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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金融法說明及座談會院長致詞重點

行政院長 游錫堃

  行政院農業委會於92年7月21日召開農業金融法說明及座談會,由主任委員李金龍主持,游院長蒞會訓勉致詞,重點如下:

  去(91)年11月底全國農業金融會議及今年3月間全國農業會議中對農漁會與農業金融業務檢討與凝聚共識,都是促成農業金融法得以順利完成之主要因素。農業金融法一直被列為行政院優先法案,該法之溝通處理需跨部會與政黨協調,任務艱鉅。6月中旬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召開臨時會,並將農業金融法列為財經六法之一。於臨時會中,農業金融法亦面臨幾度波折,其間並特別與農訓協會林理事長就爭議部分進行協調,終能促成此次農業金融法順利通過。

  農業金庫之政府出資比率與董事長之任用相關,若依原20%之出資比率,可授權民間經營。惟49%之出資比率,行政院將可就業務發展與監管做整體考量;有關獨立董事及監察人,亦將由行政院訂定資格條件並推薦,以從專業、客觀之立場執行任務,避免人為因素影響農業金融健全發展。農業金融法之施行待 總統令公布後積極進行,全國農業金庫政府之出資比例依規定達49%,則政府對於金庫之發展責無旁貸,如何使農業金融體系愈趨健全,亦是行政院向所關心的課題。

  在農業金融法立法過程中,要特別感謝各農(漁)會給予的關心及提供寶貴的意見,為使農業金融法通過後得以儘速施行,行政院已責成農委會儘速完成相關配套措施。此外,另為保障老年農民之基本經濟生活,安定農村社會,行政院決定將老農津貼發放額度由每月3千元提高為4千元,老農津貼暫行條例需因應修正送立法院審議,待立法通過後,希能於明(93)年1月1日實施,老農津貼此次調高,估計政府每年將增加80餘億元支出,政府雖在財政困境中,也要設法籌措財源支應,以照顧農民。行政院對農業發展的用心與努力,期望大家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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