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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椰子產業現階段遭遇之問題與因應對策

中部辦公室 張治國

一、 前言

  椰子為單子葉棕櫚科大型喬木,分佈範圍涵蓋熱帶多數島嶼及沿海地區,極限緯度在南北緯27度,理想緯度為南北緯20度(迴歸線以內最適合),台灣地區海拔高度在300公尺以下均能種植,而以海拔100公尺以下最適宜。人類種植椰子主要是將其當作食物、飲料、榨油、食品加工原料、庇護材料和燃料,亦為熱帶海洋景觀樹。椰子若用於生產椰汁供人飲用,於開花後7~8個月即可採收,一般栽培後第15年進入盛果期。

  清朝末年台灣即有引進椰子,惟早期數量不多,椰子之經濟栽種主要是配合50及60年代在「滿足國內軍民供需並賺取外匯」之經濟政策下,方有計畫之引種及種植;民國51年農復會與屏東縣政府組團赴東南亞採購椰實,開始試種繁殖,翌年在屏東、高雄、台東及台南一帶開始推廣種植44萬株,所種椰株均於民國60年代開始陸續結果採收;隨著政策之開放,民間種苗商推波助瀾,陸續多次引進椰苗推廣種植,遂使台灣地區椰子之栽培遍及13縣市。目前椰子種植面積4,840公頃,年總產量4萬9,341公噸,且大多數之椰子均已漸入盛產期。

  台灣椰園之經營多與其他作物混作,由販運商雇工負責採收,椰農多只負責椰苗之栽培管理及椰園之除草、灌溉與施肥作業。近11年之平均椰子年進口量為1萬6,308公噸,迄民國91年進口椰子之數量約為近11年平均進口量之5倍,全年之中以8至9月之進口量最多。椰子自91年起因加入WTO後由限制進口改為自由進口,致進口量大增,椰子產地價格下滑,椰子產業發展面臨極大困難,亟待研擬相關對策,期以因應。

二、 椰子生產概況

  台灣栽培之椰子多分佈於嘉義以南之沿海一帶與東部海岸兼作防風林或耕地保護林栽培,主要產區集中於屏東、台東、高雄3縣,全年皆有生產,而以3至7月為盛產期。三分之二以上之椰園多分佈於平地,坡地不及三分之一,且其種植之海拔高度多在200公尺以下。據農業年報之資料民國79年面積為3,409公頃,種植85、8萬株,產量2萬1,225公噸,嗣後以民國84年種植株數最多,達153、2萬株,民國85年種植面積最多為5,390公頃,而後呈遞減趨勢,迄至民國90年種植面積為4,936公頃,惟其每公頃單位面積產量11、3公噸及總產量4萬9,522公噸,均為近9年來之最高(表1xls / pdf)。

 我國自民國91年加入WTO後,,屏東、台南、高雄、南投等縣及台南市栽培面積減少,總栽培面積減少95、6公頃(減幅2%);可採收之結實面積除屏東、高雄、台南、南投等縣減少外,其餘縣市均增加,致全台灣可採收之結實面積增加約81、4公頃(增幅1、8%);每公頃產量減少0、2公噸(減幅2%),總產量減少180、9公噸(減幅0、4%);造成椰子栽培面積微減可能係為台南、高雄、屏東、台東等主要栽培縣椰農為因應國外椰子大量進口,進行產業結構調整,淘汰生產力低下之椰株或幼苗所致;另花蓮縣種植面積增加20公頃、彰化縣增加11、8公頃。

  民國91年椰子每公斤生產成本11、1元,為近9年來之最低,顯示大多數之椰子均已漸入盛產期。而近7年來(自85年至91年)國產可可椰子每公斤生產成本均呈現逐年下降之現象,可能係單位種植面積產量逐年增加及管理漸趨粗放所致。

三、 椰子生產之組織結構與經營模式

  台灣地區生產椰子之農民團體主要為屏東縣椰子生產合作社、達觀椰子產業文化合作社與屏東、台東、高雄、台南、花蓮等縣所轄鄉鎮農會輔導之果樹產銷班,目前椰農年齡多為50歲以上,一般多只負責椰苗栽植、椰園除草、施肥、灌排水與椰株幼年期之病蟲害防治等工作。至採果、除芽及施放藥劑、搬運等工作,則由販運商僱請採椰工負責。椰農經營椰園之方式可概分為小面積集約單作(約佔15%)、小面積混作(約佔15%)、大面積混作(約佔30%)、大面積集約栽培(約佔30%)與屋基栽植(約佔10%)等。高雄縣之椰農,大多零星且單作,個別農戶栽培面積小。屏東縣之椰農大多採混作及集約栽培,少數採屋基栽植,椰園若混植,多與檳榔、蓮霧、金桔、檸檬、番石榴、木瓜等作物間作。

四、 椰子銷售通路及進出口情形

  台灣地區椰子之主要供作飲料消費,其年產量及年消費量均呈現逐年增長之趨勢, 其中以90年之產量4萬9,522公噸為近11年來之最高峰,椰子之銷售方式主要由販運商收購運至各地行口商、傳統市場、路邊攤等處販售,約佔總產量之80%,另20%送至果菜批發市場交易。近11年年平均國人椰子消費量為5萬6,370公噸,平均批發市場銷售總量佔國內產量之21、76%,其中以民國88年4萬4,297公噸佔批發市場總交易量28、69%最高,加入WTO後(民國91年)全台灣可可椰子之年消費量6萬8,274公噸,為近11年來最多(表2xls / pdf)。

  國外椰子進入國內果菜批發市場交易之數量以91年之1841公噸(其中剝殼椰子佔6、5%)為歷年來最多,佔國內果菜批發市場銷售率之18、38%。民國91年進口椰子為近11年平均進口量之1、2倍,但據業者估計4 粒剝殼椰子之重量約為1粒未剝殼椰子之重量,因此民國91年進口椰子之數量約近11年平均進口量之5倍(表3xls / pdf)。

  台灣地區椰子之價格隨季節溫度之變化而變動,夏冬兩季的市場需求量懸殊,價格差異極大,主要係國人以食用椰子汁為主;銷售量深受消費習性影響(圖1DOCX / pdf)。至農場價格經統計以80年20、4元/公斤最高,91年 5、4元/公斤最低。近7年椰子之平均批發市場交易價格14、5元/公斤,以85年17、6元/公斤最高,90年10、6元/公斤最低。都市零售價格以82年51、7元/公斤最高,91年28、3元/公斤最低。無論是農場價格、批發市場交易價格、都市零售價格自85年起幾乎均呈現下跌之趨勢(表3xls / pdf)。造成椰子通路交易價差之主因係都市零售商需負擔自果菜批發市場至消費者間之運輸費用、廢棄物處理費用、殘貨風險及賺取行銷利潤等。

  台灣椰子之進口,主要來自泰國、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越南等國,加入WTO後(民國91年)進口量1萬8,950公噸,為加入WTO前(民國90年)進口量8,123公噸之2、3倍;其中以泰國1萬5,925公噸最多,佔全年進口量之84 %,而以馬來西亞進口每公噸價值6,025元最便宜,進口貿易額2億1,896萬元,較加入WTO前(民國90年) 1億4,424萬元增加52%(表4DOCX / pdf)。台灣地區椰子之進口時期以8、9兩月最多,分別為3,504公噸、3,626公噸,而以1月進口563公噸最少(表5DOCX / pdf、圖1DOCX / pdf)。

五、 台灣椰子產業目前遭遇之問題

(一)經營規模小

  台灣地區椰子栽培面積達50公頃以上之鄉鎮僅有21個,規模較東南亞諸國小,造成經營管理工作效率低落。

(二)單位產量低

  台灣地處北迴歸線,為北半球椰子經濟栽培之最北極限,由於夏秋間的颱風及冬春季的低溫寒潮,對椰子之生長、發育、產量影響頗大,平均單株產量僅約東南亞國家的二成。

(三)人力老化

  國內椰農多為高齡老農,若無採椰工分擔其採收搬運工作,則產業即無法維持運作;然全台灣地區採椰工計約60人,年齡均為31~50歲,由於採椰費工且風險極大,致目前 30歲以下之年輕人均不願擔任,若採椰勞力問題無法解決,則10年後採椰工年老體衰,勝任採椰工作人數銳減,產業將隨之萎縮。

(四)生產成本偏高

  雖然國產椰子生產成本較國產其他大多數果品生產成本低,但東南亞國家椰子之生產成本僅約台灣之三成,國產椰子與外國進口之椰子相較極無競爭力。

(五)國外大量進口

  我國加入WTO後,雖採關稅配額保護,然東南亞諸國挾地利之便,大量進口,且原訂椰子配額進口量8,000公噸因進口商進口之椰子已磨除外層椰殼,使進口量約為原配額進口量之4倍,造成國內椰子總供給量增加,致使銷售價格降低。

(六)國產椰子無特色又具易替代性

  椰子鮮果在台灣之消費屬性為可而易替代性之產品,並非每人每日均必需食用,近7年來年平均國人椰子消費量約59,588公噸,月平均消費量為4,966公噸,且消費者對國產椰子與國外進口椰子之偏好並不明顯。又國人以飲用椰子汁為主,加工製成之罐裝椰汁飲料商品有替代性。

(七)相關支援產業未結合發展

  台灣地區椰子之核心產業組織結構,主要包含椰農、採椰工、販運商,缺乏食品加工廠、民生化工及美容保建等相關支援產業之鍵結,科技研發人力及經費的投入又付諸闕如,導致長期以來多停留在一級產品之藩籬,產業組織結構之縱深化與橫向發展不足。目前椰乳、椰汁、椰果食品加工廠商或代理商有18家、椰纖傢具廠商有3家、日常用品有5家、美容保健廠商有1家、園藝栽培資材有1家,共計28家,惟相關廠商基於成本及原料代替性考量均採用進口,未與國內椰子產業聯結,使椰子產業一直無法獲得發展。

(八)椰園轉作不易且廢園造林意願低落

  少數較年輕之椰農,依勞力分配與比較利益原則轉作蓮霧、番石榴等,人力不足經營之土地則繼續栽種椰子。大部分椰農不願轉作之原因,主要為椰子栽培管理容易(勞力需求較低,可粗放栽培),農村人力不足且老化,適合老農栽培,且已習慣其栽培管理模式,改種其它作物需再重新適應該作物之栽培模式與技術,且轉作需承擔風險卻未必能增加收益,而椰子為多年生作物,經濟收穫期長,平均每株至少每年可採收一次,且大多數椰株之椰齡已逾10年,正值豐產期,又較其他作物省工。台灣椰農多勤於栽培技術之提升,卻不善於產品行銷,為免「市場機能失靈」無人敢推薦較佳之轉作作物,在未尋獲較佳轉作作物之際,繼續種植椰子。

  另輔導椰農廢園造林已推廣5年,椰農配合意願向均低落,其原因錯縱複雜,主要係農民栽培椰子以農地保值(土地投資)為主,椰子生產收成為副且種植椰子之土地大多屬高價值可耕地,農民不甘良田廢園任其荒蕪,而造林又擔心地價貶值,不利土地交易,加上現行造林領取之獎勵金偏低。又平地造林年限太長,造林補助規定限制過多;況且需兼顧鄰園農民意願,復以造林所需時間頗長,林木生長勢必影響鄰園光照,且因其深根之特性亦會影響鄰近排水系統,房屋地基及環境品質,致農民多躊躇不前。

(九)椰子廢棄物處理困難

  隨著國內椰子產量及國外進口量之逐年增加,椰子消費後椰殼之廢棄量亦隨之增加。由於國內環保意識抬頭,販運商及零售商需負責處理椰殼等廢棄物,此增加之成本負擔每美轉嫁到生產者與消費者,致影響其收益。

六、 因應對策

(一)調整產業結構

  台灣地區椰子之產業發展應配合時代之趨勢與產業脈動進行調整;雖然椰農對椰子廢園造林意興闌珊,至少應針對台灣耕地土壤適栽性等級評估三、四級或產量低落之椰園優先列為推廣廢園造林之首要地區,又為增加椰農配合意願廢園造林工作可考慮優先砍伐高齡椰株,或採間伐育林,以顧及水土保持及改變單一林相之缺點,又實施「椰園廢園造林」砍伐之椰株殘株亦應妥為處理,使「資源再生利用」並減少廢棄物處理量,期達到「物盡其用」,增加椰農收益。

(二)提升產業經營層次

  利用「知識經濟」之力量,將相關「支援產業」進行整合,創新產品並使之商品化,使產業蛻變、升級,以創造「市場區隔」之功效。例如獎勵相關單位將「椰油可治頑癬、椰漿能烏髮、椰子汁能怯熱消水腫」等知識結合生物科技與生化分析技術,開發技術困難度高之產品,進而輔導農民團體委託相關廠商製造使之商品化,藉以降低生產成本及投資風險,提高獲利率與增加就業機會。

(三)發展觀光休閒旅遊文化產業

  近年來國人休閒風氣日盛,雖然椰株高大採果不易,但可利用高屏地區氣候環境特色及椰子所形成之特殊景觀,轉型為休閒農業,改變以果實為唯一收入之產業結構,初期宜慎選椰園地理位置交通方便、面積腹地足夠、自然景觀資源豐富而有意願之椰園進行小面積試辦。台灣地區椰園發展觀光休閒宜善用各項資源,結合當地之人文、建築、特產、生態等,使旅遊充滿知性、感性,讓遊客體驗椰園農村生活,認識椰園生態。將來若發展椰林(園) 觀光休閒旅遊產業可赴印尼之北蘇拉威西省愛馬笛笛(AIRMA-DIDI)等地考察瞭解椰林(園) 觀光休閒旅遊之規劃,收集相關資訊,擷其菁華並營造台灣優質椰(園)林休閒文化,與東南亞旅遊產業形成市場區隔,而將有意願之椰農加以經營理念之灌輸,再透過學者專家協助規劃,創造合乎美學與自然和諧又經濟實惠之環境;提供遊客享受「朝出椰林聽鳥鳴、品椰漿;午晌林澗戲潮蟹、飲椰汁;夕漫椰徑觀彩霞、用椰餐;夜宿椰屋賞椰雕、沐椰浴。」之情境,返歸家園,引伴再結遊。

七、 結語

  台灣地區椰子生產成本較國外高,產業競爭力薄弱,未來產業發展空間極其有限,亟待調整產業結構,逐年縮減種植面積,改變經營型態,開發相關產品,才能維持椰農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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