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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農糧管理

一、糧政管理
二、農藝作物產銷調整
三、園藝作物產銷改進
四、肥料政策調整
五、農業機械化及自動化
六、發展農產品加工業
七、農糧資材管理
 

  農糧管理之重點係配合「邁進二十一世紀農業新方案」之推動及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強化糧食進出口及產銷管理,並確保糧食供應安全;加強農、園藝作物生產技術改進及產銷調整,發展高品質花卉及植物種苗產業,以提升農產業競爭力;加強農藥、肥料、農機等農業資材之管理及合理使用,以確保農業生態環境永續經營;輔導農產品加工業之發展及加強推動優良食品標誌,迎合消費市場需求之趨勢。

一、糧政管理

(一)確保糧食安全與強化糧政管理

 

  1. 掌握糧源,調節供需

     

      為掌握糧源、穩定糧價及提高農民收益,自民國63年設置糧食平準基金收購農民稻穀,90年糧食平準基金裁撤後,該項收購作業改由農業發展基金承接辦理。90年1、2期政府收購農民稻榖42.1萬公噸,支付收購價款85.3億元。

      90年5月因氣候異常及9月、10月間納莉及利奇馬颱風影響,90年1、2期部分稻作植株發生倒伏發芽,稔實不良,不符合公糧驗收標準,為解決農民困境,本會經與公賣局協商,同意依本會「收購天然災害稻穀作業要點」按輔導收購價格每公斤18元進行收購,充作公賣局釀酒原料。90年1期收購災害稻穀1,321公噸,農民受益約2,378萬元;2期作收購2,162公噸,農民受益3,892餘萬元。

      每年2月至5月間為稻米青黃不接期,市場易因稻米分佈不均或供給不足,產生供需失調,為穩定糧價維持民生安定,訂定「穩定糧價作業要點」,成立穩定糧價作業執行小組,密切掌握市場脈動,適時釋出公糧或進口糯米以穩定供需及糧價。90年國內稻米價格平穩,故未辦理公糧釋出作業。

  2. 公糧之撥售與推陳處理

     

      台灣地區所需軍糧、專案糧、釀酒糧、米食加工用糧、學校午餐食米及機關糧等均按月穩定供應,90年合計供應175,571公噸(折糙量),對安定軍糈民食,調節市場供需頗有助益。

      為推陳舊期庫存公糧,辦理標售外銷及搗碎撥作飼料用米,90年外銷食米178,123公噸(折糙量),撥售搗碎飼料用糙米65,634公噸,有效騰空倉容,以收儲新期稻榖。

  3. 健全糧政管理體系

     

    (1)糧食倉儲管理

      政府庫存公糧主要委託各地農會及民營碾米廠保管,為有效管理,加強辦理庫存公糧稽查、倉庫環境衛生之整理、倉庫安全之防護、災害防範及蟲鼠害防治等工作,以維護公糧物資安全,減少公糧虧短案件之發生及公糧損失。此外本年並執行糧食倉儲及設備現代化計畫,補助修繕政府倉庫5倉及設置泠藏系統,以改善糧食倉庫結構,提昇稻穀品質,及因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政府米進口後之儲存撥售作業需要。另補助農會設置礱穀機、堆高機、輸送機、地磅等倉儲加工設備,以改善倉庫作業環境,節省勞力,提高營運效能。

    (2)糧商輔導與管理

      糧食管理法於90年11月7日修正通過,為達簡政便民之目的,取消糧商登記之許可制度,改為糧商辦理登記即可,糧商執照亦改為糧商登記證,至90年底,計有7,052家糧商;未來仍將持續受理糧商申請登記及異動變更作業,確實掌握糧商動態,並廣泛蒐集糧商意見,落實簡政便民政策。

      為協助碾米業者取得工廠用地擴大一貫作業經營,輔導糧商申請變更非都市土地作為興(擴)建碾米設備及相關設施,計有42家糧商申請,其中34家已完成變更作業程序,順利取得建(擴)廠用地,尚有8家申請案件,現正由縣市政府依程序辦理初審中。

    (3)加強米食推廣

      為推廣國產優良食米與米製食品,建立國人對米食營養與健康的正確認知,除透過大眾媒體廣告加強宣導外,並編印炒飯食譜7,000本及燴飯、拌飯、蓋飯食譜3,000本,於政府出版品展售書局對外銷售,以增進消費大眾對米食的認知與喜好;另配合節慶假日於全國各地舉辦76場米食宣導推廣活動,活動內容以米食生活常識宣導、米食製品現場教作、展示及健康教育諮詢及親子創作競賽為主軸,以達推廣成效。

      為落實米食宣導教育,製作「謝天─台灣人的米食文化」光碟(VCD)、「稻米成長故事」互動式影音光碟及印製認識稻米宣導海報,分贈國內教育單位配合教學推廣使用,並製作「稻米成長故事」網路版登載於本會網站,供各界查閱。

    (4)糧食進出口管理

      為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開放稻米市場,依據入會諮商結果及雙邊協定等規範,規劃及研擬稻米進口管理機制,針對食米輸入配額申請程序、核配方式及配額之利用等事項,擬訂「食米輸入配額管理辦法」,作為執行談判承諾及輸入配額管理之依據,該辦法及民間輸入配額之核配事項,業於民國90年12月31日發布、公告,自91年1月1日施行。同時,檢討進出口規定及作業,以整合進出口管理體系。

  4. 加強產業因應對策之宣導

     

      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在兼顧糧食安全、產業競爭力、農民福祉與生態保育前提下,從生產、運銷、資源利用及農民福利等方面,研擬及推動產業調整因應對策,主要措施包括調降稻作生產面積、提昇國產米競爭力、建立進口米管理機制及短期稻榖價格穩定措施等,以降低進口米的衝擊及維護農地永續利用。本項因應措施已針對農民、周邊產業及行政人員加強宣導,促使稻農及相關人員充分了解並配合政府政策,共同面對此一環境變化。

 

(二)提昇國產稻米品質及競爭力

  為因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進口稻米可能對國產稻米所產生之衝擊,本會採取下列之措施,以提昇國產稻米之品質與競爭力。

 

  1. 辦理強化良質米產銷計畫

     

      90年度透過水稻良種繁殖制度繁殖台梗2、5、8、9、11號,台中189號、高雄139號、台中秈10號稻種提供更新,計設置原原種田2.2公頃,原種田29.8公頃,採種田1,193公頃,預計可提供次年第1期作稻種更新面積83,527公頃,第2期作由農民自行留種。並輔導農民於良質米適栽區種植良質米推薦品種面積53,850公頃,稻種採用經檢查合格之採種田種子,並由水稻育苗中心統一育苗供應適栽區農民種植,生產過程透過稻作代耕組織實施各項田間管理作業、合理施肥、病蟲害防治及灌排水等措施,以提高稻穀品質,並於適期收穫及適確乾燥後,生產符合國家一等稻穀,以供加工碾製成小包裝良質米銷售,提升國產稻米競爭力。

  2. 辦理公糧稻米品質檢驗

     

      為確保撥售公糧品質,對各委託倉庫所加工之各項公糧,均經嚴格檢驗合格後始得撥售,以提供優良品質之公糧稻米。

  3. 加強公糧衛生安全檢驗

     

      90年度辦理稻米重金屬及農藥殘留量200件檢測,其中重金屬含量方面均未發現有超過食品衛生限量標準者,至於農藥殘留量須符合國家標準者,始辦理撥售,以確保公糧稻米衛生品質安全。

  4. 加強市售米抽檢與管理

     

      為促使糧商重視產品品質及建立市售食米分級銷售制度,辦理市售食米抽檢,本年度抽檢1,679件結果,符合CNS一等25%、二等49%、三等19%、未達CNS等級者9%;標示符合率92%、品質符合率86%,對未符合規定者,均已通知廠商於限期內改正。

  5. 推動CAS良質米

     

      積極輔導優良糧食業者申請加入CAS良質米工廠認證,截至目前為止取得CAS良質米廠商共有11家、16種品牌通過CAS良質米產品認證,目前正輔導中有6家。又為建置品牌,推出「台灣好米」共同品牌,以共同包裝,促銷CAS良質米,並分別於台北縣市、台中市、高雄市辦理『台灣好米』嘉年華宣導活動,以建立消費者對本土農業之信心與支持,

  6. 加強培訓米穀檢驗人力

     

      為落實稻米分級檢驗制度,本年度積極辦理檢驗人員訓練,除本會30人取得米穀檢驗人員合格證書外,並辦理稻米加工業者自主品管人員訓練,有188人取得加工業者品質檢驗人員合格證書。

  7. 加強對消費者宣導稻米品質知識

     

      為加強消費者對稻米品質之認知,辦理大宗食米採購人員及機關團體稻米品質認知講習會共計18場,約有超市、量販店、學校營養午餐、醫療院所營養師等954人參加,並透過各地公會辦理宣導活動。

  8. 辦理稻米品質競賽

     

      為鼓勵農民生產高品質稻米並建立地區性良質米品牌,輔導農會辦理稻米品質競賽活動,本年度辦理4場地區性鄉鎮比賽及1場縣級比賽,對提昇地區性良質米品牌形象確有極大助益。

  9. 辦理台灣地區『稻米品質資訊網』

     

      實施90年1、2期各縣市所生產稻米品質之調查計畫。同時建置『稻米品質資訊網』,建立稻米品質資料庫,除提供生產規劃、農企業掌握品質之基礎資訊外,亦提供稻米檢驗法規、檢驗方法等,讓上網供民眾查詢。

 

 

二、農藝作物產銷調整

(一)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

  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農業施政應符合其規範,必須加速調整稻米、雜糧、蔗糖等保價收購作物之生產結構,90年起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繼續輔導農田辦理休耕種植綠肥、翻耕及水源涵養等生態維護措施或輪作地區性作物,使有限資源作有效之分配與利用。

 

  1. 調整稻米、雜糧、契約蔗作生產目標

     

      在穩定稻米供需方面,民國90年稻作面積調降為33.2萬公頃,達年度計畫生產目標;90年保價收購雜糧契作面積降至1.5萬公頃,契作原料甘蔗種植面積降至0.9萬公頃,降低農業境內支持,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範。

  2. 輔導辦理輪作休耕,維護農田生態保育

     

      為維護農田生態並兼顧農民收益,對於調整稻米生產、契約甘蔗及保價收購雜糧之農田,輔導輪作地區性特產及雜項作物者,一般輪作獎勵每公頃給予22,000元,集團輪作每公頃給予26,000元;辦理休耕者,種植綠肥每公頃給付41,000元,辦理翻耕每公頃給付34,000元。90年第1期作計畫推動輪作休耕面積為72,729公頃,實際推行面積為73,872公頃,達成率為102%,發放農民獎勵金25億8千8百萬餘元。90年第2期作計畫推動輪作休耕面積為113,271公頃,實際推行面積為113,519公頃,達成率為100%,發放農民獎勵金40億5千1百萬餘元。

 

(二)加強農藝作物產銷改進

 

  1. 水稻

     

      為配合近年稻作新品種之育成,90年在全省各縣市設置稻作(包括秈稻及梗稻)新品種示範田71處,並於成熟期召開田間觀摩會,供水稻育苗中心負責人及稻農瞭解新育成品種之特性、栽培管理方法及應注意事項等,以促進農民對稻作新品種之認識與採用,增進農民對稻作新品種選擇之多元性與栽培管理之科技化,進而加速稻種更新速度,擴大稻作新品種栽培面積,提升稻米品質。同時配合本項稻作新品種之示範,同步分析評估各該新品種所產稻米是否達到良質米推荐標準,供作良質米產銷之參酌。

  2. 綠肥作物

     

      為建立國產綠肥大豆台南四號之繁殖推廣體系,在雲林、嘉義、台南地區農田設置原原種0.2公頃及原種田10公頃,採種田356公頃,以逐漸取代生育期短,易木質化之田菁綠肥。辦理耕作制度示範部分90年度在中部地區及南部地區辦理8個示範班,面積65公頃,推廣稻作與胡麻、山藥、薏芢、蕎麥等地區性特產之輪作模式。

  3. 雜糧作物

     

      輔導食用及葉菜用甘藷、黑豆產品開發及地方性雜糧作物等共計輔導面積達1,726公頃,加強落實鮮銷產品之品質分級、改善加工產品包裝及產品品質之管控,並積極開發其加工產品,包括水洗甘藷新鮮試銷、甘藷鹹口味加工系列、黑豆粉製品及蔭油加工系列及非基因改良產品試銷等。透過省農會辦理落花生及紅豆主要產地6個縣市之產銷資訊調查及建立預警制度。輔導產業公會業者等緊急收購國產落花生乾莢果1,439公噸,作短期調節性購存,穩定落花生產地價格。設置豆類優良種子(毛豆、黑豆、粉綠豆)採種圃98公頃;甘藷採種圃12公頃;落花生採種圃414公頃,以供應全國農民品種更新使用。為改善及提升產銷通路,與惠陽超市、遠東百貨超市及裕毛屋等連鎖超市形成異業結盟,以「國產精緻雜糧專櫃」方式先期將30項國產雜糧產品納入超市系統銷售。

 

 

(三)辦理航測稻作面積及產量調查

  本會為正確統計各年期稻作種植面積,自民國69 年起,採用航測技術,按各地稻作生育期,選擇稻作分蘗盛期前後,由南往北分區實施空中攝影。由於在分蘗盛期前後所拍攝之照片,無論在覆蓋密度與植株高度方面,都很適合作立體觀察,可以清楚判別作物種類,對稻作分布調查與面積之統計,具有相當高的準確性。在產量調查方面,則以每期作抽選1,500處樣本田辦理坪割、調查每公頃產量及糙米率,以推定台灣地區稻穀(米)實收量。

  90年第1、2期作台灣地區稻作面積調查,經以航測調查面積為基礎,再與各鄉鎮市區公所逐一檢討統計,全年實際種植面積332,183公頃,與89年實際種植面積339,949公頃相較,減少7,766公頃,減幅2.28%。收穫面積方面,90年為331,619公頃,與89年收穫面積339,601公頃相較,減少7,982公頃減幅2.35%。在糙米稻米總生產量方面,90年糙米產量為1,396,274公噸,與89年生產量糙米1,540,122公噸相較,減少143,848公噸,減幅9.34%。

 

(四)輔導有機農產品生產及認證

  本會為積極推動有機農業發展,已訂定「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輔導要點」、「有機農產品輔導小組設置要點」、「有機農產品生產基準」及「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申請及審查作業程序」等規定,做為有機農業推廣及輔導辦理有機農產品驗證事宜之依據。目前本會於農業管理計畫輔導「財團法人國際美育自然生態基金會」、「中華民國有機農業產銷經營協會」、「台灣省有機農業生產協會」及「財團法人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等4個民間團體,辦理有機農產品驗證工作,其中「財團法人國際美育自然生態基金會」已通過本會審核,另3個團體將繼續加強輔導。

  90年度參與驗證之農場計有538戶,面積達557公頃(另外中部辦公室輔導有機米產銷班25班,面積約為493公頃)。另年度辦理有機農業成果展示(售)會2場次,暨驗證機構授證典禮1場次,及相關講習、訓練15餘場次,並於平面媒體刊載宣導專欄24篇及廣告22則;在「有機農業全球資訊網站」方面,已建立有機有機農產品驗證資料庫並進行試用,另有機電子報訂戶增至3421人,年度發行45期。

 

(五)輔導發展健康機能取向之特用作物

  輔導山藥、枸杞、金線蓮及茶葉等園特產品,辦理40種保健植物藥理及機能性評估探討工作,由學者專家依據學理及科學證據,確認其基原及機能功效;累計辦理相關研討會2次,引起熱烈迴響;印製「台灣保健植物藥膳食譜」3,000本,提供藥膳調理方法,推廣至相關農民團體、休閒農場、觀光農園等參考運用,有效協助農民選擇有經濟價值之保健植物發展及產品開發利用,並逐步將保健植物產品與觀光休閒及農村體驗相結合,對落實產業發展,裨益甚大;辦理茶業產製銷輔導、921震災茶業重建及茶業策略聯盟等多項計畫,降低成本,提高品質,建立台茶品牌,協助促銷,並拓展內外銷市場。目前國內每人每年內銷茶葉消費量超過1.5公斤,效果良好。

 

三、園藝作物產銷改進

(一)花卉產銷調整及技術改進

 

  1. 推動設施栽培:示範推廣大宗花卉如菊花、玫瑰、文心蘭等設施栽培技術,並輔導農民採行以提高品質,提昇產業競爭力。本年度計推廣菊花、文心蘭、玫瑰、火鶴、洋桔梗等合計18公頃,改善灌溉、遮陰設施及栽培床架等計60公頃。
  2. 建立採收後處理流程作業標準化:選擇參與台北花卉產銷公司訂貨交易及重要花卉產區之優良產銷班,輔導設立採收後處理作業標準化示範點15處。輔導該公司建立花卉瓶插品質觀察室,定期公告參與訂貨交易產銷班之花卉瓶插壽命,期從生產面提昇品質、落實分級包裝及保鮮技術,進而建立品牌信譽,創造市場價格區隔。
  3. 拓銷國內外市場:輔導外銷商與花農辦理大宗花卉如菊花、唐菖蒲外銷契作,輔導外銷量每年300萬枝;針對具競爭力之文心蘭、蝴蝶蘭等,於海外市場建立台灣形象廣告如日本拍賣市場;舉辦國際性及地區性蘭展等。辦理文心蘭、火鶴海運海外試銷6次,以積極拓展東亞市場。
  4. 辦理資訊交流與教育推廣活動:辦理花卉產銷業者會議、花卉品質競賽、採後處理說明會及展示推廣活動40次,並編印產銷資訊、技術手冊及推廣應用刊物5種,合計40,000本,輔導產銷班75班。
  5. 加強輔導具地區特色之花卉產品:如宜蘭縣銀柳、寒梅,新竹市茶花,高雄縣冬季玫瑰及桃園縣繡球花,台北地區之金花石蒜、原生植物復育等,積極建立具市場區隔之本土化、區域化之特色產品。
  6. 輔導設立產銷班集貨包裝場120坪、冷藏庫53坪,充實貯運設施。

 

 

(二)種苗產銷改進

 

  1. 依據「植物種苗法」,輔導相關人民團體、學術機構及各級地方政府加強種苗產銷改進,辦理種苗展示及促銷活動,並開發健康種苗產銷及推廣體系。本(90)年度進行柑橘健康種原管理,盆植原種樹92品種470株,盆植採穗樹34品種570株。新建不銹鋼網室之採穗園0.28公頃,新植露地採穗樹112株0.18公頃,已採取接穗供應健康苗圃41,000芽,另進行原種樹與採穗樹共48品種121株之黃龍病與南非立枯病檢定。
  2. 興建0.2公頃防蟲防雨網室生產馬鈴薯健康種薯,可繁殖健康原種薯1,500公斤,繁殖採種薯450公噸,供應400公頃薯田更新栽培,建立農民使用健康種苗之習慣。
  3. 舉辦示範種苗業者評選活動,由各縣市政府推薦轄區內共27家種苗業者參選,進行參選種苗業者販售種子品質抽驗、複查、評選, 獲選業者計23家,並於種苗節慶祝大會公開表揚。
  4. 另依業者需求輔導7家示範種苗業更新或設置種子產製或品管相關設備,包括自動計量包裝機、封罐、封袋機、種子包衣機、種子清淨機、低溫乾燥機與恆溫恆濕冷藏庫,提昇種苗業種子產製效率、技術及品質。
  5. 辦理種苗節慶祝大會,並輔導台中市、台中縣、台南縣、台東縣及台灣省拖鞋蘭協會等單位辦理種苗展示與促銷活動,提昇國內市場消費。

 

 

(三)加入WTO果樹產業結構調整

  台灣地區生產之水果種類多達30餘種,加入WTO後,為使水果產業衝擊降至最低,於入會談判時已積極爭取,將產業衝擊較大之椰子、東方梨、文旦柚、桂圓肉(龍眼乾)、香蕉、鳳梨、芒果及柿子等8種水果,採關稅配額方式進口,其餘自由進口,短期內仍以椰子、東方梨、文旦柚及溫帶水果等所受之衝擊較大。

  為降低產業衝擊,經成立專案計畫,輔導水果產業結構先期調整,本年重要成果如下:

 

  1. 推動果樹設施栽培:輔導印度棗、葡萄、蓮霧、楊桃、木瓜、百香果等計1,143公頃;分別設置網室、溫室,以防止果蠅、病毒病及其他昆蟲為害,並調節分散產期,穩定供需。
  2. 水果整合性產銷示範:辦理柑桔、芒果、高接梨、鳳梨及其他重要熱帶、亞熱帶果品之生產與運銷改善,推動整合性果樹生產技術推廣及各項果品之產銷經營、組織運作等教育訓練。配合果樹策略聯盟,結合產業文化活動與消費組織,推廣愛用果產優質水果。
  3. 推動不具競爭力或粗放果園廢園造林與品種更新:輔導文旦、海梨柑、梅、芒果、可可椰子等有超產問題之果樹,辦理果園廢園造林173公頃。輔導文旦、鳳梨、荔枝、海梨柑等老舊品種利用新興品種更新,辦理605公頃。推廣香蕉、柑桔、葡萄、百香果等果樹健康種苗繁殖700公頃。
  4. 推動葡萄、蓮霧、印度棗、番荔枝、檸檬等水果產期調節100公頃。

 

 

(四)蔬菜生產改進

 

  1. 輔導搭建生產保護設施,包括簡易式及捲揚式塑膠布網室、水平棚架網室等10.6公頃、拱型隧道棚架20公頃,以生產精緻蔬菜。
  2. 加強防災及災後復耕、獎勵農民復耕短期葉菜類蔬菜以及早恢復市場正常供應。
  3. 輔導績優蔬菜產銷班加強網室設施栽培、改善集貨場作業流程及通風設備1處。
  4. 輔導彩色甜椒等少量多樣化蔬菜發展,提供消費者多樣化選擇。

 

(五)建立冬季大宗蔬菜種植登記及產銷調節

 

  1. 規劃全臺合理需求量與種植面積,每月需求量甘藍2萬5,000公噸、結球白菜1萬3,500公噸、花椰菜7,500公噸,自9月至翌年2月全期種植面積甘藍3,000公頃、結球白菜1,800公頃、花椰菜1,800公頃。
  2. 推動種植登記工作,自89年8月迄90年元月透過農民團體及產銷班辦理種植登記期間,共申報甘藍1007.32公頃、結球白菜422.91公頃、花椰菜705.23公頃,其中以10-12月份申報面積較多。
  3. 建立產銷調節措施,擬定3種大宗蔬菜產銷失衡預擬狀況處置表,設定主要產地及台北市場基準價格,如低於此價格時,採取產銷調節措施包括輔導外銷2,322公噸、國內促銷399公噸、購貯冷藏(或加工)甘藍及結球白菜3,672公噸及花椰菜收購加工1,183公噸暨辦理田間耕鋤114公頃。

 

 

四、肥料政策調整

(一)肥料價差補貼

  依據「肥料政策調整方案」規劃,本會供銷之肥料自 90 年 6 月 1 日起調漲尿素、氯化鉀及調降 1 號、 5 號、 42 號複合肥料等 5 種化學肥料銷售價格,對於肥料售價低於銷售成本所致之價差仍編列預算補貼, 90 年補貼金額約為 21,000 餘萬元。另為加速推動肥料銷售自由化,於 91 年 1 月起將已無價差補貼之尿素及 1 號、 2 號、 4 號、 5 號、 42 號複合肥料等 6 種化學肥料本會停止供應,硝酸銨鈣、粉(粒)狀過磷酸鈣、氯化鉀等4種化學肥料本會將繼續銷售至 91 年底止,屆時政府將全面退出肥料供銷系統,肥料市場亦將全面自由化。

 

(二)合理化施肥

 

  1. 合理化施肥

     

    (1)輔導合理化施肥示範產銷班計 49 班,合計參加示範推廣班員人數 979 人,參與示範面積合計 1,020 公頃,達到降低生產成本、提高作物品質、增加農民收益之綜合示範目的。

    (2)各縣市農會辦理產銷班員合理化施肥講習會共計 30 場次。

    (3)編製合理化施肥錄影帶 13 集,並在社教節目播放,製作成影音光碟片,供作農民教育教材。

    (4)辦理重要水庫集水區果菜園施肥改進示範 6 處。

    (5)生產根瘤菌及內生菌根菌微生物肥料,提供各區農業改良場推廣,分別示範推廣 3,270 公頃及 200 公頃。

  2. 有機質肥料推廣

     

    在重要農業區域,推廣利用農牧廢棄物醱酵製成有機質肥料87,518公噸,面積計 14,586 公頃,以鼓勵農民使用當地農場廢棄物製成堆肥回歸農田,改進農田生產力及提升農產品質與量,並改善農村環境。

  3. 綠肥作物補助及新品種示範

     

    配合「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推廣種植綠肥作物面積 14,140 公頃。另辦理綠肥大豆台南 4 號栽培示範面積計 660 公頃,並舉辦田間觀摩 18 場次及栽培講習會 21 場次,以推廣綠肥新品種,提供農民多樣化選擇,維持地力及田園景觀。

 

 

(三)肥料安全庫存

  本年內本會肥料最高安全庫存量為 26,498 公噸,雖未達機動疏儲安全存量 11 萬公噸之目標,此乃因應肥料自由化, 90 年本會停止供應3 種化學肥料, 91 年 1 月起又停止供應 6 種化學肥料,且各肥料業者以各種獎勵方式積極推廣促銷各項肥料,另稻穀、雜糧休耕面積增加,相對化學肥料施用量遞減等因素,為考量降低運儲成本,機動調降安全存量並利用銷肥淡季預儲肥料,於銷肥旺季妥為適時適量調度,全年肥料得以穩定供應,就平衡供需而言,已達安全庫存之績效。

 

五、農業機械化及自動化

(一)農機貸款及補助

  由農業發展基金提供補助款,協助農民購買自走式噴霧車、全自動重量式蔬果分級機等 37 項國產新型農機,補助金額約為售價之 30 %以下, 90 年共補助 943 台,核撥補助款 4,700 餘萬元。此外於農業發展基金辦理農民農機貸款達 14 億 1 千 4 百萬元,計購置1,362台各式農業機具設備。

 

(二)新型農機示範推廣

  辦理新型動力雙軌車結合坡地果園管理機作業系統、蔬菜嫁接苗癒合養生裝置、軟質穴盤育苗播種自排盤與積盤機、百香果種苗嫁接機、溫室內自動換棟型懸吊桿式噴霧系統、一畦二行自走式胡蘿蔔收穫機、秧苗箱自動卸取機及自動捲苗機、葉菜類蔬菜包裝機、果樹施肥撒布機等新型農業機械之示範觀摩,以推廣介紹農民選用,共辦理示範觀摩會 10 場次。

 

(三)農機操作修護訓練

  辦理農民農機操作保養修護訓練,班別包括曳引機修護專業訓練、惰性氣體銲接訓練、農機電工技術訓練、氣油壓基礎訓練、農藥代噴技術訓練等 5 班種,計 9 班次,訓練 188 人, 724 人日數。

 

(四)輔導設置穀物乾燥中心

  為提昇稻米品質,減輕農民乾燥稻穀勞力及費用負擔,並配合良質米推廣及公糧收購作業,輔導經收公糧之農民團體設置穀物乾燥中心,直接受理農民收穫後之濕穀,統一乾燥後入倉儲存,農民不需再自行乾燥稻穀, 90 年輔導 7 個農會新設或增設乾燥設備,乾燥容量共計 1,075 公噸。又輔導 3 個農會設置低溫暫存筒,容量 1,700 公噸。本會累計輔導 77 個鄉鎮市農會設置乾燥設備,總容量達 14,392 公噸, 32 個鄉鎮市農會設置低溫暫存筒,總容量達 55,850公噸,每年可乾燥稻穀 35 萬公噸,約佔稻穀總產量之 18 %。實施以來,深受農民歡迎。

 

(五)設立蔬果自動化育苗場

  配合產業自動化及園藝作物生產技術改善需要,於 79 年起在蔬菜主要產區 29 鄉鎮共設置蔬果自動化育苗場 34 處,輔導改善已設育苗場機械設備與自動化設施,以推動育苗作業機械化、自動化及營運管理資訊化等,以提昇產能及品質,建構自動化育苗場發展機制。 90 年蔬果自動化育苗場共培育種苗 43,000 餘萬株,其中大宗蔬菜 29,800 餘萬株,占總育苗量之 70 %左右,供應栽培 10,000 公頃,減輕農友自行育苗勞力負擔,降低生產成本,提升蔬菜品質。

 

(六)輔導水稻育苗中心經營改善

  為促使水稻育苗中心提高經營效率,提昇育苗技術減輕經營者負擔,降低生產成本, 90 年輔導具較大經營規模並有繼續經營意願之育苗中心添購更新 7 種育苗機械設備計 165 台,及辦理水稻育苗技術交流,促進自動化及企業化經營發展,使水稻育苗中心維持正常發展,並適時供應秧苗,對於水稻育苗中心營運改善,頗有正面助益。並為因應加入世貿組織,調減稻米產業,掌握水稻育苗中心經營和未來營運走向,辦理「水稻育苗中心營運現況普查」和「水稻育苗中心營運調適調查規劃」等研究,建立相關資訊檔案,供擬訂調適措施之參據。

 

六、發展農產品加工業

(一)輔導農村食品加工及提昇地方產業文化

  輔導農民團體、產銷班設立加工站,發展具市場潛力之地區性加工特產品,並加強產品商業包裝設計,提昇市場競爭力。本年度計完成:嘉義縣柿餅、蘿蔔、甘藍、越瓜、山藥及竹筍加工;台南縣黑豆蔭油、竹筍、蔭鳳梨、山藥、破布子及青梅加工;高雄縣龍眼加工;台東金針、米食加工;花蓮縣米食、金針、芋頭冰品及茶品多元化產品研發加工;輔導合作社場脫水蔬果加工;並輔導改善34件包裝設計。

 

(二)輔導成立衛星工廠及產地初級加工

  為增強國產農產品之競爭力,加強國產原料在產地作初級加工以確保鮮度及品質,並可將加工所產生之農作廢棄物留於產地供作綠肥用,減輕大都會區之垃圾及污染問題,期達強化農場供應食品加工廠之效率及增進農工雙方經營成效,以增進國產品之市場競爭力。

  輔導彰化縣北斗合作農場、雲林縣新湖合作農場、雲林縣麥寮合作農場、雲林縣庄西合作農場、雲林縣山內合作農場、嘉義縣嘉鹿果菜生產合作社等6處農業合作社場,購置初級加工所需設備,設置6處原料初級加工處理場,可處理2萬公噸以上之蔬果原料,如胡蘿蔔、高麗菜、玉米、蕃茄等,提供固德曼龍鳳食品公司、民生食品公司、拿甲意食品公司、義美食品公司、奇美食品公司、裕國冷凍冷藏公司等食品工廠鮮度及品質俱佳之初級加工品供進一步加工之用,而為確保這類原料初級加工處理場及其產品之水準,本會業已於CAS優良食品新增1類「生鮮截切蔬果類」,供這類原料處理場申請CAS認證,更可提高食品業者及消費者之認同。

 

(三)輔導食品業發展多樣化中式食品及養膳食品

  應用食品科技知識與人文知識於農產加工品,輔導農工企業界開發並試量產具有保健功效的養膳食品及具有飲食文化特色的中式食品,以滿足現代人對方便、健康的飲食消費需求並大幅提昇農產品附加價值。

邀集國內食品學者專家組成食品加工技術服務團協助業者解決問題,篩選具有特色及發展潛力的營養保健餐點及產婦滋補養膳品目,輔導統一、愛之味等業者應用現有設備試量產24項產品,並辦理宣導品嚐推廣活動。另為提昇農產品加工之專業知識,辦理3場「冷凍、冷藏及醃漬食品之製造與品質衛生管理訓練班」及「養膳保健食品知能研習班」3班,參加人員超過千人。設置「高附加價值食品研發中心」建立調節血脂保健功效的評估技術。

 

(四)加強推動CAS優良食品認證

 

  1. 為提昇國產農產加工品之市場競爭力及保障國人飲食之健康,本會會同有關單位建立以「衛生」、「安全」及「高品質」為訴求之CAS優良食品認證制度,目前已辦理肉品、冷凍食品、果蔬汁、 良質米、醃漬蔬果、即食餐食、冷藏調理食品、生鮮食用菇、釀造食品、點心食品及生鮮蛋品等11大類,認證廠商182家,認證產品3,411項,產值達到新台幣350億元。
  2. 辦理「CAS優良食品授證典禮」、「CAS優良食品推薦品嚐會」、「CAS優良食品在團膳應用座談會」,出版「CAS優良食品宣導手冊」、「CAS優良食品專刊」,參加「消保月園遊會」及「2001台北國際食品展」等一系列推廣教育活動,有效提昇消費大眾對CAS優良食品標誌之認知度。

 

 

七、農糧資材管理

(一)農藥管理

 

  1. 農藥登記發證

     

    (1)依據農藥管理法審核農藥申請登記事宜,至 90 年底登記農藥共有 547 種( 385 種有效成份),其中殺菌劑 188 種,殺蟲劑 194 種,殺?姥 30 種,殺草劑 96 種及植物生長調節劑 22 種等,共計核發 5,022 張農藥許可證。

    (2)受理農藥登記申請案, 90 年共計核發許可證 76 件,展延許可證 1,404 件,移轉許可證 129 件,變更許可證登記事項 200 件,變更標示 140 件,核發農藥原體及原料免稅證明 850 件,核發農藥許可證英文證明及農藥販賣證明 120 件。

  2. 農藥安全性評估

     

    (1)評估舊藥劑使用之安全性,經評估後,危害性高者予以禁用或採管制措施,此外並淘汰極劇毒農藥,鼓勵廠商將舊農藥轉換為安全性高之劑型登記。經風險評估禁用之長效性或致癌等危害性高農藥有效成份達 55 種。 90 年並推動農藥溶劑二甲苯之替代措施。

    (2) 90 年受理業者委託辦理農藥田間試驗及審核其毒理試驗資料共計 63 件。此外,配合上市農藥之殘留管制,本會亦草擬農產品中殘留農藥容許量共 45 件,送請衛生署訂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3. 農藥品質檢測

     

    為加強農藥使用管理,監測市售農藥品質,規範農藥之販賣,輔導農民正確用藥,加強劇毒性成品農藥管理,並經常檢查市售農藥標示及取締違規廣告。本年共計辦理農藥販賣業者訓練班 3 班共 450 人,農藥販賣業者複訓講習及座談會 43 場次,編印劇毒性成品農藥宣導暨登記手冊 12,000 冊,檢查農藥販賣業者 2,200 家次,取締無照販賣業者 4 件,取締農藥標示不符及違規廣告者 8 件,抽檢農藥工廠及市售成品農藥 1,055 件,取締偽農藥 57 件,查獲劣農藥 153 件,均依法處理。

  4. 輔導農藥安全使用

     

    (1)加強農藥安全使用教育宣導,於全臺蔬果產地普遍舉辦講習 150 班次,並將 6 月訂為「農藥安全使用宣導月」,透過電視播放宣導短片、錄影帶 270 檔次,另印製園特產病蟲草害防治手冊 25,000 本,蔬菜病蟲害綜合防治專輯 3,200 本,水稻病蟲害綜合防治手冊 14,000 本,全面教育及宣導農民正確安全使用農藥。

    (2)辦理安全用藥示範,輔導國內 24 個蔬菜主要生產鄉鎮,面積達 3,600 公頃,由各有關單位加強輔導 294 個產銷班改進用藥技術、簽訂安全用藥公約、並推薦統購優良藥劑及加強農藥殘留抽驗,生產安全衛生之蔬菜。另選擇茶、草莓、鳳梨、橫山梨、芒果、葡萄、柑桔及洋香瓜等 8 種園特產作物,於 49 個鄉鎮辦理 1,400 公頃之示範,教育農民安全用藥技術。

    (3)加強農藥殘留監測管制,為導正農民安全用藥,於全臺蔬果產地設置 14 個化學檢驗站、 70 個生化檢驗站,全面抽驗田間即將採收及集貨場上之蔬果,全年以化學法檢驗田間蔬果 12,352 件,觀光果農園 462 件,合格率達98.4﹪,符合先進國家標準,並依法查處不合格案件 13 件,合計罰款 195,000 元;另生化檢驗 99,939 件,協助教育農民安全用藥。

    (4)推廣安全用藥「吉園圃」標章,積極輔導水果及蔬菜產銷班改進用藥技術,鼓勵其申請「吉園圃」標章,截至本年止,經嚴格審核已准予718個水果產銷班、471個蔬菜班,合計1,189班使用標章,年生產安全衛生吉園圃蔬果計363,000公噸,其中水果241,000公噸,蔬菜122,000公噸,分佔國內總生產量之11﹪及5﹪。

 

 

(二)肥料管理

  為維護肥料品質,依據「肥料管理法」等相關規定,督導地方政府加強辦理肥料檢查工作,檢查範圍包括是否具肥料登記證、肥料標示及肥料品質等是否符合規定, 90 年度計檢查 389 件,經查獲不符合規定者,均依法予以處理。為杜絕非法產品流入市場,本會並積極輔導業者申辦肥料登記證,截至 90 年底止,核發肥料登記證計 3,314 件,其中製造肥料登證計 1,338 件,輸入肥料登證計 1,976 件。

 

(三)種苗管理

  依據「植物種苗法」,督導地方政府輔導管理全國種苗業者,加強市售種苗品質之監督、查驗,並開發健康種苗產銷及推廣體系、輔導業者改進設備及提供低利貸款、建立人工培植拖鞋蘭輸出管理制度、辦理法令宣導等。 90 年度督導辦理市售種子抽檢 300 餘件,送本會種苗改良繁殖場進行種子品質檢驗,不合格者並由縣市政府通知改善、辦理複檢;將各縣市政府所登記之種苗業者資料網路資訊化,方便所需民眾查詢;辦理台灣地區糧食作物水稻、玉米、高梁、紅豆、落花生、毛豆及綠肥作物等田間檢查約 1,800 公頃、室內檢查 1,000 件。種苗業者花卉、蔬菜種子品質檢查約 100 件、外銷種子之國際種子檢驗證約 40 件;並辦理甘藷、草莓、馬鈴薯等健康種苗三級良種繁殖之田間檢查 20 公頃、室內檢查 250 件;建立種子鑑識影像資料庫系統,利用現代資訊科技、電腦影像技術,收錄ISTA的 68 個物種,拍攝其種子影像,特徵部位取特寫,資料庫建立後依特徵按類別,建立檢索系統,以協助種子的鑑別,提高種子檢定效率,將有助於改善種苗生產品質與提昇種苗業經營成效。辦理植物新品種命名及權利登記,累計公告適用植物種苗法作物計 62 種,累計受理登記案 255 件,核發命名及權利登記證 38 件,命名登記證 192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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