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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柒、一般行政

一、人事行政
二、新聞及國會聯繫
三、研究管考
四、政風業務
五、會計業務

  農業施政不僅要照顧農民,同時也要服務廣大的消費者,由於時代的進步、環境的快速變遷及教育水準的提高,民眾對政府施政的質與量之要求亦隨之提高,因此行政管理工作必須面對新的環境與新的要求,積極規劃與推展,期使農業施政符合科學化、系統化、效率化之原則。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事革新、國會聯繫、研究管考、會計及政風等業務,透過不斷的檢討改進,並密切配合業務單位推動工作,以落實加強為民股及簡致便民的革新作法,以達成提昇服務品質的目標。

一、人事行政

(一)修正精省改隸本會機關暫行組織規程與編制表

  為配合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四項規定:「自中華民國90年1月1日起,第二項經以原職稱原官等職等納入暫行編制表安置之職務,各業務承受機關應參照同層級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修正各該暫行組織規程或編制表,調整其單位、職掌、職稱、員額及官等職等。」本會依上開規定將北區糧食管理處等51個機關(含附屬機關)16個暫行組織規程、51個暫行編制表修正草案函報行政院審議。並於90年12月陸續奉行政院核定由本會發布施行。各該精省改隸本會機關部分職稱參照同層級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提高其職務列等,若干內部層級及職稱併予修正,另為因應政府精簡政策並以出缺不補方式精簡人力共計約300人。

(二)落實考核獎懲

  考核部分:年度開始即將平時考核表分送各單位主管,適時記錄屬員平時之工作、操行等表現並密陳長官核閱,年終考績以平時考核資料辦理。90年年終考績,本會(含第二及中部辦公室)計有590人參加,考列甲等為443人,占考績總人數75.08 %。

獎懲部分:依據本會農業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表適時對工作積極、績效優異且有具體事蹟人員或表現不佳人員,辦理敘獎或懲處。90年計有記大功6人次、記功64人次、嘉獎243人次、記過1人、申誡1人。

(三)加強在職訓練與進修

  訓練部分:本會90年度辦理本會暨所屬機關知識經濟全員研習營,計有中階人員(九至十一職等)837人參加、基層人員(一至八職等)2245人參加;另參加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辦理之國家發展願景研習營119人、高階知識經濟研習營43人;參加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辦理之各項訓練172人次;參加行政院主計處辦理之各項資訊訓練56人次。

  進修部分:本會90年度計參加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辦理之研究所程度進修班13人、公教人員外語進修班23人、公務人員專業課程學分選修班上半年37人、下半年35人;參加外交部辦理之夜間語文進修班5人、外國語文高級班1人;另部分辦公時間進修碩士、博士班5人。。

二、新聞及國會聯繫

(一)新聞聯繫

  本會主管全國農、林、漁、牧及糧食行政事務,向以發展農業、建設農村、照顧農民為施政的努力方向,在新聞處理工作上,乃著重於宣導各項農業發展政策、報導農村建設成果及農民福利措施,期能透過媒體報導,增進社會大眾對本會農業施政的瞭解,以及爭取各界的支持與配合,藉以達成施政目標,進而提升本會優良形象。

  90 年度本會之新聞聯繫工作重點包括下列各項:

  1. 蒐集輿情:剪輯每日報紙及網路電子報農業相關報導,提供長官及各業務單位瞭解輿情資訊,俾及時因應處理。
  2. 召開記者會:安排各業務單位及所屬各機關輪流舉辦記者會,宣導施政業務,本年度計辦理例行記者會 101 次,另配合業務宣導及施政需要不定期適時召開記者說明會。
  3. 提供新聞資料:由各業務單位及所屬各機關針對年度內既定施政計畫執行情形、業務宣導、研究成果等提供新聞稿320 餘篇,以及其他業務相關說明資料。
  4. 安排參訪及聯誼活動:安排媒體記者實地參觀農業建設成果 4 次,聯誼活動 9 次。

(二)國會聯繫

  本(90)年立法院召開第四屆第五及第六兩個會期,進行相關法案及91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本會主管經立法院該二會期三讀通過之法案計有:漁會法、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植物種苗法、畜牧法、農業發展條例、飼料管理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植物防疫檢疫法、獸醫師法、動物保護法、糧食管理法等11個法案之增修刪訂。另有包括本會組織條例在內之41個法案,雖已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因在第四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前仍未審議通過,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屆滿不予繼續審議」之規定,由立法院退回行政院重行送審。

  90年本會對立法院之國會聯繫工作積極推動,相關法案及預算均能順利通過,此外,對於立法委員對農業施政之質詢均於議場內及時答復外,對於委員提出之書面質詢亦在時效內作詳細回復,並於必要時安排農業建設實地參訪,促進立委對本會施政之瞭解與支持。

三、研究管考

(一)研究發展及出國報告管理:

  1. 90年本會暨所屬各機關所提之自行研究計畫共計有161項,委託研究計畫共計有124項。並選出三篇自行研究報告參加行政院傑出研究獎評獎:(1)生態農場作物有機栽培技術之研究。(2)中層人工浮魚之投放及其周圍水域之海漁況調查。(3)我國健康種苗制度之改進研究。
  2. 本會暨所屬各機關90年派員出國考察、研究、進修、實習及出席各項國際會議,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之規定提出出國報告85篇經審核後,函送國家圖書館及國立中正大學圖書館,辦理寄存,並依業務性質分送有關單位參處外,亦上傳至研考會網站提供他人參閱。
  3. 辦理行政革新為民服務,推動全面提升服務品質方案計畫及訂定「本會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工作計畫」就本會暨所屬各機關之服務標準及自我評鑑、主管參與提升為民服務情形、申辦案件作業時程、民眾抱怨之處理、機關間合作服務、機關網頁建置及其他資訊化服務措施、電話禮貌測試、六減運動、民眾申辦案件電子化單一窗口等項,積極推動以提升服務品質。

(二)管制考核

  1. 本會由院列管計畫:

      本會由院列管計畫每年有4至9項,近3年來,計畫項目雖略有變動,惟絕大部分,仍屬續辦之重要工作,其執行績效年終考評成績每年皆有顯著進步。90年度由院列管計畫計有下列4項: 動物保護推動計畫、農田水利設施興建及改善、加強造林及森林永續經營計畫及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計畫-治山防災。

  2. 農建工程施工品質抽查與評鑑:

      為提昇農建工程品質,90年本會工程品質評鑑小組,辦理施工品質優良工程評鑑27件及辦理一定金額以上新建公共工程施工品質評鑑3件。

  3. 災害防救:

    (1)90年本會配合西馬隆、奇比、尤特、玉兔、海燕、納莉、桃芝、潭美、利奇馬颱風中央防災應變中心,召集各單位成立緊急應變小組,執行災害應變及防救作業。

    (2)89年7月「災害防救法」公布,本會依法積極辦理相關子法之訂定及執行相關災害預防、通報、應變、重建之業務。

  4. 一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列管:

    本會90年列管一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共計16項,由本會公共建設推動會報按月檢討推動,全年度執行率達90%以上。

  5. 其他重要管考業務之管考:

    (1)監察院糾正或調查案件之管考

    (2)維護公共安全方案之管考

    (3)治安會報決議事項之管考

    (4)總統、院長及本會長官指示事項、院會決議、本會主管會報決定之管考

    (5)921重建第一類控管案件之管考

    (6)公文時效管制。

四、政風業務

(一)政風興革事項

  1. 依據法務部年度政風工作計畫需求,參酌本會環境特性及業務需要,擬訂本會年度政風工作計畫報核後,據以落實推動各項政風工作。
  2. 依據「政風機構辦理政風實況問卷調查實施計畫」,辦理政風

    實況問卷調查,針對本會及所屬廉政缺失簽請主管機關改進。

  3. 依據本會「農情蒐報工作實施計畫」,加強蒐集各類農業輿情民意反映,及時提供各單位施政參考,共蒐報各類農情資料896件,均提供相關主管單位參考。

(二)政風預防與查處事項

  1. 研編機關政風狀況整體分析評估報告,有效掌握各項易滋弊端業務並研採適當預防措施。
  2. 召開政風督導小組會議,決議有關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3. 辦理廉潔楷模選拔表揚,計有農藥所系主任馮海東、台中場副研究員何榮祥、水試所課員楊扁、二辦視察曹紹徽等4位。
  4. 蒐編各類預防調查專報如「兩岸小三通動植物檢疫評估與執行專報」、「現行漁船用油補貼政策影響調查專報」、「赤科山租地造林違規使用事件調查分析專報」等共計13篇,均適時提供相關單位參處。
  5. 依據政府採購法及本會營繕採購作業要點之規定,加強監辦本會各項採購作業程序,並配合本會工程品質評鑑小組,分赴基層加強抽查農建基礎工程。
  6. 辦理本會新到職及定期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作業全年共計203人,均依規定期限完成申報,並辦理公開抽籤、實質審核事宜。
  7. 全面加強蒐報各級農會改選選情資料,彙整後移輔導處參處。改選期間所屬政風單位及各農會倉儲查核員蒐報選情資料17件,函送檢、調單位偵辦九案,起訴一案。
  8. 利用本會各種刊物,登載檢舉信箱及專線電話,並透過各種管道加強對外宣導,鼓勵民眾及員工勇於檢舉貪瀆不法;全年共受理各類檢舉85案,經查無違失事證核列澄清結案者79案,繼續查處者5案,餘2案內容欠具體,全部均依規定及權責妥慎處理。
  9. 本會暨所屬政風機構全年辦理查處一般貪瀆案件17案,一般不法案件37案,其中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者9案,經起訴者8案13人,經判決有罪者7案10人(均為所屬),經查涉有行政疏失予以追究責任者12案33人。

(三)公務機密暨安全維護事項

  1. 針對易滋洩密弊端業務,如重大營繕工程採購案件底價之訂定、人事陞遷甄試考績之核定及其他重要施政決策等,均事先配合相關單位研採適當保密措施,以防範洩密情事發生。
  2. 辦理公務機密維護定期檢查2次,銷燬逾期無保存價值密件資料4次,以降低密件保管壓力,並防止機密文件不慎外流。
  3. 辦理本會安全防護定期檢查2次,另配合實施防護演練,以提高員工安全警覺及各種偶、突發狀況之應變、制變能力。
  4. 蒐集有關危害、破壞及民眾陳情請願預警資料25件,均通報報權責機關處理,另協助疏處民眾陳情請願案件20件,均能妥予防範疏處。
  5. 當前兩岸農業交流方面日趨頻繁,大陸人士參訪業務由企劃處、政風室及相關單位辦理,經統計全年大陸農業人士專訪申請案合計為170案,1911人次,另參訪過程發生異常者16案,均通報導有關單位妥適處理。

五、會計業務

(一)預算籌編:籌編91年度概算與預算

  1. 主管概預算及單位概預算之編製
      本會主管91年度歲出預算經立法院審議通過867億868萬餘元,較上年度916億2,400萬餘元,減列49億1,532萬餘元,有關各機關及計畫編列情形如附圖一、二。
  2. 附屬單位概預算之編製
      本會附屬單位預算包括農業綜合基金及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有關91年度業務收支情形簡要說明如下:

    (1)業務總收入計列121億935萬餘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數169億8,859萬餘元,減少48億7,923萬餘元,主要係國庫補助款上年度列於收入,本年度改列為「基金」所致。

    (2)業務總支出計列315億390萬餘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數350億6,709萬餘元,減少35億6,319萬餘元,主要係配合施政計畫,調整預算編列所致。

    (3)業務總收支互抵後,計短絀193億9,455萬餘元。

  3. 中美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分預算之編製
      本會辦理之中美基金91年度業計畫預算為2億6,955萬餘元,各業務計畫預算編列情形如下:

    (1)農業發展相關業務1億655萬餘元,包括:

    ?虜u請外籍顧問272萬餘元。

    ?馱銧庚篕盚A業技術合作3,500萬元。

    ?漣瑋N協助訓練及參加國際會議383萬元。

    ?誘互?A業科學合作計畫1,500萬元。

    ?撕A業建設之規劃5,000萬元。

    (2)農業貸款計畫1億6,300萬元,包括:

    ?蜓移伄A漁民轉業創業貸款計畫2,000萬元。

    ?僚幫妘]置液蛋廠改善雞蛋業結構貸款計畫4,000萬元。

    ?熄}發本土即時家禽加工產品貸款計畫1,500萬元。

    ?遙移伄A作物種苗產業經營發展貸款計畫3,000萬元。

    ?撒移伬鼠~業發展中式食品及家庭取代餐(HMR)貸款計畫5,800萬元。

(二)辦理決算:編製90年度決算

  1. 主管決算及單位決算之編製
      91年度主管歲出預算數編列877億348萬餘元,追加預算數27億4,452萬元、動支第二預備金11億7,600萬元,預算總計編列916億2,400萬餘元。執行結果:實現數829億7,917萬餘元,應付數1億2,655萬餘元,保留數47億4,915萬餘元,賸餘數37億6,912萬餘元。各機關及計畫執行情形如附圖一、二。
  2. 附屬單位決算之編製

    90年度決算情形簡要說明如下:

    (1)業務總收入決算數172億8,696萬餘元,較90年預算數169億8,859萬餘元,增加2億9,837萬餘元,約增加1.76%。

    (2)業務總支出決算數305億4,623萬餘元,較90年預算數350億6,709萬餘元,減少45億2,086萬餘元,約減少12.89%。

    (3)業務總收支互抵後,決算短絀計132億5,926萬餘元。

  3. 中美基金附屬單位決算分決算之編製

    (1)91年度中美基金補助款計畫預算數編列1億95萬元,貸款計畫預算數編列2億9,400萬元。執行結果:補助款計畫實現數8,992萬餘元,保留數185萬餘元,賸餘數916萬2,417元。

    (2)貸款計畫實現數1億7,400萬元,賸餘數1億2,000萬元。各計畫執行情形如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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