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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施政新課題與工商業發展

─本文為91年10月23日工業團體負責人與政府首長午餐座談會

農委會范主任委員之書面致詞

主任委員 范振宗

  林理事長、各位工業界的先進大家好:

  今天承蒙全國工業總會安排,有機會參與各位工業團體負責人的午餐座談會,向各位先進請益,至感榮幸。農業與工商業間的關係一向密切,台灣經濟發展的特色即在於採行農、工部門相輔相成的互利成長模式,藉由農業累積資本,扶植工業發展,進而擴大農產需求,提高產品價值,支持農業發展。工業總會是全國工業界最重要的組織,也是業界與政府間不可或缺的溝通橋樑,業界經常透過工業總會對農業政策提出建言,對於工總長期以來給予本會的鼎力支持與協助,本人特別藉此機會表示感謝之意。

  在當今全球化與知識經濟的時代,產業發展講求整合、多角化經營與異業結盟,使得農、工、商業的界限逐漸模糊,不論是在國際間或是在國內,產業整合與異業間相互投資的情形愈來愈普遍,國內有許多飼料業、畜牧業、加工業、零售業進行垂直整合,更有跨越種苗生產、運輸物流、休閒旅遊業、資訊科技等領域事例。未來如能加強串連各產業人才,融合各業力量,以新的企業組合、效率的經營方式來面對新世紀的競爭,台灣產業還是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以下,本人將從業界較為關心的修正農業發展條例改善農企業經營環境談起,再向各位說明現階段農業施政策略與農企業發展機會,以及本會推動農業知識經濟與工商業發展等相關課題,請大家指教。

一、修正農業發展條例及其相關法規改善農企業經營環境

  農業發展條例於民國89年1月26日修正公布,農地政策已由「農地農有農用」改為「放寬農地農有、落實農地農用」,允許非農民購買農地從事農業生產,以引進非農業部門的技術資金及擴大農業經營規模,促進農民之年輕化;並適時有計劃的釋出部分農地,提供國家建設及工商業所需用地,已適度改善過去工商業發展用地取得困難的情形。修正公布施行兩年來,已配合完成訂定其施行細則及「農民團體農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及「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等22項子法規,並據以執行。同時配合政府全力發展經濟,本會近來並針對業界關切之農業用地變更問題,檢討放寬一系列相關措施:

(一)放寬隔離綠帶限制

  為維護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依規定農業用地變更使用緊鄰農地部分應設置適當寬度之隔離綠帶或設施,目前已放寬認定包括水路、通路、平面停車場等為隔離設施項目,並授權地方政府得依農業經營特色,增訂相關之隔離設施項目。此外,除原先鄉村區、風景區或工業區外,將河川區及國家公園區等增列為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免設隔離綠帶或設施區域。另依經發會多數意見決議,將原規定因擴展毗鄰工業需要而變更面積在1公頃以下者,須配合規劃設置30%隔離綠帶或設施之認定基準,由原來面積「1公頃以下」改為「未滿2公頃者」,以紓解若干興辦工業人擴展工業之需求。

(二)授權地方政府審核

  除原先「一般農業區」外,擴大增列「山坡地保育區」、「特定專用區」及「面積十公頃以下位於特定農業區」之農業用地,其審查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同意已授權地方政府辦理。

(三)解決部分違規工廠問題

  已於91年10月修正放寬特定農業區經辦竣農地重劃之零星農業用地,如有凹入鄉村區為自然地形、建築用地包圍或被合法建築用地包圍、夾雜,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之情形者,亦得申請變更使用,許多工廠將可依整體性發展之需要,對被工廠包圍或夾雜之零星土地,作整體性之規劃使用,提升工廠經營效率。

  此外,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施行兩年來,本會除加強與各界溝通,本年並依法辦理檢討工作,針對各界主要關切問題,擬具「農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行政院院會審查通過,將轉請立法院審議。本次草案計修正35條,其中有關改善農企業經營環境修正重點如後:

  1. 將「農業」擴展定義為涵蓋農業產製銷、農業科技及休閒農業,以利於農業之輔導及促進農業之轉型升級。
  2. 合理縮小「耕地」定義涵蓋範圍,將國家公園區內、都市計畫法農業區、保護區內及非都市土地暫未依法編定之田、旱地目土地,改列為「耕地以外之農業用地」,以便於農企業法人取得這些限制較少之土地,兼顧農企業法人經營農業生產之需求。
  3. 因應未來農業發展環境之需要及配合經發會、農業知識經濟發展會議之共識,增列地方主管機關得輔導設置農業科技園區,以發展農業科技;明訂中央主管機關得建立及推動相關產品之證明標章驗證制度,以提升農產品及農產加工品品質及衛生安全,促進產業轉型及維護消費者權益。
  4. 對於農企業法人依農業發展條例許可而承受耕地的經營利用方式,同意給予較具彈性的做法與規定。其經營利用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以申請辦理耕地之變更使用,以符農企業法人經營技術密集及資本密集農業之實際需要,因應農業生產環境之變化。
  5. 在農地農用原則下,如有耕地做農業使用而移轉給農民團體、農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者,若符合產業發展需要、一定規模等條件,且經縣市政府同意,就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希望藉此吸引農企業法人投資,促進地區農業發展。
  6. 刪除有關「私人取得農地之面積,合計不得超過20公頃」之條文,以因應農業發展及實務需要。

二、現階段農業施政策略與農企業發展機會

  經過12年的積極爭取,我國於今年1月1日成為WTO第一四四個成員。台灣農業雖然面臨國際化競爭的壓力,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也是促使農業轉型升級的好機會。未來農業施政除了強化本土農業利基,開發具潛力的優勢農產品,也需要引進企業的資源與活力,發展出切合國人需求的現代農業。

  農委會大力推動各項農業轉型升級策略,現代化農業需要較多的技術與資本投入,有些產業適合農企業參與經營,有些需要加強廠農合作,而行銷、物流與全球化布局等工作,更使農業與企業之間建立相輔相成的密切關係。以下將就各項重要施政與農企業發展之機會提出說明:

(一)提升傳統農業競爭力

  在農作方面,以種苗、花卉、鄉土蔬菜、新鮮菇類、熱帶水果等為輔導重點,改善產銷環境與技術,發展精緻農業。在漁業方面,持續推動國際漁業合作;並積極發展科技型、高價值養殖漁業,輔導水產種苗、觀賞魚及海面箱網養殖業,開拓國際市場。在畜牧方面,輔導養豬農民團體辦理統合經營及策略聯盟,結合成產、製、銷一體之行銷網路;輔導白肉雞產業加強推動以飼料廠或電宰場為統合主體,與養雞戶採取契約養殖,使白肉雞產業統合經營之比率達90%;並獎勵輔導設立液蛋加工廠,及輔導乳牛產業建立廠農衛星牧場制度。

  另外,為促進農村食品加工事業發展,輔導食品業開發多樣化中式食品與方便食品,並配合農村產業發展條件與趨勢,發布「農村酒莊輔導作業要點」,將結合產業資源、地方文化與休閒活動,協助發展農村釀酒產業。辦理CAS優良食品認證,目前已累計輔導191家食品工廠、3,544項產品使用CAS標章,年產值達到350億元以上。

(二)發展科技化、高值化農業

  建立台灣為熱帶蔬果、花卉、畜產、水果之研發中心為當前農業發展重要目標之一,屏東縣農業具有熱帶農業特色,農委會召集之農業生物技術園區規劃小組已原則同意於該縣設置熱帶農業生物技術園區。未來園區將兼具研發、產銷、加工及轉運功能,並輔導鄰近農場成為衛星農場,發展為高科技農業產業中心,提供農業生技產業良好的發展環境,其他縣市則依其地區特性加以規劃。

  花卉為台灣深具發展潛力之產業,台南縣蝴蝶蘭生產面積約占全國生產面積之30%,將先透過舉辦2004年第八屆亞太蘭花會議暨蘭展的方式,結合現有產業基礎及生物科技人才之優勢,逐步提升花卉產銷及研發機能,吸引蘭花業界進駐園區生產。

  彰化為花的故鄉,擁有栽植花卉的歷史淵源與自然條件,且具有區位、生產、產業網路整合及研發等競爭優勢,未來將設置結合花卉生產、育種、買賣交易、展覽、研發、植物園、休閒觀光等多功能的國際級花卉園區,建設成為美麗的花鄉與花都。

(三)推動休閒農漁業

  為因應國人對休閒旅遊需求的提高,並帶動農業轉型,充分發揮農業產業文化及地區特色,農委會推出休閒農漁園區計畫,90年補助46個鄉鎮推動本計畫,91年繼續推動,已核定15個縣計99個鄉鎮辦理。根據調查資料顯示,迄91年9月底止已累計在農漁村建設550個休憩景點,有3,176位農民在各休閒農漁園區內經營田園料理、套裝旅遊行程、農特產品販售、生態解說等休閒農業相關產業,並創造6,826位農漁民在休閒農漁園內的就業機會,總計吸引超過525萬人次之遊客前往旅遊消費,創造園區內農產品及週邊休閒產業約10億元的商機。

(四)建立現代化農產品物流體系

  農委會整合民間連鎖超市等通路業者,共同辦理國產農產品通路行銷,並與相關媒體合作辦理宣傳活動。此外,規劃在台灣中南部大宗蔬果產地樞紐地區,輔導設立產地標準化處理中心2至3處,集中處理各產區之產品,並輔導農民團體運用現有農業閒置土地及建物,配合大都會區之物流通路發展,結合物流業者共同建立各中心之衛星倉儲支援供配體系。另將針對北、中、南三大都會區之物流體系與批發市場之功能、設備加以整合,發展處理中心之集中、均衡、分散等多角化之功能。

(五)拓展農產品出口市場

  為發展有出口潛力農產品之海外市場,農委會已規劃明(92)年農產品國外促銷重點地區為中國大陸、日本、美國、歐洲、新加坡等市場,除持續參加各種國際食品展外,將安排國外大型連鎖店採購人員來台參訪及採購,建立經常性的外銷管道。並透過國外傳播媒體,加強廣告文宣,將我國農產品介紹給當地市場之業者及消費者。

另外,將積極開發植物檢疫處理技術,協助國產水果外銷;並加速撲滅豬瘟及口蹄疫,期望早日達成停止使用口蹄疫疫苗之目標,重新拓展畜產品海外市場。

三、推動農業知識經濟與工商業發展

  21世紀全球經濟邁入以「腦力」決定勝負的「知識經濟時代」,資訊科技及生物科技等新興智慧型產業快速發展,使農業得以更少的資源,生產更多樣、更多量的產品,也可以在更短的時間內,將農產品行銷到更遠的地方。知識與科技已成為國際間比較優勢的關鍵來源。台灣農業生產資源有限,在國際貿易自由化的潮流下,必須發展知識經濟,以知識資源為產業發展要素,將科技、文化、經營、管理、資訊等知識,附加到農產品之生產、行銷及服務,提高農業附加價值與競爭力,將農業由初級產業提升為二、三級產業。以下針對本會推動農業知識經濟之做法與工商業之發展說明如後:

(一)鼓勵農業科技創新

  台灣過去50多年的農業發展已奠定深厚的農業科技基礎,包括品種更新改良、栽培技術改進、生物技術應用、食品加工發展及自動化的推動等,農業科技研究的成果是有目共睹。像著名的蝴蝶蘭組培、光波蓮霧甜度檢測等技術以及毛豬、水產種苗、觀賞用魚、蓮霧、蝴蝶蘭等優良品種,都是台灣農業科技發展的成果,也是我國核心競爭力所在。

  但近年來台灣農業產值卻呈現停滯未增加之狀態,原因之一就是科技成果產權化與商品化的進展不足,這也是台灣農業有待加強之處。因此,本會積極推動農業試驗單位與國內研發機構的分工與整合,提高研發效率,並針對產業需求,推動產學合作研究,將研究成果商品化。重點研發項目包括生物技術、種苗(畜)生產技術、環控與自動化技術、食品加工及精準農業等。並規劃建立台灣農業智慧財產權資料庫,分析、評估及規劃農業技術商品化相關策略;加強農業科技研發成果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及運用。此外,本會已規劃在種苗場、畜試所、台灣動物科技研究所等設置創新育成中心,將提供豐富週邊資源,以促進農企業投資高科技農業,提高產品及技術附加價值,落實農業科技產業化及商品化,提升產業競爭力。

(二)推動農業資訊化與知識管理應用

  為傳遞與應用農業知識及創新產品或服務,必須善用資訊與網路工具。因此,本會正推動建構農業資訊社群網絡計畫,自90年起3年內補助完成全國344個各級農漁會網路基礎建設,建立連結網際網路機制,開發共用軟體,以便於網際網路的運用與電子商務的推動。並加強輔導農漁會建置資訊網路,應用資訊系統進行業務管理,促進農業知識推廣應用;及對農民及農業從業人員的資訊教育訓練,以提高資訊運用能力。

  本會近兩年積極推動農產品電子商務,輔導設置「聯合農產品網路商城」、「鮮綠生活館」、「真情食品館」、「真情百寶鄉」及「圓仔花花卉行銷網站」等相關網站,結合虛擬的網路市場與實體的農產品市場,提供農產品直銷的機會。在推動農產品網路直銷方面,若能透過「異業聯盟」方式,結合農產品生產者、便利超商或超市等物流業者,確保供貨品質之穩定及快速,應可有效促銷農產品。

  此外,為協助農民、農民團體及農企業取得農業生產及經營管理的核心知識,改善生產管理、經營績效與創新,本會刻正推動「發展重要產業知識管理應用計畫」,整合農業相關單位所擁有之生產及經營管理核心知識,協助農民及農企業取得相關知識,以改善產銷管理,提升經營績效。本會目前已建制「農業易遊網」,提供國人高品質休閒生活資訊服務;整合柑橘、蓮霧、芒果、加工及貿易等產業資訊網;彙集水果、花卉、大宗蔬菜等重要農業生產技術及推廣知識,配合農業生產、生活、生態、地方文化特色、行銷策略等創新應用,建立農業知識經濟基礎。

(三)培植優質農業人力資源

  在知識創造財富的時代中,不管在開創知識、傳播知識或應用知識方面,都需要具有無限創意的人才,顛覆傳統的農業生產、行銷手法,把創新的農業產品或產業新貌變成商品,進而推廣出去。

  農民是整體農業的根本,能否有效應用知識,將是農業能否轉變為創意產業的關鍵。農民須透過終身學習的方式,不斷與外界溝通及分享知識,激發創意,讓知識加值。因此,本會透過辦理訓練課程,培育農業菁英,強化農民推廣、企業經營、領導溝通及市場行銷等能力。並推動農民終身學習計畫,藉由推廣、教育、訓練及網路通訊技術,提供農民學習管道;並將配合農業證照制度,提升農業人力資源素質;透過異業策略聯盟的方式,鼓勵具有工商業背景的人才,投入農業之產製銷體系。希望藉此,改變傳統農業的經營型態,維持我國農業的競爭力,縮短農業與非農業的差距,避免數位落差可能造成的農村社會問題。

四、結語

  當前台灣農業發展的戰略布局,要利用農業生產科技、生活體驗、生態景觀及各地文化特色等農業的核心知識或競爭能力,並利用資訊與網路,推動知識管理與行銷,發展休閒農漁業,活絡農漁村經濟,創造在地就業機會及永續收益。使農業由以往的一級產業,推向二、三級產業,以建立一利用非貿易財、具有特色、高度競爭力的優勢產業。但因國內個別農場規模小,加以農民年齡相對偏高,教育程度偏低,因此,必須透過農民、農民組織以及工商業等非農業部門間之合作,交換互補性資源,以達成階段性成長或雙贏目標,維持市場的長期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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