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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蔬菜拓展日本市場之作法

企劃處經研科 林文傑

一、 前言

  由日本農產品貿易統計資料得知,在1992年大陸地區所生產之生鮮蔬菜外銷至日本的重量尚未達250千公噸,1997年躍升為570千公噸,2001年則高達970千公噸,幾乎以每5年成長一倍的驚人速度成長;雖然2002年因農藥殘留問題而下降為778千公噸,但今年(2003年)可望恢復成長且可能突破1,000千公噸;其之所以能夠快速成長的原因及未來發展趨勢值得加以探討。

二、 大陸生鮮蔬菜外銷大幅成長的原因

  (一)從時間序列的立場來說,大陸地區實施經濟改革之初,曾責由省級的黨、政、軍(註:例如農墾兵團)相關單位及人員力行「米袋子工程」以確保糧源不虞匱乏,同時要求市級單位及人員做好「菜藍子工程」以期能滿足老百姓餐桌上的菜餚需求;經多年由世界各地引資、引種及引進新科技的努力,逐漸將涉及民生大計的農產品交易,由計畫經濟體制的賣方市場,轉變為開放經濟體制的買方市場,為大陸地區能夠自1990年代初期起,開始積極拓展農產品外銷奠下良好的基礎。此外,值得重視的是:大陸地區幅員廣大,可以在一年的四季裡,選擇不同的地區種植同一種蔬菜,除了可以達到全年供貨的目標外,在減少倉儲等成本及保鮮等方面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

  (二)就地利觀點來說,從地理位置關係可知,大陸地區與日本之間的距離比台灣與日本間之距離還近;在大陸地區交通設施、運輸設備等逐漸完善的趨勢下,生產過程裡需耗費相當多人力的生鮮農產品的生產及外銷,大陸地區佔有絕對的優勢。此外,以生鮮香菇為例(註:2001年日本生鮮香菇消費總量之15%以上為進口 ,而其貨源的90%以上,由大陸地區供貨 ),主產地的浙江省金華市磐安縣約有40多萬人口,其中之半數以上與香菇產業有關,具有種苗、生產資材、人才等產地集中之地利的同時,因離上海不遠,具有可用冷藏貨櫃經由高速公路運到上海外銷日本,或供上海市場消費等銷售上的地利。

  (三)就人和方面而言,自從大陸地區實施經濟改革以來,「一切向前(錢) 看」成為其全體上下奉為至上名言,「如何取經(金)」則呈各顯神通的局面。亦即,大陸各地當局以優惠的條件「築巢引鳥」或「引鳥築巢」(註:前者由該地當局先整理擬進行開發的預定地及一些必備的基礎建設後,進行招商引資;後者則由外資提條件,該地方當局配合實施,達到促進該地方經貿發展的目的)則屬常見的方法。以山東省生鮮青蔥外銷日本為例,1990年代初期日本老百姓飲食生活裡不可或缺的青蔥,因氣候失常曾出現供需失衡現象,而日本當局則以緊急自國外進口方式化解燃眉之急;因其貨源部分取自山東省,所以當時正處於積極找尋引資及引種渠道的山東當局提供「創匯」(註:「創匯」為「創造外匯」的簡稱,與「賺取外匯 的意思相同。)的佳機。山東省當局當時所開出的條件要點為「山東省當局提供生產青蔥所需的土地,希望日本廠商能雇用當地廉價的勞力外,生產所需的種子等生產資材、人才及資金,均由日本廠商負責,且經由雙方合作所生產的青蔥,也由日本廠商運回日本銷售。」因其條件很符合日本廠商的需求,所以容易開創渠等雙方經貿合作的新頁;在此之同時,借由雙方合作的機會,更為山東省帶來培育農業人才、爭取到擴增就業機會等實質上的好處。此外,在生鮮蔬菜生產成本較低,且有利可圖的誘因下,激發大陸地區蔬菜業者增產的企圖心,以及直接與國外廠商合作等新層次的經貿活動。

三、 2002年大陸出口蔬菜農藥殘留事件及其影響

  2002年初,大陸地區外銷至日本的菠菜,被日方檢驗單位檢測出農藥殘留量過高,以及含有日本已經禁止使用農藥成份等多起農藥殘留事件,引起日本消費者的恐慌;進而迫使日本農林水產省禁止大陸地區蔬菜進口(註:每當日本國內農產品有生產過剩或受到農民團體壓力時,常採取加強檢驗農產品進口措施,努力挑剔其缺失並透過傳播媒體大肆報導的方式,借由消費者拒買的行為達到紓解農產品進口過多的壓力。)並將其決議,經外交途徑知會大陸地區後,大陸地區則以日本多項工業產品具有傾銷之疑慮為由,提出懲罰性報復關稅後,迫使日本工業產品廠主動向日本相關單位求助。而後,日本當局不得不主動與大陸地區當局進行協商,並達成雙方各自以行政的公權力約束相關廠商,並努力降低相關產品的缺失的決議,以期雙方的受害程度能降至最低,及使彼此間之產業互補功能順利推展。

  由於日本最近幾年來連續發生北海道牛感染狂牛症,多起農協產品偽造產地證明、大陸地區蔬菜農藥殘留等與民生消費息息相關的事件,進而促使日本老百姓要求日本當局提供確保飲食安全的呼聲也愈來愈大;因此,農林水產的施政重點,由「產銷並重」的方針,調整為「重視國民健康」,以期能實現日本農業基本法所揭示「農業的使命,以生產價廉物美,且符合國民健康需求的農產品為己任。」的農政宗旨;而以對內採取新訂確保糧食消費安全相關法規及施政計畫,並予以切實執行;對外則透過加強農產品進口檢驗、外交策略及國際合作等方式,達到確保農產品品質的安全。

  大陸地區實施經濟改革後,使用不合規定的農藥及農藥殘留問題一直是大陸地區當局深感頭痛的難題;雖然訂定「綠色食品」(註:相當於國內俗稱的「有機食品」)檢測標準,且許多大城市裡的零售市場設有「放心菜」(註:相當於國內俗稱的「清潔蔬菜」)的專櫃,但因其檢測標準分成A及AA級,且前者(註:依大陸民間人士估計,綠色食品中之85%以上為A級)的標準,似乎只達先進國家的「農藥殘留含量低於標準量」的水準,所以在供應外銷時,難兔會出現農藥殘留問題,而使商譽受損。不過,自從大陸地區與日本發生蔬菜農藥殘留事件而引起貿易糾紛後,大陸地區當局在外交立場雖採強勢作風,但實際上也深知理虧,所以開始針對蔬菜外銷相關事宜進行大幅度改革,其主要作法包括:

  (一)由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開始訂定「無公害食品行動計畫」,並指定實驗區域進行農業生產資材管理、市場品質檢驗、農業生產環境保護等實驗,而後逐步擴增至整個大陸地區,並責由各省自行訂定並執行「無公害農產物管理辦法」。以北京的市場品質檢驗為例,在訂定檢驗標準前,曾派遣相關人員至各先進國家收集相關法規及實務研習預做準備,而後針對產地、批發市場、零售市場、屠宰場等場所,採抽樣快速檢測及精密檢測等不同層次的檢測方法,檢驗農藥、抗生素的種類及其殘留量,為保護北京市老百姓的飲食健康跨出一大步。

  (二)就針對大陸地區農產品外銷,尤其是外銷至日本的蔬菜而言,在大陸地區當局鼓勵擴大農場經營規模、鼓勵農產品外銷廠商取得國際ISO 9001及HACCP(危害分析重要管理點)認證資格等政策推展下,要求大陸地區農產品出口廠商自2002年11月起,凡是生產並外銷至日本的葉菜類、莖菜類、根菜類及豆類廠商所屬或供貨之農場面積最少應在20公頃以上,且必須向其所屬的當地檢查檢疫局辦理農場登記;每一登記農場每20公頃面積最少應聘雇專門技術人員一人以上,負責辦理並詳實記錄農藥的採購、使用、定期檢測結果等資料備查;在農產品出口時,應明確標示農場名稱、供貨日期等產地證明必備資料。如非屬已登記之農場的農產品外銷時,該地檢查檢疫局應針對該相關農產品,採逐次逐項方式進行查驗,並由相關人員以簽名或蓋章方式切結應負之責任。值得重視的是,歷經此次農藥殘留事件後,大陸地區當局及其本土型廠商已深深體會「消費者至上」的重要性,且處於大陸各地積極爭取農產品外銷至日本而產生彼此間互相競爭的壓力下,已有部分的大陸廠商主動採取定時向日本買主,提供其農產品生產時每一階段的生長狀況及農藥使用情形等資訊,並邀約日本買主至產地查驗,以期能達到增進雙方互信及確保商譽之目的。

四、 結語

  長期以來,海峽兩岸所盛產的農產品 ,有許多是以日本為主要外銷市場,而使彼此間產生競爭趨勢;然因我方生產成本遠比大陸地區為高等因素影響而逐漸失去競爭優勢,未來更將隨著大陸地區所採行的蔬菜外銷改善措施,逐步影響我國農產品外銷日本,實應未雨綢繆,及早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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