導畜禽屠宰場依「畜牧法」規定辦理屠宰場設立登記及換證,並派遣二四七名獸醫師至全國各合法之畜禽屠宰場執行屠宰衛生檢查工作。另於八十九年十月四日公告啟用「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凡經屠宰衛生檢查合格之豬隻屠體,均加蓋紅色合格標誌,並加強宣導,使消費者辨認並選購經屠宰衛生檢查合格之肉品,另由各縣市政府成立「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加強查緝取締,杜絕不符衛生肉品之銷售管道及杜絕違法屠宰行為。

(三) 加強農產品走私之查緝及農產品檢疫及防疫

  為防杜大陸農產品走私,本會已配合設立六個走私農產品鑑定小組,與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財政部關稅總局、內政部警政署及法務部調查局等緝私機關密切聯繫合作,加強走私查緝工作,建立走私情報通報聯繫體系,並從嚴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務使疫病蟲害不能藉由此違法管道伺機入侵。此外,亦加強輸入動植物檢疫及查驗,防杜不法業者以偽造檢疫證書非法走私矇混進口動植物及其產品。此外,本會積極籌建國家級動植物檢疫隔離中心,預定於九十三年六月完工啟用,將可大幅提高農業防疫檢疫效率。

  加強辦理全民宣導教育,本會設置檢舉電話及檢舉信箱,並訂定「獎勵民眾檢舉走私動植物及其產品案件實施要點」,鼓勵民眾主動提供走私線索,協助緝私機關偵察破案和防止走私,以達到全民防疫、專業檢疫的目標。

六、 加強農漁民輔導與農漁村建設,營造優質農村環境

(一) 推動「農村新風貌」計畫,改善農漁村公共設施與景觀

  為促進農漁村永續發展,積極推動「農村新風貌」計畫,引導民間組織團體共同參與,建立由下而上之「社區總體營造」制度,結合生態、景觀、生活、產業發展與社區文化,以農漁村生活圈規劃模式,提供地方示範性技術支援與經費補助,建設兼有產業、人文、自然生態及地區特色之農漁村生活圈。

(二) 推動九二一震災農村聚落重建,恢復重建區農村活力

  九二一地震造成中部地區農村嚴重損害,亟待政府整體規劃並協助重建。本會在九二一震災後,即派員調查農村聚落損害情形,提供農宅設計圖供重建民眾參考選用,並依據行政院頒訂「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規定,研訂完成「農村聚落重建作業規範」與獎勵補助要點等相關規定,就選定一0九處農村聚落重建區辦理整體調查規劃,並參考規劃內涵擬定四年(八十九至九十二年度)重建計畫,積極推動農村住宅輔建、公共設施興建等實質重建工作,以及辦理九份二山國家地震紀念地整體規劃及建設。

(三) 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協助農漁民復建、復耕

  為輔導天然災害受災農民能儘速復耕復建,於天然災害發生後,立即透過農情查報系統迅速查報災情,並縮短作業流程至三十天以內,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完成現金救助或低利貸款。九十年計辦理奇比、桃芝、納莉及利奇馬颱風等四次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總計救助農戶數七0、五0二戶,發放救助金八億一千七百餘萬元;低利貸款貸放四六二戶,貸款金額三億六千九百餘萬元。

(四) 培育優質農業人力,推動農業經營管理企業化

  培育農業企業化經營管理人才,辦理農村青年培育輔導、推廣教育訓練、產銷班組織輔導、第二專長訓練等工作;並推動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輔導體制,累計培訓完成九十位農業經營管理專家,辦理經營管理輔導專案,協助產銷班建立經營管理制度。

(五) 加強原住民地區農業建設,均衡區域發展

  原住民地區農業建設九十年度經與原住民委員會協商分工,對於原住民委員會已辦事項,農政單位不再重複辦理,本會乃針對原住民部落之自然環境特色,調和農業發展及農村建設,加強推動提升山地產業競爭力、拓展農業與農村機能、原住民部落活性化、農特產發展及建立品牌形象與農業水利等計畫,賡續推動原住民地區農業發展。

七、 淨化農漁會選舉,強化農漁會體質

  為淨化農漁會選風,農會法及漁會法修正案分別於九十年一月二十日及三月九日頒布施行後,本會即據以辦理農漁會屆次改選作業,成立農漁會改選推動小組、農漁會總幹事遴選小組、農漁會改選突發事件因應小組、農漁會選舉相關法規整理小組等功能性組織,輔導農漁會辦理屆次改選順利完成。此外,本會於九十年九月至十一月,辦理六梯次理事長、常務監事及總幹事講習,以增進農漁會領導人具備策略性、宏觀性及開創性視野之才能。

為強化農漁會體質,本會積極研修農漁會相關法規,調整農漁會組織架構、處理經營不善農漁會,解決信用部經營問題,並有效利用農漁會各項資源,均衡發展事業,服務農漁民。

  目前台灣地區計有三0四家農會、四十家漁會,其中二十七家農會及二家漁會的信用部業務,經於九十年九月由財政部協調銀行接管。為維續該等農漁會在供銷、推廣及保險等方面之服務功能,保障農漁民權益,本會已推動專案輔導計畫,協助解決農漁會員工生活與就業問題,並責成地方政府及本會業務輔導團,輔導各農漁會研擬未來三年振興計畫,重點包括檢討經營現況、依公平市價評估調整資產負債及損益、研提具體振興計畫等,報送本會核定辦理,以協助農漁會儘速轉型,提升服務品質。

八、 推動農產運銷現代化,建立農產品產銷預警及處理機制

(一) 整合農產運銷資訊網,拓展多元化行銷通路

  整合農產運銷資訊網之「行情與行銷專區」、「農產品標準化、規格化及條碼化三化專區」及「農產品電子商務專區」系統流通架構,加強蒐集、彙整國內外農產運銷相關資訊,並加強辦理全國性之「農產運銷資訊網」推廣宣導說明會,提供生產者、運銷業者及消費大眾即時、便捷與正確的農產品產銷資訊。

  為拓展多元化行銷通路,本會已輔導農民團體設立專屬行銷網站「真情食品館」,與各基層農民團體、郵政總局、民間資訊業者、直銷通路業者及貨運業者合作,辦理國產農特產品網路行銷,並推動國產蔬果建立品牌,創造國產農產品之市場區隔;另邀集農民團體及倉儲、通路、運輸等業者,整合國內外行銷通路,共同研擬大宗蔬果倉儲及供應調配輔導計畫,加強拓展國內外市場。

(二) 建立農產品產銷預警及處理機制

1. 加強農產品產銷調節

  為防範蔬菜產銷失衡,於冬季裡作期間選定甘藍、結球白菜、花椰菜為主要輔導作物,建立冬季大宗蔬菜產銷調節制度。另篩選二十一種易發生產銷失衡之農產品,成立農產品產銷預警小組,依據農產品產銷預警處置表,採取相關措施,建立產銷失衡處理機制,並針對目前管制進口之十六種水果,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對具市場競爭優勢的水果,研擬發展策略,對競爭力較弱之粗放果園,則推動廢園造林或休耕,以加強產銷調節,防範產銷失衡問題。

2. 建立漁產品價格穩定機制

  為穩定漁產品產銷,設置漁產平準基金,依漁產品種類及重要性公告平準魚種及平準價格,當漁產價格低於平準價格時,由基金補貼貸款利息及倉租,以穩定魚價。近年來,公告平準魚類計十四種,實際由漁民(業)團體申請辦理平準之魚種計有海蝦、魷魚、甲魚、鰻魚、虱目魚等四種。

3. 健全畜禽產銷調節機制

  本會依「畜牧法」規定,於八十九年元月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並輔導該會擬定畜禽產品價格穩定機制,自主辦理調節產銷工作,以穩定畜禽產品價格。九十年毛豬、雞蛋及肉鵝曾發生價格低迷現象,經輔導相關產業團體採取緊急收購措施,有效促使該等產品價格回穩。

九、 建構農業資訊社群網絡,縮小農村數位落差

  為配合「知識經濟發展方案」,營造便捷、實用的農業資訊新環境,以縮小城鄉數位落差,使農業社群網路直接連結民眾生活。本會正積極推動農業資訊社群網絡,逐步充實農漁民團體、產銷班、農漁會資訊共用中心、各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及農政單位之資訊基礎建設,整合並充實社群內相關農業生產技術、人才及產銷資料庫,建立農業專家資訊系統及知識管理系統,以建構完整的農業資訊體系。九十年已完成一六二個農漁會區域網路基礎設施,開發完成人事薪資、會籍管理、財產管理等農漁會共用資訊系統及農漁會電子公文交換系統;建置全國農業電子網,提供農業人員使用免費電子信箱及個人化網頁;強化「產銷班經營管理系統」功能,推廣至三0七個產銷班使用;並規劃建立農業策略聯盟共用資訊平台、建構「休閒農業資訊服務網(農業易遊網)」及「農業策略聯盟資訊服務網」;同時,整合農林漁牧二十七個相關網站之農業技術資料,完成「產業技術知識檢索系統」,促進農業知識經濟發展。

十、 結合農業核心知識,發展休閒農漁業

(一) 推動休閒農漁園區,建構農業休閒旅遊網

  為提振國內產業活力並創造就業機會,本會配合「國內旅遊發展方案」,推動休閒農漁園區計畫,以結合農民力量、活用社區總體營造為原則,將具地方特色的自然景觀、農產品及農村人力等各項資源結合,建構農村休閒旅遊圈、社區生活圈及產業生活圈,加速創造在地的就業機會,活絡地方經濟。

  九十年共補助宜蘭縣等十四個縣市共四十六個鄉鎮推動本項計畫,除屏東縣枋寮地區農會辦理綠色碼頭已完成建設預定於九十一年三月底開園營運外,其餘四十五個園區均已於九十年底前開園營運,據調查共有二、二三八名農民分別經營三0二處景點,從事田園料理、套裝旅遊行程、農特產品販售、生態解說等事項,帶動農業轉型經營,開拓農民新的收入來源。

(二) 開發休閒漁業活動,規劃海洋生態休閒走廊

  為推動漁業、漁村產業文化活動,輔導新竹縣市辦理?B魚節、苗栗縣之鰹魚節、宜蘭縣之鯖魚節及屏東縣之鮪魚季等具地方特色之漁產品推廣活動;另輔導辦理賞鯨豚宣導及教育訓練,推動牽罟及海釣等休閒活動,帶動休閒漁業之風潮。

  為配合傳統漁業之轉型,並規劃建設新竹縣、苗栗縣、嘉義縣等地區開發台灣西部濱海生態旅遊動線,利用沿海溼地野鳥及特有植物生態、海岸蚵田景觀,結合當地漁港、漁村人文及養殖漁產品等特色,建構帶狀生態休閒走廊,發展漁村休閒觀光事業。

(三) 發展森林育樂,推廣關懷森林生態之旅

  為推動國家森林生態旅遊,兼顧地方產業發展,以國家森林步道系統為骨幹,串聯國家森林遊樂區、國家公園、風景特定區、民營遊樂區等全島山岳旅遊及景觀據點,形成自然旅遊網路,並依據各旅遊及景觀據點資源條件,發展不同型態之生態旅遊及服務設施,結合山村社區及地區性公益團體,培訓山村居民擔任生態旅遊導覽人員,並製作相關解說資料,藉以提升民眾遊憩內涵,帶動地方經濟之發展。

十一、 辦理治山防災,推動環境維護與生態保育

(一) 推動全面造林,加強森林火災通報與防範機制

  積極辦理全民造林運動,加強輔導民營林業,並針對農業結構調整釋出之農地,規劃輔導農民及農企業進行平地造林與海岸地區造林,建造西部海岸綠色長城,並優先辦理崩塌地造林,以促進森林永續經營及減少土石流災害。

  加強森林火災緊急通報機制,強化森林火災防救人員編組及訓練,實施林地護管責任制。並僱用原住民青年擔任防火巡邏隊員,協助巡山及救災。另配合消防署空中消防隊之成立,建構完整的空中救火體系,擴大編組國家森林志工義勇消防隊,加強森林火災防範機制。

(二) 推動生物多樣性方案,維護生物資源保育與永續利用

  本會推動「生物多樣性推動方案」,保育台灣珍貴生物資源,將國內具有特殊生態系及豐富野生動植物資源之地區劃設為各類保護區,迄今已公告「九九峰自然保留區」等十九處自然保留區、核定「新竹市濱海野生動物保護區」等十四處野生動物保護區,以及劃設「客雅溪口及香山溼地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等二十八處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並劃設三十五處國有林自然保護區,使中央山脈連結成長達三百公里的綠色生態廊道,各類型保護區總面積已達全台灣面積之一九.五%。

(三) 辦理治山防災,強化水土保持與山坡地管理

  為推動山坡地整體性水土保持,在兼顧山坡地生態之原則下,加速辦理九二一重建區土石流及坡地災變防範,維護山坡地蓄水保土功能,減少土石災害發生,以維護居民生命財產及公共設施安全,並落實水土保持法之監督管理制度,達到國土保安之目的。至九十一年一月底止,辦理治山防災工程一、六七八件、九二一震災復建工程七八四件,辦理九二一震災崩塌裸露地植生復育九六五公頃,重建區土石流及崩坍地源頭緊急水土保持處理裂縫勘尋一一、四八三公頃,僱用在地人一二八、五九七人天,紓解部分重建區居民就業問題。

(四) 辦理農田水利建設,加強輔導農田水利會業務

  「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案,係由立法院以「回歸農田水利會自治」之原則主動提出,經多次協商後,在九十年六月公布施行。本次修正結果,使農田水利會邁入「會員直選」階段,此後農田水利會會長及會務委員職務,將改由水利會全體一一0萬名會員直接票選,以落實民主精神。九十一年本會除繼續督導農田水利會辦理更新農田水利設施外,已將原委託經濟部水利處辦理之農田水利會監督輔導業務收回自辦。為督導十五個農田水利會於九十一年五月間辦理會長及會務委員直選,本會已邀請法務部、內政部研訂督辦計畫,以順利辦理選務。

十二、 推動國際農業合作,拓展邦誼與經貿交流

(一) 強化國際農業合作,拓展邦誼與經貿交流

  為強化國際農業合作,本會於九十年一月、七月及十月間應海地、澳大利亞政府及美國農部部長之邀請,組團前往訪問,分別簽署中澳農業、農企業合作備忘錄及「中美農業科學合作計畫綱領修正案」。此外,本會積極參與各項國際合作會議,並於九十年五月間APEC農業技術合作工作小組(ATCWG)會議中,爭取於九十一年由我國主辦三項APEC重要研討會。

(二) 推動兩岸農業交流

  兩岸農業交流活動包括貿易、投資、人員互訪、農業科技交流與種原交換等項。間接農產貿易方面,九十年自大陸進口農產品總值為二億二千四百萬美元,出口值為四千二百萬美元。間接農業投資方面,自八十年至九十年底止,台商赴大陸從事農業投資累計達四、0五六件,金額近二十二億美元。大陸農業人士來台方面,自八十四年政府開放大陸專業人士來台以來,累計已有六千三百餘人次來訪。農業交流計畫方面,自八十四年起推動交流計畫,截至九十年底止共執行一0六項計畫,主要交流項目包括種原交流、農業技術及農業資訊交流等。

  此外,本會已初步完成准許赴大陸農業投資項目之檢討與調整,並進行兩岸加入WTO及開放三通對台灣農業影響之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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